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那菜市场的白月光——璞玉与月亮【完结】
时间:2024-04-11 14:39:18

  程厦见我不再挣扎,他小心翼翼地将我拥进怀里,道:“一个月一次面太难受了,你身边又那么多男的,我每天都在想,你如果喜欢上会骑马射箭的人怎么办,你会不会厌倦我了,如果没有,为什么不回我信息呢?”
  他亲了亲我的发顶,气息温热:“留在这里,好不好?”
  我暂时没有力气,呆呆地躺在那里,道:“所以你从我回来就在诱惑我对吧?”
  设局让我爸侵占我的房子。
  用他的资源诱惑我留下。
  啊对,怎么能忘了美人计呢?他甚至在用情爱诱惑我留在这里。
  “你昨天明明也是喜欢的,留下来,好不好……”他吻过我的耳后,露出精致锁骨,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有一副堪称美丽的身体。
  我趁他不备翻身将他压在身下,随手拿起一支笔抵住他:“我说了,别他妈再碰我!”
  他凝视着我,眼神悲哀而软弱:“我不明白。”
  我看着他,终于将那句话说出口:“你根本没爱过我,程厦,我们只是像谈恋爱一样,过家家而已。”
  如果你真的爱我,你会想我喜欢什么,想做什么,这个项目对我来说有多重要。
  而不是像个小孩子一样,不高兴了,就把玩具死死的抱在怀里。
  我最终没有伤害他,起身离开。
  还没等碰到门,我的胳膊就被程厦死死抓住了。
  他冷冷地说:“随便你怎么想,你不能走。”
  所有的柔弱和温和在他身上一扫而空,他冷硬把我往回拽。
  这激发了我心里所有的暴躁。
  我疯狂的挥动着手里那只圆珠笔,攻击他,我不知道我干了什么,我只知道谁他妈都别想操控我的人生!
  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地上、程厦身上,斑斑点点都是血迹,我竟然用那个极钝的笔尖,把他扎伤了。
  昨天还那么美好的星星灯、照片、花朵,都已经随着我们的撕扯在地上,如同一个爆破后的公寓。
  我们怎么会变成这样?我也疯了吗?颤抖的坐在地上,那只圆珠笔顺着指尖滑落。
  程厦靠近我,捧起了我那只鲜血淋漓的手,放在自己脸上。
  他在微笑,眼神温柔:“没关系的,冬雪,一点都不痛。”
  他把我拥进怀里,一点一点用力,好像要把我碾碎一样:“我们永远都不分开。”
  ——
  他去做了饭,我们对着夕阳下的大海,吃着烤肉和蛤蜊汤,还有一箱冰啤酒,如果是某个休假日,此时此刻我应该很快乐吧。
  可是此时我一点胃口都没有,还是大口大口的吃着,想离开,我必须积蓄力量。
  如果我明天回公司,应该还来得及。
  我曾看过一个电影。
  大概意思是女主想要做某件事,可所有人都来疯狂的阻挠她,事实上女主在做梦,这些人都是梦境的化身,来阻止她从梦境醒过来。
  如果我的世界是一场巨大的梦境,世界本身阻挠我往上攀爬,化作暴躁地领导、贪婪地工人、癫狂的竞争对手……唯独不应该化作程厦。
  他就应该干净明亮的站在那里,身上被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光。
  有他的梦,都应该是美梦才对啊。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掉了眼泪,洒在汤里,他应该没有看见。
  饭后,我们俩在海边散了一会步,直到橘色的夕阳缓缓沉入地平线。
  这应该会消耗他的体力吧,我想。
  回去之后,我俩都很疲惫,他去洗澡的时候,我也没有跑。
  ——门被反锁了,钥匙在他手里。
  夜里船舱很冷,他点了取暖器,我装作昏昏欲睡的样子躺在床上。
  他回身上床抱紧了我,柑橘的味道,混合着薄荷的清凉。
  “其实你也根本不爱我。”他轻声说:“你从来没有问过,这六年我过的怎么样,你从不关心我的生活,你喜欢我的外在,却不在乎我的灵魂。”
  我装作睡着了。
  “但是没关系。”他抱紧了我:“我爱你。你喜欢我什么样子,我就是什么样子。”
  说完,他抬起手缓缓解开了我的扣子。
  “我知道你没睡,我也知道,你喜欢这个。”
