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恶毒女配看见弹幕后飒爆了——曲朝【完结】
时间:2024-06-27 14:43:16

  『芒芒怎么这么……感觉和我身边的普通人一样。』
  “我知道自己身上一定有你们想要的资源,而且这种资源无可代替,只有我有,我也不会想着拿这种资源来要挟你们,如果你们愿意,付我几百几千块,达成你们想要的目的,是什么目的我不管,我只要有饭吃就可以。”
  杜晚歌的眼神微微沉静下来:“你一直以来的表现,让我以为你只是单纯到让人随意欺凌的女孩。”
  句芒只是笑了笑,苍白羸弱的面色并不显得她脆弱,反而隐隐迸发一种与外貌相反的生命力:
  “可是乌小姐,我是孤儿,我从有记忆开始就没有父母,我什么工都打过,和人争机会,和别人守门的恶狗抢食,睡过教室穿过捐衣箱里的衣服,如果这样从小就独立谋生的我单纯,我还能坐在这儿和您说话吗?”
  杜晚歌第一次从这个总穿白裙子,以需要被照拂形象出现的女孩身上看到坚毅的定力。
  因为同样有成为孤儿独立谋生的经历,她太知道会受什么样的气,长得漂亮,会面临什么样的局面。
  句芒绝不可能是温柔可欺的,只可能跟杜晚歌一样张牙舞爪,才能够保护自己。
第126章 反击
  她不可能喜欢穿白衣服,也不会总是有时间打理自己的外貌,相反,她甚至会有意把自己弄得邋遢一点,不那么漂亮。
  以免有心怀不轨的人接近。
  弹幕却是哑口无言,不敢面对小白花其实一点也不小白花的事实。
  是啊,放到现实里,按照女主的设定,怎么可能单纯。
  作者这样相当违背常理。
  从一路无阻登顶的黎风,到孤儿却单纯的句芒,家世极强却沦为小家族儿子舔狗的乌歌,没有一个是符合常理的。
  这个故事,从根子里就透着一股不合理性。
  杜晚歌在句芒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蓦然真的生出了一点怜惜。
  “时薪五百,要用到你的时间不多,如果你愿意,现在和你签协议。”
  句芒站起身来:“不用签了,我相信您,您不缺这点钱,也不是耍滑头的人。”
  她微微鞠躬:“之前火灾的事,抱歉,如果您愿意相信,大概率您也会知道我并非出于本意,我的行动多少会受限制。”
  杜晚歌看着她鞠躬,很是意外,但她说的行动受限制却又很可能是真的。
  句芒将杜晚歌和黎司期两个人留在餐厅里。
  良久,杜晚歌终于感叹一句:“她比我想象的好很多。”
  也许,也可以成为朋友,而不仅仅是利益交换关系。
  黎司期背靠着椅背,直而长的冷白手指搭在咖啡杯上,客观评价:“她很聪明,她相当于有筹码,但又知道所有人不会告诉她筹码是什么。所以干脆拿筹码换钱。”
  杜晚歌看着他在杯耳上轻敲的手指指尖,微薄冷淡,她只是感慨:
  “既然她愿意配合,试试能不能把男主的位置拿回来,毕竟,女主角喜欢的就应该是男主。”
  『越来越需要脑子了』
  『其实未必要当男主角啊,现在有光环有学上,几乎已经是顶配的人生了,只是恶毒女配难免还是会遇到一些挫折,克服一下就好了。』
  『最后的结局可是死,这是克制一下就可以的吗?』
  『但是让黎风死也不好啊』
  杜晚歌和黎司期走出餐厅,牵着手在街上散步。
  黎司期的大手能完全把她包裹住,她另一只手也搭在他那条手臂上:“我在这里好像从来都没跟你这么散过步。”
  黎司期略压低着声音:“以后可以经常这样,我们有很多时间了。”
  好听的男声拂过耳际,杜晚歌想到他是少卿就很开心。
  两个人长相太过出众,一个英气逼人,一个妩媚浓艳,属于存在感很强的长相,加上在这里的角色属性,会让他们的长相都带着这么点“坏”,也就有蓬勃的距离感。
  又美又贵气,丝毫没有亲和力,只一眼也会知道都不是普通人。
  阳光透过法国梧桐的树叶,层层叠叠,斑驳又璀璨的撒下来,路过他们身上,工作日内,淮海中路的人群来往都有方向,只有他们两个漫无目的,只为了和对方相处,没有目的地一直走下去。
  黎司期在转角处脚步略收,垂眸看她,视线浓稠。
