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行礼落座,朱焦就拱手道:“师兄说他本要亲自来的,只可惜宫中陛下有急事召见,就让我先来了。”
朱焦继续道:“听今天几位江湖师兄传来的消息,只怕不好。元都公主的左肩上纹了一个玫瑰的纹身,分不清是遮住了胎记还是本就没有胎记。她的贴身婢女就更奇怪了,不说左肩,她两个肩膀和胳膊上都有不少的烫伤,是陈年烫伤经久未愈,后来长的新肉斑驳的很,根本看不出原先有没有胎记了。”
这消息一出,小花厅的几人都有些无言了,傅瑜皱紧了眉,转化话题随意问了一句:“那朱焦你可知道你师兄是为什么进宫面圣?”
朱焦道:“本是御前事,我们也不好打听的。只是来传旨的内侍说陛下暴怒,宣师兄携了大理寺详查的乞儿拐卖案的卷宗入宫。”
傅瑜又是一惊:“乞儿拐卖案?这事已经结案半年了,现在又提起?难道是……”心下一惊,却是万千思绪闪过,不敢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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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梁家
事情多蹊跷, 纵然傅瑜自诩安国公傅氏一脉皆远离权力中心数年,也不得不叹一句,本就身处漩涡中心,又如何能全身而退。
朱然进宫面圣一事虽没有什么风声,但傅瑜隐隐觉得好不容易才安定下来的永安只怕是又得引起一股腥风血雨。但在这腥风血雨之下, 更让傅瑜烦心的还是元都公主一事。
梁行知是新官上任三把火, 傅瑜忙活了好几日,到了休沐日,才稍稍缓解了下。斐凝在小书房教导傅莺莺看书, 傅瑜少有的携枪在校场练了几把, 想起开春打马, 又带着金圆和元志往后园马厩走, 想去看看给傅莺莺寻的那匹脾性温和许多的小马。
傅瑜身着紫色的圆领直筒袍子, 手中又携了一柄红杆缨枪, 拿在手中掂量着,兴致来了也能武上几把。沿着小湖拂柳而行, 傅瑜到了后园马厩, 刚进了院门,还没走到他常用的几匹马的马槽那,他眼尖, 就看见一个眼生的青衫人影在那边晃悠。
傅瑜眉头紧皱。大魏等级森严,除却如今为良贱不婚头疼的章金宝, 还有对奴仆衣着的一些列规定, 家仆只能穿青黄二色的衣襟, 只有深受主家提拔能从贱民升至良民的奴仆才能穿别色服饰,而马厩这种地方的奴仆,少有受主家提拔的人,更不会有人能穿着明显是太学生一流或是世家子弟才能穿的青衫长袍。
马厩的管事忙要出来迎接傅瑜,他这边闹出来的动静不小,青衫人影许是被惊吓到了,背微微佝偻,随后拔腿就朝着一旁的小道跑去。这人竟是一见主家就要逃跑,而不是来拜见傅瑜。
傅瑜大喝一声:“站住!”随后手中□□掷出,直直地穿过那人的衣袖,叮的一声扎在门扉上,柄处幽幽颤动,隐隐发出嗡嗡声响。
身后跟着的金圆和管事都为这变故惊的一愣,元志反映快速,当即狂奔上前,也不管这人什么身份,不管他如今狼狈不堪一脸惊惶的跌地,只管一手拽了他衣领,一手辖了他肩膀和手就往傅瑜这便拖来。
这是个看起来不过二十三四的年青人,本来稍显柔和的面孔在惊慌失措下显得有几分狼狈,但尚佳的礼仪风度还是显出他出身的不凡来。
“鬼鬼祟祟的,在这里做什么?!”傅瑜冷声呵问,他板着面孔,浑身煞气凛然,竟然一个碰面和一句话的功夫就让身前这人吓得腿脚哆嗦,不矮的身姿竟是活生生地比元志还矮了一大截。
一旁管事忙道:“郎君,这是梁家二郎君。”又给站的不稳的梁书航介绍:“梁家郎君,这是世子。”
“世、世子。”梁书航强自镇定,嗫嚅着道。
傅瑜紧皱眉头:“我怎的从未听说过梁兄有你这般的兄弟?这般畏畏缩缩的,也不怕跌了梁兄状元的名声!”
