提灯——甜久【完结】
时间:2024-04-07 17:20:05

  沈姜晃了一下眼,失笑:“可以啊,手长在你身上,你想拉我又拦不住。”
  少年窘迫地笑了一下,随后拉开琴弓。
  沈姜想贴在门上听外面吵架,奈何周鸣耀在拉琴。
  她有点烦躁地扭头——
  不得不说长得好看真的能得到优待,沈姜满腔的躁意在看见周鸣耀那张脸后,霎时消失无踪。
  周鸣耀到点就走了,陈柏焰被父亲骂完溜到楼上,正好见周鸣耀从沈姜房间里出来,他如一阵风,泥鳅一样从门缝间滑了进去。
  “臭丫头!你死定了!”
  周鸣耀脚步微顿,下意识回头走了两步,便听见兄妹俩嘻嘻哈哈的吵闹声。
  “你他妈的再笑?再笑?”
  “哈哈哈哈——哎哟,喘不过气了,真的,别掐了,我好疼。”
  陈柏焰恶狠狠地掐她脖锁她喉,沈姜顺势挤出两滴泪,却换不来某人的“怜香惜玉”。
  周鸣耀身形一顿,摸索着下了楼。
  “周老师,要走了?”厨房里,王姨热火朝天做着饭,回头望了眼。
第9章 提九个灯
  “嗯。”周鸣耀浅笑,在找他的琴和琴包。
  “吴师傅回来了,让他送送你吧。”王姨说。
  “不……”
  拒绝的话还未出口,客厅茶几边,陈贺钧边泡茶边道:“鸣耀,老吴在外面等你,让他送你回家。”
  这下倒是不好拒绝。
  “谢谢陈老师。”
  目送少年离开,王姨感叹:“这孩子,真让人可怜。”
  陈贺钧抿茶:“是啊,可惜了。”
  楼上,兄妹俩打闹不止,趁江荟珠回家前,陈柏焰一定要让这个死丫头好看!
  一个打一个掐,两败俱伤,最后谁也没讨到好处,但心里畅快了。
  别看这俩人打打闹闹好似寻常兄妹,实际上没人知道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有多剑拔弩张。
  打架打到医院去的那种!
  陈柏焰毫不怜香惜玉,脑袋给继妹摔个大包,轻微脑震荡。
  当然了,他也没讨到好处,引以为傲的俊脸被挠破,血流满面差点留疤 。
  在这之前,两个人都是家里的独生子,突然多了个妹妹/哥哥,皆表示一万个不乐意。
  加上这俩夫妻又都是“婚内出轨”,于是矛盾激化,年轻气盛很快打得不可开交。
  那是初二时候的事了吧,太久远了,记忆已不太清晰。
  沈姜唯独记得的就是,陈柏焰那时候都十八九岁了吧,居然打初二的妹妹,真不是个东西!
