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有时会让人产生一种不安的印象,就像化学实验里的某些不稳定分子,似乎能随手做出别人不敢做的事。
孟惟语气平平地问她:“家瑜,你为什么会把杜宽宇的事跟丹尼尔联系在一起?”
“杜宽宇最近最对不起的人是你,如果你跟丹尼尔真的在恋爱,他看起来是最有可能下手的人。不过,你跟他的关系,只有我们几个知道,其他人又不清楚。再说,不可能是他的,你们现在,不是没在恋爱吗?”家瑜吃完一碗粉,擦擦嘴,正想开点玩笑,却不经意间瞥到孟惟的眼神。
孟惟记得,他那天回来的时候,先去房间里放下的是棒球包。当他洗手后,把袖子卷起来,袖口有红色的血迹,她那时候以为只是沾上了红色的马克笔,还想着明天得要帮他手洗一下,才能把红印洗掉。
不是吧,不会真是他吧,家瑜只一眼,就从孟惟的神色里发现了不对劲,她慢慢开口,说了一句不相干的话:“昨晚,丹尼尔跟你在一起,你们在家里打游戏。”又重复了一遍,带着孟惟念。
“对,昨晚,丹尼尔跟我在一起,我们在家里打游戏。”孟惟注视着家瑜的眼睛,她们之间有无数的话,但此时却不必多说。
阿武发现了她们之间的异常,过不了多久,他就意识到了事情的真相,阿武毫不犹豫地也加入了这句话的复读:“昨晚,丹尼尔跟孟惟在一起,他们在家里打游戏。”
同一句话,三个人念了三遍,就像完成了一次仪式,通过祈祷,起到保护一个人的作用。
“不管发生什么,我们三个人是一条心的。我是喜欢过杜宽宇,但是在这件事上,小惟,我偏袒你,你要保护谁,我就保护谁。”阿武用极为肯定的语气跟她说完后,冷哼一声:“谁知道杜宽宇怎么回事呢,没准儿是走夜路把自己绊倒的吧,他妈来了告谁最恰当呢,不如告市政府,谁让他们没把路修好,把她儿子绊成脑震荡了。”
把围裙解开,孟惟擦擦手,起身,“我得去,我有话要跟他说。”
第33章 燕尾服
今晚的演奏会是地区大教堂跟本地乐团开展的一次实验性合作。既然是实验性制作,总归跟普通演奏会有些区别,观众们进场后,心里不免产生很多困惑,被改造过的教堂内部没有任何可以坐下的地方,平时做礼拜的长椅都被挪走了,前后左右都空荡得很。
舞台上看不到演奏者,前方还多了一个搞电子乐的指挥家,虽然乍一看,非常像dj站在前面打碟。大多数观众穿的是出席正式场合专用的西装礼服,他们三三两两地聚站在教堂靠墙的位置,有些手足无措地等候乐队的开场。
演奏会开始的预兆来得很快,教堂的灯光在某个时刻一起熄灭了,只留特定的几盏灯,空气里涌起大片的烟雾,昏暗的角落,乐声汩汩响起,演奏者却不是从后台出来,而是一直跟观众混站在一起。
一些观众被这如同恶作剧般的出现方式吓了一跳,往台上四处张望半晌却不见一个人影,与他们并肩站在一起的人竟然就是演奏者。演奏者们悄悄从脚下拿起长笛跟小提琴,旁若无人地奏起了今夜的乐章。
观众跟演奏者的界限在特殊的场景设计中,不知不觉被消弭了。二十多人的乐团成员随意分布在教堂的各个角落,到了特定时刻,他们不约而同地开始移动,在教堂中再度散开。
当观众从演奏者的行动中领会这场音乐会的新奇之处后,胆子大的人自发迈出探索的脚步,穿过袅袅雾气,追随自己中意的演奏者移动起来。
