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主模拟器[基建]——挽星霜【完结+番外】
时间:2024-04-14 17:17:59

  “门德鲁,现在你还觉得你会失业吗?炼钢的学问多着呢,而且这些知识也只是冶金这门学科中的冰山一角。”安珀环顾四周,对那些悄悄朝这边望来的工人们说,“谁先成功用灌钢法造出了合格的钢,谁就能当钢铁厂的总工程师。”
  以门德鲁为首的矮人铁匠们摩拳擦掌,除了他们矮人,还有谁能完成这一壮举?他们天生就是干这一行的料!
  等珍贵的钢也也如同今天看到的铁水一样倾泄而出,他们的名字都会被记录下来,人们会竖起大拇指说“不愧是矮人工匠!”不管是在过去、未来还是现在,矮人总会证明自己的天赋。
  人类铁匠们也不甘落后,都说矮人铁匠的手艺好,不过就是因为他们身材敦实,捶打时便于用力而已,现在新的锻钢法眼看着和个人的力气没有关系了,怎么能让他们继续得意下去!
  总工程师……听起来比总管事还要威风,做到了这个职位,做工匠行会的会长都没人有异议,地位不可谓不超然,更别提随着职级的提升逐渐增加的薪水、待遇和随之而来的荣誉。
  为此,两拨人开始了暗戳戳的竞争,但他们又不得不去上同一堂课,还要被打散了组成研究小组,毕竟炼钢可不能靠空想。奥斯芒德的代数课,丹索锡的化学课,还有安珀交给他们自行研究的资料,连最不爱学习的矮人铁匠都得从头识字,否则他们就看不懂蕴含着极多奥秘的冶炼“技能书”。
  铁匠们一边工作一边上课,再也无暇思考会不会失业的问题了。
第48章 营救行动
  春天快到了,朝阳处的雪全都融化了,露出了灰褐色的土壤,融化的雪水滋润着泥土,浸湿了去年干枯的草根。
  “这可恶的泥巴!”一位骑士下了马,一脚踩进了泥泞中,泥巴糊在了他的皮靴上,甩也甩不掉。
  与他同行的人看起来更斯文些,一头金色的头发压在帽子下,鼻子又直又挺,显得年轻而庄重,看人的时候目光却是相当柔和的,他穿着一件精制獭皮料的教士服,为了保暖又披着一件栗色大氅。“我敢说我们已经快到翡翠领了,只剩下最后一小段路而已。”
  文森特很清楚骑士为什么发怒,绝不是这湿润的土壤,而是他们再次迷了路。
  出门旅行,无论是长途还是短途,都需要时刻小心。从踏出家门的那一刻起,危险就随时可能发生。所以文森特穿教士服,这让他在城市中得到优待,叫上强壮的友人乔治同行,让他在野外的安全性也有所保障。
  但是文森特忘了一点,除了这些之外,他还需要一个识路的人。
  这一路上,他们无数次迷路,好在每次迷失的都不是偏僻的地方,总会等到人指路,加上白天看太阳,晚上看星星,学过的天文知识得到了有效的运用,大致的方向还是能辨别的。
  就在文森特确定自己已经距离翡翠领不远时,他们两个再次迷路了,今天偏偏还是阴天。于是他们驾轻就熟的找了个路边蹲守,等一个路人打听方向。
  道路尽头远远的出现了一群农夫,骑在马上的乔治立刻警惕起来,因为这些农夫的人数太多了。这世上并不存在某种令人绝对信任的群体,男爵可以靠战争和打劫起家,农夫也能在农忙时种地,农闲的时候变成盗匪,拦路抢劫。
  “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匪徒。”
  骑着马藏匿在不远处树林里的文森特对乔治说道。如果这群农夫是匪徒,至少应该更凶恶些,拿着武器,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身上披着破破烂烂的毯子,手中是用来探路的木棍,背上的麻袋里很明显装着简陋的行李,也不四处张望,只闷着头走路。
  这是一群和他们一样的赶路人。
  “真奇怪,”乔治也看到了,“农民不留在自己家中种地,成群结队的要去做什么?”