  闹过后,男人倒在她房间的沙发上起不来了。
  沈姜发狠地踢他小腿:“喂,死猪,起开。”
  陈柏焰拍开他的手:“滚蛋,别烦我。”
  “这是我的房间。”
  “我不知道这是你的房间?”男人挑衅的眼神递过去,意思好像是,我赖在这里不走,是你的荣幸,可把沈姜气得。
  还在思考该怎么把这讨人厌的家伙赶出门,咔嚓一声,男人从西装裤兜里掏出一只黑色香烟盒。
  抽出一根烟没点燃,就叼在嘴里晃荡,吊儿郎当,说出一句还挺有深意的话:“沈姜,现在看我笑话,以后你就变成那个笑话。”
  沈姜愣了一下,在暖黄色的灯光中,上抬着眼皮凝视她,乌黑的瞳仁深不见底。
  “好哥哥,我可不是你,我知道什么对我好,什么对我不好。人啊,这辈子跟什么过不去都不能跟钱过不去,没了钱……”
  她语气陡然转变,眼里异彩连连:“陈柏焰,你什么也不是。”
  冷冰冰的光线砸在男人的脸上,凉得他睁不开眼眸子。
  他阖上眼,沉浸在这温馨的冰冷中,呼吸一并沉静。
  随后起身,长腿一迈走到沈姜面前,狠狠掐了把她的脸,哈哈大笑着走出了房门。
  气得沈姜把新买的陶瓷杯砸碎了。
  ……
  早上吃饭,江荟珠和陈贺钧已经走了。
  也是,一个小提琴家一个大提琴家,哪有空闲日。
  周日不用上学,陈柏焰这边搬回了家也正好双休不用工作,起床都九点了。
  他昨晚加班赶工作,乱糟糟的图纸放在茶几上,沈姜随手拿起一张,看得津津有味。
  陈柏焰趿拉拖鞋去冰箱找水喝:“你看得懂吗,装模作样。”
  沈姜看也没看他,撇嘴:“看不懂就不能看了?说不定我比你看得懂。”
  某男发出一声嗤笑。
  拉开椅子在沈姜对面坐下,剥蛋壳的时候他一直打量她。
  她在家向来不打扮,尤其是陈柏焰也在时。
  一如既往,头发乱糟糟挽在脑后,俏皮的几缕从发绳里溜出来,搭在她孱弱的肩膀,轻轻柔柔的几缕,掩去了她眉间不着调的驯傲。
  她安静时,模样就像个甜娃娃,琥珀色的杏眸闪着熠人的光彩,像一朵盛开的蓓蕾,吐露娇艳风情,近距离下,仿佛还能闻到一股蜜糖融化的香气。
  可惜,一开口就打破滤镜。
  “看我干什么?揍你啊。”说话时,嘴巴还沾着一圈白沫儿,成功让陈柏焰笑出声。
  “哎,昨天那个男的,你同学?”
  沈姜一口牛奶没咽下差点吐出来:“什么啊,江女士请来给我上课的小提琴老师。”
  “请家教?”陈柏焰挑眉,发出一声短促的笑:“之前请了几个女老师,全被你气跑了,怎么着,看见帅哥不忍心了?”
  他可不信沈姜会老老实实练琴,谁不知道沈姜最讨厌小提琴啊,昨儿个那么乖,一看就是装模作样。
  “是啊,知道什么叫秀色可餐吗?人家比你可帅多了,我当然舍不得撵走。”摇头晃脑还挺开心。
  “嘁——”男人嘴角噙着玩味的笑,忽然想起什么有趣的事情,餐桌下的脚踢了沈姜一下:“比我帅?你的意思是我很帅咯,但那家教老师比我还帅,是这个意思不?”
  沈姜连连翻白眼:“滚蛋,能别这么自恋给你脸上贴金吗?”
  “你哥这叫自信!”
  沈姜:“……”
  刚开始到这个家的时候,陈柏焰可不乐意她叫他哥,压根看不惯她。
  两个人是什么时候从“仇人”变成“欢喜冤家”了呢?
  好像是沈姜来到这里的第九个月,陈柏焰发烧,家里一个人也没有,她驮着他到医院的那一次吧。
  虽然路上坐的是出租车,但从医院到急诊室的一截路可都是沈姜无怨无悔背着他,一口气上了两层楼呢!
  那样小的身躯,驮着一米八的大高个,谁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力气,总之就是做到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那时候她特讨厌这位继兄,所以为什么还要救他。
  想不通,干脆不想,后来两人的关系慢慢软化,虽然依旧针锋相对,两个长着獠牙的狼崽子却再没有了一开始想把对方搞死的心态。
  自那以后,这个重组家庭才真的像一个完整的“家”。
  “你呢?工作真辞了?以后不会要住家里了吧?”
  陈柏焰勾唇:“真是不好意思啊,没辞。”
  看沈姜要笑,立马又说:“但这个家我照回。”
  沈姜:“……”
  她企图激怒他:“你不会为了跟我斗气,要每天开两个小时车来回跑吧?”