管事直接道:“郎君,梁二郎君是大夫人娘家表弟,不是状元郎梁郎君的兄弟。”
李茹出身陇西李氏,是在傅瑾最为声名显赫之时嫁进来的,她的父亲也是嫡系出身,是如今陇西李氏族长的亲弟。若非她是嫡系的女孩儿,也不一定能嫁给当时还名冠满京华的傅瑾。只不过在傅瑜记忆中,他们成亲没两年傅瑾就出了事,近十年来陇西李氏竟也没有亲眷来看望李茹,可见其亲缘冷淡至此。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以李茹娘家人的身份来安国公府拜见,虽然不是以陇西李氏的名义,而是以李茹舅家的名义。
“既是大嫂的表兄弟,合该是我安国公府的客人,既是客人,管事你是怎的伺候的,竟让梁二郎君一个人在这里看马?”傅瑜佯装怒意,随手指了金圆道,“金圆你且与荣叔说说,既然管事做不了这马厩的管事,那便让位即可!”
傅瑜却是丝毫未提方才拿枪掷了梁书航一次。虽然人没事,只不过还闪着寒光的枪尖刺透了梁书航青衫的下摆,把他钉在了木门板上,吓得他腿脚哆嗦着跌倒在地。
管事吓得忙扑在地,跪地大声嚎哭起来,一边嚎一边哭诉自己的过错一边求饶。他爬过来想要抓着傅瑜的裤子和袍摆,傅瑜却是抬腿饶了他,往梁书航身前走。
傅瑜问他:“梁二郎君是何时来的府上,竟也没人知会我一声,我身为府上主人,怠慢梁二郎君至此,倒是我的不对了,还请梁二郎君见谅。”
梁书航轻言不敢多扰,回道:“世子太客气了,小郎是三日前才来永安求学,现住在兄长书桓家。兄长是鸿胪寺的一介小吏。今日兄长休沐,所以我兄弟二人前来国公府拜见表姐。”
梁书航此时倒是恢复了镇定,三言两语就说明了自身的情况。他口中谦逊的称着只是鸿胪寺的一介小吏,但提到其兄长时又颇为自傲,想来只是谦称。傅瑜也就知道了梁家兄弟俩,梁书桓和梁书航,按照他的说法,算是来走走安国公府的门路,以期在仕途上混得更开些。
当然,这都是梁书航一人的说法。
傅瑜也没说什么,只佯装歉意道:“既是来府上见大嫂的,那么傅二方才之举可是吓住了梁二郎君?”
傅瑜似笑非笑的问他,又随后让元志松开梁书航,口中吩咐道:“元志,还不快去门板上把枪拿下?”元志遂往。
梁书航浑身一颤,傅瑜紧跟着追问他:“梁二郎君来此可是要骑马?傅二别的不敢说,可这挑马打马的本事却还是有几分的,既然刚才没有奴仆引着梁二郎君,不妨由我来陪着二郎君相马。相完了之后,我们还可以在校场上跑几圈,便是兴致来了想打几场马球,府上人手多,也可以陪着你我二人玩几把。二郎君看这般安排可有不妥?”
梁书航摇头拒绝:“不了不了,世子,我方才来此只是见识见识千里良驹的身姿,这便要回西苑去见兄长和表姐了,不敢在此多加叨扰。”
“哎,”傅瑜伸出胳膊拦住他,斜了头,摆出一副纨绔子弟大爷的作派,“怎的我刚来二郎君这就要走了,可是瞧我傅二不起,不愿与我玩乐?”
梁书航口中忙说着不敢,脸色变了几变,忽听身后元志出声道:“郎君,这柄红缨枪可是要先拿回去放着?”
傅瑜冷喝道:“放什么放?险些伤了客人,这柄枪,劈了当柴烧,不要也罢!反正库房里还有上百来柄枪,没了它也没得个稀罕的。”
话音刚落,梁书航忙缓和了神色,对傅瑜道:“二郎君说的对,二郎君说得对。呃,那咱们这便进去看看马?”
傅瑜这才收敛了神色,领着梁书航进了一旁的马厩。元志在后边拿着红缨枪,神色颇有些踌躇,对金圆道:“这可是郎君最喜欢的一把,就这么劈了当柴烧,可不是浪费?”
