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啊?”林南知很诧异。
“打算出国读研。”
三个人的工作室,林南叶退出和就剩他和钟离,钟离也打算退出,回家进自家公司,他一个人的话也能支撑,但是太累了。
倒不如解散,趁着还年轻去国外继续读书。
“是哈,你今年毕业了。”
“那祝你一帆风顺,去了国外一定要多拍点照片给我。”
“嗯。”
两个人说着话已经到了家。
家里有很多树木,都是之前弄旅游区时留下来的,堆在后院。想着说给八月弄个窝的,回到家林南知让温久年给林南叶送吃的,而她去后院拿了一些过来,用机器把木头弄成一块一块的木板。
“你弄这个,打算自己给八月做窝啊?”温久年来到后院,便看到林南知在和一堆木头打交道。
“嗯,我自认为技术还可以。”
“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
“不用,你坐着玩吧。”林南知拒绝了温久年后,看着林南寻回来了,便开口:“林南寻,帮我去老屋头拿两件不要的羽绒服!”
自从家里不缺钱后,林南知就给家里人买了新衣服,之前那些衣服都好几年前的了。
尤其是林父林母的,有些衣服比林南知年纪还大。
羽绒服也没有如今的保暖,已经被抛弃了。
第64章
林南寻翻了一个白眼,不过还是听话的去拿,温久年有些好奇,便跟着林南寻一起去了。
林南知家以前的房子距离如今的新房子距离并不是很远,从流苏树旁的水泥路走上去个五十多米就到了。
“这里好像都没什么人住了!”
“嗯,因为改革新农村面貌在进行,我们这个村呢因为目前发展比较好,就被提上来了。家家户户都要求修新房子,搬离土坯房,这段时间村里修房子的比较多,估计年后这些房子就都要拆了。”
林南寻说着还有一些淡淡的失落。
村子变好自然也是一件好事,只是等年后把这些房子拆了,儿时记忆中的那个村庄也不复存在了,估计也找不到什么回忆了。
默默的拿出钥匙把门打开,让温久年在门口等着,因为家里之前搬了后,家里就有一些乱,已经有段时间没人住,还有一股潮湿的气味。
快速上了楼,从竹竿上挂着的几件羽绒服扯了下来,觉得有些麻烦,看到下面的被子,直接抱了一床被子,反正这被子也是不要的了。
把被子折叠好抱着,不好下楼,就直接从后门出去,绕了一圈来到前面,和温久年一起回了家,直接把棉被丢在林南知旁边。
“好家伙,你直接抱棉被?”
“爱要不要!”
林南寻翻了一个白眼,不过并未离开,而是好奇的看着,林南知直接打发他去看看林南叶吃完没有,吃完了就把碗筷和托盘送回去。
林南寻不情不愿的离开了。
两个人离开的一会儿时间,林南知已经把木板处理出来了,这会正在刷桐油上色。
这桐油是特意买来的给客栈刷的,刷了桐油木头会比较光滑好看,还能防潮防湿防虫,一举多得。这桐油就是说之前生下来的,不是很多,但弄一个猫窝是绰绰有余的。
温久年看着还有一个小刷子,便拿起来一起帮忙。
两个人一起很快就把木板的一面刷好了,放在塑料布上晾晒,太阳很大,一会儿就能干。趁着等待的时间,林南知拿出了一床毛茸茸的毯子,用剪刀裁剪开来,拿着针线开始缝补。
八月可能知道这是给它做的,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好奇的盯着林南知看。温久年把它抱在怀里,目光也落在林南知飞快的手上。
看得出来,是个有技术的!
等桐油干了,林南知也缝好了一个大口袋,见温久年在刷桐油就又拿起一块弄了起来,很快又缝了两个口袋。
将棉被拆了,取出里面的棉花,将它弄散会柔和许多,再一一塞进布袋子里填充,最后再把口封上,三个软绵绵的猫窝就做好了。
“桐油都干了。”
八月到十月是乌蒙最热的时候,尤其是下午一点到四点,温度有三十多度,加上紫外线,晒得人难受。就是干这么一会活她都觉得热的不行,还是在核桃树下进行的呢。
这么大的太阳,桐油能这么快干了并不意外。
找来工具箱,拿着小锤子和钉子,和温久年一起把木板拿着放到两个房子的墙角组合成一个小木屋。
好在这处墙角是林南寻房间的位置,是一个阳台的位置,没有安装护栏,就直接安装在阳台的角落里就行,再把中间护栏位置下方开个小洞,它便能去到隔壁。
把猫窝放一个进去,刚放好八月就迫不及待的躺了进去,舒服的把自己盘起来呼呼大睡。
“它看起来很喜欢。”
可不是嘛!