  杜晚歌微微仰头,黎司期的吻落在她唇上,一瞬又离开。
  接吻和亲吻是有区别的,亲吻至少要两个人真正的亲密,而非快餐恋爱,也不是更随意只为发泄的关系,才更像是爱人之间情不自禁的亲密。
  黎司期的手落在她侧脸上:“晚歌,终于不用再等你了。“
  她凝视着他的眼睛,哪怕他已经换了容颜,依旧可以将她全部的视线占据:“我去上大学也在本地,到时候你可以经常来看我。”
  婚不婚约在这个时代不那么重要,现在已经可以长相守。
  她眼巴巴看着他。
  黎司期轻笑:“跟你去上学。”
  现在他已经可以有机会和她同听一堂课,不会因为他听不懂改革和变法而无能为力。
  曾经他试过进她的大学,有关系在身哪里都畅通无阻,可她的老师说什么,他却是听不懂的。
  那种失落失重的感觉始终在心头萦绕,他去听了一堂课之后,只觉得和她之间有太坚硬的铜墙铁壁在阻隔,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的妻子是站在新时代的人,他被划定在已经封建的帝国遗产里。
  杜晚歌却不知道他进过自己的大学,还笑吟吟的,满眼璀璨澄澈:“我带着你,应该可以进去,说不定我大一的课对你来说都小儿科了,你做很多国际交易,肯定对国际经济法略懂。”
  “确实多少了解。”黎司期眼底含笑,复杂的情绪只是一瞬而过。
  他牵着她在街上走着,好像回到了百年前,他曾经无比期望可以和她在大庭广众之下牵着手穿行或人群,已经有很多出过国的新时代青年会大胆地拉着手,老人们骂他们伤风败俗。
  他看了只有羡慕,他并非老顽固,满心也是新时代的一切,他想她应该也是愿意的,但只在私下轻轻握过她的手,在递给她鸟食的时候,无意间裹住她纤细的手掌。
  她的手很软很温暖。
  为此也感到自己有些孟浪。
  虽然她并不生气,只是有些惊讶,盈盈对他笑。
  如果有人问他愿意当司少卿还是黎司期,他毫不犹豫会选黎司期。
  此刻黎司期牵着杜晚歌的手,将她的手全部包裹起来,而她欢欣雀跃,一路笑着和他说话。
  阳光一路如流金漏在他们身上。
  黎风回去,又把那本几乎翻到快烂掉的小说再读一遍,看着书里那些春风得意的剧情,安到乌歌身上那么顺其自然。
  哪怕她已经重新成为恶毒女配,也可以夺走句芒的目光,让句芒违背自己的本性,去喜欢恶毒女配。
  一定有他还没有发现的规律,否则当时乌歌怎么会这么轻易的就掌控了他?
  杜晚歌因为手的原因,和学校申请了免训,同学们苦哈哈在军训的时候,她在家里苦读国际法书籍,几乎是要一上学就卷死同学们的程度。
  而等待去上学的一个月里,每天会等黎司期过来找她,和她说话聊天,因为过了明路,杜晚歌甚至觉得就是黎司期睡在她房间里一夜,爸爸也不会说什么。
  因为黎司期在她房间里待多久,爸爸都不会说,和黎司期交流的时候也是像照顾子侄一样,比起女婿更像是爸爸的干儿子。
  当初没有认的干儿子,现在以一种更紧密的方式连接在一起。
  杜晚歌靠在黎司期肩膀上,看他和乌爸爸酒过三巡,她眼睛都要睁不开了。
  黎司期轻轻将手搭在她肩膀上,低头温声:“是不是困了?”
  杜晚歌在他肩膀上点头,又努力振作精神摇头。
  然而迷迷糊糊中,却听见黎司期和缓的声音:“爸,我先送她上去。”
  而乌长谦应一声:“好,小心她的手。”
  自然得就像他们俩本来就是这么称呼。
  黎司期在这里是真的没有父亲,乌长谦几乎是这本书里最好的父亲,自然忍不住照顾他,父爱会波及到和他女儿有关的人身上。
  连那四个状态各异的朋友,都收到了乌长谦的礼物和红包,只要对他的女儿真心就可以得到他温厚如山的关爱。
  更何况是他女儿的男朋友,除了他之外,大概率最爱她的人。
  黎司期微微弯腰,把她打横抱起来,送她上楼。
  她迷糊中叫他:“黎司期。”
  听见她这样叫他,黎司期轻笑:“嗯?”
  她说话舌头已经打结:“别和爸爸喝太久了,好晚了,你在这里睡吧。”
  黎司期的声音无比温柔:“在这里吗?”
  杜晚歌懵懂的本意是睡乌家,毕竟乌家还有很多待客用的空房间。
  但他要睡她床上也不是不行。
  她结巴了一下:“你要睡我的床吗?”