金圆在一旁笑得嘴角直抽搐,上下打量了元志一番才道:“元志,你是真没听懂郎君的意思啊?行了,你先把这枪放好吧,也不用劈了当柴烧,原先怎样现在还是怎样。”
“唉!”元志点头,提了枪就低头要走。
金圆就笑他:“你怎么回事啊,我一说你就要走,也不怕我是故意诓你的?”
“咱俩谁跟谁啊,都是郎君身边的人,你故意诓我又有什么好?”元志愣愣地回。
傅瑜心里记挂着给傅莺莺备的小红马,先领了梁书航往一旁的马槽走,两人就见的正吃着草料的一匹半人高的小马,红色毛发旺盛的很,鬃毛微卷,红的像血。
傅瑜上前用毛刷给小马顺毛,一边又伸手轻抚她的背,对身后的梁书航道:“梁二郎君,你可不要小看这匹马,以为她不过是一匹一岁多点的小马就没什么。这匹马可是我花了大价钱,找的最温顺的南马和最矫健的蒙古马配种而成,又让马倌精心喂养了一年半,就是为了送给莺莺用的。”
“说起来,莺莺也是要唤二郎君一声表舅的呢!”傅瑜状似无意地对他说,“莺莺吵着闹着要骑马有几年了,再说了,生在安国公府,咱们这军功起家,至今未消,便是莺莺这样的女孩儿,也当是弓马娴熟,不输男儿。”
梁书航神色平静许多,也跟着傅瑜的话题称赞傅莺莺,两人聊了一会儿,离开小红马的马槽,往别处走。傅瑜领着他往上好成马的马槽走,这里的马匹个个有人的肩高,身形矫健,鼻息绵长,都是千里马。
越往里走,梁书航的神色愈发紧张不安。
傅瑜像是没注意到似的,扯了他的衣袖就往最好的一个马槽走,也是梁书航最开始待的那个马槽。马槽里有四匹马,棕红色的,白色的,黑色的,棕色的,四匹颜色各异却身形彪悍的大马杵在那儿,见傅瑜来了纷纷扬头吐气,摇着尾巴以示亲近。
傅瑜回身,似笑非笑的看梁书航,抚上其中一匹白马的脖子,轻声道:“这里的四匹马是我的心头好,方才见梁二郎君在这里看马,可是看中了其中的一匹?”
“这四匹马个个都是蒙古马西域马的后代,非身形矫健之人不能上马,非骑术娴熟之人不能驯马。”
“马厩里的马足足近百匹,梁二郎君可是好眼色,一眼就看中了当中英豪之最,站在这儿不肯走了,看来梁二郎君也算得一个喜马之人。”
傅瑜话说的越来越快,他语速快,而且丝毫不给梁书航插话的滋味,只自顾地往下说,末了,终于问他:“既然来都来了,傅二也不是个小气之人,梁二郎君可是要试试这高头大马的滋味?”
傅瑜拉着梁书航的胳膊往前凑:“这匹白马如何?不好,位面脾性太过温顺了些。”
“这匹黑马又如何?看来他是不太喜欢梁二郎君。”
“这匹棕红色的呢?哎呀,看来他更喜欢傅二一些。”
待到最后一匹马,也是棕色的那一匹,傅瑜停了下来,看着马儿欢快地朝梁书航被迫伸出来的手卷舌头,语气平静道:“看来是这匹马最适合梁二郎君。”
“金圆!叫人拿了马鞍绳佩套上,我要和梁二郎君去校场溜几圈。”傅瑜高声对身后跟来的金圆喊道,又看身前脸色苍白、一脸不安的梁书航:“梁郎君可知道,这匹马儿跟随了我有一些年头了,早两年前,我曾骑着这马到西山狩猎。西山养了不少兔子鸟雀,但那些打起来没意思,有一次我和几个友人碰见了一头猛虎,虎啸森林,别人家的马儿都吓得直哆嗦,可唯有他,昂首嘶鸣,真是有一番血性啊。”
“这马儿是我最喜欢的一匹,往日里我天天都要骑着他出去遛弯呢。毕竟,这可是一匹不怕猛虎长啸的骏马,是吧?”傅瑜看着梁书航的脸色越来越白,笑着继续道:“当然了,梁二郎君也是知道一点的,凡是越有血性的马儿,也是越有灵性,越认主人的。若是我骑了他,那就是红衣棕马,畅快的很,可若是别人……”傅瑜话锋一转,长叹了一口气:“听闻西戎人驯马近千年,很是有一套,但即便如此,驯马也是很难的一件事,尤其是驯一匹不怕豺狼虎豹可堪称马王的马,那更是难上加难。有一年,为了驯一匹马王,西戎足足付出了十六个驯马人的性命,听闻其中七人未曾靠近马身就死在乱蹄之下,死的时候四肢错位,胸腹充血算好的,不好的直接就是脑浆迸裂,身体连看都不能看了。其中有三人在刚上马身的时候就被马王直立甩下身,后脑勺着地,又被马后蹄踩踏,其中一个更是被踩中了命|根子。这三个,也没落得个好下场,听闻妻儿父母前去认尸的时候,都没认出来那血肉模糊的一团团肉是自己的枕边人和儿子。”
梁书航的神色越发的白了,忙摆手,嘴中轻喊:“莫要说了、莫要说了!”
