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小麻烦》作者:袁圆
内容简介:
迷糊少根筋的楚楚硬要赖上眼前沉着伟岸的男子──龙绍麟。
她真的不是故意要死巴着这熊模熊样的男人,更不是故意要让人拐跑行李,还遭群羊追击……
要不是为了千里寻父,活着离开,她岂会抛弃矜持,毫无选择?
龙绍麟不明白,
他不过举手一捞,竟给自己惹来一个麻烦制造者,
先是性别错置,让自己怀疑成了同性恋,然后还得舍命陪她寻父,陷入一连串谋杀、悬疑的寻宝游戏中……
且看两人如何在非洲的致命之旅中,追逐一场爱情冒险战……
第1章
树大就是美!
龙绍麒将手提随身电脑放入背包里,倚在几株猢狲面包巨树中最粗壮、鼓胀树干旁,伸直颀长的双腿,释放全身的情绪,观赏这非洲特有的景观和享受那片放眼看去一望无际的原野,狂热的情绪与顶上灸烈的阳光成正比,随着清爽和风扑面而来的草香,他整个人有与大地起伏多变的脉搏合为一体之舒坦。
在这儿,没有扰人的大哥大、没有电视、没有公事,当然也没有装得高贵无邪却死缠着他不放的名门淑媛,更没有破坏自然风景、象征文明和代替树木“照顾”地球的电线杆……有的只是原始!对身为中龙企业长子、却酷爱医学和研究植物药性及毒性的他来讲,此处无疑是少数能让他放松的新天堂乐园。
远方突生的骚动将龙绍麒拉回现实里,此番并非他第一回 造访非洲,所以他能霎间判断有危险欺近。
他站起身来,拾起简便的背包,躲在粗得足以掩护他的树干后观察,万一有事发生,在这宽广辽阔的莽原中,它反倒是唯一的屏障。
只见尘嚣越来越近,地面的震动越荡越强,让人怀疑是否置身于巨浪翻搅中的小船里!那撮跑在滚滚黄沙前的小人影亦越来越放大,就当对方经过他身旁之际,他一把将来者快速拉到树后避难,以仅差零点一秒的迫在眉睫时刻,挽救此家伙免除被乱蹄奔腾踏成肉酱的命运。
下意识地,他将逃过一劫的“路人甲”紧紧埋在他的臂弯中,静候大地归复最初的平宁……
楚楚不晓得自己走的是什么楣运,前几天她还只是个神昏颠倒、闭门造车的言情小说作家,突然接获长年在外忙着考古研究的父亲来信,便轻而易举地破坏和改变她现有的一切生活步调……
信上是这么写的:
楚楚吾爱:
当你收到为父托人寄的这封信,表示为父的已遭不测!
“这算什么?”望着随信附上的水晶项链和一张旧得可以、约两个巴掌大小的皮革,上面堆着密密麻麻的鬼画符,楚楚气得想把信撕掉,她有多久没见到父亲啦——五年?六年?
早在十年前母亲去世后,父亲便辞去大学教职跑到埃及,将所有的时间和精神全奉献给他热衷的考古学,丢下十五岁的她一人在学校宿舍,除了每月固定由银行拨生活费给她外,没尽过其他父亲应尽的义务。
这些年父亲只回国一趟,两人只是匆匆一瞥,随即他又飞往非洲,然后音讯全无,现在乍然来道晴天霹雳……教她如何不发火!
唉!再怎么火大,也是自己的父亲。信上说的不测……她赶忙将信从地上捡起来!
我们很高兴能找到……糟糕,他来了,我不能再写,我要……
此信显然是在紧急中完成,所以字迹潦草、语焉不详,甚至连署名都来不及签上,要不是她对父亲的笔迹尚有印象,否则天晓得是谁搞的恶作剧……最后是乱七八糟不成行的零落几个字眼——
肯亚奇育洛斯方
她知道“肯亚”是国名,但是“奇育洛斯”呢?“方”呢?是姓、地名,或是另有其意?