片刻后,人群成为教堂中流动的水,没有一刻是全然的停滞。
孟惟进场的时候,演奏会已经开始了十分钟,她跑回丹虎家一趟,把门票拿到手后才来到这里。门外的管理人员为她将教堂大门打开一条缝隙,让她不太显眼地就能混进去。
室内弥漫的雾气几乎让她以为误入了瑜伽灵修课堂,门票上只标注了今晚演奏的是莫扎特的第十章小夜曲。孟惟来之前没有时间做功课,她记得家瑜说过这是一场“非同寻常”的演奏会。
教堂内光线不足,加之雾气缭绕,在迷蒙幽暗的环境下,要想在几百位移动的观众里寻找一个人,已是极为困难,更可怕的是,她发现观众们的脸上竟然还戴上了一张黑色的面具。进门之前,安保也发给她一样东西,她捏在手里,想当然地认为是3d眼镜,寻思也许进场后会配合现场演奏看点影像作品。
她看了一眼自己的黑色面具,不太想戴,戴上的话,丹虎就更找不着自己了。
无法在一个地方停顿太久,身边的观众一直在走动,孟惟停在那里不走的话,就会挡住别人的路。她只好局促地加入教堂中的人流,一边走,一边四处寻找。
也遇到过一些个子特别高的男人,她放慢脚步跟上这些人,在他们身后走一小段路,她要找一个满头小辫子的青年,很可惜,来回跟了好几个,没有一个是她要找的人。
走着走着,她停在了教堂边缘,这里往来的人少,好在不用挤在人堆里不停地走路了。抬头环顾四周墙壁上精致的雕塑,白天常见的天使雕像,少了灯光的照射后,平添了几分神秘莫测。寥寥几盏灯都打在屋顶上,壁画讲述的大约是圣经里的故事,光线映得上方的壁画色泽分明,栩栩如生。
一直处于行走状态的演奏者们到了某个时刻,不约而同地汇聚在舞台中心,围成一个圈子。暗蓝色的光打在他们的头顶,随着演奏者们的聚集,奏出的乐声也逐渐增强,莫扎特的小夜曲在教堂内发出阵阵回音,仅仅只有二十多人的演出,回声如同百人合奏般宏大广阔。
她低头看看自己的穿着,这一身与当下可称得上唯美的氛围极位不相称,还是那身让家瑜震惊的紫色冲锋衣,单手挎着一个帆布布袋。反正也不是来跟男朋友看演出的,可想到那天在剧院,她见着的那个跟丹虎手拉手的女生,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精心考究,孟惟不自觉地就拿自己跟人家比较起来,她用手指当梳子,徒劳地扒拉头发,想尽量让盘了一整天的发丝柔顺一些。
是因为,她不够漂亮,丹虎才不喜欢自己吗。不漂亮,所以他才总是那么有分寸地保持距离,孟惟觉得自己总算是搞清楚了缘由,不由地沉沉叹了口气。她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相貌,因此获取心上人的偏爱,也就成为对她而言无能为力的一件事。
演奏终于到了最为美妙的阶段,四散在教堂的观众慢慢往舞台涌来。孟惟站在原地,身旁的人一个个如同受到召唤一样走向中心,她忽然看到一个人,黑色连帽衫外套着皮夹克,那天去剧院,他也是类似的打扮,跟周围的人如同处在不同的次元。今天几乎人人都穿得正式,敢在这种场合如此随意的人,也就只有他了。
好不容易才找到,不能再错过了,她不带犹豫地跑到他的身后,拉拉对方的袖子,“等等,等我!”
