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黎妍梗着脖子回答,她心里感到歉疚,但并不后悔,“我当时心里记恨你,成天盼着你死,在来的路上给你下过几次药,但后来没有了。”
抛开二人之间的仇怨,黎妍其实挺佩服易鸣鸢的,她瞧着没什么心眼的样子,和善得很,对什么人都一张笑脸,但不动声色间精准弄清楚了自己的身份。
可惜仇怨终究是抛不开的,敬佩不能消弭掉易鸣鸢家人对她造成的伤害,因此黎妍还是选择恨她。
至少怨恨能让她心里好受一点。
易鸣鸢张了张嘴,且不说黎妍有没有解药,以她目前的状况来说,就算问出有解药也是徒劳。
毕竟她十天后就要死了。
“还有一事,左秋奕与你有过联系,那应当不会只是让你给我下毒这么简单。”
易鸣鸢想起那张字条上的勾抹图画,左秋奕是个擅谋不擅武的家伙,如果信鸽是他的手笔,那一切都有了解释。
“左秋奕失了右臂,即使将来还能上战场,那也只有坐在后方看着的份,若要立战功守住来之不易的爵位,必会使出其他手段,他是不是还让你给他递匈奴的消息了?”
“你猜的不错。”黎妍心尖一颤,这也能知道,难道她发现了什么?
可几只鸽子都被自己藏得好好的,连鸽子毛都没被人发现过。
“你常混迹于匈奴族人中,并不被允许靠近演武场和放置兵器之地,”易鸣鸢状似为难,“换我来递消息吧,不过……他们有人懂大邺话,若是被截获可就不妥了,你们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
听她这么说,黎妍顿时打消了疑虑,易鸣鸢待在大单于身边,能得到的信息肯定比自有分量多了,因此她坦白了报信鸽的存在,并说:“用特殊的字符,我那里有几张纸记着,晚些拿给你。”
易鸣鸢暗叹,果真如此,“好。”
***
回到织布机前,易鸣鸢久久无法回神,在演示如何织布的时候弄错了线,原本应该织出的小花成了两截,一时难以调整过来。
她试图倒回去重织,手忙脚乱地摆弄半天,却还是一团糟。
族人们以为她是累了,便催着她回去休息。
于是易鸣鸢拿着一块织坏了的布料打算放回帐子里,途中,她听到各处传来悉悉索索的说话声,好像全都是围绕着自己的。
几个躲在牛车后的年轻男女自以为隐蔽地谈论着,兴奋的脸部肌肉其实早就暴露了一切。
“你们在聊什么?”易鸣鸢走上前去,眼疾手快逮住一个看见自己就想跑的小少年问道。
异族少年窘促地挠了挠头,涨红着一张脸闪烁其词道:“我们在说达塞儿阏氏好,好看,怪不得被大王惦记了很多年。”
“还说原来威武的大王也有一颗柔软的心,让我们不敢相信,达塞儿阏氏,大王十二岁的时候长什么样子,能和我们说说吗?”
昨日回家,所有人不可避免地聚在一起喝了点酒,约略台嘴上没什么把门,以前从来没误过事,这次也不知是太高兴了还是怎么样,七八碗酒下肚,把程枭多年不娶的原因说出来了。
大多数有本领的匈奴男儿十五六岁便会娶妻,紧接着生两三个崽子。
可折惕失偏偏不,纵使被喇布由斯的妹妹频频示爱,他还是不为所动,惹得族内谣言四起,纷纷猜测他下面有点缺陷。
约略台是最袒护折惕失的人,所以被他们闹得恼了,再加上酒气上头,一不小心全宣扬了出去。
现在可好,不到一天的功夫,但凡长了耳朵的族人都知道了。
约略台一边躲着向长生天祈祷折惕失不会把他的脑袋揍扁,一边安慰自己也许折惕失会感谢自己这一举动,应该不会怪罪的。
“什么?”
易鸣鸢听后百感交集,仿佛周身的空气全被抽离出去,剩她一人在浩渺的天地间艰难喘息。
程枭……早就打她主意了?
这个认知让易鸣鸢感到无所适从,她松开抓着小少年衣服的手,连思考都变得滞缓。
她像一条搁浅的鱼一样僵在原地动弹不得,后知后觉地回忆起从见面起的细节。
银耳钩,对,银耳钩!
易鸣鸢摸了摸耳朵上的东西,当初回头望向那个拿着钢刀的胡人时,除了骇人的绿色眼睛,她还注意到了一闪而过的银耳钩。
毫无装饰镶嵌,但它实实在在是一个地位的象征。
还有程枭那一箭射出去之后,那胡人死了吗?
