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往异族和亲后——寿半雪【完结】
时间:2024-05-02 17:22:15

  “求您不要赶我们回去。”
  “公主将我们留下吧,大恩大德,奴永世不忘……”
  “是啊公主。”
  易鸣鸢目移,她们面色蜡黄,难掩疲惫,但一双双眼睛在此刻亮得如同夜色中的萤火,她抓着毡帘的手收紧,对她们而言,留在这里确实是更好的选择,“好,我让人给你们重新安排住所。”
  话毕,帐中的痛哭声重新响了起来,充满着劫后余生的喜悦。
  转身离开的时候,易鸣鸢留意到最先出声的那个奴隶嘴唇欲张,半晌却只往后缩了几步,隐回众人后方。
  她对身旁的耶达鲁小声吩咐了两句,便没有多加流连。
  ***
  马蹄踢踏,柔风轻鼓,山边传来呜呜咽咽的胡笳声,草原上独有的乐器风格明显,一入耳便感觉能看见茫茫的戈壁悬崖,还有潺潺流淌的清泉河流。
  除了盟约和足够的必需品外,易鸣鸢还取回了一把玉笛。
  她在这方面天分不高,并无太多造诣,月琴琵琶弹得不成体统,不是将琴弦弹断,就是把手指划破,久而久之便不情愿再练。
  唯有笛子尚可,勉强吹奏成调,逐年精进下来,还算能够入耳。
  抚摸着温润的笛身,易鸣鸢抬腕将之放到唇边,在慢行的马背上吹了一首悠扬的曲子,耶达鲁牵着马绳拍手叫好,磕磕绊绊地向她讨教了怎样通过一根管子吹出不同的音调。
  被送回婚帐的时候,易鸣鸢看到程枭正拿着一块雪白的皮毛翻来覆去打量,眉间都带着喜色。
  右贤王的帐子没人敢闯,所以即使易鸣鸢没有开口,里头的人循着掀帘的动静就知道是她,“逐旭讷真够义气,送了整张雪狐的皮子,等下了雪,这样的颜色在山里谁都发现不了。”
  雪狐少见,程枭有心猎得一只,可惜从未遂愿,如此上乘的狐皮逐旭讷就是那里也只有两张,要不是出生入死的兄弟成婚,他怕是也舍不得送出去。
  快要入冬了,可今年的突释满日却注定不能安然度过。
  突释满日是他们的新年,也称雪日,匈奴崇尚白色,不仅是因为最常穿的羊皮处理过后呈现乳白色,而且匈奴坐落于北方位,很大一部分疆土常年被雪覆盖,白色的服饰能很好的隐匿身形,便于作战和突袭。
  这些年服休单于已经统一了四十几个部落,但草原地广人稀,总有他们找不到的漏网之鱼意图重新聚集起势力,想要伺机扰乱如今勉强安定下来的局面,三年前的子伊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比起羊皮发灰,雪狐的绒毛更接近雪的颜色,有了它,往后即使程枭领兵打仗,易鸣鸢孤身一人的时候也能多一重保障。
  等不及易鸣鸢走近,程枭上前两步,顷刻间缩短了二人之间的距离,举着皮子往她身上比了比,“我那还有两块小的,先裁了做身绒袄,这块当披风,好穿,又快。”
  雪狐皮白皙细腻,即使不知道价值,易鸣鸢也能从程枭的语气中猜出它的珍贵,她心尖上难以抑制的发暖,“谢谢,我很喜欢。”
  “喜欢,还有呢?”程枭带着笑意把东西收了起来,目光在她周身转了一圈,“没有报答吗?”
