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罢。”安禄山道。
绮里感到伯禽碰了碰她的衣袖,轻声说了一些求恳的话语。但绮里没有回头。她专注地看着,看刀锋被扬起、挥落,看一具肉体被粗暴分割。她也在听,听最初的惨叫和稍后的寂然,听刀斧入肉,听鲜血溅落。这些是父亲被腰斩后,她在梦中经常见到的情景,经常听见的声音。她喜欢看这些场景重现于敌人身上,这能让她不再恐惧。她轻轻哼起了歌。
除了行刑者与受刑者,凝碧池边的众人无不沉默,连舞马和舞象都不敢动作。绮里轻哼的声音,很快吸引了安禄山的目光。“你唱的是什么?”安禄山喝了口酒,饶有兴致地问。
绮里像是突然惊醒似的,抬眸笑答:“这首歌,陛下多半听过。”她清了清嗓子,用突厥话唱起歌来,调子清越激昂。
安禄山听了两句,微笑颔首,武将们多有懂得突厥话的,见他露出赞许之意,便也跟着唱了起来。数十人的歌声汇聚在一处,掠过水面,传得很远。乐工们各自低头缄默,而有的汉人官员们不懂突厥话,神色尴尬。
安禄山笑道:“这是草原上突厥人传唱的一首短歌,意思是:‘让我们将敌人团团围困,让我们跳下马冲锋陷阵。让我们像雄狮吼声震天,让敌人的力量削弱殆尽。’”[2]
他素不讳言自己本是胡人,起于微贱,但起事之后,自然也十分在意汉人官民们如何看待自己,借用“四星聚尾”“金土相代”之谶造势,力图让天下人相信,大燕乃是天命所在。他命孙孝哲从长安搜罗乐工舞伎送到这里,也正是为了以礼乐彰显大燕之正统。
乐工雷海青的那番言语,却不止直斥他不配听大唐皇帝听的乐曲,更是明言他所建立的大燕,只是个不值一提的僭伪王朝,不配与那位皇帝缔造的真正盛世相提并论。饶是他心性坚忍,杀人如麻,被说中心事,也不免难堪,嘴唇微微发抖,直到将那乐工肢解,才终于松了口气,于是命人赏赐绮里美酒和金珠宝玉。
而绮里——这一天她喝了很多酒。她比她从前的主人李白更加善饮,但今天心情极好,竟然喝醉了。去年十二月叛军进入洛阳,到今日正好八个月。这八个月,是父亲惨死之后,绮里难得快意的一段时光——也许还不是最快意的:她最怀恋的,还是扮成婢女,留在那个人身边的日子。但她还是很高兴,以至于当这种快意被突然打断,戛然而止时,她也并未感到愤怒。
伯禽拿着那把她给他防身的短刀,躲在门后,在黑暗中将刀刺进了她的肋下,随即慌乱地松了手。短刀的大部分锋刃,都留在了绮里的身体里。冰凉的刀锋和随之而来的剧痛,让她从醉意中清醒,她咳了几声,强忍着痛道:“你将灯点上罢。”
他还真的点上了灯。
她没有拔刀。这一刀刺得太深,若是不拔,兴许还能多活一刻。她平静地感受着剧痛,这种痛,反而好像让她活了过来。过去的三十年她四处奔走,只求颠覆这个她恨极了的唐室,恨意让复仇以外的一切事物都变得虚无。若是没有识得李白和他的歌诗,她的一生,大概也就这样虚无地过去了。
“天然呢?”她问。
伯禽的声音在颤抖:“我将他送走了,你,你要杀我,就杀我一个。”
绮里笑了:“为什么?”
烛火昏暗,映得伯禽年轻而微丰的脸庞多了几分棱角,只是他一说话,就又成了她所熟知的那个孩子。他鼓着两腮,像是积攒了很久的力气:“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原来是这般景象。伯禽不能坐视。”
绮里又笑:“是了。‘俯视洛阳川,茫茫走胡兵。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胡兵、豺狼……你也觉得……他也觉得……我们……是……逆胡?”