当时只听到“咚”的一声闷响,并没有确认他的死活。
这么回忆起来,蹊跷的事一件接着一件,程枭说丢了放肉干奶酪的布袋,却轻易掏出一个喂马的果子,明明果子也能填一填肚子的。
劫匪拦车队真的会用绳套吗?山洞里真的这么巧有木柴和生火的工具吗?
答案显而易见。
易鸣鸢转身往毡帐的方向走去,世界上确实没有一见钟情,程枭也是真的听过好几遍她的笛声,包括那个粗糙的毡鹰,恐怕也是二人少时许过的约定。
程枭见到自己的第一面就说“给你穿转日阙最好的羊皮裙。”
转日阙跟的人从始至终都不是服休单于,而是右贤王。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事到如今她还有什么不明白,自己来嫁的也根本就不是服休单于,而是右贤王!
从程枭踏上云直道的那一刻起,就知道她这个自称和亲公主婢女的人是谁,所以他在木台之上见到穿喜服的自己时眼神中只有欣赏没有惊讶,所以玛麦塔在自己比划单于时语焉不详的说头羊,所以扎那颜在百鹰放飞时让自己下拜。
这一切全都是因为程枭自己就是陷阱的搭建者,他一步一步引自己踏进去,陷进去,直至爬不上来。
好啊,好得很。
易鸣鸢跌跌撞撞走回去,心绞得几乎要站不住,她无措的翻出边沿发毛的毡鹰攥在手里,帐内舒适整洁,一事一物全都按照她的心意陈放,素来被中原行商售以高价的屏风床榻,全都不要钱似的堆在毡帐内。
与其说她痛恨欺骗,不如说在她当前的境遇之下,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回应这磅礴的爱意。
易鸣鸢下定决心走之前还抱着一丝希望,祈祷程枭在自己离开后可以早日忘掉自己带给她的伤害,在几年后……移情别恋,重新喜欢上其他人。
结果现在告诉她,程枭已经盼了她数年?
易鸣鸢为他的情意绵长而感到恐慌,十三岁跟着服休单于打仗,整整八年,八年的时间都不足以让他放下自己,她又怎么敢期盼他在短时间内重新振作呢?
老天真是给她开了个天大的笑话。
***
程枭是在马厩中得到消息的。
乘云由最有经验的马夫照料着,一天换三次药,它也争气,几天过去又是生龙活虎的了。
程枭给它换了点适口的草料,编马鬃时耶达鲁赶来禀告了约略台酒后胡言的事,“族人的议论拦不住,达塞儿阏氏已经知道了。”
闻言,他松开编了一半的马鬃,立刻往王帐赶去,掀帘进门后静悄悄的一片,什么动静都没有。
深灰色的眸子搜寻一遍,在屏风后挖出了把自己缩成一团,哭得抽抽嗒嗒的易鸣鸢,程枭想伸手抱她,却被一掌拍开,易鸣鸢冷脸问道:“你早就认识我?”
“是,很早以前。”
易鸣鸢睁着一双泪眼,“和亲车队被劫,都是你的安排?”
“对,是我。”
“你胸口的伤,也是为了我?”
“不,这不是,”程枭承认他的急迫中有想要早日见到易鸣鸢的因素,但志在四方的马洛藏同样也在为自己的将来拼命一搏,他摇摇头道:“就算没有你,我还是会大口吃肉的。”
在这一点上服休单于多有领悟,得知程枭的经历后,服休单于眺望远方,仿佛回想起了一些往事,他沙哑的嗓音淌出一句话,他说情爱不是借口,而是让我们更加无畏的勇气。
这句话多年来被程枭奉为格言谨记于心。
易鸣鸢擦掉眼泪,撑着身子站起来,屏风被磕到了一下,轻轻晃了晃,她嗤笑唤道:“程枭。”
“嗯。”被叫的人第一时间回应,紧接着的声音却让他的心沉了沉。
“我讨厌你。”
第33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
易鸣鸢不记得程枭, 在过往十七年的人生中,她对他毫无印象。
也许是无心插柳,也许是阴差阳错, 总之无论当年发生过什么, 她早已将八年前的事情置之脑后了。
她这样的一个人, 不值得程枭做到如此地步。
易鸣鸢心间酸涩, 为程枭的深情厚意,也为自己注定要辜负他的哀痛, 她倔强抬眼, 嘴上说着和真实想法截然不同的话:“我讨厌你你擅作主张把我掳走, 讨厌你上来就动手动脚,讨厌你从头到尾都在撒谎骗我。
你让我感觉从踏入草原的那一刻起,就成了你眼中的猎物。抱我亲我,把我拘在身边, 告诉我被抢过来了就只能当你的阏氏, 我在你眼里是什么东西?惊慌失措的兔子, 还是任你搓圆捏扁的面团?”