  易鸣鸢四下看看,最终把视线停在腰间的玉笛上,在程枭面前吹跟在耶达鲁面前吹感觉有些不一样,但这种微妙的区别她说不上来,只知道现在有些紧张,她抽出玉笛:“我给你吹首歌吧,是我从小练的。”
  这首歌是教她的乐师编的一首简单童谣,节奏缓慢婉转,千百次的练习下,所有音调她全都牢记于心。
  一曲毕,程枭久久没有说话,易鸣鸢还当他嫌曲子不好听,摩挲着玉笛道:“要是觉得难听,我以后都不吹了。”
  “不,不是,很好听,就像听过很多次一样。”程枭回过神,充满希冀地看着她,“再吹给我听一遍。”
  “你怎么可能听过,这是乐师特意教给我的,因为我那个时候连最普通的曲子都学不会。”易鸣鸢笑了笑,这不是自谦,事实便是如此,不过世上的曲子总有节奏相近的,认错也是常有的事。
  她垂下眼睫,重新吹奏。
  程枭专注地看着易鸣鸢的侧颜,乐声将他带回那个恬静美好的午后,在他们相识的第二年,易鸣鸢年岁还很小,彼时还会因为吹不好一小拍而苦闷发愁,也会在完整吹出一段后欢呼雀跃。
  后来她学会了端闺秀的架子,走路不摇不晃,做针织女红,给未婚夫婿绣手帕绣香囊,婚约落成的那一刻起,易府再未响起过偶尔走调的笛声。
  程枭想,虽然大邺的京城内看上去歌舞升平,但根本上就是一个不让她做自己的魔窟。
  那时他没资格将易鸣鸢带走,现在悔不当初,只恨没看破广邑外面那张华丽的锦绣皮。
  “还是很好听,是我听过最好的乐声。”
  程枭率先打破了余音后的寂静,他错过太多,失去太多,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松手了。
  易鸣鸢没被如此夸过,不好意思的扣了扣手,“真的?”
  “当然。”他答得肯定。
  “那我……下次再给你吹别的曲子。”
  易鸣鸢被夸得有些难为情,颊畔微红犹如六月里被打湿后湿漉漉的桃花。
  用过晚膳后,她打算着手放置从车队那里拿回来的东西,程枭却一直坐在原地盯着她看,过于热烈的眼神让人颇有些不自在。
  眼瞧着天色不算太晚,她拿出姚大人的那份盟约放到桌前,“有劳,多谢。”
  结果程枭不知想起了什么,几秒后指了指自己的脸。
  “报答。”
第14章 埋颈
  易鸣鸢咬了咬下唇,这人摆明了是在拿自己寻开心。
  “你……是你把我抢来的,那就应当为这件事负责,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敢作敢当,只是一个小小的盟约而已,拿到服休单于手上,敲一个金印,如此简单的事情,何必要这劳什子的报答,对吧?”
  让她主动去亲一个人,可是万万做不到的。
  “没错,很有道理。”程枭神情懒散,捡起随手丢在一旁的绒袍穿上,他仿佛被说动了,握着那一卷盟约凑近了许多,高大的身躯瞬间遮住背后那盏油灯散发着的大半光亮。
  离开那张崭新的茶桌后,他朝着易鸣鸢节节逼近,猝不及防间抓向她柔韧瘦薄的腰肢,单手将人拖拽至身前,稍稍侧头埋入她的颈窝嗡声道:“你是我抢来的,乖一点,不然咬你。”
  嘴唇对着的位置正是昨夜张口啃咬的地方,易鸣鸢跟个木棍似的杵在原地不敢乱动,脖颈上的牙印还尚未消除,微红的痕迹是他打上的烙印。
  易鸣鸢被遮在阴影之中,耳尖不争气的冒上热气,酥麻感自颈间绵延至全身,小声指责对方的罪行:“你,你欺负我。”
  “欺负?这才哪到哪,”程枭把她软嫩的脸颊掰过来吻了两下,这个高度易鸣鸢稍稍踮脚才能维持住平衡,末了,他手掌猛然拍向怀中人的腰窝,直把人拍得一哆嗦,“行了,我去跑一趟,在帐子里等着。”
  人走后,易鸣鸢呆若木鸡,多年前哪里想到如今会有这种被人肆意妄为抱着嘬吻的境遇?
  她一手捂住后腰,一手擦了擦脸庞,水光潋滟的眼睛快速眨了好几下。
  活这么大了,就没见过这种脾性的人,道理讲不通,还总喜欢占她便宜,气得她一口气堵在胸口上不去下不来。
  臭流氓,手劲儿这么大,疼死人了!