  他满心有归属的想法:“想睡。”
  她闭着眼睛,拉上被子,在他要开门出去的时候小声咕哝道:
  “柜子里有我新买的男士睡衣,如果爸爸说可以,你就在这里呆着吧。”
  他的指尖落在她面颊上:“好。”
  乌长谦听见黎司期说的时候,有些顿住,但又知道他们俩已经很亲密了,到底了他们两个离结婚不远,竟然同意黎司期在这里过夜。
  杜晚歌睡到一半的时候,感觉到黎司期从后面抱住她的身体,她自然而然地睡在他身上。
  黎司期觉得好像已经是最幸福的时刻。
  她睡得不清不楚的时候,听见男人压沉的嗓音在身后响起:
  “等你开学前几天,我们去港城结婚。”
  港城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十六岁,并且允许各国籍的人士在港注册结婚,无论如何,他想和她更亲近。
  大陆不能结,那就去能结的地方。
  他不想订婚了,既然要在一起,那就直接结婚。
  “刚刚我已经和叔叔说过了,他会和我们一起去。”
  杜晚歌无意识踹了他一脚,不知道梦到什么,她说:“小狗。”
  又踹了一脚。
  她梦里说话还很清楚:
  “拦路。”
  不知道她是不是梦到她以前卖报纸时,必经之路上的那条恶犬,每次都吓唬她,尖牙利嘴,拦路不让她过那条胡同。
  那条狗体型硕大,说不定比她还重,她梦里居然叫它小狗。
  黎司期由衷觉得她可爱,一如既往的嘴硬又猖狂。
  她砸吧了一下嘴:“少卿。”
  他低声嗯了一声。
  她嘿嘿一声:“吃话梅饼。”
  黎司期无奈地笑了。
  戏院那时经常上的四小碟八小碟,其中一碟就是话梅饼。
  她睡觉怎么会一直做梦,黎司期忍不住想,如果天天睡在她身边,是不是天天都可以听到她嘀咕梦话。
  他顺了顺她的头发,长得及腰,哪怕她直头发都是妩媚的,和卷发时一样。
  这样的长相放在过去或许会被人说妖艳,但到现在就是毫无疑问的美人。
  她以前也是,眼睛细细长长,眉毛弯弯,脸很小很白,嘴唇和鼻子秀气,脖颈和手腕都很纤细。
  那时很流行将男人的长袍穿在身上,要求男女平等,自由开放,男人可以当书生自然姑娘们也可以,演变出了很多更适合女性的花纹,成了旗袍。
  不像现在多数人穿的旗袍那么强烈地要突出身材曲线,那个时候的旗袍版型几乎是和长袍没什么区别的。
  她在念书的时候穿过一次,清清秀秀走来像是梦中,拿着一本书,长发绑成一根长长的辫子,文秀清俊,听闻她同窗的才子里有很多追求她的,但都被她礼貌一一拒绝。
  他那个时候特别担心她被那些家境同样优渥,思想却更加开放的青年们追走,毕竟他是老古董。
  他不懂追求只懂提亲,不知道维新只知道旧礼。
  他刻意地没有一开始就告诉她,他是司少卿。
  是因为忐忑,忐忑曾经的她根本不喜欢他,会因为司少卿这个名字,让她对他的第一印象就不好。
  他现在不是老古董了。
  所以他想以新的身份认识她。
  她爱上黎司期的时候,他并不觉得吃醋,反而庆幸自己终于成为了她会喜欢的人,甚至于她顺着弹幕说的举动,来吻他抱他,他内心都在欢呼雀跃,如愿以偿。
  有些不敢相信她真的会喜欢自己。
  直到她说她以前就很喜欢他,他才终于安下心来,心里有设想,要怎么样告诉她比较好。
  但没想到会是那样的情况下,她听见他是司少卿,对黎司期的防备完全消失不见,完全依赖地靠在他身上。
  或许她原来就是更喜欢司少卿的,只是他没有发现。
  愿意和他发生一切。
  杜晚歌迷迷糊糊感觉有人亲自己的嘴唇,几乎像引诱一样柔情似水。
  她微微凑上去,和他交缠。
  中途又睡着了,干脆贴着他的唇开始说梦话。
  一觉醒来,杜晚歌发现自己在黎司期怀里,他正看着她,而且不知道看了多久。
  她睁开圆润的大眼睛:“我说梦话不?”
  他搂她的动作调整了一下:“不怎么说。”
  杜晚歌低下头,靠在他胸口:“我爸爸说我从小喜欢说梦话来着,我自己有一次录了一夜,发现是真的。”
  换了芯居然还说梦话。
  黎司期:“昨天晚上没说。”
  杜晚歌都不信了:“真的?”
  他淡定到让人完全不会怀疑:“真的。”
  她放心了,又在他怀里赖了一会儿才起床。
  黎司期和她站在一起洗漱的时候,杜晚歌咯咯笑了一下:“昨天晚上梦见你说要和我去港城结婚。”
  他淡定:“不是梦。”
  杜晚歌扭头看他:“啊?”
  黎司期从容不迫道:“你睡觉的时候,我是和你说过你上学前去港城登记。”
  杜晚歌震惊:“真的假的?那我爸同意吗?”
  “同意了。”黎司期风轻云淡。
  她忍不住有些害羞,没想到会这么快。
  但是结婚的流程太多,她很杵:“那得拍婚纱照吧?”
  黎司期把她的毛巾接过来挂起:“可以领了证之后慢慢拍,我们结婚早会有很多时间,婚礼还要筹备,毕竟有还没有解决的人,隐患太大,结了婚秘而不宣也可以。”
  杜晚歌赞同:“的确,有黎风在,我不是特别想官宣,怕他抓住什么把柄,这件事我们两个知道就行了。”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