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玛麦塔,按照中原人的称呼,我应该叫你嫂嫂。”小姑娘从易鸣鸢手里接过羊羔,解开绳子放到地上,顺手揉了一把软软的羊屁股。
嫂嫂,那就是程枭的妹妹了?
易鸣鸢看着她麦色的卷曲发顶,又看向她笑起来月牙般的双眼和偏小的身型,就是再不同的父母,也不该生出长相如此南辕北辙的一双兄妹吧?
“瞧你想哪儿去了,不是亲生阿兄,我是他捡来的,那时候我只有两岁,就……这么点大。”
玛麦塔两只手在胸前比划了一下,“很小对不对?阿兄每天把我放在他的裘衣里带着,我才成功活下来,这是从几百年前传下来的方法,把病恹恹崽子贴身带着,听亲人的心跳,能让崽子的身体变得更强壮,比巫医熬的药还有效果。后来列比迭耳去天上了,神就选我当了萨满。”
似乎是因为平日里很少有人能交流,玛麦塔今天话格外多。
她从不知哪里的角落翻出一些羊皮纸,借助上面凌乱的图画讲解儿时的过往。
“你阿兄他,匈奴名字叫什么?”
很多时候,易鸣鸢都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当玛麦塔讲到程枭首次出兵打仗,她才第一次发问。
玛麦塔眉飞色舞讲解的动作停下,有点沮丧的说:“叫折惕失,阿兄说这不是一个好名字,因为是他阿爸起的,而他的阿爸抛弃了他和他的阿妈。”
不过很快她就开朗起来,“放心嫂嫂,后来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名字。”
这是第二次提到给程枭起名的那个人了,易鸣鸢心不在焉地往嘴里塞了一个奶酪块,这个人究竟是谁呢?为何听起来早已离开了草原?现在又在哪里?
奶酪块甫一放进嘴里,她就差点全吐出来,整张脸就皱得如同没有蒸成功的包子,“酸的,这是坏了吗?”
“哈哈哈,我的嫂嫂,这是丝乞丽做的酸奶疙瘩,就是咸酸味的,你刚来到我们这里,吃不习惯很正常,喝点肉粥吧。”
玛麦塔端来粥,和易鸣鸢一起坐在厚厚绒毯的中央,聊聊笑笑度过了悠闲的时光。
临别的时候易鸣鸢才回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她提出想看一些书,玛麦塔却不允许她将东西带离萨满的毡帐,“如果想要看书,就只能来这里。”
见她说得绝对,易鸣鸢便答应了下来,至于另一件事——
“好嫂嫂,你是打算留下来陪我吗,当萨满确实很无聊,但是我想阿兄现在会更想要你的陪伴,你们中原有一句……‘君子不夺人所爱’对吗?”
易鸣鸢脸庞红得像要滴血,这实在有些难以启齿,她深呼吸多次,才终于磕磕绊绊的说完了程枭让她找玛麦塔的原因。
果不其然玛麦塔又开始大笑,这让她更加窘迫,“没有的话便算了,告辞。”
“我们这儿不用这种方法,崽子是长生天赐予的礼物,不过我想,如果你想找到答案,也许应该去看看你自己带来的那些书籍,听说有好几车。”
“你该走了,去吧。”玛麦塔背过身摆弄她的铃铛和铜镜,眼神隐没在角落的黑暗中,在这种时候,她作为萨满的高深莫测体现得淋漓尽致,不似一个烂漫的少女,而是真正的神使。
同时,木门上传来有节奏的敲门声,即使身为萨满的兄长,也只被允许在特定的时间里和她见面。
易鸣鸢打开门的瞬间,程枭整个人站在和暖的光里,由于午间日头大,他脱去了上衣,露出健壮充盈的胸腹,上面狰狞的伤口没有让他逊色,反而更衬得人狂野不羁。
“我来接你。”
他的肩上挂着两张弓,小一些的那把是为谁而准备的不言而喻,可惜下午的时光易鸣鸢尚有别的安排。
和玛麦塔道别后,易鸣鸢走上前去,她的身高堪堪到程枭肩头,这导致男人总得垂眸弯腰迁就,这次她主动踮脚抬头,这样的高度正好能使程枭毫不费力的捕捉到她所有的神情,柔软又恳切。
“我想见见和亲队伍中的人,再拿点东西进婚帐,你要跟我一起吗?”