  这下他们敢放心的上前问路了。
  反倒是农夫们很是惊恐的看着这两个骑在马上的大人,得知他们的目的以后,才畏缩的指出了翡翠领的方向。
  文森特猜的没错,他们的确是距离翡翠领不远了。“你们这是要做什么?”
  一个看起来像是领头人的农夫说:“去翡翠领做事,大人。”翡翠领从去年就在招工人,好些农民趁着冬天不需要干农活的时候大着胆子跑过去,结果既没挨鞭子也没被抓去做奴隶,真的带了钱回来!
  他们这些人中,有的是去年冬天已经去过翡翠领的人,有的家里凑不出一身御寒的衣服,不得不等到天气转暖了才出发,从现在到土地能耕种,至少有一个月的时间,足够赚些钱了。他们一个村子的人结伴同行,路上也有个照应。
  文森特皱了皱眉:“听说翡翠领如今已经成了异教徒的乐园,你们就不害怕吗?”
  那些农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可是,异教徒又不会吃人,而且做工真的能拿到钱啊!”
  文森特一阵气闷。
  他在问这个问题时,那些农夫眼睛里明晃晃的透出一个疑问:难道你不也是要去翡翠领的吗?
  这怎么一样?!
  文森特又不是去为领主做事的,他和他英勇的骑士朋友,要一起去将他被领主劫持的朋友奥斯芒德解救出来!
  虽然有着相同的目的地,但文森特和乔治因为交通工具的优越性,很快把这群农夫甩在了身后。
  然后他们就再次迷路了。
  好在这次,他们已经到了翡翠领的土地上,似乎是误闯进了一个农庄。
  田埂上有一群孩子在玩。
  文森特看到一个长得最高的孩子站在中间,嘴里说道:“从前有一只口渴的鸽子,看见墙上画着一个瓶子,以为里面有水,就急匆匆的冲了上去,结果撞在墙上折断了翅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急功冒进,草率行事,就会遭遇不幸。”
  文森特仔细的看了又看,一个农夫家的孩子,竟然也能讲出这么有条理的故事?难道他是这个庄园主的孩子?
  另一个孩子站了起来,似乎是轮到他讲故事了。然而他绞尽脑汁,憋红了脸,也没想到什么有趣的故事。于是磕磕绊绊地说:“用一个破了底的陶罐,最上面放石头,然后是木头烧过的灰,最下面是叠起来的亚麻布,把河水倒进去,喝这种陶罐下面滴出来的水,肚子就很少痛。”
  这不能称为一个故事,但明显是一种通过过滤得到清洁水源的方法,文森特自己在路上用到的过滤方法,都没有这么细致。这让文森特实在好奇,一群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见识,于是他走上前去,给了那个最高的孩子一个自己身上的铜扣子。
  高个子小孩很珍惜地把玩着铜扣,文森特问他:“你们识字吗?”
  高个子小孩指了指旁边一个孩子:“我和安迪识字,大人。”
  这就奇怪了,文森特走近以后终于确认,这孩子八成是出自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只要一看就知道,他身上穿的是大人不要的破衣服,上装一直拖到快到膝盖的位置,裤脚卷了好几层,最下面的毛边在泥土里拖着。这样的孩子,怎么会得到识字的机会?
