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狱司女仵作——月漠【完结】
时间:2024-05-11 17:22:42

  姜云心无力反驳。
  虽然荆风华是一番好意,但是前阵子两头骗的行为,还是让她忍不住把人揍了一顿。
  不过揍完了,方明宴给了不少好处费,封口费,感谢费,等等等等,并且表示,等他和姜云心成亲,让荆风华坐主桌。
  要不是荆风华,他和姜云心之间还不知道要徘徊多久。
  从此荆风华在刑狱司,就是个高高在上的存在了,无人可及。
  “我一定会在找嫂子这件事情上,好好上心的。”姜云心说:“人要知恩图报,我如今抱得美人归了,也不能看好兄弟形单影只,孤单可怜啊。”
  荆风华笑了,给姜云心竖了个大拇指。
  嘿嘿,你家美人,是挺美。
  姜云心也笑了,那可不是。
  可怜远处,方明宴正跟手下吩咐事情,没听见这俩对他的评价。
  方大人,是个美人。
  估计在整个京城里,也就只有姜云心和荆风华会给这么高的评价了吧。也不知道方明宴知道之后,是开心还是不开心。
  姜云心戴上手套,捏开了尸体的嘴,往里看了看。
  找了一根细长的棍子,在一头缠上一些棉花,探进了尸体的口腔,鼻腔。
  在泥水中溺死,和死后被抛尸放入泥水中,是完全不一样的。在泥水中溺死的人,挣扎呼吸,鼻中嗓子里气管中,都会呛进泥水。
  尸体不是被溺死的,他的口腔鼻腔中虽然不可避免的有泥水进入,但是,都只是表层的,是被埋进泥水之后,留进去的。
  另外两人都是如此。
  方明宴将询问村民的事情安排下去之后,便走了过来。
  “验尸情况如何?”
  “三具尸体,皆不是溺亡,他们只是在此处被抛尸。”姜云心抬起来其中一具尸体的下巴:“致命伤在这里,非常深的刀伤,几乎一刀致命。”
  尸体的脖子上,一道深深的伤口,但因为时间过长又一直泡在冷水中,早已经没有血迹,只有洗不干净的沾满泥的苍白又黑的伤口。
  “死者死亡时间,在十天左右。现在天气凉了,如果是夏天,应该已经肿胀腐烂了。”
  温度低,泡在冰冷的水中,这泥水中又没有什么鱼虫,反倒是成了天然的保护层。死者的尸体除了脏了一点,完全没有腐败的迹象,在寻常人看来,就像是刚死了没多久。
  但是姜云心毕竟是专业的,她判断死亡的诸多细节,不是一样就能看完。
  “三具尸体的死亡时间都在十天左右。”姜云心说:“第一具,男性,三十五岁左右,割喉伤。除了致命的脖子上的一刀,身上还有多处伤口,是和人搏斗的时候造成的。背后的一刀也很重,凶手从背后袭击,但是一刀未能致死,因此又进行了一番搏斗,在造成了多处伤口之后,被凶手一刀割喉。”
  “第二具尸体,一具女尸,年龄三十左右,是被扼死的,脖子上有一圈青紫色,像是柔软的衣带,绸缎勒出来的痕迹。”
  “第三具尸体,是个少年,只有十一二岁的样子,是被砸死的。脑袋后面有凹陷,是被一个很重,圆润的硬物砸的。”
  “这三具尸体,应该是一家三口,非常亲近的关系。”
  薛东扬道:“这是怎么看出来的?”
  不能因为正好三个人,就说人家是一家三口啊。
  “男人身上的衣服,和女人,孩子衣服上的补丁,是一个花色。”姜云心说:“孩子的长相和男人也有几分相似。”
  这种相似,在尸体已经惨白惨白,上面糊着一层洗也洗不干净的黑泥的情况下,其实看得不清楚。但是姜云心看的是骨相,不是表象。
  薛东扬蹲下看了看洗得发白泡的有些烂的衣服,还真是。普通老百姓的家里,衣服有补丁再正常不过了。一般都是有那么一两件好一点的,逢年过节或者是有什么重要的聚会穿,日常的劳作生活中是不舍得穿的,那样太奢侈了。
  来了几波住在周围的村民,三个人的身份就弄清了。
  果然是一家三口。
  就住在老陈他们村子隔壁。
  认出三个人的,是一个婶子。
  她看了尸体时候捂住了嘴:“这不是唐奇志吗?这……没错,这是他娘子秋娘,这是小竹子。”
  一家三口,整整齐齐。
  婶子往后退了一步,一脸的不可置信:“这怎么可能,他们不是出远门去了吗,怎么会死了。”
  婶子连忙喊了一声,几个同村的人都看了过来,果然都认了出来,真是叫做唐奇志的一家。
  方明宴问:“你说这一家出远门去了,是什么意思?你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是什么时候。”
  婶子算了算:“有十来天了。他们家就住在我们家后面,大约隔着五六户人家吧,常见面的。我最后一次见她,是回去的时候看见秋娘在院子里收拾,就停下聊了几句。秋娘是远嫁,说娘家兄弟成亲,正好好几年没回去了,所以一家子打算去住一阵子。”
第240章 泥人,货郎
  根据邻居回忆,唐奇志一家和村子里其他人家没有什么不同,三口之家,父母儿子。唐奇志种田捕鱼,闲暇时候打点零工。
  唐奇志的娘子秋娘,料理家务,洗衣做饭,闲暇时候纺纱织布,或者打点零工。
  孩子也没什么毛病,谈不上多聪明,也不笨,就是非常普通的一家三口。
  方明宴说:“可知方明唐家和村里的人,或者外面的人,有什么矛盾没有?”