第12章 在哭
作为战争中胜利的一方,大邺对此次和亲表现出了充分的怠慢和蔑视。
按照惯例,和亲公主的陪嫁车队中应当有金银珠宝十车,各种花纹图案的丝绸锦缎十车、酒和米十车、谷物和芜菁种子五车、诗文农书,佛经史书,医典历法等典籍五车、陶瓷器五车、纺织用具五车、造纸工具五车。
另造酒、碾、硙、纸、墨之匠五车,共六十车才算完整齐备。
这还只是最基础的,若是碰上君主有意讨好,数量只多不少,如今匈奴不受邺国待见,易鸣鸢也是个不受宠的郡主,所以各例减半,拢共只有三十车。
可即使这样,其中可用之物仍旧不少,她跟着程枭四处观览的时候,发现这里牛羊马虽多,可并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是作农耕之用。
从前住在庸山关的时候她便知道,蛮夷之人从不事耕种,只一味的南下抢掠,通过夺取中原人辛辛苦苦种植的粮食,囤积以过冬。
这就导致了边关百姓苦不堪言,双方摩擦不断。
要是能教会匈奴人种地,养活作物,那一年到头的时候,他们再也不用因为忧惶没有食物渡过严冬了。
“你去吧,让耶达鲁保护。”
出乎意料的是,程枭并没有应下易鸣鸢的邀请,他对玛麦塔门前的兵士吩咐两声,让他们去把人找来。
易鸣鸢:“你要忙吗?”
依据程枭昨晚那黏在她身边赶也赶不走的架势,她还以为对方会寸步不离的跟在自己身边,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逐旭讷要走了,我去送他,半日就回来。”
这一带并不是转日阙一年中最长时间生活的地方,秋天的时候南边水草更加丰茂,有时候会在这里驻扎一段时间。
不过此次为了和亲的事情,程枭特意将整个部落向东南方向移了十里,靠近大邺的关隘,是以转日阙部落中人出行办事时常遭到巡逻伏击。
无论是出还是入,都需要经验丰富的人带路,接人的时候因为人数稍多,为了避免麻烦,他们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绕过两座山,这也是婚仪前他提早离开的原因。
这两日大家分散成几支小队伍依次离开,稳妥又迅速。
“好。”易鸣鸢点头,只一点不解,这里是单于庭,作为大单于的儿子,也就是相当于太子殿下,为何不与父亲住在一起,反而要走呢?
不过想来中原有及冠封地,也许逐旭讷亦有自己统领的部落需要管辖。
思及此,易鸣鸢也就没有多问,直接随着朝这个方向跑来的耶达鲁去了和亲车队集中居住的地方。
与早晨见面时的装扮不同,眼前身材高大的守卫头戴坚硬头盔,不仅薄甲在身,腰间还配着直背弧刃的钢刀,摄人的气势十足。
他有规矩的牵着缰绳站在马身右前方,尽心尽责观察着周围一切风吹草动。
“耶达鲁……”就这样一骑一行约莫半盏茶的功夫,易鸣鸢想稍微减轻一点这紧绷的气氛。
为自己牵马坠镫的人听到名字后立刻凝神,站定回应:“是!”
易鸣鸢摇摇手,“不必如此,随意一些,我们聊一聊可好?”
