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果断找来耶达鲁,转身喂了戟雷一颗果子,牵起它往易鸣鸢的马车旁走去,“好兄弟,我们回家看看。”
半晌,易鸣鸢被抱起放到马上的那一刻还在小声为自己酸软的筋骨鸣不平,等见到两块并排竖着的墓碑,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程枭站在她身后,用鼻子蹭了蹭她的发顶,“那天你说想见我的阿爸阿妈,他们就在这里,我带你来了。”
其实私心上他是不想让那个负心汉和他的阿妈葬在一起的,但他阿妈临终前坚持让他这么做,大概是为了纪念少女时那份错付的情爱,至死也要求一个始终。
北地戈壁和沙漠不计其数,绿意茵茵,景致优美的孤山却少的可怜,秩狜山植被丰饶,最妙的是山中有一处瀑布,隔绝了大部分的外来者。
匈奴人逐水草而居,向往有山有水的地方,这一带有断裂的峭壁,因此人烟稀少,是绝佳的埋骨地。
程枭也没带什么香和贡品,清净之地经常路过的生灵是最好的陪伴,他的声音混着瀑布的水声,低沉嗡鸣,“阿鸢,等我们死了以后也一起葬在这里。”
虽然这话说的不太吉利,但易鸣鸢情不自禁想到一个画面,很多年之后的一天,这里的墓碑多了两座,会有记得他们的人上前祭拜,到时候草不用除,任由野花生长,根壮叶茂。
可惜不会有这么一天的,易鸣鸢想,永远不会。
流水声咕咚咕咚落入小潭,易鸣鸢抖掉睫毛上的泪水,心里对程枭的阿妈说了很多声抱歉,抱歉难以许下一生的承诺,抱歉让她的儿子也遇见一个负心人,抱歉在相见的第一面,就已经知道分别时是怎样惨痛的结局。
虫鸣清脆,花草馨香,程枭带着她穿过水上的石块走到瀑布后面,“这里有三棵小树,尝起来跟你泡茶用的苦叶子一个味儿,我们摘点回去。”
漠北常喝的是大块压制的茶砖,加在奶里添个滋味,跟中原人细细品的那种不一样,他担心易鸣鸢那一小把小叶子很快喝完,想起这里还有几稞茶树,正好带些走。
易鸣鸢凑近了看,这三棵树上的芽叶长而翠绿,芽头肥壮重实,是上好的茶树,她当即掐一芽两叶收集起来,可饶是如此,也没装满一个兜子,“好是好,只是树太小了,不够摘的。”
程枭打量了一下不足他半人高的树,一手抓住主干,肌肉绷紧,“这好办,我给你把树一起带走。”
易鸣鸢赶紧制止他,“别别别,南橘北枳,这茶树生在绿草丰茂之地,所以才长得这样好,如果移往他处,可不定变成什么样了,与其看着它枯萎,不如留在这里好好陪着你阿妈。”
“什么橘子栀子的,只是挪个窝,果子不会变成花。”程枭蹙起粗眉,这说的什么东西?
易鸣鸢无奈,把他的手拿离树干,“南境温暖潮湿,所以茶树会枝繁叶茂,但北境干热少雨,茶树可能活不下来,就像是一个女子,在中原水灵灵的,到了北地脸会慢慢变干,生出皱纹。”
“阿鸢,你是不是更喜欢中原,想要留在邺国?”
冷不丁的,程枭从半蹲的姿势站正,阴鸷的眼神直视着易鸣鸢,“我会给你用最好的羊油擦脸,买最密的纱巾,来了草原就不要再想你的故国,它不值得你眷恋。”
派去调查易家通敌始末的珠古帖娜跑去了庸山关附近的眙邯一带,她寄回的羊皮卷上说发现了诸多疑点,但还未查明并不敢贸然回来,还需多给她一些时日。
羊皮纸上还说,她在澧北捡到一个累赘,似是认识小郡主的人,届时一起带回来复命。
“我没这么说,你冤枉我。”
易鸣鸢哼了一声,那是她的故乡,她从小到大居住的地方,值不值得眷恋才轮不到他来评判,“我只是用更加通俗简易的话解释给你听,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样的道理我们那儿刚开蒙的黄口小儿都懂,你多看看书吧。”
她踩上常年经流水冲刷的石块,一步一个脚印的沿着来时路走下去,程枭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自己稍微说点史典诗词,他便听不懂了,两个人经常牛头不对马嘴的乱说一气。
易鸣鸢小心的注意脚下,心想如果一个将军不看兵书的话,还能用兵如神吗?会不会连阵法都搞不明白?