伯禽用力摇头:“我家在西域住了几代,谱牒无存,到底是不是凉武昭王的裔孙,是不是姓李,甚至……甚至到底是不是汉人,我……我也不知道。你总是以为,胡汉之辨关系重大。就算、就算关系重大,我们家这样的身世,又有什么好在意的?”
“‘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绮里又咳了两下,轻声道:“他都要踩着胡人的肠子、踏过胡人的血了,你说他不在意胡汉之辨?”
周身的力气随着血液逐渐流失,她的语声越发低沉:“我原以为……他终究能够破除这个心结。胡又如何?汉又如何?他自有他的来处,也自有他的去处。就算有胡人的血脉,难道他就不是伟丈夫了么?何必……何必一定要……履胡之肠,涉胡之血,才显出他心向汉家?”
伯禽胸口剧烈起伏,半天才道:“我只知道,你不该唆使安禄山,用那般酷刑戕害忠臣。”
“明月奴。”绮里叫他的小名,“大唐皇帝的臣子,腰斩了我的父亲。忠于这种皇帝的人,为何不能受他所爱用的刑罚?”
伯禽嘴唇翕动,却没有说话,转而将目光投向窗外清冷的新月。
绮里很轻地摇了摇头,递过一个钱袋。
“你走罢。”她说。“遇上军中的人,就说我遣你去买酒。”
[1]见徐松《长安志》,转引自李建超《增订唐两京城坊考》274页:“武后造。初以置武氏七庙,中宗因而正之。安禄山陷洛阳,以太庙为马厩,弃其神主。”《安禄山事迹》下卷:“张万顷、独孤问俗、张休,并复旧官。禄山令问俗坏太庙,问俗迁延,终以获全。
[2]突厥语诗歌,取自喀什噶里《突厥语大辞典》中册,138页。
啊——这就领盒饭了,有些对不起她。(作者2020年4月8日按:在最新稿里她的名字全部改成了绮里。)反正挺不好意思的,我以前写的时候都是瞎写……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世间事大抵如此,所以说来说去,还是要感谢诸君愿意付出自己的时间,读了这个除了真诚之外啥也没有的故事。就,抱歉了,临屏涕零,不知所云。
第96章 岁岁年年人不同
前方不远处,正是那座暌违多年的洛阳城,依旧高峻,依旧巍峨。秋风不时吹过,卷起黄土,土灰轻而软,弥漫在天地间,这一切光景,就都模糊了。那座城池,似乎也就变得灰灰的,钝钝的。
我没来由地腻烦,拿起水囊喝了两口水。微凉的水滑入胃里,冷意瞬间从脏腑扩散到全身,指尖不自觉地颤抖。
真可笑。虽然身处千年前的异世界,但过去的那么多年,我一直活在自己营造出的肥皂泡里,保持着西式的生活习惯,每天锻炼,喝新鲜的羊奶,摄入足够的蛋白质和膳食纤维。但是现在,在失去了一个孩子和大量的血液之后,我连冷水都很难喝了。真可笑!
而我失去的不止这些,还有……还有如焰。六月十三日的骚乱中,我们遭遇踩踏,当时她的内脏已经受了伤,却没有声张。很多天以后,在慈恩寺里,我终于醒了,而她却开始吐血。再后来……
我惨笑,我何其傲慢!作为穿越者的傲慢,让自以为做了完全准备的我,将大部分注意力放在了叛军身上,而竟然没能料到,在一座城市即将陷落,纲纪废弛、法度无存的时刻,慌乱和恐惧,本身就有足够大的杀伤力。
“娘子,我们要进城了。”杨续道。
我放下帷帽边缘的轻纱,罩住脸庞,随即下了马。安禄山占据洛阳已有八个月,但中原很多地区并未被他真正掌握。所以,寻常人出行时必备的“过所”,如今暂时没有哪个官署还能颁发。另一方面,进入洛阳城的人,自然也就会受到更严格的盘查。
幸好——我也不知自己为何要说“幸好”——守卫城门的士卒中,有两名胡人。杨续递过一份文书,道:“我家娘子到洛阳投亲。”
不消说,这份文书是伪造的。军士看了几眼,似乎有点疑心:“你家娘子出行,连一名使女也没带?”