  邻居们又是一通回忆。
  大部分人说没有,但是少部分人,就是一个人,面有犹豫之色。
  是村里一个游手好闲的人,叫做冉石。
  这是薛东扬特意找来的,他想得很周到,有些事情当然是邻居清楚,但有些事情,在村里整天什么事情都不做,晃来晃去你都不知道他是怎么生活的人,更清楚。
  因为大家都是要工作赚钱的,难免专心自己的事情。只有那种人,天天在村子里闲逛,逛来逛去,难免就耳听八方眼观六路。
  方明宴看着他的表情,指了一下他:“你知道什么?”
  冉石很是犹豫的样子,也不知道是想从方明宴这儿弄点钱,还是不知此事当讲不当讲。
  方明宴没那么多弯弯绕的花花肠子,直截了当扔了点碎银子。
  “知道什么就说。”方明宴说:“若是你说的事情,有利于案情,还有赏。”
  说完,方明宴看了一眼众人:“谁能提供有用的消息线索,都有赏。”
  这一下众人的眼睛都亮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虽然为了这个赏,可能会有人胡说八道,或者其实关系不大的生拉硬扯,但也好过于什么消息都没有。
  冉石拿了银子之后,梗了梗脖子:“那我就说了,大人,我不是瞎说,但是我不太确定,要是叫人听去了,您可给我作证,不能说我人死了还在背后嚼舌根。”
  听他这么一说,这人还怪好的,还在意别人的身前身后名呢。
  不过众人都是冷笑一声。
  平时也没见你有这好名声,如今就不要强行凹人美心善的人设了。
  冉石被大家看得心虚,讪讪道:“我真的不确定,但是一个月前,我曾经在京城看见秋娘和一个男人在一起说话。”
  “什么程度的说话?”
  “就是,头对头的那种。”冉石说:“而且秋娘临走的时候,还摸了摸对方的肩膀,挺亲昵的样子。”
  冉石说着,做了个动作。
  众人都觉得有些蹊跷了,男女授受不亲,秋娘是个有夫之妇,若是对另一个男人做这样的动作,无论是什么原因,确实有些不妥了。
  邻居婶子喃喃道:“难道秋娘红杏出墙,可是没道理啊,她又不常出门。和小唐说话也温温柔柔的,没见夫妻俩红过脸,怎么会这样呢。”
  “我发誓我没瞎说。”冉石连忙举手:“我确定就是秋娘,因为那天我是和她前后脚进城的,知道她穿的是什么衣服。”
  “那个男的,你知道是什么人吗?”
  “没见着脸。”冉石说:“看身型不是我认识的人,不过好像挺年轻的,嗯,应该是挺年轻的。个子比我高一点,大概这么高……他们在吉祥酒楼门口,那是中午,应该是吃了中饭出来的,在门口亲亲热热的说了几句话,然后就走了。”
  冉石不像是说谎,但是时隔一个月,秋娘夫妻都已经死了,酒楼也不可能记住每一个吃过饭的人。现在想找这个连脸都没有的男人,谈何容易。
  方明宴问邻居:“你们可在唐家周围见过这样的人?”
  众人想来想去,还是开始那个婶子说:“要说一个年轻人,个子有那么高的话,我还真在秋娘家门口见过。”
  “谁?”
  “是一个货郎。”婶子说:“我们村子里经常有人来兜售小玩意儿,有货郎走街串巷地卖香囊梳子什么的,我曾经看见一个货郎在唐家门口,和秋娘说话,对了,他的东西卖得挺便宜的,我还买了一把梳子呢。”
  大家都挺高兴,虽然不知道是不是,但是都买了东西,可见她是见到了货郎的正脸的,而且还听见了他的声音。
  “可是那货郎看起来才十七八岁,瘦瘦弱弱的。”婶子陷入回忆:“他能不能打过秋娘我都怀疑,怎么可能是凶手,一家三口呢?”
  这就不好说了。
  方明宴吩咐:“去把京城所有年轻的货郎都找来给她看一眼。”
  先让邻居大婶看一眼,要是能确定,再让冉石看。虽然冉石没看见脸,只看见一个背影,但是你描述一个背影不好描述,看见去认,也许就能认出来了。
  还有吃饭的那家酒店,万一人家是常客呢?这也不好说。
  薛东扬立刻安排人去了。
  姜云心跟着方明宴去了唐家。
  根据尸检的结果,泥滩不是第一现场。人不是在泥滩被杀死的,是在旁处被杀,然后运过来的。
  第一杀人现场在哪里?