  于是文森特想到一个可能性,也许他的朋友奥斯芒德已经从领主的魔爪中逃脱,只是苦于缺少路费或者其他什么原因,隐居在这个农庄,在闲暇时教授了这几个孩子认字。
  “是谁教你们识字的?你的老师叫什么名字?”文森特迫不及待的问道。
  让文森特失望的是,这孩子说了一个他不认识的人名。安迪则说了另一个。
  “你们竟然有两个老师?”这下连一旁的乔治都忍不住了。他实在是想象不出来,有哪个识字的学者愿意留在村子里教这些只会玩泥巴的孩子,更何况还是两个。
  乔治随手捡了根树枝,在地上写下几个单词,叫刚才承认自己的识字的两个孩子去辨认,来证明他们不是撒谎自夸。两个孩子骄傲的昂着脖子,不费什么劲就正确的说出来这几个单词的意义。
  不信邪的乔治又让孩子们算数,从简单的个位数运算一直到三位数相乘,两个孩子列了个奇怪的竖式,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面对乔治的惊讶,他们居然还诚实的承认:“也不是每次都能算对,经常马虎出错的。”
  “那你们刚才讲的故事,也是老师教给你们的吗?”文森特依旧温和的问。
  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说。“那是在报纸上看到的!”说完,他们就自顾自的念叨起来,今天的报纸是被谁家抢在前头领到了,昨天又是聚集在谁家,洗干净手传阅了一份报纸的抄本,哪天的报纸上又有着格外有趣的故事等等。
  文森特依旧一头雾水,他心中升起一种荒谬的念头,那就是他比一个农家的孩子更没见识,他们习以为常的事物,自己却完全没听说过。
  而且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没有离开过家里,也没经历过艰苦的求学,受人白眼,就这么学会了识字,简直容易的不可思议。
  如果路边随便偶遇的农民都能识字,那么这个地方只有地上的天国这一个解释了。
  但这样的天国,最不该出现在一个异教徒横行的领地。
  “也许我们一踏入翡翠领的地界,就中了领主的邪术,看到的都不是真实的世界。”乔治只能想到这么一个解释。
  “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尽快找到奥斯芒德。”
  ――――
  怀着这样的念头,他们急匆匆的赶往城内。
  翡翠城的城门口比他们想象的要繁忙,文森特抵达翡翠城的时候,正好赶上一个商队启程,连绵的驮马队伍一眼望不到头,地上的脚印痕迹深陷,一看箱笼里就满得不能再满。
  这个商队的路线应该是准备向西深入内陆,沿路的路况很差,很多山路,崎岖不平到连马车都走不了,只能用骆驼、骡子和马组成的驮队。
  翡翠领盛产新纸,这是连文森特这个从来没到过翡翠领的人都知道的,他所在的教会学校,如今也已经完全抛弃了笨重不透气的羊皮纸,改用更轻薄美观的新纸。
  但是乔治告诉他,那些箱笼里绝对不只是装载着新纸,还有更沉重的商品,否则驮马的脚印不会那么深。
  这些都不是最紧要的,文森特思索片刻,觉得这次进入翡翠城要低调行事,先打探出奥斯芒德如今在哪,再想办法将他营救出来。
  两个人风餐露宿了这么久,第一站先找了个酒馆,边吃饭边打探消息。
  在文森特看来,翡翠领的领主和奥斯芒德无冤无仇,把他掳来不可能只是为了折磨他,更大的可能是看中了奥斯芒德的才华,让他为自己效力。既然如此,那么奥斯芒德就不会默默无闻,总该有人知道他的消息。
  他正斟酌着用怎样的话术打听奥斯芒德,就听见乔治大声嚷嚷起来:“你们这里的麦酒也太贵了,难道是看我从别处来,就想蒙骗我?”
