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哇,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谢谢。
第12章 比童话更残忍,却最动人的爱情。
十岁的女孩,已经开始凸显母亲当年的风姿,甚至比母亲更加的水嫩动人。
男人对女孩更加的好了,只是,这种好,在眼神里,在偶尔的小动作里,似乎总是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危险,女孩还很小,不懂的其中那些深奥的含义。
时间一年又一年的过去,女孩幸福且无忧的生活着,就犹如从没有经历过家庭破碎那般。
只是,那些潜伏的危险,随着女孩的更加出落而愈演愈烈。
终于有一天,男人回来的很晚,又喝多了酒,趁着酒意就跑到了女孩的房间,对女孩动手动脚起来,女孩吓得乱喊乱叫,惊扰了睡熟中的女人,女人的来到使陷于危险的女孩暂时的得到了安全。而且从此以后,女人也尽量不让女孩单独在家,这让男人无机可乘。这时,女孩已经十五岁了,是人生最关键的一年,正在面临着中考的压力。
小的那个女孩也已经五岁了,五岁的孩子,什么东西都想自己独享,又见不得姐姐被爸爸和妈妈同时宠溺,总觉着是姐姐抢走了原本是属于自己的爱。
她总是想办法在爸爸面前告状。
那件事之后,男人本来就对女孩心存愤恨,这天小女儿又来告状,男人刚喝了酒回来,各种火气没处放,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就动了手,女孩被男人踹了好几脚,脚脚揣在女孩的肚子上,女孩被踹去很远,窝在地上不能动弹。
女人正巧从外面回来看到了这一幕。
这是她的亲生女儿啊,她怎么能看着她活活的被打死。
于是她挡在女儿的面前,为她挨了几脚。
男人宣泄完毕了,进到房间倒头就睡了。
剩下那个傻傻的孩童呆呆的看着母亲和姐姐抱在地上哭,茫然的眼神一点都不疼痛,她还以为是电视里的武打片情节。
过了很久很久,女人终于下定了决心。
她收拾了女孩的东西,又塞给了女孩一些零花钱。
她把她拽到了门外,对她说:“你走吧……”
那一刻,十五岁的女孩什么都明白了,母亲这次是真的不要她了,这些年她一直都是母亲的负累,若不是有她,母亲可以过得更好更自在。
因为有她,母亲连选择男人的档次都要畏首畏尾,生怕别人嫌弃她带着一个小尾巴。
因为有她,母亲和所有人都得多负担一份责任。
在这个家里面,她就是一个多余的人。
“去学校住吧!明天我和学校老师打招呼,去吧……”说完,母亲就把她关在了门外,一并关在外面的,是她的那些衣服和书包。
女孩怔怔的看着那层隔着她和这个家的门:“妈妈!妈妈!”声嘶力竭。
门突然开了,一定是母亲回心转意了。
“求你了,不要再这里喊了!我不能再离婚了,我不能让你妹妹再和你一样跟着我受罪!你走吧!”女人说完,又哐当的关上了门。
是啊,母亲这是要舍车保帅吗?
是啊,如果我的离开,可以让你们幸福,那么我走就是了。
女孩带着所有的行李决绝的离开了。
如果不去寄宿,她还是有地方可以去的。
女孩站在孤儿院的门口,看着门上的几个大字,犹豫着自己到底要不要进去。
如果真的进去了,院长叔叔会喜欢她在那儿叨扰吗?她在那儿会不会成为他的负担。
她是什么时候发现这个地方的?是初一的时候吧,老师带领同学们来看孤儿,从那以后她常常会来这儿,孤儿院的弟弟妹妹都很喜欢她,还有那个大哥哥,总是很照顾她。
他并不是孤儿,只是他的父亲是孤儿院的院长,所以他一直住在院子里。
那时候他正要高考,每天都很认真的复习。但他更喜欢和孩子们一起玩。
他大她五岁,依赖就是在那个时候产生的吧?
