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夜缠她——福喜喜【完结】
时间:2024-06-09 23:02:17

  “……唉。”
  “她怀孕了。”
  “啊……?”
  “我要找到她!”
  连默知道自己阻止不了北爷去战场寻找南宋,只能,带着老中医,带着西医,开车前往大火纷飞的战场。
  夜北冥昏迷了两天两夜。
  迪家已经被攻下。
  战场上全是战火炮弹遗留下的滚滚硝烟、残肢断臂、尸首、血迹、灼烧过的狼藉……让人触目惊心。
  夜北冥下了车,看到凄惨景象,一股窒息感袭上大脑,他险些晕过去。
  连酒连尚找遍了附近,找遍了迪家,没有找到南宋。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杳无音讯。
  这里到处是森林,到处是险境,这里没有路,靠两条腿是走不出去的。
  如果迷路,如果走丢,要么是活生生饿死,要么是被附近豺狼猛兽吃掉。
  随着时间的流逝,连酒连尚也不知道,没有消息——到底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北爷。”
  连酒指着一堆堆烧的分不清男女的残肢断臂,“战场都清理了,就——”
  “那些不能确认。”
  夜北冥死死盯着一堆又一堆骸骨。
  他不相信——
  南宋会在那里面。
  可是她说恨他,要带着他的孩子一起死,让他痛不欲生。
  可是他亲眼看到她被炮弹炸死——
  夜北冥红着眼,“DNA检测!”
  “机器运过来,就地做!”
第290章 逆鳞
  连酒连尚连默连战秦泽:“…………”
  北爷疯了?
  是疯了。
  五人看着夜北冥坐在尸堆外,一会儿看着地上,一会儿看着手,一会儿看着远方。
  魔怔了似的。
  唉——
  几人暗暗叹口气。
  连战不高兴,被北爷用枪威胁,指着脑袋,他心里难受。
  他也不想看北爷失魂落魄的样子,气鼓鼓走到一边,一个人生闷气。
  连默瞥了连战一眼,跟上前,安慰道,“行了,别孩子气。”
  “北爷把南宋的命看的比他自己还重要,你又不是不知道。”
  连战气的踹飞脚下石子,“我知道啊。”
  “我就是知道。”
  “我就是气不过!想不明白!”
  “北爷那么爱南宋,命都愿意给她,她为什么还要杀北爷?”
  不值得!
  南宋不值得北爷不要命的爱!
  连战气啊。
  好气!
  “唉——”连默叹气,摇头。
  想到两天前那晚……
  虽然不知道北爷和南宋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如果不是北爷默许,南宋即便能伤北爷,却杀不了。
  可是——
  南宋不仅伤了,还差一点杀——
  北爷不反抗,任她下手,是因为孩子吧?
  南宋怀孕了?
  他怎么那么不信?
  连默有种深深的预感,南宋没有怀孕,那么说,只是为了放松北爷的警惕,只是为了杀北爷。
  但偏偏——
  铁石心肠的北爷,独独对南宋,毫无理由毫无道理的信任。
  说实话,连默也理解不了。
  没有爱过人,不知道那是种什么感觉。
  连默拍了拍连战肩膀,安慰道,“有关南宋的事,你别再跟北爷犟,别那么不聪明。”
  北爷以前从来没有逆鳞,但现在,那片逆鳞一定是南宋。
  “龙有逆鳞,触之必怒。”
  ……日升月落,暮鼓晨钟。
  入秋的季节又下起了淅沥沥的雨,雨不大,绵绵细雨,扰人忧思。
  平添了几分忧愁。
  连酒连尚连续两天不眠不休打仗,清理尸体,找人,实在累的不行。
  连默连战接替了两人的工作,让他们能好好睡一觉。
  秦泽守着夜北冥。
  说是守,他扛不住睡意,脚放在帐篷外,人躺在帐篷里,裹着军大衣,就这么睡着了。
  夜北冥坐在折叠椅上,一动不动。
  从白天坐到晚上。
  从晚上坐到清晨。
  不吃不喝,傻了一样,没人劝得动。
  夜北冥也不说话,仿佛坐在这里,指尖还是温热的,还能感受到,触摸南宋肚子的那种激动。
  她怀孕了,怀了他的孩子,四胞胎。
  他很高兴,他要当爸爸了,可是她却说恨他,宁愿死也不跟他在一起。
  “南宋……”
  我不允许你死。
  回来……
  那晚……我一定疯了……
  原谅我……
  你想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回来。
  不要离开……不要走……
  南宋。
  我再也不强迫你了,再也不欺负你了。
  南宋。
  不要恨我。
  我……
  爱你。
  别走……别离开……
  “啊——”
  两声尖叫,划破长空。
  连酒连尚端在手里的碗落在地上,发出刺耳的破裂声。
  “北爷!你,你——”
  是眼花了吗?还是清晨的阳光刺眼,发生折射,为什么他们看到——
  北爷的头发白了?
