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俏军嫂:我的超市会自动囤货——虹宝【完结】
时间:2024-06-04 14:42:09

  “对了,思晴,后天是国柱生日,你把班换了吧。不过,不要让国柱知道,咱们给他一个惊喜。
  这男人的心嘛,也是要哄的。
  后天,咱们晚上的时候,给国柱送上这个惊喜,记得不要说漏嘴了。
  妈知道,他很少碰你,后天是个好日子,你可要抓住机会。”闫萍语重心长地说。
  “妈,您真是天底下最好的婆婆,我以后给您当牛做马报答您!”马思晴的彩虹屁噗噗地拍起来。
  大丈夫能屈能伸,那些被虐待的日子,在马思晴心里可从来不会被消磨掉。
  “思晴,你再去买点槽子糕,生日要吃这个。”闫萍交代着。
  “诶,我知道了妈。后天一大早我去买回来。”
  6号早上,马思晴出门上班。
  破天荒的,这两天闫萍没有使唤她在家里做牛做马。
  可把马思晴乐坏了。
  出了门,到了纺织厂,马思晴跟素兰去记工时的洪艳艳那里跟素兰换了班。
  明日马思晴上班只需要上到晚上七点就可以回去了,晚班就让素兰替了。
  马思晴重生之后,隔三差五从空间里拿点七十年流行的小玩意送给素兰。
  素兰问她哪里来的,她每次都说自己打临工挣的钱。
  素兰看出来了,最近的马思晴有秘密。
  她也不急着问马思晴,想着凭两人的情谊,马思晴迟早会告诉她。
  收了礼物的素兰,早上从家走的时候会抓上几颗糖,闲时与马思晴两人吃着糖聊会天。
  两个年轻的姑娘对未来的方向不一致。
  马思晴说她要去京城,去南方看看。
  素兰说她肯定要找个万里挑一的丈夫嫁了,然后生一堆聪明可爱的娃娃。
  说着说着就笑作了一团。
  马思晴每每到这个时候,都会流下眼泪。
  她重生了,真好。
  这一世,她会护住这些给过她温暖的人。
  6号晚上,闫萍趁着吃晚饭的机会,跟一家人说了第二天姚国柱生日的安排。
  白天她做好饭,大家早点回家,一起吃顿饭。
  晚上就各自忙各自的事情。
  闫萍退休前是个小学教师,因此退休后,她揽了个去夜校教课的活,当做业余爱好。
  姚军安明天晚上得陪她去,她一个人不敢走夜路,要姚军安接送,姚军安顺便也可以在夜校里打发时间。
  马思晴是大夜班,得从八点上班到凌晨六点,也不在家。
  姚国柱听着,心里一喜。秀芝白日里说董大山这两天出差了不在丹江,得一个礼拜才能回来。
  然后扭扭捏捏说想他了,姚国柱一看到秀芝的表情,就知道,她说的想是什么。
  吃罢饭,洗漱完毕,闫萍跟姚军安早早睡下了。
  马思晴跟姚国柱相对两无言,也是各自睡下。
  姚国柱看都没看马思晴一眼,满脑子想着明天如何约见白秀芝。
  马思晴想着明天的场景,不禁笑出了声。
  要是往常,姚国柱少不得一通打骂,可是今晚他有开心的事,就没有理会马思晴。
  “国柱哥,我厂里最近有一批布特别漂亮,你什么时候去国琴国琼那,替我捎给她们呗。”
  马思晴从柜子里拿出两块布。
  姚国柱一看,这花色,穿在秀芝身上肯定更好看。
  第一次,姚国柱正眼看了看马思晴。
  只见马思晴杏眼桃腮,一对眼睛亮汪汪的直透人心底。
  二十多岁的大姑娘,像成熟的果子,处处散发着诱人的气息。
  姚国柱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
  但是他也只沉迷了几秒钟,就回过神来。
  马思晴漂亮又怎么样,反正他不喜欢她。
  秀芝说了,董大山那人心太贪,总有一天会被人揪住,那时候她就可以离婚跟他在一起了。
  不过,看到那些布,姚国柱还是动了心思。
  这颜色,秀芝肯定很喜欢。
  买下来送给秀芝吧,也有段时间没有给她买礼物了。
  于是姚国柱开了口。
  “林春桃,这布,我能不能跟你买一些?我,我送人。”姚国柱面对自己的合法妻子,竟然觉得底气不足。
  “可以,这布够做一身衣服,本来要二十块钱,我算你便宜点,十五块钱吧!”
  马思晴一手把布递给姚国柱,一手伸了出去要钱。
  姚国柱气极,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她还真的要钱啊!