后来他考取了云南的一所军校。但他一直都跟她有着紧密的联系,他当她是很亲很亲的妹妹。
在孤儿院门口徘徊的她,到底还是没有决心闯进去,因为毕竟他不在里面,他远在千里之外。
犹豫了好半天她终于在电话亭里拨通了他的电话,她觉着她还是需要先跟他打个招呼,没有想到刚听到他的声音,她就哭了。肚子的疼痛,母亲的绝情,巨大的委屈,在听到他的声音的时候,终于决堤。
他焦急的安慰她,让她呆在那儿别动,他先打个电话。
十分钟后,他的父亲,那个和蔼的亲善的院长从远处走了过来,他什么话都没说,就搬起她的行李往孤儿院走,她哭的更伤心了,因了这份温暖。
一个星期后,她就看到了他,他从遥远的春城回来,只为了安抚她的情绪,让她安安稳稳的读书,十五岁的她扑在二十岁的他的肩头,哭的天昏地暗。
从此以后,孤儿院就成了她的家,她发奋读书,再也不想那些不幸福的事,只一心意义的让自己更配得上他。
去年,那个男孩军校毕业了,因为优异,又被当地的部队抽走。
男孩说,我赚钱供你读书啊。
女孩说,君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女孩果然说得出做得出,一年以后,她考到了云大广告学专业,成为一名成绩优异的大学生。开学的时候,男孩给女孩快递了新生必备两大神器,笔记本和防晒霜。
“你喜欢写东西,以后就用这台电脑,开始你的文学梦想吧!”男孩在信中说。
谁都没有料到,在新生即将军训的时候,男孩会有一个机会,来到大学给新生们当军官。
“听到这个任务的时候,他都要高兴死了,不过战友们坑了他两顿饭,才愿意给他来我们班啊!”她讲到这儿的时候,幸福的笑了。
透过朦胧的天光,我看见她眼神里闪烁着晶莹的泪光,与湛蓝幕布上的星星遥相呼应。
幸福大抵就是这种味道吧。
___________以下请无视!!!
人生就是这样吧,没有人会甘心的等在原地一辈子,当初失恋的要死要活的人,时间一长,新欢又好,早就把当年誓死等待的誓言抛掷九霄云外,这不是他的错,是你当初狠心种的因,这苦果也只能独尝。
痴心错付,回头向谁?
女人万般无奈,只得低声下气的去求前夫,给女孩承担一点抚养费,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女儿,男人也没有办法弃之不顾,于是承诺每月给两百块钱。男人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收入有限又要承担妻儿老小,能拿出两百钱已经算是相当之不易了。
从此,女人带着五岁的女儿,颠沛流离,为了生存,不得不在小餐馆洗碗,给洗衣房浆洗衣服,后来存了一些微薄的成本,女人就开始摆地摊,经济上也渐渐的好起来,这使得冰雪聪明的女孩没能成为失学...
第13章 既是敌人,也是同病相怜的朋友
14.看他不爽!
“拜托你讲普通话行不行?”女生实在是受不了了,把嗓音提高了八度。
军训结束后,女生的脾气都不太好。
其主要一个原因是,脸色太差了,全都黑的跟包公一样,怎么洗都洗不掉,足足起了一层斑,什么黄褐斑,晒斑,各种斑。尽管我们502的女生采取了多种措施,什么防晒霜,隔离霜,晒后修复面膜等等,每天轮番上阵,可到底是高原上的烈日,空气太清晰,太阳距离太近。结果半个月下来,还是惨不忍睹,出门看见个帅哥,都得低着头匆匆走过,更别说去别的学院看望心仪的男生了,那种心情实在是差到爆。
而这所有的情绪,都需要找到一个突破口。
所以,在某节公共必修课的中场休息时间,女生终于对皮体委提出了抗议:“别整天整你那拐弯抹角的方言,拜托你考虑下同学的感受,拜托你讲普通话行不行?”
“哈啊?”男生愣在那儿,足足愣了好几秒钟,才缓过神来:“我这讲的不是普通话吗?”
“咻……”女生被男生那无辜的眼神打败。
顿了半晌,才标标准准的说:“普通话,是像我这样的发音,你那个是你们本土的语言!”
“像你那样?”男生仿照着女生的发音。
“对对对,非常好,就是这样!”女生为自己的成就而自豪。
“好的,我尽量控制发音!”男生的普通话说的虽然僵硬,但还算标准。
女生心想,这下总算起作用了。
但到下节课上到后半部分,讲师让学生补充笔记的时候,男生突然用笔戳了戳女生的后肩头:“荣雨婷,把你的笔记借我用一下子!”
又是方言,女生差点没气死,但还是得忍耐,于是她扭过头,尽量使自己面带微笑:“皮体委,请问你刚刚说什么?我没有听清楚!”
“啊?”男生仿佛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马上调整了一下发音状态:“我是说,借我用用你的笔记。
“噢,这下听清楚了。”女生故意加重了语气。
我坐在旁边:“你干嘛跟他过意不去?”