  一夜之间,
  全白了。
第291章 躲着
  连酒连尚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揉,揉了揉。
  秦泽被尖叫声吓醒,噌的一下,一个鲤鱼打挺起身。
  “啊——”
  “北爷……”
  卧槽槽槽槽槽槽——
  三人健步如飞冲到夜北冥面前,摸呼吸的摸呼吸,探脉搏的探脉搏,测瞳孔的测瞳孔。
  生怕北爷坐化了。
  夜北冥:“……?”
  抬手推开三只手,他沙哑道,“我还活着。”
  他没那么容易死。
  即便他想死,阎王爷也不敢收。
  连酒连尚秦泽同时松口气,“呼——”
  三人围着夜北冥席地而坐,神情恍惚瞄着他一头白发。
  秦泽先道,“北爷,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连酒掏出手机,“对,我给医生打电话。”
  中医、西医都叫过来看看。
  西医听完诊,“北爷心率有点快,呼吸有点沉。”
  中医把完脉,“北爷虚而无力,气络浮而弱。”
  总之一句话——北爷需要休息,需要睡觉,需要吃药,需要调理。
  要是再硬扛下去,再不好好修养,好好治病,恐怕就不止白发那么简单。
  有可能心梗,有可能猝死。
  夜北冥:“……”
  连酒连尚连默连战秦泽轮番劝说。
  “北爷,你要爱惜身体,如果你病倒了,太太找到了。你躺在床上,还要太太来照顾,你多没面子。”
  “北爷,回去吧,我守在这,连夜找。”
  “北爷,太太不会死,她那个人又机灵又惜命,怎么可能会死?”
  “我也在这找。”
  秦泽:“?”话都被你们说完了,我说什么?想了想,他道,“北爷,我们还没喝到你的喜酒,你振作。”
  “要不要再调些人来找?”
  夜北冥:“——”
  扫过所有人,一张张肃然的脸,一张张担忧的神情。
  抬头,他望向远方。
  灰眸幽沉。
  “连尚。”
  “在。”
  “除了森林里,除了这一片山,这几堆尸骨,还有……河里,都找。”
  “是。”
  “我不相信她会死。”连默说的对,南宋惜命,南宋怕疼,南宋是一个开朗乐观阳光的女人。
  她不会想不开,她不会寻死。
  她只是——
  躲起来了。
  躲着不见他,躲着——等他去找。
  ……夜北冥回了园区。
  一休养,就是一个多月。
  没有换血,强行吃药压制的后果就是,他的身体几乎报废。
  以前,他以一敌十不在话下,他反应力敏锐,速度极快,连1234加起来也打不过他。
  但现在,稍微用点劲全身就痛,尤其是被南宋扎过的地方。
  肌肉撕裂的痛。
  骨头穿刺的痛。
  不敢用劲。
  他——
  废了?
  老中医医不了他,西医也医不了他。
  夜北冥不耐烦踹飞了所有医生——滚!都他妈是一群废物!!
  这一个多月,尸骨DNA检测完了,没有查到与南宋基因匹配的尸骨。
  玛雅来过一次,劝他不要伤心。
  玛雅说,南宋一定没死,南宋一定只是离开了,因为南宋头一天晚上有预谋似的请她帮忙,为南非找墓穴。
  南非?
  对!