他转过身,低头看了孟惟一眼,动作有些迟疑。
孟惟还扯着他的袖子不松开。
这个人只好将面具掀起,朝孟惟拘谨地笑了一下,“小姐,你认错人了吧?”那是一个黑色皮肤的男孩子,不是丹虎。
她连忙鞠躬道歉。
卡在人群中间,就像一颗将溪水分流的石子,她站在那里有些彷徨,也许,丹虎今天根本没有来吧。肩膀被不同的人连撞了几下,帆布包被撞到地上,手机撒出来了。撞到她的人在她身旁低声道歉,她很大方地说没事,快去舞台看表演吧。
也怪不了别人,这里黑漆漆的,人家连她东西掉了都发现不了。
孟惟蹲下来,靠感觉在地上摸索,把钥匙,充电线一一捡回去,就是找不到手机。
斜对面不远处,有个穿着燕尾服的男人站在人群的最后面,看起来并不急于挤进中心位置。这个人的服饰很是庄重,纯黑色的晚间燕尾服让他几乎隐没在教堂的阴影里。燕尾服作为男士参与晚间社交场合时最为隆重的礼服,在古典音乐会上穿这套再自然不过。
英国人的贵族文化历史悠久,最讲究什么时间穿什么衣服,旧贵族不用工作,一天内有的是时间去换衣服,光是男士礼服就发展出晨礼服跟夜礼服这好几套。穿错的话,必然会被人侧目而视。
对这些细节不够了解的外国人一般不会去尝试这类服饰。
孟惟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他一直站在那里打量她在地上找东西。好像看她找东西比看表演有意思似的。这个人恐怕对古典音乐会产生了腻烦,能跟人产生交集就不想再回去听音乐。他看了一会儿后,径直走过来,弯下腰一下就拿到了她的手机,原来是被卡在地毯下面了。
陌生人抓起孟惟的手,无言地把手机放在她的手心。孟惟本来有些窘迫,她不喜欢被人盯着看,但当他帮忙找到手机,她只好用英文道了一声谢谢。拿回自己的手机后,孟惟试着微微用力抽回手腕,这个人还抓着她的手不放开。
别人都站在有光的地方,只有他俩站在漆黑一团的角落,对方之后的举动,让她立刻浑身一僵,汗毛倒竖,因为她感到掌心痒痒的,是他正在用指尖不轻不重地搔挠。
这大概是一种调情式的搭讪,孟惟很克制地拒绝他的邀约,直言道:“先生,请您不要这样。”
她偶尔路过市中心会遇上路边无所事事的男青年,被吹口哨打招呼对她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孟惟一向用冷脸应付过去,真要接茬,他们就会过来要联系方式了。
离开他后,拾起布袋,她漫无目的地在人群外围乱逛。这个人却没有知难而退,他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不知道在想什么,竟然又追上来。
孟惟脚步越走越快,后边跟着个可怜的搭讪失败者。接下来,无论是拽住她挎包带子,还是拉住她的手腕,都会被毫不留情地甩开。他一句话都不说,闷头纠缠她,只想让她停留在自己眼前。
她心想,他妈的,不会碰到个黄热病患者吧,那种专门喜欢找亚洲女孩的变态外国人。小流氓搭讪女孩也怕被人再三拒绝,普通人到这个地步,怎么也该知难而退了。
但是他还没退,可能真不是个普通流氓,他伸出手,孟惟厚密的长发被拨开,直接触到了温热的耳垂。孟惟这次真的生气了,她感觉耳垂被碰到后,胳膊起了半边鸡皮疙瘩。在她即将给他一巴掌之前,她感觉到耳垂上轻柔的揉捏变成了拉拽。
被拽住了耳朵,她真没办法再走了,顺着力道歪着脑袋,孟惟忍无可忍地开始用脏话骂人:“混蛋,你他妈干什么呢!”她试着够他的面罩,等把面罩取下来,她要把这人的脸给抓花。
“你不是知道我在干嘛吗?”他冒出一句中文。
孟惟立刻气势大减,从不良少女口气变成爪子卡在纱窗上的家养猫,抱住拽她耳朵的手,讨饶道:“松,松松开我。”聪明人能屈能伸,如果是陌生人,被挠了就会松了,是丹虎的话,他被挠出印子也不会松手。
果然,讨饶也没用,“还问,还问,当然是在拧你耳朵。”每说一句,就拉她一下,扯得她吱哇呼痛。他一早就瞧见她了,见她无头苍蝇一样乱转,找了好几个人都没找对,他只好亲自来寻她。本是逗她玩玩,今天的气氛跟环境都很不错,他甚至为了今天的演奏会还特意穿了礼服,只为……讨她欢心。
孟惟不声不响地搬走,又在电话里放话说不来,应该是生气了,但他觉得,她肯定会来的。
等见了面,他没料到孟惟当真认不出自己,他试了好几次,越试越狼狈,差点儿追不上她,制造浪漫的相遇是彻底没戏了,而被她连连甩开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呆住了。这家伙不是喜欢自己,不乐意见着他跟别人好吗,怎么这么近距离地站在她面前,她都硬生生地认不出来!