她天马行空的想了一堆问题,一个不留神踩上一块湿乎乎的青苔,脚底打滑,半个身子歪了下去,旁边就是深不见底的潭水,掉下去的话准会浑身湿透。
好在先前学过凫水,不然要淹死了。
闭眼前,易鸣鸢如是想到。
“我不知道什么南边橘子北边栀的,但是我知道如果不注意脚下的石头,就会变成水人。”
程枭把住易鸣鸢的腰,双手将人举了起来,稳稳踏过瀑布前淙淙而过的泉水,心情也因为这个岔子而好了很多。
他暗暗叹了口气,人都已经在身边了,还去在意那些有的没的做什么呢?
易鸣鸢刚刚还斥责他应该多看点书,现在却反过来被他抓到走路分心的小辫子,简直糗大了,于是她有些不好意思的朝着程枭笑了笑,“这不是有你在嘛。”
她说完心脏漏了一拍,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开始习惯他在自己身侧半步的位置,习惯依赖他?
就好像,自己的潜意识里认为只要程枭在的地方,她永远不会有事。
“嗯。”
男人点点头,显然很认同她这句话,一声长哨叫来戟雷,差不多到该回去的时间了。
重归大部队后,几百米的杂草和乱树已经被清理掉了,他们还收集了断木残枝,山里的一草一木可都是宝贝,木段可以做桩子,树枝放干以后可以用来引火。
易鸣鸢妥善包好刚摘的芽叶,这时一个脸颊红扑扑的小孩被宾德尔雅推着肩膀带过来,小孩手里举着刚采的鲜花,黄色粉色的四五朵,配上他不情不愿的扭捏样,瞧着就可爱得紧。
她接过孩子的好意,柔着嗓音认真道了谢。
见他拧着手指不说话也不走,易鸣鸢用询问的眼光看向宾德尔雅。
宾德尔雅跟着耶达鲁学过一点邺国官话,能听懂但说不出来,只好劳驾玛麦塔代为传达。
俏皮活泼的声音从马车里传出来,“嫂嫂,小崽子说长大后要去中原转转,娶一个像你一样心地善良的姑娘,宾德尔雅想让你教他识字读书,不至于遭人忽悠。”
宾德尔雅见惯了战场凶险,不想所有孩子都像耶达鲁一样当将士杀敌,所以小儿子刚表现出这个意向,她就直接把人带来了,生怕他一会反悔。
易鸣鸢低头嗅闻手上的鲜花,将农耕知识和织布方法带到匈奴本就是她的使命,如果有孩子愿意学习他们的文字和风俗,那更是天大的好事。
“当然可以。”
第30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
众人是在第四天下午到的雅拉干。
倦累的族人一见到熟悉的地方, 就爆发出了阵阵欢笑声。
易鸣鸢最初见到的木架和塔楼都是临时搭建的,到了雅拉干,她才知道北境的城池并不像大邺一样巍然磅礴, 块垒齐整, 不加雕琢的取材给这个距庸山关最近的城门平添了几分粗野的壮美。
用石料搭建的防线并非固若金汤, 匈奴将士们的骁勇使它成为了真正的铜墙铁壁, 作为距敌国不足百里的第一座城池,这里有着非比寻常的重要性。
一旦城破, 虎视眈眈盯着的部族很快就会挥刀北上。
易鸣鸢被重新带来程枭身边, 在队伍的最前方踏入大开的城门, 程枭撑着她的脊背让她高仰起头颅,恭迎声犹如山呼海啸,震得她差点维持不住脸上的端庄笑容。
暗地里,易鸣鸢为自己捏了把汗。
这么多人把守, 她还能出的去吗?
“阿鸢, 到了这里, 我才感觉是真正回了塞外。”程枭收回按在她后背的手, 夹了下马肚提速, 雅拉干以内是他的羽翼之下, 回到这儿, 他的心才踏实了下来。
卸车分货的任务交递出去,陪他们几日颠沛流离的族人尽数被接走享受团聚的喜悦,易鸣鸢看他们一副回家了的样子,程枭脸侧的红玛瑙珠子随着发辫松动,已经坠到了下巴处, 她轻轻点了点,问道:“他们就留在这不走了吗?”
“嗯, 这就是他们的家,十天后我们只带四千轻骑走。”队伍的尾巴越来越短,等到了王帐的时候,只余他们二人。
转日阙起先是一个大族的名字,分散各地且人数众多,程枭第一次领兵之时,其中转日阙族人占了八成,故以此概称。
多年演变过来,已成了程枭所率骑兵的统称,换而言之,他在哪里,转日阙就在哪里。
原先聚住在一起的族人本就是从雅拉干带去的,他们中的有部分都是想要提前见到达塞儿阏氏的年轻人,因此易鸣鸢在一开始见到他们的时候,发现年轻的男女较多,而老人小孩的数量很少。
连日栖风宿雨,饶是程枭再钢筋铁骨,也有些乏力了,几十斤的铠甲压在肌肉上透出后知后觉的酸疼,他停下戟雷翻身下马,不忘把马上向他伸手的人一起带下来。
易鸣鸢白皙纤细的手臂环紧程枭的脖颈,几次上马下马的默契被培养了出来,她现在已经能够毫无芥蒂地靠近他的胸膛,以一个最配合的方式下马了。
程枭单手撑住马鞍落地,右手放开时摸到一缕被带起的发丝。
赶路途中擦洗清理已是勉强,头发上的养护自然能免则免,易鸣鸢缎子般的头发几日未经打理,发尾有些打结了,他心里被挠得发痒,想念令人魂牵梦萦的柔顺触感,便说:“进去洗洗,我给你擦。”
易鸣鸢一听,像条濒死的鱼似的跳了跳,擦身子?这太过火了,“不行不行,我自己擦,不用你帮忙。”
程枭悠悠染抬起步子,郁闷地低头问她:“擦头发都不行?”