  待痛感散得差不多后,易鸣鸢开始收拾拿回来的东西,她抱起一堆书找寻能放置的空当,转了一圈不敢轻易动架上的物品,暂时把它们摞在了地上。
  无法擅动帐子里的陈设,她对整整两个木箱束手无策,挑挑拣拣半天,只好先摸些小玩意安放好。
  这一个匣子装的都是些儿时搜罗的玩物,手鞠球是娘亲手做的,还有她解开的第一个九连环,哥哥去江南买的皮影片儿,她全都留着。
  在拿起一个巴掌大的毡毛苍鹰时,易鸣鸢微怔,这毛毡边沿粗糙,针扎的孔洞凌乱无序,且已在时间的作用下褪色变旧,若不仔细辨认,很难看出是鹰的样式,也不知是何时放进来的。
  她记得唯有住在庸山关时,与各部将的子女作伴时一起试着做过一两个,其中程副将的女儿心灵手巧,与自己最投机。
  那段日子每天都有趣事发生,今朝编箩捕雀,明日下水摸鱼,这样明显的失败品显然被她抛诸脑后,很快投入到另一件事中,若不是重新看见了这个毛毡,她恐怕永远都想不起来。
  易鸣鸢百思不得其解,揪去毡鹰翅膀上翘起的丝缕……为什么它会在匣子里?
  留给她回忆的时间不多,程枭一双腿也不知怎么长的,速度之快不似常人,刚出去没一炷香的功夫就回来了。
  “怎么样,服休单于盖好金印没有?”心头最挂心的事出现,易鸣鸢当然也再没去纠结什么毡鹰不毡鹰的了,随手将东西放回匣子中,目光迫切的看向程枭。
  却见来人摇了摇头,把东西完璧归赵,“今晚不行。”
  “为什么?”
  “……”程枭忍了忍,最终还是没开口。
  “告诉我。”易鸣鸢意识到从进草原开始,自从到了他们匈奴的地界就一直被程枭牵着鼻子走,自己在这儿人生地不熟的,若连他也三缄其口,她就跟被蒙住耳朵一样,什么都不了解。
  “虽没有滴漏日晷,可观天色也知是刚过酉时,承兑盟约乃是两国要事,我实在不知今晚有何不行,不管是什么缘故,我都要听。”
  她坚持要知道,程枭被问得急了,没头没脑的蹦出来一句:“涂轱在办事。”
  “办事?政务还是练兵?”易鸣鸢根本听不懂这个,忙追问道。
  程枭微阖双目,深灰色的眸子隐在睫羽下,前面两记脸上的亲吻连解馋都算不上,他躬身凑近易鸣鸢的耳朵,话说得露骨:“床上的事。”
  动静还是有些大的,他刚靠近就听到了,住在草原上的人都知道,要是不想吃刀子和皮鞭,晚上最好还是离别人的帐子远一点,少去打扰。
  原本还在不解的人顿时睁大双眼后退三步,小腿磕上床榻角才停下。
  易鸣鸢耳根红到能滴血,大邺人讲究含蓄沉稳,与匈奴的粗犷豪放相去甚远,这种事情从没听过,更不会放到明面上聊,她的头脑一下子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程枭勾唇,胸口因为闷笑而震动了起来:“天亮后我再去一次,别不高兴。”
  “午膳时分就去,不!早膳!”她真是怕了这种纯悍之风了。
  “好。”
  程枭放出声音朗笑两声,顺着毛捋,接着他目光扫过一地散开的杂物,停留在一块褐色的毡料上,他顺手拾起,迟疑地问:“这些是你拿来的?”