“从没见你穿成这样过,上回你去剧院穿的只是夹克跟短靴,为什么今天这么隆重?”
孟惟见过剧院的同事在主持节目时穿过这套衣服,这种服饰很是繁琐,领结,成对袖扣,胸前带有硬衬的衬衣,配套的漆皮鞋,少一样都不行,光是按顺序穿上一整套衣服都相当费力。
并且普通商店一般不售卖这类成衣,如果不是量身制作,穿起来不会好看,想要买的话,大多数人只能去订制。
丹虎下意识地调整了下领结,“不好看吗?”
不是不好看,几乎完全不是他了,就像个陌生人,材质良好的外套折射出一种丝绒质地的黑色冷光,衬得他身姿端正挺拔,浑身上下没有缺陷。过分昂贵,过分隆重,过分完美,是一种让她感觉距离太远的贵公子派头。
她拉过他的袖子,摸了摸上面的钴蓝色宝石镶银袖扣,点点头,小声说:“好看。”好看到她完全够不着的程度了。
他把脸上的面罩取下来,露出她熟悉的面容,以及那头小辫子。迎上孟惟好奇的目光,丹虎手插口袋,有些不自在地配合着她转了一圈,好让她尽情观察。她忍不住掩着嘴笑了,燕尾服配脏辫,亏他想得出来,组合起来就像个痞子绅士。但好在,保留这个特立独行的发型,能让她认出,丹虎还是丹虎。
“你觉得古典乐演奏会比剧院更严肃更庄重,是吗?”其实剧院还真的没有着装要求,现代剧院都想把看戏发展成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穿牛仔裤运动鞋进去都没有人管。
这傻子,怎么还不懂,他本以为等她见着自己,看到这身礼服,她自然而然就会懂了。
到底还要他把话说到什么程度才行。
他只好说得很慢很慢:“上回我穿得随随便便就跟人去剧院,她很不高兴,觉得我不重视约会。她说的没错,我确实没有重视。但是我今天重视了。你把票撕了也没关系,我们还会有下一次,下下一次的约会,只要……你愿意的话。”
孟惟听了这话,局促不安地站在他面前,肚子里仿佛涌进了一万只蝴蝶,它们同时扇动翅膀,让她这个时候,感觉非常紧张,鼻尖开始冒汗,因为无法相信事情真的会如她所想的那样,变得那么顺畅如意。
从很久以前起,丹虎还叫丹尼尔的时候,他在她眼里就是触不可及的人,或者说,不能接触,因为这个人身上带有危险性,理所当然,他也不会允许孟惟触碰自己。
可是说不定,从在镜子中见到他的第一眼起,她就产生了想去触碰的隐秘心思,隐秘到连她自己都没搞明白。他真的是,好漂亮的一个人。
她捻起丹虎礼服上的一粒扣子,小小的跟米粒一样的贝母扣,捻啊捻,要把这粒扣子抠下来一样专心,她只敢触碰到这里了。
丹虎不知道她的意思,低下头,能看到她脑袋上一个柔软的发旋儿。然后轻轻“咚”地一声,她攥着扣子,额头抵在他的胸膛前,就那样靠着他。他稳稳地站在那里,以一种对她全然开放的姿态,几乎像一个布置好的陷阱,专门等着她过来。丹虎知道她在这方面胆子小,不能惊动,不然就会立刻逃开,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你要我的扣子吗,回家取下来送给你。”玩笑话贴在她的耳边,带着胸腔的震动声传进她的耳朵。
“嗯。”她只用细细的嗓子哼出一个音节,几乎跟撒娇痴缠没有两样,她的本意不是如此,要扣子做什么,她拿来能有什么用,只是此时心潮起伏,哪顾得上说这些。
她这时候,只有一个问题想问:“你是站在我这边的吗?”声音太小了,法国号正好奏起,盖住了她的声音,她以为丹虎没有听到,便不想再问,这个问题在她眼里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