“擦头发?”怀里的人瞬间灿烂起来,原来不是擦身子啊,是她误会了。
为表羞愧,她仰头送了一记小小的香吻,亲在他下巴上,“擦头发可以!”
受视野局限,她没发现有什么不对,直到她从程枭身上下来,一转头发现周围站着二三十个赶来看热闹的族人。
哄笑声此起彼伏,易鸣鸢在马车上时无事可做,整日里跟着玛麦塔学匈奴语,现在精进不少,虽然还不能流畅的说出他们语调中特有的弹舌转音,但五句里至少能听懂两句了。
只是现在,她宁愿自己根本听不懂。
“长生天哪!达塞儿阏氏这么热情,还敢嘬大王脸?我看到大王就腿肚子疼……”
“怪不得,”他们互相推搡了几下,挤眉弄眼的,“我就说大王二十一岁了还没娶阏氏不是裤|裆里的鸟儿坏了,你看达塞儿阏氏这么好,换我也愿意多等两年。”
易鸣鸢羞得过了头,用力捶了他一下,论没脸没皮她是完全比不上匈奴人的,也不管程枭有没有跟上来,直接转身钻进了毡帐。
人群后方的喇布由斯按了按胯部的钢刀,拦住合术温,说:“她就是大王的新阏氏?”
“是啊,”一顿饭相处下来,合术温对易鸣鸢印象很不错,“是不是特别漂亮,跟胭脂花一样。”
喇布由斯冷笑一声,并不觉得从中原来的细弱的女人有什么好,“大王是我们的头羊,有无穷无尽的力气和能力,有一天会带领我们走向更宽阔的草场,但他带回来的这个女人娇弱怯懦,见到死亡和流血肯定会畏惧,会退缩,我不知道她比我的妹妹好在哪里!”
程枭用兵如神,短短几年就当了右贤王,族中不乏崇拜他的人,有些带着无条件的信任与敬重,比如耶达鲁。
而有些则是只崇尚他的权力和威武,认为只有最英明的首领才配获得自己的忠诚,比如喇布由斯。
“喇布由斯,你错了,她是大王的阏氏,轮不到你来扯屁嗝,而且她和中原那些动不动就会被吓到的女人不一样,达塞儿阏氏救了我们的命,你应该尊敬她。”
合术温试图纠正他对达塞儿阏氏的误解,但喇布由斯是个牛脾气的莽汉,根本不听他说什么,握着刀就气呼呼的走了。
帐内
易鸣鸢沐浴后带着满身热气趴在绒毯上,她抓起一把湿润的短发丝绕在手指上玩。
这小截短发是当初和程枭刚见面时,被他从头上“骗”走的,现在长长了一点,上面全是皂角的气味,香喷喷的。
她手肘撑着床,湿润的头发搭在背上,濡湿了肩颈处的衣物,半透出一片又薄又莹润的美人骨。
程枭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活色生香的画面,他呼吸粗了一瞬,最深处的牙齿被磨得发痒,要是能咬上去就好了,他想。
像嚼啃一块世间最甜美的血肉,唤醒作为鹰犬最隐匿的兽性。
喉口被塞了一把最炎热的沙子,再用力的吮吸也引不出一星半点的津液滋润,自上而下冒出细小的颤栗,程枭有些局促地并了并腿,陡然发现自己是真的饿了。
易鸣鸢听到响动抬头,看到程枭杂乱的小辫被拆了去,卷曲的黑发被水打湿,温顺的披在蜜色的胸膛之上。
她移了移目光,注意到男人心口上方有两道浅色的伤疤,像是崩裂之后再次长好而形成的,如此猜测是因为她娘亲的腹部,生完她之后也有这样无数道。
“这是什么?”程枭走近,易鸣鸢素手轻轻放在他的伤疤上。
明明没有摩擦,被触碰到的人还是产生了撕碎她的念头。
易鸣鸢还在等他回答,却被慢腾腾攥紧了腕子,程枭把皓腕牵到鼻尖嗅来嗅去,那模样活像一只饿昏了头,咬不到吃不到,只能靠着嗅闻过把瘾的大型沙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