  他温柔而又残酷的打开我的腿,探寻我自己都未知的角落。
  我拼命要紧嘴唇,不想透露出一点欢愉,可是还是没能够抵御身体的本能。
  “宝宝,我爱你。”
  “我会让你离不开我的。”
  “就像我离不开你一样。”
  “现在。”在最缠绵的一点,他突然停住,轻声道:“轮到你说‘我爱你’了。”
  我的身体就像一把弓,连足尖都是紧绷的,汗水打湿了额角,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胡乱说了些什么,他满足的喟叹,随后上来激烈的吻我。
  那些禁不住妖怪美色诱惑的书生,应该是一样的感觉。
  恐惧、罪恶、挣扎、和堕落的快乐。
  我在这种煎熬中折腾到了半夜,终于撑不住睡着了。
  我做了很多混乱的梦,梦里是多年前的菜市场,明明要收摊了,程厦变成一个有很多触手的妖怪,拉着我不让我离开。
  我醒来的时候,正好是凌晨四点。
  海风吹动着船舱,偶有海鸟的叫声。
  程厦已经睡得很熟,我慢慢地、慢慢地移开他放在我腰上的手。
  然后连鞋子都不敢穿,悄无声息的打开门。
  外面一片漆黑,只剩下远处有一盏捕鱼的孤灯。
  我偷了程厦的电话,准备顺着海滩跑到公路上,再用手机叫车。
  至于他,自己走回去吧。
  发疯就是要自己付出代价,他终究要知道,他留不住我。我在心里说。我自己的脚趾都被硌得生疼。
  终于远离了那座船,我长长舒了口气,心情好了起来。
  这时候,背后亮起了光,我的心脏骤然收紧,艰难的回过头。
  我看到了程厦,他站在甲板上看着我,那座船的船的大灯亮着,他那张苍白的脸,都清清楚楚。
  他翕动嘴角,似乎说了句什么,可是距离太远,我根本就听不清,只知道手忙脚乱的往前跑。
  而身后,传来了一声很轻的声音,像是……落水声。
  我才终于反应过来,他刚才说的是。
  他说:“冬雪,我一直很想死。”
  ——
  程厦抢救的时候,他爸赶过来了。
  老头看起来老了十岁,这一次,看我的眼神只剩下冷漠。
  “我跟你说过,他是个病人,你不要跟他在一起,对不对?”
  “是。”
  “你们在一起之后,你知道他多高兴吗?因为你喜欢麻辣香锅,天天在家练,烧坏了好几口锅。因为你一句他肌肉不明显,每天跑五公里。你不会微信,他心肌炎发作,也不敢让你知道……他害怕你不喜欢他了。”
  我低着头,没有再说话。
  “是,他有病。所以我们尽可能的弥补你,我挑剔过你家里的情况吗?你爸爸天天上门来借钱、办事,我也从没说过什么。”他颤抖着道:“钱、资源、时间,他有的都给你了,生怕给的不够多!你呢?你连回微信都要两三天,你知道他这种病最怕的就是独处吗?”
  我任他咆哮,一声不吭。
  他深深地叹口气,道:“你可以不跟他在一起,可是选了,你就要承担一个做病人女朋友的责任,否则就是……把他死里毁。”
  幸亏附近有渔船。
  也幸亏当时没有海浪。
  程厦很快被救上来,送去了医院。
  他终于脱离危险,他爸爸进去照顾他。
  而我在外面的走廊,待到了夜里,才慢慢的走进去。
  我说:“对不起,程厦,我不去了,我没想到……对不起,你不要死……”
  说到一半,我终于泣不成声。
  程厦嘴唇苍白,就那样呆呆的看着我,半晌,终于开口:
  “冬雪,我们分手吧。”
第38章 她生性凉薄,六亲不认
  我爸说过,我这个人看似逮谁朝谁笑,其实心最独。
  心独是我们这边方言,形容一个人生性凉薄,又凶又狠。
  他带着我弟我后妈离开S市的时候,在我面前哭了。
  “爸没用,你后妈天天连个热饭都不给我准备……说了你弟两句,他伸手要打我。”
  很久很久以前,把我放在肩膀上看花灯的男人老了,凌乱的头发,大半都白了。
  我说:“爸爸,你快上车吧,赶不上了。”
  我早就想好了,以后我们的缘分就只剩下一个月一千块赡养费和保险,多的,就跟我没有什么关系了。
  既然想做,就别拖泥带水。
  我一向如此。
  这是我第一次妥协。
  程厦落水的那一刻,整个世界陷入了死寂,我绝望的以为是做梦。
  我跳下去,凌晨的海水漆黑而苦涩,我拼命地游着,我想救他。
  可是我什么都没有摸到,只有一片无边无际的恐怖和绝望。
  心理好像有一个声音冷冷的说,他死了,你最喜欢的那个少年永远的消失了,你满意了吧?
