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眼球拍卖官。
意思说黎司期太帅了以至于好像眼球像被他绑架一样,根本挪不开眼。
但无论如何,都是在赞扬他的能力出众,无法让人忽视。
黎司期的热度忽然上来,意味着会牵扯出之前跟他有粉色新闻的杜晚歌。
一时间,羡慕乌氏千金能和小黎先生这样出众的男性有婚约的人络绎不绝。
“我本来以为黎司期已经够抓眼了,有他在的拍卖场我只能注意到他,直到我看见了乌氏千金,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郎才女貌这回事。这两个人好配。”
“乌氏的千金有没有微博之类的啊,好想浅磕一下。”
“估计在念书了吧,哪个国大附中的学生有那么多时间在网上冲浪。”
“乌歌好漂亮好有气场,好喜欢,为什么她不开个社交账号啊!都是宣传乌氏也可以啊。”
第47章 杜家家宴
杜晚歌发现原主有一个微博账号,点开里面全是和黎风相关的事情。
“今天给阿风买了这支手表,配货一倍也不亏。”
配图是一支棕色花盘手动机械表。
原主记忆里,这支表要一千多万。
只是黎风暗示过某个活动需要一支上得了台面的腕表。
原主直接把十六岁生日时,杜家长辈送给她的卢比来蝴蝶项链卖掉,买了这一支腕表。
本来送她那条项链,杜家有态度缓和的意思。
却被她直接丢掉。
她往下滑,是为黎风求来的佛珠,和黎风吃晚饭的餐点照片。
好像只要和黎风在一起她就很幸福。
哪怕在拥有记忆的杜晚歌看来,黎风多数时间都是以蔑视的态度,心安理得享受她给予的一切。
那些博文实在是太多了,整整400多条,几乎每天都有发,甚至有些时候黎风给了她一点好脸色,一天可以发十几条,靠在黎风怀里吹海风可以写三千字小作文。
唯一一条不一样的,是原主发的妈妈的一枚祖母绿戒指。
“妈妈,为什么你那么想回杜家?”
杜晚歌接收记忆的时候其实是有点模糊的,完全以第三人的视角,具体原主某个时刻的想法不一定都记得。
但这条有点奇怪。
原主母亲不是不想回杜家么?
杜晚歌本来想除了那条母亲戒指的全部删掉,但仔细一想,这些东西对于原主来说,却是最珍贵的记忆。
她不想否定任何一个人的存在,哪怕她觉得看上去觉得滑稽。
她将这些微博全部隐藏,重新注册了一个微博。
发了自己的第一条博文。
“爸爸买的粉色小书包~”
配图是乌长谦给她买的那只粉色小包,端端正正放在书桌上,边还有一本五年高考三年模拟。
她没注意自己发的是同城。
很快有人注意到:“这是lvSorbonne吧,实物颜色真好看。”
“不过有点小,背去上学能装什么?”
杜晚歌回复:“装爸爸的爱咯。”
摁下发送,明明是这样幼稚的话语,她忍不住觉得心情有些微的畅快,同时无比珍惜这偷窃来的片刻舐犊之情。
从前的她,没有资格说父亲爱她。
现在却显得如此理所当然。
因为乌歌就是这样一个被父母无条件爱着的孩子,不会有任何人怀疑她父亲爱她。
连媒体都会感慨乌董舍命救女,乌氏千金带父逃离火场。
杜晚歌收起手机,在衣柜里翻了一会儿,想找一件得体的衣服换上,去参加杜家的家宴。
但找来找去,觉得穿太隆重反而刻意,不如卫衣长裤,而且天那么冷,如果真穿成那样,估计半路上就会冻死。
『好紧张,原主长大后根本没参加过杜家家宴,我也不知道家宴什么样。』
『女配完全被排除在外,杜家估计很难喜欢女配姐。』
杜家一通电话打到乌长谦的秘书室,接起内线电话的乌长谦都有些错愕:“小歌去吃晚饭?”
“好,我让司机送她过去吧。”
对面冷淡响起一声不用,会派车去接,然后直接挂掉了电话。
傍晚,杜鹊南派来一辆迈巴赫Landalet,杜晚歌还以为是专门来接她的,结果一打开后门,杜鹊南坐在后面看财报。
杜晚歌迟疑了一下。
杜鹊南微微压下拿着财报的手:“不敢坐?”