“还剩下一些,在核桃树那里弄一个,猫挺喜欢爬树的吧。”
“嗯,我就是这么想的。”
缅因猫运动量很大的,家里足够大,随便它跑,后院还有两棵很大的核桃树,相当于猫爬架了。
两个人在核桃树下面,搭了一个三十厘米的高台才安装了猫窝,又做了防水,这才把一个猫窝放进去。
最后一个猫窝就放在客厅,林外公之前做的篮子里有几个特别大的,还没有提手,正好拿一个过来,把猫窝放进去正正好。至于林南知房间,那个毛毯也可以用的,而且房间里铺了软绵绵的地毯,要不要猫窝都无所谓。
不过她还是在手机上看了看,发现有猫爬架,就买了两个,一边一个,在哪儿都能玩,还自带猫窝。
“怎么样,厉害吧?”
“厉害。”温久年竖起大拇指,没有任何犹豫,看到林南知露出得意的笑容时也跟着笑了起来。
坐在客厅被无视了的林南叶不由得蹙了蹙眉头,觉得温久年和自家妹妹走得太近了,可是温久年的目光又没有那种目光,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想了想,还是算了。
继续看书,两个人却是发现了他。
温久年我过去坐下:“既然病好了,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在网上注册了工作室,网上给人接单,在家读读书,明年看看能不能去读研。”
温久年觉得可行,又和林南叶聊起了其他的。
林南知看了一眼两个人,并没有过去打扰,而是直接走出去,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玩手机。
秋千是林外公做的,做了四个,一边两个,但秋千只能玩的时候坐,所以她就买了吊椅,把其中一个换成了吊椅,闲来无事就可以坐在上面。
拿着手机,买了猫爬架后,发现了一些都比较好的东西,忍不住就下了许多单。
悠闲的下午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过去了。
晚上的大餐林南知没吃上,因为林母有东西送去外婆家,但自己没时间去,店里比较忙,而林南萱已经毕业了,正在准备公务员考试,如果成功上岸就有五险一金。因为她不打去去外省工作,在南省的话,这算是一个铁饭碗,工资比较高的,所以最近都在看资料。
到了最后只能林南知去了。
温久年也跟着林南知一起,打算去看看乡镇,林南知也没拒绝,两个人拿着东西,带上了点水果,开车前往。
“多亏有你啊,不然我就要坐车去了,转车好麻烦。”
温久年有驾照,开着林父的车去,比她自己坐公交车,到了镇上又转车去得方便。
温久年笑了笑:“是啊,没我不行!”
“又自恋了。”
两个人很快到了乡镇,林南知指着路让温久年前行。
第65章
因为怕之前的那条路温久年走不来,坑坑洼洼的,不是当地人很容易熄火,半山腰很危险,因此她选择了一条特别绕的路,但是比较平坦,比平时慢了十分钟才上山。
温久年看着这山路什么也没说,认真开车,很快就到了林外婆的家里。
外婆的腿已经好了很多,可以自己走路了,虽说长时间还是会有些受不了,但是只要不去太远的地方就不需要借助轮椅。
她的腿康复,住的房子原来的也是不行的,林母将自己的存款拿出来一点,给老两口修了一个房子。
房子不大,只有一层楼,两个卧室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门口围了一个小院子,位置也不在原来的地方了,而是就在路口边,就不用走那条泥泞的小路了。
将车子停在门口,就看到院子里坐着好几个老头老太太,一人坐着一个小马扎,不知道聊着什么。
看到白色的小轿车停在门口,纷纷看了过来,见是林南知纷纷笑着说:“哎哟,是小彩彩家姑娘来了。”
云彩,是林母的名字。
林母当年和父母走丢被当时的云父捡到的,看着林父一头金色的头发,长得特别漂亮,尤其是一双蓝色眼睛特别好看,一时心软就把人带回了家当成自己的女儿。
林母是个外国人,长得格外好看,但因为是外国人,那个年代长得好看也没人敢娶,因此才嫁给了二婚的林父。
人人都说,林外公林外婆会教养,把一个捡来的女儿养得好,有钱了也没忘记自己的父母,带着母亲看病,给父母修了新房子。哪像他们,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年到头来那么几次,提着东西玩几天,走的时候后又带着一些走。儿子也不成器,他们给儿子修了新房,儿子修了房子却完全没想到自家父母。
这云家老两口住的是大平房,不仅好看还亮堂,他们住的是土房子,乌漆麻黑的不说,空间也小。
还不如人家这捡来的,自然是羡慕得紧!
林外婆也注意到了林南知,连忙笑着招手:“吱吱,快过来!”
两个人走过来的时候,坐在院子里的老人也看到了两个人,不由得互相看了一眼。
农村的老太太就是这样,年纪大了不用下地干活,可人又闲不住只能去找年轻时的小姐妹聊天八卦。不管是村里的还是听了一耳朵的,到了他们这里都能听到几十个版本。
她们最大的乐趣也就是这个。
“那身边的,不会是她男朋友吧?”