  我静静地想,是啊,他死了,我以后成不成功,他也看不见了,偷偷幻想的那些甜美的未来,都不复存在了。
  整个世界很空,也很黑。
  就在这时候,我听见有人叫喊的声音,是那艘渔船,船上有会水的渔民,也跳下来救人。
  混乱中,程厦被救护车带走,推进抢救室。
  我从来没有这么绝望过。
  这些年,我经历了很多,赚了钱,买了房子,好像拥有了很多东西。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仍然是那个一无所有的女孩。
  工作上我看似很风光。实际上缺乏真正的不可替代性,大佬们随时可以踢掉我,换一个用得更顺手的来。
  所以我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我不得不一刻都不停地往上爬,才能暂时忘记焦虑。
  我没有朋友,亲人只有的一个很老很老的奶奶,而她始终更爱她的儿子。
  我唯一拥有就是那股劲儿,那股朝着我的月亮大步奔跑的劲头。
  程厦就是那轮月亮,开始我只是想变成和他一样的人,想和他并肩站在一起。
  可是后来,拥有了他之后,我的幻想更加具体,我想和他永远在一起,有一个很棒的婚礼,让大家看到我的爱人,也让他为我骄傲……
  他早就跟我的梦想血脉相连。
  他死了,这一切都消失了。
  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
  从回忆中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在草原的工地上打灰了。
  此时秋高气爽,青草繁茂,对村民旧房子的改造,已经完成了大半。
  本来阳光房是为了保暖,可是成了老人们最喜欢呆的地方,他们在这里择菜、缝衣服、晒太阳,一只狗子躺在老人脚下,睡得四仰八叉。
  “姐,我奶做了烩羊杂你吃不?”哈日娜骑在马上,远远的朝我喊。
  烩羊杂就是把羊下水炖一锅,下面条吃,辣乎乎的,吃完满头是汗,我很爱吃。
  干完手上的活,我就跟着哈日娜家去了,他们家不富裕,就靠着几只羊赚钱,但是爷爷奶奶为人挺豪爽,每次做点荤腥,都会叫我。
  我每次也都会带点水果,这边没有卖水果的,得去镇上买。
  我回去的那天,哈日娜骑着马在村口等我,猎猎的北风吹起她的发辫,就像草原的精灵。
  她没有扑上来抱我,也没有再去吵闹,就像那个午后的电话从来没有打过一样。
  只是某天跑到工地,跑过来问我要不要喝奶茶。
  我们就算是和好了,只是默契的不提青龙。
  青龙的赔偿款,是我们公司垫付的。
  没办法,这事不处理妥当,村民就不让施工,两方对峙下,最终还是妥协了。
  正吃着的面的时候,我的手机又响了。
  我接完,就赶紧扒拉两口,准备走。
  哈日娜问:“怎么了?是不是你那个男朋友来看你啊?”
  “不是,是我领导叫我,爷爷奶奶,我走了啊!”
  我鞠了个躬,老头老太太都笑眯眯的点头。
  哈日娜追到门口,问:“那你男朋友什么时候来看你啊?”
  我走得很急,把她的话抛在了脑后。
  ——
  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男朋友。
  正如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跟我分手一样。
  我们并没有一场像样的谈话,我也没来得及告诉他我的决定。
  他爸爸就过来,让他休息,并且拒绝让我再探望他。
  我被隔绝在病房之外,等到晚上,还是给公司打了个电话。
  而公司派去乌勒吉村的人已经准备出发了,虽然骂了我一顿,但他们还是属意我去。
  毕竟赵煜被换掉了,原项目组的人大规模辞职,最了解情况的就是我。
  就在我去火车站的时候,我看到了程厦。
  拥挤的人群之中,他站在那寻找什么,下午的阳光打在他身上,就像舞台剧的追光。
  他病号服上披着一件白色羽绒服,依旧好看的发光,就像是麦田上方舒卷的云。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们的车次的,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
  我只知道我当时想跑过去,想跟他说话,可是千言万语堵在胸口,我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怎么面对他。
  “检票了,走吧。”
  老冯拉了拉我的胳膊的,将我带入了检票口,人流涌动,下一个瞬间,程厦就是消失了人群之中。
  我想起一句话,从人海相遇的人,终究会重归于人海之中。
  这就是结局吗?也太荒谬了,我用了十四年,和一整个青春去爱过的人。
  上了火车之后,我还在恍惚,这时候程厦给我发了微信,短短的一句:冬雪,一路顺风。
  他看到我了,也看到和我一起去的老冯。
  是的,替代赵煜的人,是老冯。
  ——
  我从哈日娜家出来,老冯的车在工地门口等我,打开车窗道:“我带你去见个合作伙伴,晚上不回来了。”
  “是。”
  我进了工地,去安排了一下工作,顺便拿了自己的洗漱用品,又回到老冯车上。
  “去见谁啊?”
  “到了你知道了。”
  老冯还是原来的习惯,不声不响,我们轮着开了三个小时的车,越开越荒凉,最终驶进了一个类似私人农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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