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妖谱·肆——裟椤双树【完结】
时间:2024-04-25 14:40:12

  在燕书生晚年的某天,他拿出堆满灰尘的剑,喝了几口酒,便在院子里挥舞起来,年少英姿,鸿鹄之志,仿佛一切又回到了他的身上。
  只可惜无人喝彩。
  上个月他在外地做生意的独子刚当了父亲,老婆欢天喜地赶去带孙儿,留下他一人在老家。
  它记得那晚的月亮特别大,照了一地的银白,老燕头舞剑的样子居然也好看起来,竟比年少时还要威武几分,它一时没忍住,化成人形在旁边鼓掌叫好。
  老燕头见院子里突然多出个七八岁的小女娃,模样还与自己有几分相似,看着便有几分亲切,故而明知有异,却并不惧怕,只问她是谁。
  她也不瞒着,说自己是他用了几十年的那枚犀角发导,妖怪一只,今天见他舞剑舞得精彩,特意现身喝彩。
  老燕头惊讶之余,说年轻时睡过那么多荒地坟场,却从未见过一只妖怪,原来妖怪的模样也并不都是凶恶丑陋的。他还告诉她,自己当年在集市上见到这枚发导时,一眼便觉得它与众不同,很是喜欢,这么多年来也从未有过更换之意,想不到真是个跟自己有缘的灵物。
  老燕头仿佛在说一桩人间美事,她却不客气道:“你在一堆发导里挑中了我,还不是因为小贩不识货,给我的标价最便宜!你又穷又抠,东西不坏你哪舍得换新的。”
  老燕头一愣,老脸一红,旋即哈哈大笑,摸着她的头说你这妖怪着实可爱。
  “不过这也的确是你我间的缘分。”她给他倒了一杯酒,“我从不主动选择跟从谁,都是你们在各种机缘下把我带回来。许多人跟我只有半截缘分,喜新厌旧放弃我的,粗心大意弄丢我的,是大多数。你应该是我完整跟从过的第二十多个人了吧。”
  老燕头好奇道:“完整跟从的意思是……”
  “到你死,我都在。”她直言,“确保你平安入土之后,我才会离开。”
  老燕头又一笑:“都死了,还有什么平安不平安的。”
  “那不见得。”她指了指天上与地下,“天上有禽鸟,地上有走兽,万一你死的不是地方,那乌鸦老鼠豺狼可不见得会放过你。”
  “这样啊……”老燕头喝了口酒,“虽然我不认为一个躯壳完不完整有什么要紧的,但真要被老鼠啃去了鼻子,我虽不疼,家里人看了却会难受,所以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不过你为何要这么做?跟着我这么多年,也没给你什么好吃好喝的,甚至都不知道你的存在。”
  “因为我只要能做个有出息的妖怪,就有当神仙的机会。”她坦白道,脸上露出一丝向往的神情,“听说昆仑是要收妖怪做神仙的,但前提是这个妖怪有本事有出息,还要通过特别严格的考试。我不太清楚怎样才算有出息,曾听别的老妖怪说只要我完整跟从过的人越多,出息便越大,不管真不真,先这么做下去吧。”
  老燕头听罢,点点头:“不管真不真,先做下去吧。你看我年轻时,何尝不是跟你一样,一腔热血,不甘平凡,可能也怪我没能一直这样下去,不然也不至于在田间地头了却余生。”
  她不解:“田间地头有什么不好吗?”