  刚刚叮嘱过乔治要低调的文森特无奈的转过头。
  酒馆的伙计看到乔治一身轻甲,腰配刀具,殷勤的解释道:“大人,我们哪敢骗您的铜币,实在是翡翠领的麦酒与别处不同,口感更好,而且过滤了里面的渣滓,别的地方能出两杯,我们这只能出一杯。”
  乔治平时是不喝下等人才饮用的麦酒的,但是一路辛苦,只想畅快的喝两口酒犒劳自己,也顾不得是什么酒了。
  伙计的解释蛮有道理,加上态度令人满意,乔治倒也不是很在乎多出来的这几个铜子,爽快地要了两杯麦酒,又问伙计这儿有什么受欢迎的食物。
  要是普通人来问,伙计会给他推荐碱水扭结包,个头大,切开的内部铺满葱花和咸奶酪,价格不贵又足以饱腹。
  但问出这个问题的是配有武器的阔佬,伙计立刻换了一种推荐:“您可以试试我们这里的肉卷配海鲜汤,都是最近流行的新式菜。刚烙出来的柔软面饼,卷上洋葱碎和撒有酱汁的脆皮五花肉或者酥烂入味的小牛肉。海鲜汤用贻贝和鱼排加上蒜蓉和洋葱末炖煮,浓郁入味。”
  啃了好几天硬面包的乔治一听伙计的介绍,嘴巴里立即口水泛滥,当即大手一挥,各要两份。
  赶了这么久的路,先坐下来好好吃上一顿。就算正处在痛苦煎熬中的奥斯芒德教士知道了,想必也会理解他的。
第49章 进城务工
  就在这个时候,没有迷过路的农民们也成功抵达了翡翠城。
  领头的青年叫做罗德尼,他在去年冬天就来过翡翠领,并成功带回了两个银奥雷的巨款,作为村里第一批吃螃蟹的勇士,他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本次务工队伍的头领。
  除了勇气可嘉以外,他的脑子也是相当好用的。一进到城里,罗德尼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听哪里有报纸看。
  听说现在有很多酒馆和旅馆都开始出售报纸,罗德尼没费多少力气,就在附近找到了城里现在最大的酒馆――红松鸦酒馆。
  站在酒馆外,这些看起来十分拘谨和呆愣的农夫围拢到一起,每人从怀里的布包小心翼翼的掏出一个铜币,交到罗德尼手上,作为他们寻找工作的启动资金。
  这是在路上就说好了的,因此这些农夫都十分配合,尽管他们的脸上露出不舍的表情,而且大多数人都在铜币上捻了又捻,好确定这是一个而不是黏在一起的两个铜币。
  罗德尼拿着这十几个铜币,先是买了一张报纸――花费三个铜币,又买了一杯麦酒,作为请人为他解读报纸上招工信息的报酬。
  这位识字的客人很高兴能喝上免费的麦酒,自从麦酒大幅度涨价以后,他饮酒的频率就从每日一次改成了三日一次。
  他将报纸展平,为罗德尼念上面的内容。
  “环卫工,年龄要求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要求身体健康,勤快麻利,不提供食宿,每月有半个银奥雷的餐食补贴,通过识字班,每日薪酬七铜币,未通过识字班,每日五铜币。”
  罗德尼想了想,这薪水倒不低了,可是不提供食宿这一点不好。赚的钱大半要花在吃住上,带不回去多少。这份工作看起来更适合本身就住在城里,身体健康还能做活的老人。
  罗德尼说出自己的疑虑后,那客人就明白了:“你们要找的是短期工,包食宿的那种吧?”
  罗德尼赶紧点头,说自己一行人从村子里来,趁着还未到耕种的时间,赶来做活。不过他还是刻意隐瞒了自己并不是翡翠领人,而是来自另一个领地的事实,免得被人敌视。
  客人又问:“那你们都没上过识字班喽?”
  他一边惬意的啜饮一口麦酒,一边帮罗德尼算账。“像你们这样农闲来打工的人,总是觉得上识字班不划算,白白浪费时间。其实并非如此,据我所知,要是不识字,做工前一个星期,只能拿一半薪水,因为要做培训和纪律训练,这就少了十几个铜币。”
  这事罗德尼是知道的,他上次来做工的时候就是如此,前几天是不做工的,专门学怎么听懂指令,管事吹什么节奏的哨子代表集合,什么哨子代表解散,什么时候领用工具,什么时候归还工具,都要熟悉了才能上工。
  识字的人是不需要的,他们可以自己阅读作息时间表、行为规范、纪律条例,而且脑子更伶俐,听到管事的命令反应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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