  易鸣鸢闻言道:“嗯,去的路上我问了耶达鲁一些关于你的事情,但他没有告诉我,要我来问你。我想人与人相处,总要先相互了解,更何况我们已经成婚,要在一起生活数年的时间,总不能一直稀里糊涂的过下去。”
  她想听程枭聊聊匈奴人怎样生活,怎样放牧,他又有怎样洒脱肆意的过往,遇到过多少生死相交的兄弟。
  明明是一段很寻常的话语,对面攥着毡鹰的男人却好似被触动了心肠,心花怒放的缠了上来,急不可耐确认她话的真实性。
  易鸣鸢想过了,逃往庸山关的计划还需好好筹谋,在此之前她至少要在程枭身边待上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对枕边人一知半解,“自然当真,怎会有假。”
  她应得快速,自以为没有丝毫漏洞,而身旁的人在她看不见的角度骤然黯了神色,喜兴之意锐减。
  程枭伸手将毡鹰放回易鸣鸢手中,“跟我讲讲它的来历吧,我这些年都在打仗杀人,没有别的故事,你听完会睡不着觉,明天再说。”
  易鸣鸢实在寻不到对它的记忆,只好把那年在庸山关内的经历串起来,想编个来历糊弄过去。
  说到一半的时候,程枭意味不明的止了她的话语,入睡前面色冷淡的自顾自躺在一旁,与先前腻歪的举动大相径庭,
  夜里水囊转冷,炭火也已熄灭,易鸣鸢惊醒后被帐外的风声吓得汗毛倒竖。
  下一秒,她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温热熟悉的怀抱之中,头顶的呓语听不真切,“骗子,你这个骗……”
  ***
  次日清晨
  一位百骑长进入帐子禀告和亲公主带来礼物的数量后,上首的程枭和服休单于对视一眼,帐内的气氛一下子冷下来。
  等他退下后,服休单于用手指敲了敲桌上的盟约,张口讽刺道:“狡猾的光脸犊子,送不出足数的礼物,还想从我们这里要走汗血马。”
  强大健硕的马匹是匈奴引以为傲的作战资本,上至八十老妪,下至九岁小童,几乎都有一匹熟悉的好伙伴,载着他们在原野上疾驰奔逐。
  经过代代爬罗剔抉,这里的马儿个个膘肥体壮,精于躲避和长途跋涉,身体素质远高于大邺圈养哺育的战马。
  拥有良好的坐骑和冒死拼命的悍勇,匈奴兵勇将猛,领土逐年扩张,多年来立于不败之地,几月前两军休战,和谈之下邺国节节退让,唯一的条件是匈奴的八十匹汗血宝马。
  他们相信,换来的优质战马定能孕育出一批批强壮后代,让大邺培养大量能与匈奴匹敌的骑兵,在数年后根除掉头顶这个令人不得安寝的隐患。
  程枭看到盟约上的字时,差点嗤笑出声,显然那位远在千里之外的中年帝王有着未经历过生死搏杀的天真心性和狂妄自大。
  马匹有寻常马和汗血马之分,汗血宝马因其皮肤薄透,在长途奔袭后汗流在肤上显粉,乍一看状似流血而得名,品种尤其珍贵,且性情刚烈难以驯服,就是整个匈奴也只有一百五十余匹。
  服休单于声音醇厚,用匈奴语说:“南边的皇帝跟我们耍心眼,真是只彻头彻尾的老骚胡。折惕失,如果把战马交出去,几十年后又将引来一场恶战。
  草原的好汉永远不会因为死亡和流血而畏惧退缩,但如果强大的敌人是由我们亲手造就的,那你为了那个女娃做出的莽撞行为将刺伤所有部落族人的心灵。”
  这个道理程枭自然也明白,他深深望了一眼挂在王座后的匈奴舆图,单膝下跪坚定道:“虚弱的邺人驯服不了我们的好马,就像他们挥不动匈奴人锤炼过的钢刀,我们的马儿只能奔跑在北方的草原上,我不会让它们扬起四蹄成为与我们为敌的坐骑。”
  “你有办法。”
  服休单于眯起他秃鹫一般的眼睛盯着程枭臣服的脊背,八年前他跪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衣衫褴褛,狼狈不堪,唯有那强韧的脊柱和今日一样宁折不弯。
  来到草原后,程枭表现出了对他和部落的忠心以及外露的勇猛和野心。
  那时候服休单于就知道,他日后会成为自己最好用的一把破风长箭。
  “是。”程枭抬起头。
  “邺国人没有让汗血马疲惫的能力,他们就算骑上两天两夜,耐力十足的马儿也不会流下一滴汗水,所以用不着千里马,壮马就足够。我准备好了六十匹从小用苦苣和泉水喂养的公马,还有二十匹枣红母马,就算给中原一百年,他们也凑不齐几千骑兵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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