  马思晴猜测姚国柱打算赖账,扭身就把布锁在了自己的箱子里。
  这只箱子是她唯一的嫁妆。
  她攒了那么多年的钱,才买了一只皮箱。
  一夜无话。
  不得不说马思晴这一世可比上一世聪明多了。
  成功让所有人一夜之间看到了姚国柱跟白秀芝的床戏。
  马思晴虽然两世为人,可是男欢女爱并没有尝试过。
  成功要到了钱的马思晴看着手里的“巨款”,想起了辛酸的上一世。
第12章 前尘往事
  马思晴重生后,一个人的时候经常回想起自己上一世在丹江的时光。
  简直就是噩梦,是地狱。
  张小娥从收养她的那一天起,就打着一副好算盘。
  因为她是弃婴,张小娥在丹江河边发现她的时候,她的襁褓里有一千块钱跟一个质地通透的玉坠。
  包裹马思晴的襁褓一看就很精致。
  张小娥猜测,这兴许是哪个有钱的人家的姑娘与人私定终身生下的孩子。
  结果因为门第关系无法结婚,又不能让家里人知道孩子的存在,才弃养了。
  丹江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样的事儿她已经听到好几回了。
  襁褓里有马思晴亲生母亲留下的一封信。
  信上写着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带着孩子,恳求捡到孩子的恩人帮忙抚养。
  十年之内必回来认亲,到时候还会以重金酬谢。
  看到一千块钱,张小娥就走不动路了。
  又加上她结婚好几年了没有孩子,就把马思晴抱回了家。
  结果张小娥把马思晴养到五岁的时候,她的肚皮忽然就挣气了,连生三胎,一对龙凤胎,两个儿子。
  那一千块钱,让张小娥过了几年舒服日子。
  有了亲生孩子之后,张小娥对马思晴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
  六岁之前的生活,马思晴几乎记不得了。
  但是六岁之后的每一桩,每一件,马思晴都记得清清楚楚。
  马思晴六岁的时候,张小娥就要求马思晴做家务了。
  东北的冬天,零下十几二十度的天气,马思晴小小的年纪,就得洗全家的衣服。
  还要帮着张小娥照顾孩子。
  动作稍微慢一点,或者是干活出了差错,马思晴总会遭到张小娥的毒打。
  那个年代,生活本来就艰苦。
  林富贵虽然有一份工作,可是工资根本不够养活一大家子。
  林富贵有三个儿子,工资四十块钱,每家只能给十块。
  马思晴生母给的一千块钱用完之后,林得胜也丢了工作。
  林得胜本来有一份在供销社搬运货物的工作,可是因为他顺手牵羊,作风不好,被开除了。
  七年过去了,马思晴的亲生母亲也没有回来认孩子。
  张小娥天天骂马思晴是拖油瓶,赔钱货。
  家里的肉,轮不到她吃。
  家里的活,全是她干。
  至于读书,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幸亏马思晴在七岁的时候,偶然间认得了干校的一个老头,那老头有文化,马思晴有时间就去帮老头跑个腿。
  虽然每次回来之后又是被张小娥一顿毒打,但是马思晴竟然坚持了下来。
  作为回报,老头教马思晴认了字,加减乘除法也教会了马思晴。
  老头还给马思晴讲了不少故事,也教马思晴背诗。
  马思晴一开始以为是张小娥重男轻女,所以不爱她。
  可是张小娥对林春花却不是一个样。
  林春花要什么有什么,还不需要洗衣服做饭扫地。
  张小娥还把林春花送去了学校读书。
  渐渐长大,马思晴才知道,自己不是张小娥亲生的,是她在河边捡来的别人丢弃的孩子。
  马思晴也做过梦,梦想着自己的亲生母亲回来找自己,把自己带离林家。
  可是梦始终是梦,不可能实现。
  马思晴就在张小娥的打骂,弟妹的驱使中慢慢长大了。
  张小娥等啊等,过了十年,没人来。
  她觉得自己被戏耍了。
  白白替人家养大了一个孩子。
  看马思晴也就更加哪哪哪都不顺眼了。
  加上林得胜丢了工作在家好吃懒做,林富贵那点钱又要分给三个儿子,到自己手里的钱也就十块。
  张小娥把自己的憋屈释放在了马思晴身上。
  马思晴就成了张小娥的出气筒。
  上一世,寒冷的冬天洗一大家子衣服的情景历历在目。
  这可是东北啊!