当下楚楚只感到一阵混沌,父亲是生是死,她全然没概念。下一刻钟,她人已搭上飞机,行李怎么整理的都不清楚,只记得在登机前买了本“肯亚指南”的旅游指南,在机上拚命地读,得到的结论为“奇育洛斯”是座山,远在肯亚的西察沃,离下机的地方仍有段路得奋斗。
但“方”是什么?仍旧未解。
飞行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终于抵达肯亚的首府奈洛比,她才发现肯亚其实并不落后,然而贫富差距却非常悬殊。
楚楚,半生不熟的英文在市区问路,搭火车来到Kibwezi,因为奇育洛斯山并非观光地点,害她额外花了许多时间和金钱,才请到一个年轻的当地居民当导游带她上山,当然,一路上的长途跋涉、坐车、爬山、过水……历经的折腾不在话下!
她一介弱质女流累得再也受不住,于是在休息的树荫下憩了几分钟,没想到倒楣的事便如骨牌效应般接二连三地到来……
当她醒来的一刹那,四周的沉静让她觉得不对,定眼一看——
“不见了,导游居然……跑了!”别说是导游,连她的行李亦一并不见踪迹。
“喔!上帝!”她所有的东西和钱财都在行李里呀!幸好护照和父亲给的信、项链及皮革她全藏在身上,不然这下连身分证明和找父亲的线索都丢啦。
唉!荒郊野外,适逢迷路,能活着看到“一个”——只要一个——人就该偷笑,更遑论能走出这座森林,回到台湾……她悲惨地想。
炎阳高顶,她现在才惊觉到自己的胆子有多大,竟然毫不细思就莽撞地闯入这陌生的环境,又找陌生人领路,活该要受骗上当……
就这样漫无止境地走到两腿快断、不抱希望之时,眼前一大群数不清的羚羊让她振奋起来,那是居住在都市的人不曾见面的大场面,跌入谷底的心情顿时放宽,正欲大大欣赏一番,岂料祸事约伴而来,她的衰运还未走完——
那群为数壮观的羚羊不知为什么,突然全朝她直直冲来……
羚羊本是种很温驯的动物,一只两只在一起时很讨人怜,十只成群时仍惹人爱,但若变为数万千只受惊狂奔时,就无所谓的“怜爱”可言,其杀伤力连猛虎都得暂闪一边!何况她仅是个拿笔杆的“文弱书生”,能如何?拿笔去指挥“交通”?别傻啦!不须推理动脑,不必构思、拟稿,她能做的只有……跑!
“救命呀!”楚楚失声大叫,但这声救命能喊给谁听?短短几分钟的快跑却有如一世纪长,她已筋疲力尽,眼看羚羊群就要疯狂地踏过她的身子……倏然“咻!”地一下,有“东西”从树后抓住她的手腕往旁边一带,她吓得连救命也喊不出来……
***
“你还好吗?”龙绍麒一直等到惶惧的羚羊群带走黄澄澄的沙浪后,才推开怀中战忄栗的楚楚,用英文和东非较常说的史瓦希利语各问一遍。
楚楚无力的心脏仍梗在喉头未复定位,哪里有多余的气去答话!
“你还好吗?”龙绍麒好心地再问了几次,厉眼一扫,他已把楚楚从头到脚打量过,依他方才搂时的感觉,这命大的孩子应该是“他”吧!
莫怪他会误认,实在是楚楚贪图方便,在写作时不想为蓬头垢面伤神,所以剪了个五公分长短不及覆耳的短发,且经方才没命狂奔已成了朝天飞冲的模样,身上宽松的衣裤又完全看不出曲线——
“别碰我!”楚楚惊魂未甫,加上数小时前才被陌生人欺骗的经验,全身的汗毛全倒竖起,慌乱地向后退了一大步,挥掉龙绍麒伸出的友谊之手,双手复维持紧缩在胸前的保护动作。情急下,脱口吼出的是国语。
就女孩家来论,楚楚的声音算是低沉的,但在龙绍麒听来,由于先入为主的观念却以为她仍是个处在变音阶段的小男孩。
“喂!小弟弟,好歹我也救了你!”他微敛眉峰改用国语回她。摸摸几个星期未刮而蓄出的络腮胡,拍拍衣服和背包上的尘灰,戴上抖净的猎人帽,恢复淡然的神色转身就走。
多管闲事向来不是他惯有的习性,换作平常,他早就静默地走人,刚才会救这小鬼也不过是医生的本能,不愿看见生命被糟蹋罢了。
“你……”楚楚仓皇气极地喊出。小弟弟?他叫她小弟弟?她哪点不像女人?