  老燕头一怔,笑:“舞剑没人看啊。”
  “我看啊!”她认真道。
  老燕头扑哧一笑:“对对对,有你在旁喝彩,也是很好。”
  那一夜,她陪老燕头喝了半宿的酒,老燕头醉过去之前,祝她心想事成,早日成仙。
  她接受他的祝愿,也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会有资格上昆仑的。
  翌日,老燕头酒醒后,把自己那支犀角发导拿在手上瞧了很久,他以为昨夜只是一场酒醉里的梦,这玩意儿怎可能变成个俊俏可爱的小姑娘呢,定是一场梦。
  一个月后,老燕头心痛病发作,倒在了去山里采草药的路上,走得很快,没遭什么大罪。
  因地方偏僻,七八天后老燕头才被人发现,然而让众人啧啧称奇的,是老燕头在野地里躺了这么些天,天气又甚是炎热,连他背篓里的草药都蔫巴了,他却跟睡着了没两样,脸上还带着红晕,甚至身上连一点异味都没有,且这里野狗豺狼甚多,也曾有人暴毙于此,第二天被发现时已然尸骨不全,而老燕头身上却连一个齿印都不见。
  只有天知道,这几天她跟多少野物打过架。只要她与老燕头寸步不离,他就能保持这个仿佛睡着般的状态。
  她记得老燕头的老婆儿子赶回来时,抱着老燕头哭得死去活来,虽难过,但见着老燕头宛若生时的面容,却又颇觉安慰,觉得他走得一定很安详,且一定有神仙照应,不然怎会挨到他们回来依然安好如初。
  老燕头的丧事办得很热闹,盖棺下葬时,他的亲朋好友在外头哭,她在棺材里盘算下一步往哪里去,是不是又要化回原形混在市集之中,等下一个把自己带回去的“有缘人”。
  当时间走到薛平安时,她却不是被他买回去的,而是捡回去的。
  那天她昏过去了。
  为了保住上一个人的遗体,她跟自己的天敌——以食腐为生的墨蚓大打出手,恶战一场,也幸好那只墨蚓个头不大,修为不高,她直接了断了对方,却也被墨蚓的毒雾重伤,腰间落下半圈乌黑的腐蚀印迹,疼痛无比不说,那印迹还在缓慢扩散。这一遭下来,她连人形都化不成了,终日浑浑噩噩躺在集市墙边的角落里。
  来往的人偶尔也有拾起她的,但一看只是一支平平无奇的发导,且中间还有一段黑色裂纹,很不经用的样子,便更没有占为己有的念头了,随手便将她扔到垃圾堆里,之后又被一只该死的狗当作玩物叼出来到处跑,晃得她头晕,直到薛平安拿一碗剩饭来喂狗时才发现这支青光莹莹的小东西。
  也不知是薛平安跟老燕头一样穷一样抠门,还是这支发导莫名合了他的眼缘,他把它从狗嘴里抢救下来,擦干净带回了家,当发现它腰上有一圈裂痕时,还拿去让人在裂痕处包了一小圈银片加固,然后便高高兴兴地插在自己头上了。
  可能他真的只是穷而已……包银片的是他熟人,说小事一桩都没收他的钱。但可能是歪打正着,那小小一圈银片对遏制她的伤势竟有奇效,至少在那之后,她腰间的乌痕不再扩大,疼痛感也逐渐消失。
  她跟过那么多人,对谁都没有特别的感情,她觉得自己守护那些人不过是为了“长出息”,即便是薛平安,她也顶多在心里对他说了一句“多谢你的抠门”。
  日子一长,她也渐渐知晓了薛平安的底细。
  他不是本地人,老家在哪里无人知晓,相熟的朋友也不多,除了那个仗义的小银匠,还有码头卸货的大老李,平日里便再不见他与谁往来。他自己做了好几分工,除了卸货这种力气活他干不了,别的只要能赚钱又不犯法的,他都做,赚来的钱从不舍得花,吃穿用度无比节省,一分一厘都攒起来。
  过年过节时,别人都是团团圆圆吃好喝好,他却总是独自窝在家中,一碗饭一碟菜,吃完后就写信,很长很长的信,写完就撕掉。
  她觉得她不是偷看,毕竟就在他脑袋上,稍微耷拉一下眼睛就没办法不看,不怪她。
  那些信从没有收信人,他更像是在纸上回忆过去的自己。从他的笔下,她大概捋出了薛平安的前半生。
  他的老家应该是在一个离这里天高地远的山村里,父母健在,还有个妹妹。