“不得吧,这么小。”
另一个老太太立马反驳:“不小了,你这么大的时候不也嫁给他大爷了?”
说小的老奶奶一听,也是这么一个理。
她们在林南知这个年纪早就嫁人了,然后生子,照顾家里照顾老人和孩子,也就是如今好了,这些女孩子结婚才晚点。
一时间,大家都八卦的看着两个人,林南知和温久年却是不知道,走近了和林外婆打招呼:“婆婆。”
“舅婆婆……你们来晒太阳啊。”
刚才还在讨论的几个人顿时扬起笑容。
“是啊,知知你又来看你婆婆啊?”
“我妈说有点东西让我给我拿过来。”林南知说着把东西交给林外婆,然后把水果放在桌上:“吃水果。”
大家都没客气,你一把我一把的抓,然后就一哄而散了,毕竟这会儿已经中午了,她们都闻到味道了。人家有客人,她们也不好厚着脸皮留下来吃饭。
都说好那个年代过来的,知道家家户户不容易,没有在别人家吃饭的习惯。
“知知,饭得了,你和你朋友吃了饭再走?”林外公从里面走了出来,说道。
“好。”
两个人来的正是时候,饭菜已经做好了,原本就是两个人吃,林外公只做了一个菜一个汤,临时又加了两个菜,四个人坐在桌边吃了起来。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几个菜,但是味道还是不错的,起码上次吃到这个味道已经是十几年前了。
“多吃一点。”
“嗯。”林南知点头。
“你也是哈,当成自己家,别客气。”农村人都不兴用公筷,也没这个想法。林外婆用筷子给林南知夹菜不觉得有什么,可温久年一看就是城市里的孩子,估计会嫌弃,她就没动,只是一个劲的招呼。
“好,谢谢外婆,你不用管我。”
温久年笑着应了下来。
林外婆点点头,给林南知夹了菜,见她还要继续林南知赶紧用手挡住碗筷:“婆婆,够了够了,吃不完了。”
林外婆听到这话收了手,但嘴上还是说着:“多吃点,你看你都瘦了,小时候多好看。”
林南知:“……”
这倒是真的!
林南知出生的时候难产,因为当时她个头太大了,生出来的时候称重都是足足九点八斤的重量。小时候她胖乎乎的又白又嫩,就跟年画娃娃似的,村里老人很喜欢她。
因此她还得了一个meng[mangdudune,就是胖乎乎的意思]姑娘的称呼,初中之前她都是白白胖胖的,初中之后有了一些攀比心,再加上住校吃得一般,还每天锻炼就瘦了下来。
不过之前也是有一百多斤的,不胖不瘦,后来用了灵泉水就变得苗条了。
对此她只是笑而不语。
吃了晚饭,把东西交给林外婆两个人后就告别了,温久年开车,两个人回了家。
路上,温久年想到在林外婆家时看到的情况。
林外婆腿受伤了,做什么都是林外公,吃饭的时候林外婆照顾他们,他却是一心一意的照顾着林外婆,怕她饿着。临走的时候,他正在给林外婆用草药泡脚按摩。
他情不自禁的对林南知说:“外婆和外公感情还挺好的,很恩爱。”
林南知笑了笑没说话。
是吧,大概这是每个人见到都会这么认为的事情,就是她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心里还想着,如果找到一个外公这样的男人,在自己腿断了的情况下不离不弃,那肯定是一种幸福。
当时还想着要是自己也遇上这么一个男人就好了。
不过她记得上辈子,她也这么对着林母感叹,不过林母和她说,林外公一开始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他是一个极度的大男子主义。他从小就重男轻女,看不起女人,不喜欢女儿,对林外婆也是非打即骂,有一次还把林外婆的骨头打断了,也就对这个捡来的女儿好一点,因此年轻时的林外婆非常不喜欢林母。
甚至于有一次,偷偷把林母带出去给丢了,最后被林外公找回来的,还把她教训了一顿。
只是那个时候不兴离婚,就算死了也不会离婚,所以林外婆从来没想过离婚。
林外公的改变就是从林外婆摔断腿开始的,从那之后人变了很多,没有任何抱怨的照顾着林外婆,不离不弃,一时间她竟然不知道是该羡慕林外婆还是同情。
羡慕自己的老公不离不弃,同情她年轻时的遭遇?或者对林外婆来说,晚年苦尽甘来,年轻时的过程已经不重要了。
这就是那个时代的女人思想。
她看着窗外,似乎是回答温久年的话,又似乎是在对自己说:“我不羡慕别人,而且我将来要么嫁一个对我非常非常好的老公,要么就是孤独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