  夜里冷得直哆嗦,张小娥也不让她睡炕上。
  她只得把所有的衣服穿上,再裹着被子在屋里角落上的一张长木板凳上睡觉。
  马思晴苦笑一声,她还真是命大。
  后来,素兰的母亲白云知道了这件事,让马思晴上她家去睡炕。
  马思晴怕触怒张小娥,就没敢答应。
  白云看出了马思晴的担忧,只得每天晚上烧了热水,灌好热水袋,让素兰送过来给马思晴。
  在白云时不时地帮助下,马思晴才捱过了那段岁月。
  十五岁的时候,马思晴来月经了。
  那天她慌乱无比,她觉得自己可能要死了。
  去跟张小娥说的时候,张小娥不停地骂着她,说家里没钱的节骨眼上,她怎么就来了这邋遢事。
  张小娥甚至没有教马思晴如何处理月经。
  白云在家听到马思晴的哭声,跑过看。
  给马思晴拿了两根月经带。
  这是白云给素兰准备的,可是素兰还没到时间,就先让马思晴用了。
  然后白云教马思晴怎么用月经带,怎么处理月事,月事是什么,月事期间不要碰凉水不要累到了。
  有空的时候白云还教了马思晴怎么缝制月经带。
  但是马思晴没有布头,又是白云拿了自家的烂衣服给马思晴。
  十五岁到十八岁的三年里,马思晴一到月经期,就不愿意出门。
  有一次实在躲不过,被张小娥使唤出去买包盐的功夫,回来之后她裤子后面满是血。
  被邻居的小孩子嘲笑了好久。
  马思晴十八岁的时候林得胜的父亲林富贵在纺织厂被机器绞断了左手,提前退休。
  那时候她那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跟弟弟都还不到年龄。
  而纺织厂顶职的只有女织工有位置,林得胜无法顶职。
  林得胜的两个弟弟又有工作,他们的老婆也需要照顾孩子,孩子都还小。
  张小娥要带孩子,也没法去顶职。
  纺织厂的工作虽然相当于铁饭碗,但是工作累,成天跟棉花打交道,好几个人得了肺病。
  林得胜去闹,请求组织给他换一份顶职的工作,毕竟他家老头子是因工受伤。
  纺织厂的领导请示了革委会主任董大山,请求被驳回。
  因为他们家有人可以顶职。
  就这样,纺织厂的工作幸运地落到了马思晴头上。
  但是,这是幸运,却也是新的悲剧的开始。
  马思晴得到了纺织厂的工作,可是张小娥却要求马思晴把工资全数上交。
  每月张小娥只留一块钱给马思晴。
  一块钱,对于一个十八岁已经工作的姑娘来说,哪里够用。
  马思晴有了工作挣钱之后,一角七分一包的卫生纸对她来说也还是奢侈,她依然用着月经带。
  只不过她每次都小心翼翼,再也没有被人嘲笑过。
  偶尔看到家里有卫生纸,马思晴拿来用,每次张小娥发现之后,对她就是一顿打和骂。
  上一世,她抗争过,但是她一个弱女子,没有念过书,身无长物,又能怎么办呢?
第13章 虐待
  十八岁,顶职进了纺织厂之后,马思晴终于不用做那么多家务了。
  但是马思晴赚的钱,却不属于自己。
  马思晴每个月的三十块钱,自己只能拿一块钱,其他的钱都进了张小娥的口袋。
  姚国柱三十多岁了,还没有结婚。
  丹江县城的姑娘间就流传了一种说法。
  都说是因为姚国柱那方面不行,所以才迟迟不结婚。
  姚国柱的母亲闫萍实在受不了邻里街坊的流言蜚语。
  于是在张小娥找上门的时候,闫萍一口就答应了婚事。
  马思晴跟姚国柱结婚,张小娥提了两个条件。
  一,马思晴的工作顶的是林富贵的职,所以嫁给姚国柱的马思晴的工资,应该归林家。
  不过既然马思晴已经结婚了,可以留五块钱作为自己的生活费。
  二,姚家需要给林春花林春华安排了工作。
  林春花林春华是一对龙凤胎,是张小娥把马思晴捡回来五年之后生的一对龙凤胎。
  姚家等了好几年,终于有人肯嫁给姚国柱,虽然条件苛刻了点,但是最终还是答应了那两个条件。
  而张小娥为了给自己的双胞胎儿女得到工作,花了点钱,给林春花跟林春华俩改了出生年月日。
  从十六岁改到了十八岁。
  林家没有收彩礼,用养女马思晴的婚事从姚家换来两份铁饭碗的工作。
  姚家那边,闫萍以死相逼,让姚国柱与马思晴领了结婚证。
  张小娥则是哄骗马思晴,结婚之后马思晴可以自由支配工资。
  马思晴想逃离林家,嫁出去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所以她答应了领证。
  结婚那天,姚家大摆宴席,向丹江人宣布,姚国柱结婚了。
  宴席结束后,张小娥与林得胜怕马思晴不就范,就把马思晴绑了,扔在了婚房的床上。
  姚国柱也被灌了点酒,正躺在床上睡觉。
  闫萍与张小娥从外面把门锁住了,让他俩待了一晚上。
  想着生米煮成熟饭,马思晴跑不了,姚国柱也要负责任。
  哪里知道,姚国柱确实碰了马思晴,可是,却不是占了马思晴的身子。
  而是绑住了马思晴的手脚,用皮带,抽得马思晴浑身是伤。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