好嘛!顶多她头发短了点、身材瘦了点、相貌普通了点,再经先前种种的“野战训练”,想必看来狼狈了点……只是她没料到,这么多“点”使她凌乱得比她想像中还要不堪!
也好,至少她可以安心他不会对自己下手摧花。话说回来这高壮如大灰熊的男人可是她好不容易才遇到的,虽说有首歌叫“下一个男人会更好”,但若放他走,她得捱到民国几年才会碰到另一位“说国语嘛人通”的?
“嗯?”龙绍麒其实不须理“他”,但那双夹杂戒备与桀骛不驯的乌瞳,明明吓得半死仍强装镇静的模样,和仿佛是衣索匹亚难民的干扁状,外加顶多一百六十五公分的个子,硬是定住他的双脚不忍离去。
楚楚不知所措地绞着手,“大灰熊”的身高少则也有一百八十五公分以上,与他相较下自己显得好娇小!以前常耳闻非洲有食人族,不知此熊是否也偏爱此好?她不会运气背到非洲吧?
作家的通性就喜天马行空,楚楚已忘了他还在等自己的回答,迳自地胡思乱想起来。等了好半晌的龙绍麒不见“他”开口,耸耸肩,便掉头离开
在东肯亚,一般的日照时间全年平均虽说一天有九小时,但是太阳起得早、降得快,他若再蘑菇,可能在天黑以前没办法到达休息的地点,那时恐怕就不妙了,他可不想自找麻烦成为猛兽的食物!
“怎么办?”楚楚暗忖,跟着他吧!起码他一副很有方向感的长相,没听说过“熊”会迷路嘛!主意既定,她小跑步地追上他,为了安全起见,她始终保持与他相差十步的距离。
***
龙绍麒知道“他”一直跟在自己身后,他不会天真地认为两人恰好只是顺路,甚至他停、“他”就停,他走、“他”才走!
“你要跟到什么时候?”他止步转头问。
楚楚抿着嘴,精神戍卫地看回去,一脚前一脚后,随时准备跑路的预备动作,“大灰熊”不怒则威的气势给予她十足的压迫!
龙绍麒可以赶“他”走,但他做不到!楚楚漾着水光的求助双眸在满是污秽的脏脸衬托下,显得格外亮洁和清澈,诚如受伤的稀有貂羚,深深牵动他从未被人开垦的内心,一股热流无由地在脉管中随着血液乱窜,窜得他自己都觉莫名其妙。甩掉此荒谬的感觉,他故意迈大步向前行。
楚楚不解“大灰熊”为何忽然生气,熊胡上面的熊眼溢出“熊怒”,该不会是“熊性”大发,想吃她果腹吧?慢着,他干么突地走那么快,也不想想他的“熊腿”比她长多少?腿长就能欺侮人吗?
罢矣!人在“迷途”下,不得不低头。
她举步维艰地紧跟着,哀叹明天铁定全身酸痛,谁叫她平日不多努力,入了写作这一行,整身运动到只有常打电脑的手指头!总不能改用指头来跑路吧?
龙绍麒终于走到与德拉米约定的集合地点,老远就看到他坐在吉普车顶上热络地挥着手,黝黑的皮肤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麒,我在这!”怕他看不见似的,德拉米夸张地站在车顶狂喊。德拉米是龙绍麒的朋友、向导兼助手,是当地的马赛人,别因他矮瘦的外表就小觎他,他可是奈洛比医院的王牌医生喔!