“原有两名小婢,不巧染了时疫,在路上先后死了。”我拨了拨面纱,口音带着三分恰到好处的生硬,像是粟特女人说汉话的腔调。
战乱时期传染病往往比平时肆虐,他们倒没针对这点追问。一名胡人军士凑上前,用粟特话道:“你是来寻什么人的?”
我也切换到他的语言:“我来寻我丈夫。他从长安到洛阳来,一直没有音讯,我很担心。”
胡人军士了然道:“他是来贩售货物的么?这一年时局很乱,送一封家书,不比送一斛珍珠更容易。等到中原安定下来,就不会这样了。胡天庇佑,阳光驱除一切污秽,所有的家庭都能团聚,你也一定会寻到你的丈夫!”
我平静微笑,行了一礼。他点点头,示意我进城,那几个汉人兵士也没再阻拦。
洛阳城和当年我初次见到它的时候相比,没有太大的区别,无非就是天津桥上驶过的宝马香车换了一批。一个城市,特别是一个像洛阳这么大的城市,总有足够的自愈能力,即使被另一个政权接管,也能在短暂的混乱后,迅速重新开始运转。
我走得很慢。
我仍记得第一次来洛阳时的情景。我很兴奋,但便宜表兄崔颢却满脸都是看乡下人进城的嫌弃。他喜欢关于北魏洛阳的一切,经常说,隋与唐的洛阳城不过是个赝品,而那座拥有永宁寺塔的洛阳城,才是天下最壮丽的城池。
“洛阳女儿对门居,才可颜容十五馀。良人玉勒乘骢马,侍女金盘脍鲤鱼……”水边有人在唱歌,曲调低回,嗓音苍老沙哑。
崔颢说,那座一千尺高的永宁寺塔,毁于雷击引起的大火。那场烈火之后,再无永宁寺塔,也再无那个值得他追慕的洛阳。
“画阁朱楼尽相望,红桃绿柳垂檐向。罗帏送上七香车,宝扇迎归九华帐。”嘶哑的歌声,与洛水烟波缠绕在一处,沐浴在初秋的日光里,似乎也生出了浅浅的光泽。
其实,早在永宁寺塔逝去的两百年前,这个城市就经历过更彻底的毁灭。那是西晋永嘉年间,一个粟特商队的首领给远在撒马尔罕的主人写信:“发生了大饥荒,最后一位皇帝也逃跑了!宫殿被烧了,城市被毁了!洛阳不再有了!邺城不再有了!匈奴人占领了长安,啊,他们昨天还是皇帝的仆人呢!”[1]
“狂夫富贵在青春,意气骄奢剧季伦,自怜碧玉亲教舞,不惜珊瑚持与人……春窗曙灭九微火,九微片片飞花琐,戏罢曾无理曲时,妆成只是薰香坐。”
1907年,探险家斯坦因在玉门关发现了这封书信。“洛阳不再有了!邺城不再有了!”隔着十六个世纪的光阴,信中惊慌失措的语气,不足以唤起多么深沉的共鸣。那份鲜活的情感,唯有在“历史”正在发生时,才有刻骨铭心的力量,比如——现在。
洛阳,是不是不再有了?
“城中相识尽繁华,日夜经过赵李家……”唱到此处,歌者的声音渐渐低落,最终归于默然。
我站在了她的面前,轻声问:“这篇诗,不是还有最后两句吗?”
歌者是一名老妪,面前的地上丢着十来枚铜钱,都是路过的人留下的。老妪穿着麻布衣裙,面容憔悴,双眉间沟壑深刻。听我发问,她抬手理了理鬓发,姿态竟很有些优美:“我年少时,很不喜最后两句。”
我微笑:“‘谁怜越女颜如玉,贫贱江头自浣纱。’这两句转得太急,的确差了些。”但我听说,当年洛阳城里的歌女们,都更喜欢这两句。毕竟,世间贫贱、命苦的女子,才是多数。
老妪眉毛一扬,却道:“我当年想的是,我自富贵,我自美貌,我自有‘玉勒乘骢马’的良人,作诗的人,为什么要将我和那些浣纱的贫贱女子相比?”