  陈柏焰之前住在离总院最近的一家公寓楼,走路十分钟就到,如果要住御景湾的话,至少早起一个小时才能确保不会迟到。
  陈柏焰抬眼瞥她,眼里笑意盈盈。
  “是啊,老虎不在家,猴子称霸王,我可不能让你太幸福。”
  靠!
  怎么有陈柏焰这种讨人厌的家伙啊!
第10章 提十个灯
  沈姜因为性格原因,在学校独来独往没什么朋友,唯一的朋友是校外那群混混,同班同学也都知道,他们经常看见那几个混混在巷子里等沈姜,一群人勾肩搭背到处疯玩。
  此后,就更没有人愿意与这个不学无术的大小姐做朋友。
  当然了,沈姜也不稀罕跟这些人做朋友。
  在她看来,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女都是虚伪的,擅长搞小团体排挤人,还有校园暴力,因为她初中就是这样过来的。
  之前在贵族学校,沈国辉虽然有钱,也掩盖不了他是没文化的土豪,是暴发户的身份。家里有钱不假,但贵族学校比沈家有钱的一大把。
  再就是学校有个很奇怪的“习俗”,学生们乐忠于搞小团体,男女都有。沈姜加入过几个不同的团体,无缘无故皆被排斥。
  直到初二跟随江荟珠“改嫁”到荣市,才晓得,那些个小团体们压根瞧不上沈姜父亲那样大老粗土豪,再加上她那时年纪小,有强烈的“讨好型人格”,讨好这个讨好那个,就是个没有脾气的软骨头,是个谁都能踢的皮球,可不就被人一路欺负吗。
  那两年沈姜过得异常压抑,又不想让爸爸担心,憋着没说。
  好在后来转了学,沈姜主动提出要进普通中学。
  她反思自己,一改之前软弱的性格,从软弱变成强势,结果还是没能交到朋友,反而被这些“平民同学”当作是嚣张跋扈的大小姐。
  荣市一中是市内最好的高中,沈姜是擦着线进来的。
  高一结交到混混朋友们以后,不能说一落千丈,总归对成绩还是有一些影响的,唯一收获的只有微不足道的“快乐”。
  沈姜第一次接触到不学无术的团体,大家都以她为首,叫她“姜姐”。她在一声声姜姐中迷失,他们让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瞩目和被需要。
  这种感觉很爽,从此以后也就不在意学校里的同学,她有校外那群朋友就够了。
  最近朋友们对沈姜颇有怨言,原因是沈姜开始缩衣减食,之前出去玩只要是付费项目,全都由沈姜承包,最近沈姜不但不承包,一听要去花钱的场所,直接借口有事不参加。
  大伙儿觉得奇怪,还问她,她也如实交代。
  有人说她傻:“姜姐啊,你就听话点嘛乖点嘛,装也要装出来啊,你爸妈不就愿意给你钱了吗?”
  “是啊,你以前有十万,后来减到六万,现在只有两万,不就是因为你不听话老跟你妈顶嘴吗?”
  “钱没必要省,只要听话,想要多少不都有吗?”
  “就是,你爸是土豪啊,搞房地产的,要多少钱有多少。”
  “是啊,沈姜,按我说啊……”
  你一言他一语,讨论地比当事人还激烈。
  “你们不懂,我跟我妈……就不可能不吵架。”要她在江荟珠面前装乖,简直比杀了她还难受!