龙绍麒回以微笑地走到车边,没预警地倏然停止,而楚楚追赶得太专心,来不及煞车,“砰!”地一声便撞上他的背,瘦骨嶙峋的身体往后弹了好几步,若不是他好心将她拉住,她八成会摔得很惨,但由于他出手的力道太强,她便顺势被带入他的怀里。
“麒,她是谁?”德拉米好奇地问。打从六年前在一次国际性的医学研讨会中认识龙绍麒后,两人对彼此已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他看得出龙绍麒的眼底闪过异样的神采。在他去加油的这段时间他必然错过了什么。
他的问话惊醒了楚楚,她惊惧地伸直双手抵开龙绍麒,退开了一段她认为可以接受的安全距离。从未让人碰触的身子,一天之中却让“大灰熊”连抱了两次,而这两次都让她没办法呼吸,体内激起的热流让她羞怯地搂着双臂,躁红从头到脚火也似地烧烫下来!
“不认识!”龙绍麒收泯还想拥“他”入怀的念头,两手一摊,兀自上车。
“要不要我去赶她?”德拉米试探地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能为他崇拜的龙绍麒尽点力,是他引以为傲的事,更何况他想一探龙绍麒的怪异反应究竟为何?
“不用理他!”龙绍麒带上车门,帅气地将手肘倚靠在未关的车窗上,他只盼赶快离开这“罪恶”的边缘。
“喔!”德拉米颇感失望地坐进驾驶座,难道是他判断错误?
楚楚听不懂他们说的马赛语,但是看他们的表情应该是在商讨如何处置她……那“大灰熊”的态度瞧不出丝毫的友善,莫非他们想卖掉她?或是……
不必“或是……”啦,因为他们已经扬长而去了,他们……竟弃她而去——
“别丢下我啊!”她边追边喊,使劲卖命的结果是满嘴的黄土。
楚楚颓丧地蹲下去,方才的生死不定都没让她像此刻有股想哭的冲动,呜呼哀哉!这下死定了,没想到最后是客死异乡,她那帮为数不少的读者大概想都没想过吧!如斯的死法算不算浪漫呢?
呵呵!她没药救啦,都什么时候了她还能想到“浪漫”?她会尸骨无存吗?她会成为哪一种野生动物的“一部分”?狮子怎么样?……狮子是万兽之王可却没有云豹来的漂亮……这里有云豹吗?不然退而求其次,花豹好了……
她以为她在干什么?居然有心情讨价还价……咦,那是啥声音?
她不相信地抬起头……竟看到“大灰熊”的吉普车缓缓地向她接近……完了,她会不会是大限将至,否则怎会开始出现幻觉?
***
龙绍麒睨着后视镜,看着楚楚孤伶伶的身影消失在沙地中的地平线,情绪没来由地随之沉陷,胸口近似被活生生地剐掉一块肉,他握拳暗骂一声该死,偏头对正哼着土著歌曲的德拉米低吼。“回去!”
“嘎?”德拉米的歌声戛然而止。
“我说,把车开回刚刚那个地方!”龙绍麒有些懊恼,对自己失去一向过人的冷静感到意外。
依他谨慎的个性,他绝对不会单为了“心软”而倒车回头,也不会产生不该有的悸动,更不会让个不明底细的人贸然上车,这种极为不智的抉择,等于将他和德拉米置诸险境。
“是!”德拉米一个大转弯将车往原路开,眼角不断地偷瞄线条紧绷却不减分毫俊逸挺拔的龙绍麒……知道这意味着有“大条代志”要发生了……
龙绍麒无暇理德拉米投来的怪异眼光,只希望“他”仍“活着的”站在原地,因为在这动物比人多的旷野里,生命随时会受威胁,况且“他”看来就是笨手笨脚、不会照顾自己的熊样。
“你要找那个人是吗?”德拉米问,短拙的下颔比着前方又渐现的小影。
“载他一程吧!”龙绍麒如是说,他无法解释看到楚楚时心中顿时松了口气的缘由;亦无法解释下腹的骚动所为何来?对方仅是个未发育完全的男孩也!难不成这二十八年来,他对女人兴趣不大,缘起于他是……“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