耶达鲁眼珠子动了动,“是。”
“你和程枭是如何认识的?”易鸣鸢坐在马上,她思前想后,发觉从进入转日阙之初,到目前为止,都对自己的夫君知之甚少,也可以说程枭并未主动向自己介绍过他的身世,遭遇。
既然他不详谈,那自己便积极一点,向他身边的人了解。
“八年的以前,大王来到大漠,很好射箭……”
耶达鲁努力的描述着,但他似乎在这方面没有玛麦塔的天资,说到后面语序混乱,甚至想要加入匈奴语作为解释,又反应过来眼前的人并不能理解,很快止了话头,只留给了易鸣鸢破碎的信息。
耶达鲁年纪比程枭大上不少,很久以前他还是服休单于旗下一员百骑长,程枭尚是一个毛头小子,被送到他帐下充数,那时候他从没想过程枭能在日后的几场战争中展现出惊人的射击才能。
一转眼程枭都长得比他还高了,两人身份调转,成了自己在他手底下做事。
匈奴人不以年岁和经历当作倚老卖老的资本,他们有些偏执地认定,只要一个人的战斗能力足够彪悍,那么他就是一个值得追随和效忠的首领。
“为什么称程枭为‘大王’,是什么王,我只知道中原有淮南王西南王,你们这儿又是如何论王的呢?”
边走着,易鸣鸢边找准耶达鲁话中的关键加以追问。
谁知耶达鲁听后缄默,黑着一张脸憋出一句:“耶达鲁大邺语讲不好,问大王,更厉害。”
军营中同吃同住时,其他弟兄总揶揄程枭没个喜欢的女人,只有耶达鲁曾在醉酒后听他提起过零星的一点往事,因此对他的新阏氏充满好奇,但作为一个笨嘴拙舌的人,经过家里那位的耳提面命,他甚至不能在易鸣鸢面前随便说话。
耶达鲁谨记叮咛,也认为他们小两口的事情应该交给他们自己解决。
躺在原野上谈天说地向来是一个增进感情的很好方式,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他看着成长的孩子,如今整个匈奴的右贤王,正有这样的计划。
自己就不在其中多加搅扰了。
说完后,耶达鲁目不斜视继续护送,任凭易鸣鸢如何坚持,都没能撬开他的嘴。
“达塞儿阏氏,我们到了。”
他们走了很久,根据易鸣鸢对于转日阙占地范围的估测,他们几乎已经到达了整个部落最边缘的地方。
耶达鲁也变得更加警惕,右手按在钢刀上,一旦出现任何异状,他都会毫不犹豫的拔刀出鞘。
听到他对自己的称呼,易鸣鸢跨下马,“达塞儿阏氏?我记得离京的时候,陛下为我取的封号为安戎阏氏。”
这个封号还是皇帝特意效仿百年前那位鼎鼎大名的宁胡阏氏王昭君而取的,所以她不可能记错。
耶达鲁举起一枚镶着鹰羽的令牌,门栏因此而为他们打开,他收起令牌,哼哧道:“大王说难听,要改。”
达塞儿才好听,是回家的意思。
易鸣鸢忍俊不禁,好好的封号哪能说改就改?
不过一个称呼而已,只要不上书陛下变更,就由着他吧。
和亲车队住的地方不算差,物品一应准备齐全,甚至有的帐子比当地人住的还大,可他们心里并不信任匈奴人,所以一直防备着,夜里轮流放哨。
在异国他乡被晾了整整一个晚上,众人心里皆忐忑不已,见到易鸣鸢的时候,他们全都围了上来,像是找到了主心骨。
最后还是耶达鲁亮刀,才把无关人等叱走。
“公主,北蛮小儿实在是不将我大邺天威放在眼里,我等在这里静候一日有余,服休单于却仍未召见,还有外面的几百壮汉,把车队围得跟铁桶一样,一步都不让我们踏出去,这实在是欺人太甚!”