“没有。”她镇定上车。
坐在了杜鹊南身边,有很淡的香根草气息袭来。
幸好这辆车后座空间很大,她不需要和他挨得很近。
『尬得我抠穿地面,两个能拍画报的人坐在一起冷爆。』
『才发现杜鹊南和女配姐完全不像诶,杜鹊南是那种很清冷锋利的长相,女配姐浓艳得像朵罂粟一样,』
『肯定不像啊,原著不是暗示过……算了,不重要。』
迈巴赫驶入杜家老宅所在园林,在寸金寸土的沪城占地五亩,车一路驶入开阔的大草坪,有园丁正在浇水修树。
一路进去是一栋明显西欧风格的大花院洋房建筑。
和静安荣宗敬故居一脉相承的设计风格,年代恐怕也相近。
三层的建筑带有法式古典主义风格,最底下一层被极有风格特色的高大廊柱装饰,门廊亦宽阔大气。
走进去立刻有佣人拿着一双全新的居家穆勒鞋过来:“乌小姐,我帮您换鞋。”
杜晚歌在换鞋凳上坐下,正要自己换,佣人立刻跪坐下来,要替她脱鞋穿鞋。
杜晚歌立刻道:“我自己穿吧。”
哪怕是百年前,她都不会踩人背下马车,人人平等是她追求的理想,这种行为会让她觉得不适。
佣人低着头应好。
杜鹊南在一旁看着她自己脱鞋穿鞋,想起小时候的乌歌,一进门就把鞋子一甩,骄傲的小脚一伸:“我要HalloKitty的拖鞋。”
他从西服口袋里拿出一盒烟,指尖滑过火机砂轮。
杜晚歌起身的时候,才发现杜鹊南微微靠在柜子上看着她。
指间夹着一点猩红。
那种冷漠的审视,似乎是有些排斥她进入杜家的地盘。
是啊,一个背叛者,有什么资格这么随随便便地回去。
尽管壳子里已经不是同一个人。
但在杜家的人眼里,没有区别。
杜家权斗很厉害,大家都恨不得紧贴杜家,大概只有原主和原主母亲一个劲儿撇开。
她被佣人带去净面洗手,再出现在杜家家宴的餐厅时,本来还在聊天的声音停了一瞬,然后又继续若无其事聊天。
视而不见,比冷嘲热讽更轻蔑。
她坐到杜鹧旁边,杜鹧也只是淡淡叫她一声乌歌。
原本在杜家,她还小的时候,人人叫她一句小歌,现如今像是故意拉开她和杜氏门楣的距离,叫她一声乌歌。
原主的二姨杜梅似乎在和大舅舅杜如始气定神闲地争论什么。
“爸这次跌倒,杜氏珠宝的头一把交椅应该先把大哥定下来,才是长久之计。”
“虽然跌倒,但医生也说了爸身体依旧康健,没必要这么急。”
杜晚歌默默喝了一口热茶。
似乎是说杜老爷子摔倒,而且恐怕大概率情况不太好,所以两个人急着要立集团母公司的继承人。
杜老爷子被人扶着坐到主位,他遥遥看了杜晚歌一眼,但又收回目光,就像没看到一样。
坐下后却面色冷漠道:“家宴里只能出现姓杜的人。”
杜鹊南不说话,而桌面上,没有一个人为杜晚歌开口。
老爷子的话模棱两可,不知是希望她改姓回归,还是希望她不要再踏足杜家。
杜晚歌也没有摸准杜老爷子的心思,就没有贸然开口。
家里的佣人端着菜鱼贯而入。
第一道是煎牛里脊,摆在她面前时,她忽然闻到一股很淡很淡的花椒粉味。
她的警铃一下子大作,巧合到让她难以置信,精神一瞬间绷紧。
第48章 天生反骨
而杜老爷子已经拿起筷子,准备夹菜,杜晚歌忽然站起来,走到最前面,将杜老爷子面前的菜一把抽出来。
杜老爷子刚要吃盘子里的菜,就被人抽走,一下筷子都落了空。
所有人看向这个让人不欢迎的后辈。
佣人都吓了一跳。
这个乌小姐,怎么敢在老爷子面前无理取闹,以为自己还是以前的杜晚歌吗?
杜如始微微皱眉,语气里带了威严和压迫感:“乌歌,你在做什么?”
“乌长谦没有教你规矩吗?”连杜梅都慢条斯理切牛扒,问着她这句话,“我只说一次,放下。”
杜鹊南静静看着她,那眼神中有审视有琢磨不透。
杜老爷子杜恪都抬头看她。
她却视若无睹,问身边的佣人:“这道菜里是不是放了花椒粉?”
佣人不清楚,毕竟这菜是厨房做的:“我们去问问厨房。”
杜鹊南放下筷子,语气淡漠:“花椒有什么问题吗?”
杜晚歌只是强调:“你们想害死外公吗?”
忽然被一顶大帽子扣下来,整个餐厅的人一脸严肃,愈发觉得她是在无理取闹。
说这么不吉利的话,花椒和老爷子有什么关系?
老爷子不久前才中风摔了一跤,险些出事,最忌讳说死这个字。
这个乌歌,果然还是以前那个老样子。
还以为突然回来会有什么新花样。
杜梅放下餐具:“你在胡闹什么?”