傅瑜不依不饶,紧跟一步:“还有五个人,听闻已经能够骑在马王身上了,可是马王身上没有马鞍,他们只有一柄马鞭,在疾驰的马儿身上坐不稳,最后只能紧紧搂住马王的脖子,可是还是被马王颠下马。一个下肢错位,仿佛一瞬间就经历了腰斩,可是还没死,只能趴在草地上哭嚎,血都染红了绿色草原;一个头着地,直接脑浆都溅出来,死的不能再死了;一个后背着地,又被马王马蹄踩住胸膛,连肠胃都被拖出来了……”
“呕——”梁书航弯身。
傅瑜右手微抬,身旁的马儿昂首嘶鸣,马槽内一时马声四起。在场的几人似乎都被傅瑜所描述的场景吓住了,又听闻马声恰时而起,更觉毛骨悚然,梁书航惊叫一声,身体直直往下跌,竟是被吓晕了过去。
傅瑜嫌恶的往后退了两步,轻声叹道:“胆子真小。”
金圆在他身后嘴角直抽搐,不知何时回来的元志问道:“郎君,那还有一人呢?”
傅瑜随口道:“哦,最后一个人也是最厉害的一个驯马人,和马王鏖战三天三夜,最后马王载着他跳下悬崖同归于尽了。”
元志一声长叹。
金圆也唏嘘不已,随后反映过来:“郎君,您是从哪听来的这个故事啊?”
傅瑜转身看他们:“当然是我胡编乱造的啊,不说的凄惨恐怖一点怎么吓这个梁书航啊。”傅瑜一边说,一边拿脚踢开梁书航的身子,看着他倒在一团马粪上无动于衷。
“金圆,你叫人把梁书航抬到二角门给他那个大哥梁书桓,让大家伙的嘴都严点,这事儿别让阿兄知道了,”傅瑜伸手摸摸棕色马儿的脖子,“元志你把马倌请来看看马到底被他喂了什么,可别吃坏了肚子,不然我要这梁家兄弟好看!”
两人忙应了,正要出去时,傅瑜又伸手唤:“慢着,金圆,你先去找人查查梁家兄弟二人此次上府的目的。梁书航此人胆小如鼠,不足为虑,我还没见过他大哥,听闻是在鸿胪寺当差,你叫人仔细查探查探。”
陇西李氏和李茹的娘舅梁家数年未登门,甫一登门造访就有梁书航在马厩鬼鬼祟祟做贼心虚,傅瑜可不觉得他们就只是单纯的来串个门子走走表姐夫的门路升个官发个财。真要如此,梁书桓就不会在鸿胪寺做了一阵子的小吏也不见他登门造访,偏偏就在这个多事之秋,他来了。
傅瑜回到东苑的时候,傅莺莺已经离开了,斐凝洗净了手,正焚香在窗边练着字。
青裙衣衫衬得人宁静沉稳,屋内冷香熏熏,沁人心脾,窗外杏黄迎春花开的正盛,真可谓是春|光明媚,美人如画,傅瑜方才还压抑着的心情一下子就好转不少。他笑着快步走向斐凝,站在她身后,看她的字,草书大字,龙飞凤舞,意气潇洒,不同于闺阁女子常用的簪花小楷,反倒与傅瑜的字迹意境有几分相似,也与傅瑜在斐府小厅看到的字画有几分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