“看他不爽!”女生在纸上写下四个字并附带一个很重的感叹号。
远处,班长林丽丽向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
新生上课都很规矩,一个大课堂,好几个专业,挤得满满当当的。等习惯了这里的一切,不知道我们还能不能再保持这初来乍到的热情。每个人奋力的考上大学,都是想给自己一份更好的未来的,可是多少年少的壮志豪情,多年以后都磨得不知所踪了。
但愿我们不要变成那样的麻木不仁。
15.既是敌人,又是同病相怜的朋友。
蓝甜这段时间也极其的消沉,说消沉,无非是上课的时候有点无精打采,回到宿舍可不那样,又是洗洗涮涮,又是做面膜照镜子的,我们心里都很明白,她是想早日恢复白皙,好去找苏亦,苏亦也是的,从不主动联系这两位女生。
因为军训结束了,教官们也走了,他们回到部队,又过着以往戒备森严的日子。夏晴晚上也就没机会再煲电话粥了。
但是忙碌如她,却把精力放在了笔记本上,每天只要一闲着就敲敲打打的。有时候是在给兵哥哥写信,有时候也不知道在写些什么名堂。
日子就一天一天的过去了。
第一个国庆很快就到来了,我们都打算回家。宿舍里只有夏晴的家远在千里之外,哦,不,她并没有家。来云南一个月了,她唯独给孤儿院的院长叔叔打过两三个电话,从来没有联络过她的生父和生母。而他们也从来没有联系过她,仿佛从来没有在夏晴的生命里出现过一样。
江教官只有周日的清晨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时间太短,路上往返也会浪费时间。所以每次都是夏晴坐公车去看她,每个星期的周日,当我们睁开眼睛醒来,就会发现夏晴早已人去床空,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整整四年,这四年,夏晴总是坐同一辆公车去看望种在心中的那位良人,我们都称呼那趟公车为——夏晴专线。
雨婷的奶奶想孙女,又不愿意孙女在七天之内来回折腾,于是专程从丽江过来看望她,于是女生就陪着奶奶回到位于昆明市区的家,那里已经闲置了差不多三年,从前父亲在世的时候,女生和父母一家三口挤在一起,幸福而又甜蜜的样子,至今女生偶尔还能记得起来,母亲后来再婚,又不愿意抱残守缺,于是就新置办了一套小别墅,反正本来她就是搞房地产开发的,所以一套别墅对她来说轻而易举,女生念旧,不愿意与妈妈的新男人以及他的儿女住在一幢房子里,于是整天的作来作去,不给新家的人安生。
加之中考的发挥失常,在昆明读高中的话也进入不了好的学校,与其这样彼此相厌,母亲干脆一狠心,就把她送去了在丽江束河镇养老的奶奶身边,想着分开了眼不见心不烦,女儿的心情就会慢慢的平复下来。
“有本事你考上一本再回来!”母亲扔下最后的话。
说是残忍,其实倒是为了女生好,自己的女儿自己最清楚其性情。
就这样,女生离开了最好的朋友和最喜欢的男生。
但为了有朝一日又回到他们身边,与他们齐头并进,女生在丽江学习的分外努力。
男生应该是对自己更特别一些的,初中的时候,女生一直这样认为,所以在高一得知最喜欢的男生和最好的朋友成为男女朋友之后,女生伤心了很长一阵子,甚至气愤的把最好的朋友拉入了黑名单,再也没有联系,然而男生,却是女生一直舍不得置之不理的。
女生一直和男生保持着频繁的联系。
这就是后来,当大家在大学里遇见,在第一天,女生就与最好的朋友发生了争执打了起来,最后最好的朋友骂她“贱人”的缘故,她怎么能受得了,于是随手砸了一个东西出去。
她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女生,彼此志同道合,就连喜欢的男生,都是同一个。
只是令人费解的是,女生都认为男生最喜欢的人是自己,这使得她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敌人,又是同病相怜的朋友,非常的奥妙。
公|主/号[.闲|/闲|][书.,坊]————————
这是以前的存稿,没想到会上传网络,所以在章节的分段上有些很短。根本不够一个章节,所以只能这么乱糟糟的发上来了,希望大家原谅。也希望大家一直支持哦,你们的鼓励就是我写下去的动力,要一直一直给我打气嗳~~~~~~~~
以下请继续无视吧:
(这就是后来,当大家在大学里遇见,在第一天,女生就与最好的朋友发生了争执打了起来,最后最好的朋友骂她“贱人”的缘故,她怎么能受得了,于是随手砸了一个东西出去。
她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女生,彼此志同道合,就连喜欢的男生,都是同一个。
只是令人费解的是,女生都认为男生最喜欢的人是自己,这使得她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敌人,又是同病相怜的朋友,非常的奥妙。)
第14章 你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所以我不能爱你。
回到晋城镇的时候,才早上十点,这次真的是一顺百顺,大清早起来出了校门就上了公交,下了公交就拦到了回晋城的客车。
下车的时候,我深深的呼吸了一口空气,时隔一月,我终于又回到属于我的天空下了,这里的每一口空气,都那么柔软,这里的每一个人,都那么亲切,这里的每一颗星子,都寄托着我的眷恋。
客运站附近传来很大的音响声,好像是什么公司在搞促销节目,随着渐渐的走进,我听见了很熟悉的嗓音:“老乡,老乡,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丫的,这不是宋葵野吗!
宋葵野这厮是本镇最红的歌手,平时在酒吧里弹唱,业余时间也给很多商业活动客串,只是风格不同,在酒吧里的他,眼神迷离,深邃又深情,唱着一些靡靡之音,把镇子上很多寂寞的少妇逗引的癫狂万分,都去捧他的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