  三年前他离开了家,离家出走那种离开。
  三年间,他没有给家人任何可以寻找到他的机会,他以一种从未在那个家中出生过的姿态,孤独决绝地在遥远的异乡与自己的命运抵抗。
  他总在信上最末尾的地方,写上诸如“衣锦还乡是什么样子?”“希望回去的时候,再没有人敢轻看你们。”“如果做不成我想做的事,就当我死了吧。”这样奇奇怪怪的话。
  春暖花开时,他也会在纸上画一枝海棠花,然后在海棠花旁写个小小的“谢”字,然后托着下巴望着窗外,目光顺着纷纷的柳絮飘到想回又回不去的地方。
  她猜测,他的心上人大概是个姓谢的,喜欢海棠花的漂亮姑娘,也许在他离开后的许多个日夜里,这个姑娘也常坐在屋檐下,盼着他突然出现在他们一起走过无数次的小路上,像从前一样举着好看的花朝她跑过来。
  他最喜欢抄的一首诗,便是那首《为妻作生日寄意》,小谢姑娘虽然还不是他的妻子,然前人的一场思念,也是他今日最大的梦想吧。
  他为何要离开家乡,她只能猜,无非一时意气,受了旁人的怠慢或耻笑,觉得连累父母,家门无光,便暗自横下心来,赌上一切出外闯荡,若不能衣锦还乡,便当自己死了。
  而她不用猜也知道,薛平安是有多盼望自己从所有蔑视中杀出一条路,最后站在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胜利的高处,微笑着对所有看轻过自己的人说一句:“我回来了。”然后在众人错愕又艳羡的目光中把最好的东西带给过了太久苦日子的父母。
  可是,一走三年杳无音讯,就为一个还不知能否实现的“衣锦还乡”,真的没问题吗?
  她替他想过,但那又关她什么事呢?犀导管死不管活,只要陪他到安然入土那天,她的出息便又长一分,跟他之间的关系也就圆满结束了。
  外人面前,包括小银匠与大老李,她从未听他提起自己的过往,在他们面前,他的生命是从来到这座城池开始算的。他们几个的相聚,谈话内容除了家常琐事,更多的还是哪里又有赚钱的好机会,薛平安最在意这个。不过有好几次,她也听到小银匠他们劝薛平安不要那么拼命了,也该安个家了,总一个人怎么是好。每次薛平安都是搪塞过去,说不急再等等。
  她想,他等的,是那个也在等他的小谢姑娘吧。可是,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不等了呢。
  今年是她跟着他的第三年,算起来他离家最少也六年了。
  这一年,他身边多了一个特别重要的玩意儿——一个布袋子,里头装着两个小金条,那是他这些年的全部积蓄。以前每赚到足够的钱,他就想法将钱兑成一个小金豆子藏起来,今年年头他把所有的金豆子交给小银匠融成了两根金条,说这样带在身上也方便。小银匠还打趣他,问他几时能把金条攒成金砖,他笑着说当然越快越好。可是谁都明白,这世道光是活着就不容易了。取了金条回来的那天,他还在市集上买了一张绣着海棠花的手帕。
  然后,这个布袋子便成了他的命。
  年中时,小银匠跟大老李都成亲了,场面很热闹。薛平安去喝了喜酒,醉得一塌糊涂,梦里叫着谁也不认识的名字。
  年尾,薛平安在抱着布袋子发了一夜呆之后,他突然决定回家。
  两根金条虽然离衣锦还乡还有点远,但六年也太快了些……不回去的话,还要等多少个六年呢。不过,这些积蓄应该足够给父母在乡下盖个舒适的新房子了。
  她听到他跟自己自言自语了半天。
  那就回去吧,她也想看看那个小谢姑娘是不是像海棠花一样漂亮。
  她跟着薛平安踏上了回家的路,虽然不知他要去的是哪里,但一路上她瞧着他的神色,竟是多年来都不见的喜悦与期待,当然也有那么些不安。
  不知他的父母在见到他时,是老泪纵横,还是举着扫帚把他痛打一顿呢。如果她是他的父母,她觉得自己一定是后者。六年不知音信,多着急啊。
  可是,居然翻船了。