  他还在后山。
  夜北冥休息的这一个多月,一根一根尸骨,翻遍了整个后山,找齐了南非所有骸骨,重新安葬。
  连尚率领所有人,影卫、杜江海、李四、赵五、钱六等所有人,找了整整一个多月,那座山翻了三四遍。
  河流两岸,从上游到下游,差点捞空河底。
  没有找到南宋。
  连她路过或者遗留的痕迹都没有发现一星半点。
  秦云巧来缅北看过夜北冥一次。
  见他满头白发——
  叹口气。
  两人喝了半宿的酒。
  秦云巧拍了拍夜北冥的肩,流下一滴泪,“没找到,就是最好的消息。”
  “阿冥——”
  “她一定还活着。”
  “你保重身体,总有一天会找到。”
  不像她。
  爱人死在怀里,纵然她有滔天的权势,也救不回最爱的他。
  那一刻,秦云巧的心就死了。
  这一个多月,夜北冥憔悴了,瘦了,不再那么不可一世,因为他,有了软肋。
  他的眼睛里——也有了悲伤,有了思念,有了牵挂。
  “北爷,找不到太太,是不是该离开缅北了?”连酒劝道。
  “……嗯?”
  “咱们是回M国?还是去A国?”
  “……”
  夜北冥没有说话。
  披着风衣,坐在凉亭里,吹着微风,晒着暖洋洋的太阳。
  桌上,是一台笔记本电脑。
  他正埋头画画。
  用电脑,用AI软件作画。
  一笔一划,勾勒出刻在脑海里的那道轮廓。
  她的头发,她的额头,她的眉形,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嘴巴,她的下巴。
  她五官的轮廓,她整张脸的比例。
  那是一百多个日夜。
  他摸过的脸。
  南宋的脸。
  印在指尖、刻在脑海的脸,夜北冥用电脑1:1还原,画了出来。
  当画完最后一笔。
  夜北冥深吸一口气。
  好美。
  美的不可方物,美的惊艳世俗,美的迷了他的心神。
  两年前,南非发给他的那张照片,尚且稚嫩,像没长开的小屁孩儿。
  但此时此刻,看到电脑屏幕里,自己画出的南宋。
  夜北冥——
  心,漏了几拍。
第292章 八卦
  连酒站在夜北冥身后,也,惊呆了。
  太太——
  这么美的吗?
  美的让人移不开眼。
  美的——
  让人心动。
  让人不顾一切。
  夜北冥盯着电脑屏幕傻傻勾了勾唇。
  小女孩长大了。
  变成了女人。
  多了几分成熟,多了几分勾人魅惑,多了几分妖娆。
  勾了他的魂,摄了他的心。
  夜北冥设置为电脑桌面,照片也发送到手机上,设置为手机屏保+桌面壁纸。
  “铃铃铃——”
  手机铃声响起。
  夜北冥滑到绿色键。
  “北爷,下个星期的年终大会,您回来吗?”
  “……回。”
  ——
  3年5个月后
  豹宫流传着一个八卦——北爷去了趟缅北,禁欲了,不是,好男风了。
  不喜欢女人,只喜欢男人。
  除了连酒连尚连默连战四大护卫,身边秘书、助理、副总、各集团负责人,清一色全是男的,没有女的。
  一个都没有。
  如果不小心看到一两个,也不要把她当女人。
  当男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画风逐渐离谱,八卦越传越广,越传越嗨。
  从高层到底层,从高管到普通员工,无一不在讨论北爷的爱好。
  据说,只要长得帅,只要五官好,不管是阴柔美还是阳刚美,只要被北爷看中,就能一飞冲天。
  最典型例子就是北爷现在的特助之一:蔡其斌。
  两年前,他还只是集团分公司小小的公关部职员,被北爷看中,调到总部。
  短短两年时间,一路升官发财就跟河水漂流一样,从几千美金前台接待干到年入百万美金+年终奖奖金+分红的特助之一。
  晋升速度眼红了多少人。
  羡慕了多少人。
  据说,蔡特助推拿按摩很厉害,伺候的北爷舒舒服服,巴巴适适。
  据说,蔡特助是北爷养在身边的禁脔。
  据说,蔡特助一句话,顶过连1234一百句话。
  据说,蔡特助说什么就是什么,蔡特助想做的事,北爷一律应允。
  据说,蔡特助长得极美,是时下流行的小鲜肉模样。
  唇红齿白,眼神勾人。
  乍一看,像极了女人。
  要不是那喉结,那性别,那骨架——
  啧!
  啧啧啧!
  北爷一定是喜欢蔡特助!
  集团里,巴结蔡特助的人越来越多,想通过蔡特助获得好处的人也越来越多。
  连1234将流言蜚语说给夜北冥听的时候。
  夜北冥——
  愣住了。
  他好男风?不过三年多不碰女人,怎么就好男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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