“如果你参加家宴只是为了无中生有,下次不必来了。”刚刚一直没说话的三舅杜长清都冷声道。
连一向文弱的杜鹧都剥着果子道:“乌歌,坐回来吧,不要胡闹了。”
『这些人,老爷子不是过敏,是摔了那一跤之后,吃花椒呕得和孙子一样,花椒是发物啊,老爷子一身的伤,发炎肿胀怎么会好,肠胃下意识排斥是必然。』
『他们估计都不知道。』
杜晚歌猛松一口气,终于知道为什么吃花椒会不行了。
她振振有词:“外公刚刚跌倒过,一身的伤,花椒是发物,哪怕是花椒粉也不可以,伤口发炎肿胀,伤情恶化,你们负担得起吗?”
在座的人一愣,终于反应过来。
杜恪猛然想起,自己的私人医生的确说过不要吃发物类的食物。
他以为避开上火的食物就可以了。
大概率厨房也没想到一点调料有可能会对病情造成影响。
但哪料杜恪忽然严肃地盯着她:“刁蛮,任性,和以前一样。”
他指了指杜晚歌:“和你妈妈一样不讲道理。”
“您也不讲道理,我是在帮您。”杜晚歌居然理直气壮,站在杜恪面前一点不胆怯。
杜恪其实也知道,她说的十有八九是真的,吃下去就是受苦。
这个死妮子,能想到这个,还真是亏她有办法讨乖!
书读不好,人做得乱七八糟,在外面还丢了那么久的人。
观察力倒是十足,和她妈一样。
他哼了一声:“说吧,这次回来想要多少零花钱。”
“我要外公今年送我生日礼物。”杜晚歌反而刁蛮地蹬鼻子上脸。
众人暗暗吃了一惊,瞳孔地震。
她怎么敢和老爷子这么说话,还和老爷子讨东西。
而且之前的生日礼物,她不是卖了吗,后面是珠宝奢侈品店不敢收,一路转回杜家,小心翼翼给回来的。
那条项链价值起码五千多万,半个亿的项链,她一千多万就当掉了,就为了买一支破手表。
那可是老爷子找最好的工匠,最好的设计师设计的,工期都足足一年。
她还敢提这件事。
哪里来的脸?
这下老爷子恐怕要发大火了。
杜恪闻言,果然旧事重提:“送你生日礼物,让你当了,去买礼物送给黎家那个小子吗?”
“我那是头脑不清醒,谁都有不清醒过的时候,一条项链而已,当了还可以再送啊。”杜晚歌完全不怯原主的过往。
对一个豪门的三代女儿来说,和小家族的后生玩玩感情算什么?
更何况只是谈谈恋爱,什么都没有,又不结婚又不称心。
她咬准在杜家家主眼底,这其实算不得什么大事。
她嚣张跋扈道:“这样的项链我以后还会有大把,我又不是没戴过,那项链可土了,我最讨厌蓝色紫色,老气死了,一点都不衬我,就卖,怎么了。”
“真是刁蛮至极。”杜恪的脸都因为激动而涨红了一点,但他想起那条项链,的确很重工,这么想想,有点老气横秋,和年轻的小姑娘一点都不搭。
这么说,她卖掉项链,不是为了买什么手表,只是因为不喜欢?
但小老头还是一脸威严,不认为自己有错,拿着筷子敲桌沿:“我看你没清醒过,能拿这么贵的项链开玩笑,和你妈一样没脑子!”
杜家人很久没见过老头子发这么大的火了,一时间全都僵在原地,大气不敢出。
“你才没脑子,不清醒!”杜晚歌立刻回击。
没想到那个刚回来的姑娘居然大放厥词。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杜恪气得双目圆瞪:“我不清醒,我要是不清醒,就应该会送你妈嫁给你那个一无是处的爸爸,还大肆欢庆,敲锣打鼓。”
“我爸好得很,又忠贞又专情,现在你找得出哪个富豪能为亡妻守身如玉半辈子的?”
“你和你妈看男人的眼光一致的烂!”
“你教育小女儿的方式也很烂!”
杜恪想起这个就来气:“你有给我机会教育你吗,你这个讨厌鬼,反骨仔,没眼界的东西。”
小老头坐着,指着杜晚歌说话,就像孩子指着人怪一样。
杜晚歌丝毫没有怯意:“我不是回来了吗,我都来了,你还给我下马威。”
看着老头子的脸色,所有人都被吓得不敢多说一句话。
但此刻,却不由自主想到了死去的杜曲。
好多年,都没有看到这样的画面了。
杜曲活着的时候,经常当场掀桌子,指着老爷子的鼻子大骂他不讲人情不通情理。
一点也不怕老爷子发火。
小妹死了之后,这个家吃饭的时候彻底安静了。
也不会突然窜回来,吵得翻天覆地排山倒海。
以前他们觉得吵,后来却觉得饭桌怎么这么安静。
再后来,他们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