坐下后,此次随行的使臣首当其冲来到易鸣鸢面前,言语间不乏对匈奴的轻视。
姚大人抖着胡子,今早他前去探寻服休单于口风,却听说邺国人求见,一概要去节黥面,也就是说摘除身上防身的护具和武器,用墨汁把整张脸涂黑,才能被允许进入单于的帐子。
出使他国的使臣向来身份尊贵,受人礼待,故此次碰壁对他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使臣当即气得火冒三丈,回去后大骂不止,准备回去后将“罪行”细数,一一上报陛下。
使臣仗着匈奴人从不刻意学习大邺话,无视了从进帐后就站在易鸣鸢身后的耶达鲁,没有注意他听后的一声冷哼。
“姚大人当心嗓子,先喝点牛乳茶润一润吧。”易鸣鸢端起一碗乳色茶汤,这里的牛乳不腥,还甜丝丝的,她很喜欢喝。
使臣看着易鸣鸢这个样子就恨铁不成钢,这个和亲公主的性子,说好听点是谦和有礼,说难听点就是绵软可欺,好歹是代表整个大邺和亲的,都被人冷待到只带一个护卫出门的地步了,还有心思喝茶汤呢。
“臣没有这个胃口。”姚大人鼻子喷气,喝喝喝,有半辈子可以喝,什么时候喝不行,他都急得嘴上快起燎泡了!
他没有想过,他们送完人之后可以转身离开,可易鸣鸢不行,她是被邺国抛弃的棋子,若无意外,一辈子都要留在这里,人向来适者生存,除了快点熟悉这里的一切,她又能有什么别的办法?
“姚大人思乡了吧,咱们都出来三月有余了,听说大人家里有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小儿子,相必归心似箭。”
易鸣鸢放下碗,她不能让和亲车队中的人见到服休单于,正好服休单于似乎也不愿意接见他们。
“那当然。”姚大人甩甩袖子,离家这么久了,恐怕没一个人不想。
易鸣鸢:“大单于近日忙于收拾几个动乱的小部落,恐怕没有时间接见姚大人,我看不如就将赏赐留下,其余一干人等早日返回家乡,也好过在这寸毛不生之地多加逗留了,如何?”
姚大人瞬间精神,这劣等微贱的破地方他是一刻也不想多待。
可他转念想到需要服休单于亲自盖章的一纸盟约,那也是他此行最重要的目的,于是犹豫的说:“可服休单于那里……”
“放心,本宫去和大单于说,明日就派人将东西送回来。”易鸣鸢心下稍松,只要姚大人一行离开草原,她究竟嫁与何人之事便没有被戳破的风险了。
姚大人终于对易鸣鸢有了一丝真心实意的尊敬,躬身行礼道:“多谢公主!”
易鸣鸢了却这桩心事后,打算从马车中拣些东西带回去,例如婚帐中没有枕头,为了避免今晚再有被迫枕在程枭臂膀上的艰难处境,她必须要做一些对策了。
正在箱笼中翻找着,她耳旁忽然听见一阵悉悉索索的动静,夹在得知即将返程的欢呼声中听不太分明,她转头向耶达鲁确认,“耶达鲁,你听,是不是有人在哭?”
第13章 报答
(作收188加更)
耶达鲁竖起耳朵聆听,片刻后言简意赅回答:“有。”
循着声音的出处,易鸣鸢小心地找了过去,一把揭开毡帘,发现竟是七八个蓬头垢面的奴隶,无一例外皆是女子。
猛然被光亮直照,整日缩在黑暗中的人们下意识扬起手呈遮挡的动作,啜泣声骤停,她们的发顶干枯毛躁,甚至打结成一团,两颊瘦瘪凹陷,毫不夸张的说,简直就像是一具具骨头架子。
易鸣鸢心下不忍,扬声道:“别哭了,你们也跟着车队回去吧,我不需要差使的人。”
“不!公主,我们不是因为担心将要留在这里而哭泣的,而是喜悦,”其中一个看不清面容的奴隶抬起头,浅棕色的瞳孔直视易鸣鸢,试图说服她,“我们没有亲人,在哪里都能待,比起被车队中的人奴役,生活在这里又算得了什么呢?”
奴隶地位低下,做的都是最脏最累的活,还会被动辄吃·肉文海·棠废文奇饿群八衣寺爸以六久六三打骂,行路的时间漫长,那些士兵一旦心情不爽,拳脚相向还算好的,几月下来她们身上的伤不知凡几,运气稍差些的早已死在了半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