  薛平安就这么毫无波澜地死在了除夕这天。
  她的规矩,历来只是跟从,绝不干涉他人生活,乃至生死。但这次,如果可以,她愿意违背自己的规矩。
  可河水中的暗流太急太凶猛,居然直接把她也冲走了,根本没给她违背规矩的机会。等到她从河底的一丛水草中晕乎乎地醒过来时,薛平安已经被捞上岸了。
  平安庄里,她看着他苍白的脸,把布袋子放到他手里,然后叹了口气,坐在了地上。布袋子是她给他抢回来的,在检查他的身体时,有人顺手拿走了它。她揉了揉自己的手,那一拳打得太重,现在手还疼呢。
  布袋子只能是他的,谁也不能动。
  唉,说死就死了……
  她望着昆仑的方向,遗憾自己的出息长得太慢了。若她已是昆仑的神仙,兴许能让他活过来?起码,回一趟家再死也不迟。面对一场眼见着要实现却又戛然而止的圆满,竟像是自己的事没有做完一样。
  破烂的窗户外,飘起了零星的雪。
  “你还是想回去的对吧。”她问他。
  冰冷的躯体,当然没有回应。
  眼角却有一滴水滑下来,是结成薄冰的河水刚刚化了吧。
  她想了大半夜,终于在天亮前做了个决定。
  既然已经上了回家的路,那继续回吧,我送你。
第7章
  桃夭看着坐在雪地里的男子,无奈道:“你送了他一百多年,都没把他送回家……”
  小姑娘叹气:“我用了我最大的本事,让他‘宛如生’,能走能跳能跑,就是呆傻了些。他虽然已经失去性命,但绝不会忘记最想回的地方。家的方向是刻在他骨子里的。你们看他是一个人的模样,可我知道他这一副躯体,只是一个想回家的念头罢了,而这个念头,无论如何都不会消失,也不会走错的。我只要保住他这个身躯,他就能回去。”
  “如果他不会走错,这一百多年的时间足够你们在这世界来回十遍了。”柳公子不解,“他明明就是找不到路了吧。”
  磨牙听得直摇头:“施主,你就由他自己‘带路’,然后跟了他一百多年?”
  小姑娘苦笑:“我也想过各种法子打听,不怕你们笑话,连路边的算命先生我都找了好多个,但都是徒劳。他把自己藏得太严实了,我甚至不确定薛平安是不是他的真名,而天下间又有多少个村子里有一对失去儿子的老父母和一个可能姓谢还喜欢海棠花的姑娘?本以为最多花个一年半载,他就能回到家里,却不知为何他会失去方向,走到哪里都不对,走到哪里都是不认识他的人。”她看着这个被自己一路保护的男子,伸手拂去落在他头上肩膀上的雪,“我想,也许只是暂时的问题,再让他找一找吧,兴许哪天就找到了。没想到的是,一不小心就找了这么久。”
  “真是死心眼……”桃夭挠了挠鼻子,“你就没想过随便找个地方让他入土为安?”
  “没有回到家,他又如何安得了。我完整跟从的每个人,都躺在他们最想躺的地方。”小姑娘固执依旧,“我没办法把他随便埋在哪里,因为那会让我觉得这件事永远没有做完。我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大本事的妖怪,所以全靠这些小事来成全我的愿望,连这小事都做不好,让我拿什么资格去昆仑做神仙。”
  最后一点光线终于消失在天际,风雪越来越大,远远地传来喜气洋洋的炮仗声,提醒他们今天是除夕,是该回家团聚的好日子。
  小姑娘把男子扶起来,回头对他们说:“那几张纸我已经还了,天这么冷,你们也该回去了。多谢相助,后会无期。”
  说罢,她搀着男子,跟从着他的脚步往前走去。
  桃夭眉头一皱,突然上前抓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不由分说掀起了她的上衣,露出她雪白的腰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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