我怔住:“你是说……你就是……”
“不错。”老妪轻声道,“作诗的是个少年,他在岐王府的宴席上见到了我,大约因为见我行事轻狂,而忍不住写了这首诗。”
“岐王府?你是……谁家妇?”我问道。
老妪将地上的铜钱收了起来,放进怀中,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姊妹亲眷都以为我定要生气,但……这样好的诗句,用来写我,我又有什么可气的。何况,”她脸上逐渐泛起笑意,“作诗的人只有十六岁。后来,我听说他的名气越来越大了。不过,那年他还只有十六岁,真是……骨清年少。”
有白鹭从远处飞来,落在水边,低头用嘴梳理自己的羽毛。午后的阳光还很热,它伸出嘴,喝了些水,旋又飞走了,没留下半点声息,唯有一道道波纹,不疾不徐地漾开又消失。
片刻的静默后,老妪又唱起歌来,这回唱的是:“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洛阳女儿惜颜色,坐见落花长叹息……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风,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每一首都像是洛阳城的挽歌。我放下一小袋钱,转身离去。
我很快找到了菩提寺。
看守的兵士不多,我又寻了一名突厥兵士说话,编了一个婢女来探望旧主的故事。大概是因为关押在此的都是一些文官,没有作乱的可能,军士们难免松懈,我没费力气就进去了。
菩提寺不算很大,却也有数十间僧房,王维就被关在其中一间里。
“你如何寻到此处来的?你……你好么?”他问。
我反问:“你还好么?”
他低下头,许久才道:“不好。”
他一向从容隽雅,很少这样坦诚地展露疲态。我张了张嘴,到底无法回答,只得寻来一只碗,倒了水递过去:“你少说些话。”
他的声音粗哑,有近似金属的质感,像炉火熄灭之后,打开炉门时碰撞发出的那种声响。不清澈,不干脆,混合着金属的冷硬和尘烬的浑浊,涩而滞。
“服药佯喑”。史书上短短四字,我记得,我知道。
他接了水,却没有喝:“裴十今日来看我了。”
裴迪排行第十,亲近之人唤他裴十。
“他说,宫里有一件惨事。凝碧池上……有一位乐师,我也认得的,他……”
“你少说些话。”我抬手止住他的诉说,再次规劝。
他顺从地沉寂了一会儿,忽而又道:“我不好。因此我才想,只要你和阿弟他们都好……只要……”
他说得含糊,但语气却很平稳,像是已经考虑很久的模样。我抓住他的手臂:“你想做什么?!”
他的手臂瘦了很多,触碰时有一种脆弱得不真实的感觉,好像……薄薄的衣袖对于那手臂来说,都太重、太重了。
就像……活着这件事本身,也太重了。
他身体晃了两下,苦笑道:“不大好说。毕竟,我也很想再见你们一面。”
我反而突然放松下来,扯过一个蒲团坐下:“这些事,我想过的。”
他微微皱眉。
“我想过的。”我又说了一遍,“焦炼师,焦道士……我可以与她一样的。”
不老、不死——只要自己别作死。
王维颔首:“我料到了。”
我很认真地看着他:“初时我也曾动心过。你能想到的,世间的光华荣耀,并不止于皇唐一朝。在大唐陨落之后,也会有绝艳的美人,绝代的才子,勇武的将军,英伟的帝王……甚至,还会有……没有帝王,而是由寻常百姓做主的国家。”
“但是,我还是高看了自己。我心脏没那么好。”我笑了,也不管他能不能听懂:“我看不了那么多的兴衰成败、悲欢啼笑。我也不想看。故事里,因为活太久而心理变态的仙人太多了,我不想成为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