  会不会在唐家?
  邻居大婶带路,来到了唐家。
  唐家的院子门严丝合缝地关着,从院墙看过去,只见院子里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房门也关得很严谨,就好像这一家的主人真的是出门走亲戚去了,不急不慢,是等一切都收拾好了才走的。
  如果不是滩涂的尸体被发现,唐家一家三口的死,可能很久都不会被发现。
  说是去走亲戚,离开半个月。可半个月不回来,谁也不会多想,可能因为住得舒服了,或者碰上了别的事情,所以耽误了。
  就算唐奇志再也不回来,大家也顶多嘀咕几句,谁会因为这个去追究呢。
  只有发现尸体。
  “我觉得尸体被发现也挺奇怪的。”姜云心一路走,一路想:“为什么好好的一片泥潭里,会有铜板呢?这铜板哪儿来的?”
  如果是在河里,可能是有人掉在水中,可是泥潭几乎是万年不动的,也不是海边没有潮涨潮落。铜钱还中,不可能随着水漂浮漫上泥潭。
  而且他们仔细地问了铜钱的情况,并不是在泥的表面,而是在泥中。越靠近河,铜板越多。
  “我也有这种感觉。”方明宴说:“这铜板,好像是有人放在泥滩中,引着人们去挖尸体一样。”
第241章 泥人,缺失的凶器
  说话间,进了门,当然是薛东扬用不可细说的手段打开的。
  里面是个非常朴素,普通的院子。
  又打开了房间的门。
  这一下,带路的婶子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房间里,一片混乱。
  根本不用多看,几乎就可以肯定这里是第一现场了。地上,桌子上,都是土。
  那土,一看就是特意洒在上面的。
  薛东扬用刀柄抹开一些土,只见土的下面,是干涸了的深红色的血迹。
  “大人,是血。”薛东扬说:“有不少。”
  屋子里,一片一片的,大片的血迹上面都覆盖着泥土,星星点点的就没管了,直接敞着。
  方明宴让邻居婶子出去缓一缓,吩咐下人将土全部清理掉。
  这土和院子里的土是一模一样的,应该就是从院子里临时铲的,洒在土上,为了遮盖土的气味,也不会找来虫蚁,免得觉隔壁邻居起疑心。
  土清理干净,这下看的清楚了,就是一个屠杀现场。
  在桌子底下,找到了刀。
  就是厨房里常用的刀,和死者身上的刀伤形状是吻合的。刀上面全是血,可惜也测不了DNA,即便找到凶器,若凶器是个平平无奇的东西,那也无用。
  在桌子边上,还找到了一根衣带。这应该是秋娘的衣服,她就是被这根衣带勒死的。
  不过堂屋里不单单只有这一根衣带,好几件衣服散落着,大人孩子的衣服都有,看起来像是在外面晾晒的衣服,刚好收进来的时候。
  可是姜云心在房间里转了两圈。
  “还少一个凶器。”姜云心道:“秋娘的儿子是被砸死的,后脑有一个圆形伤口,那是一个非常僵硬的圆形物体,现场没有。”
  而且那是个什么东西呢,姜云心一直在想,也没想出来。
  那东西不大,还没有姜云心的一个拳头大,但是非常,非常的硬。
  “会不会是这个?”薛东扬拿起地上滚落的一个坛子:“这个坛子圆的。”
  “不可能。”姜云心摇头:“这坛子才多硬,别看砸在地上没裂,但砸脑袋上,最多也就是砸破皮,或者砸得一阵头晕,是绝对不可能把头颅砸出一个洞来的。”
  头颅的硬度,超出很多人想象。
  姜云心拿起坛子,用手指敲了敲。
  不用试,肯定没那么硬。这就是个寻常人家用的腌咸菜的坛子,还不是厚实的那种。
  姜云心是仵作,大家决定相信她。方明宴走过去拿起坛子,在外面的墙上一敲。
  啪的一声,坛子破了,确实不结实。
  刺死唐奇志的刀,找到了。
  勒死秋娘的衣带,找到了。
  那砸死孩子的球形硬物,在哪里?
  “找。”方明宴说:“把房间再搜查一遍,还有院子,一个角落都不要放过。”
  根据伤口的形状,姜云心判断的凶器形状和大小,这个球不会大,一个比拳头还小的球,在一个有三间房的院子里,并不好找。
  如果真的想藏起来,随便在院子挖个坑一埋,找起来都难如登天。
  找了一圈,没有收获。
  “如此看来,这个凶器被凶手带走了。”方明宴说:“凶手留下了同样作为凶器的刀和衣带,却带走了一个圆球,似乎这个球,与众不同。”
  刀和衣带都是唐家家里的东西,就算是被发现,也不能从他们身上暴露凶手的身份。
  但是那个圆球不一样,圆球必然会泄露什么,所以凶手将它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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