程枭面对自己行径被揭露的后果, 易鸣鸢的怒气比他无数次设想中的还要大, 他喉结紧张地滚动了一下, 试探道:“你在涂轱身边不会开心的, 我……”
“所以你就骗我,谎称自己来迎和亲队伍,和我单独相处两天一夜,你当时在想什么?觉得自己英雄救美很厉害是吗?看到我被吓得张皇逃命很愉悦是吗?”
易鸣鸢狠心别开目光,不敢直视程枭逐渐下垂的双眼, 强迫自己变得咄咄逼人起来。
她不给自己心软的机会,也不理会他的祈求, 轻启双唇冷声斥道:“你这个无耻卑劣的小人。”
程枭神色低落,全盘接受她的责骂。
站在数丈之外,易鸣鸢擦掉眼泪,顿了顿说:“八年前住在庸山关的时候每天都会发生很多事,今日帮卖身葬父的小童,明日救落水的少年,这在我看来全都是举手之劳,完全不足挂齿。程枭,我根本就不知道你是其中哪一个,也不记得我们之间有过什么特殊的情意,都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不值得。”
黄昏时分,夕阳余晖透过窗子映照进来,分出亮暗的界限,易鸣鸢站在暗处低头流泪,程枭站在明处满身光辉,像两个世界的人。
易鸣鸢绞尽脑汁回忆八|九岁时发生过什么,有没有遇到过一个深灰色眸子的异族少年,但直到她想得头都疼了,仍旧一无所获。
为了她这样一个健忘又薄情的人演一出戏不值得,费尽心思俘获她的芳心也不值得。
而最不值得的是,她不久将要离开,舍下他一个人。
这样失而复得,又再次失去的痛苦,更不值得。
都不值得。
“就是这些举手之劳,”光辉中的人骤然开口,从亮处走近暗处,坚定的眼神如有实质,穿过岁月回到八年以前,“就是因为你觉得这全都是举手之劳,我才爱你。”
程枭是从不信什么命和运的,从阿爸为了中原的安定生活甩开他和阿妈起,他就将命运视为了死仇劲敌。
十二岁的程枭怒瞪不远处坐着悠闲喝茶的狗官,恨他不顾天理王法,更恨自己的阿爸为了银两和官职,把自己抓来为那狗官的儿子顶罪。
阿妈带着他跋涉千里找到语言不通的中原,却落得这样一个结局,多么可悲可笑!
耳后深深的烙印是耻辱的证明,他被摁在地上黥刺时想,如果生为那个负心汉的儿子是他的命运,那么弑父在将来一定是必然之举。
易鸣鸢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八岁的阿鸢明眸善睐,郡主身份给了她揭穿一切不平事的权力,她愤愤扯开仆人握针点下去的手,让人将那狗官扭送到她爹那里去,程枭获救了。
后来问起,小郡主不放在心上地摆了摆手说,“碰巧听到动静而已,换做其他人也会救你的。”
他们一行人在庸山关整日走街串巷,哪里热闹便凑到哪里玩,当真只是巧合。
一个上位者挥挥手能让许多人幸免于难,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选择那么做,世人或明哲保身,或冷眼旁观,程枭在匈奴见到过很多人为了恩德大打出手,却很少见到有人能做到易鸣鸢这样从不挟恩图报的“善”。
程枭就是着迷于她这种“善”,他最开始意识到的时候甚至觉得荒唐,感慨世上竟有这样的大善人。
后来彻底沦陷,他在床上辗转反侧,坐起来骂自己真他娘是疯了。
草原上人人唯利是图,他亦是如此,阿爸阿妈曾经教他成为一匹令人胆寒的狼,看到脆弱的羊就咬上去,杀之而后快,认识易鸣鸢以后,他才意识到自己想做一只鹰,鹏程万里的飞鹰。
易鸣鸢在不经意间帮过很多人,却淡而置之,程枭远远望着她的时间越久,就越希望她有朝一日能想起自己,让他成为一个独特的存在。
但在云直道上对视的第一眼他就知道,她忘了。
那么出人意料,又那么理所应当。
程枭彻底走入阴影,他微微俯身,握起易鸣鸢一只手放到自己胸口,正色道:“阿鸢,在我们这里,救了一个人的命后,能获得他所有的钱财,包括性命,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我已经是属于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