  “哎呀,就装一下而已啦,这种小事跟钱比起来,哪个严重?”金菲菲拍拍她的肩,甜腻的声音像撒娇:“没钱的姜姐活得都没有以前痛快了,抠抠搜搜,我都不认识你啦。”
  浓郁的玫瑰香水味熏得沈姜多瞧了她一眼,眉头微拧,有点不开心。
  蒋勋斜斜地靠在墙面,安慰沈姜:“算了,她不想装乖就不装,怎么开心怎么来呗。”
  蒋勋面无表情,目光短暂停留在金菲菲身上一秒,继而移到沈姜的脸。
  沈姜也恰好扭头,与他对视。
  不过十九岁的少年,蒋勋的成熟给人好似二十九岁的感觉,不是说长相,而是气质和给人的印象。
  天气炎热,他只穿了一件运动篮球衫和灰色长裤,裸露在外的手臂肌理分明,有着诱人的肌肉线条,不似一般少年纤细,而是充满力量和美感的轮廓。
  他是这个小群体里的头头,沈姜能认识这些人也是因为蒋勋,两人的结识一句话解释不清,总之成了现在的局面。
  “你倒是说得轻松,咱已经好久没下馆子了,就等姜姐救济呢!”
  金菲菲有点生气,这个蒋勋怎么回事,沈姜跟他们注定不可能做一辈子朋友,她跟他们有着天壤之别。
  趁现在关系好,多宰她点肉,等以后闹掰了,还能让你拿好处吗?
  蒋勋不悦拧眉,还想说什么,沈姜递过去一个眼神,大方挥手:“没事,下一顿馆子的钱我还是有的,走吧,老地方大排档。”
  气氛点燃,众人欢呼姜姐万岁!
  沈姜笑着回头望一眼蒋勋,挥手示意他赶紧跟上。
  少年迈开长腿,不太开心地跟过去。
  到了老地方大排档,老板高兴地给一群人腾出一个大包厢,大家叽叽喳喳点菜,也没几个能喝的,却拿了最贵的酒,还让柜台拿了两条软华子。
  换作以前,看见大伙儿这么兴奋沈姜该高兴的,现在却有点惆怅。
  “怎么了?”蒋勋为她拉开一条椅子,在最靠内的位置。
  沈姜低头瞥一眼,落了坐:“没。”
  因为是老顾客,还是大客户,老板吩咐后厨给他们加急,不到五分钟第一道菜就上来了,接下来的二十分钟里,菜陆陆续续端上来,都是硬菜,没有素。
  蒋勋给她夹了块糖醋排骨:“既然来了就开心点,你最近省钱,也没吃什么好的吧?”
  “嗯……”其实沈姜想说,家里王姨做的菜比这拍档丰盛多了,还健康。
  “蒋勋,刘校花追你,你答应没啊?”那边原本闹哄哄的,不知谁开口问了一句,桃色新闻使得大伙儿的目光和注意力全神贯注集中在蒋勋身上。
  他捏住木筷,漫不经心往椅背一靠,姿态慵懒,冷脸冷面生动诠释什么叫生人勿近,扭头看向沈姜时,眸色又是柔和的,能溢出水。
  “没。”
  这群小混混除了无业游民马金武,其他人都是在荣市一职读书的学生,技校就在荣市一中隔壁两条街,一千米不到的路程,天壤之别的两段光景。
  “那么漂亮都不答应,勋哥,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啊?”韩香双手捧脸期待地问。
  “咱勋哥喜欢谁只要一句话,哪个漂亮妹子不上钩啊哈哈哈——”
  “虽然勋哥不是啥文化人,可就凭这张脸,小妹妹还不是勾勾手的事儿。”
  “哈哈哈,虎子,羡慕不?”
  “人家天生的,羡慕不来啊哥!”
  当作没听见调侃,当事人兀自往嘴里塞肉,咀嚼几口咽下,良久后,才在闹哄哄的气氛里开了口,嗓音低沉略带沙哑。
  “刘雅珺不是我的菜。”
  蒋勋谈过的女朋友里,只有一种类型——沈姜。
  胸大腰细,美艳绝色,分明不学无术却有种超脱世俗的纯洁气质,总结两个字:尤物。
  后来沈姜加入了他们,他再也没谈过对象。
  其实如果忽略沈姜不讨喜”的性格,学校里追她的人其实有很多,只是她对每个送上门来的男人都不感兴趣,并且骂他们,看不起他们,哪个男人能忍受被喜欢的人看不起久而久之沈姜身边便没有了追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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