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学会开车的人别提有多新鲜了,为此家里给他买了好几辆骚包的跑车。
汤之念坐在谢彭越这辆造型夸张的跑车上,想起自己第一次见他时,他留帅气的美式前刺发型,坐在一辆她从未见过的跑车上。
“你生日在什么时候啊?”汤之念问。如果在暑假的话,那和她生日应该很接近。
谢彭越单手操控方向盘,回答:“7月1日。”
“7月1日?”汤之念不敢置信地向他再确认一遍。
谢彭越点头:“是啊,怎么了?”
汤之念说:“我的生日也是7月1日。”
“真的假的?”
太巧了,连汤之念都觉得无巧不成书。为了证明,她从书包里翻出自己随身携带的身份证,用手掌捂住丑照,把生日日期亮给谢彭越看。
“我草,还真是啊!”谢彭越咧着嘴笑,“虽然咱们不是同年,但也是同月同日生,缘分啊。”
汤之念跟着收回了自己的身份证,心里还挺高兴。
能找到一个和自己同月同日生的人不同,谢彭越是第一个。
谢彭越也觉得挺新鲜,加上这会儿心情好,突然提议让汤之念当自己的妹妹。
白多一个哥,汤之念自然是愿意的,一脸狡黠地问:“当你妹妹有什么好处?”
“好处可多了呢,有什么困难就找哥就对了!”
“你说的哦。”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也不能白占人好处,汤之念说:“那你以后有什么困难的话,找我这个妹妹就对了!”
到市中心将近二十分钟的车程。
一路上谢彭越和汤之念有说有笑,顺便提到了今年元旦乐队要献上一个节目。
想到要登上更大的舞台,汤之念不由的还是会紧张。
时间还有一个多月,不必着急。记下来他们就要选曲,练习,熟能生巧了。
他们两个人最先到达餐厅。
正值饭点,装修现代化的餐厅座无虚席。谢彭越提前定了包间,服务人员引着他们准备上楼。
汤之念突然走不动路了,谢彭越转头喊了她两声,她只说让他先上楼。
谢彭越不明所以,转过头看,汤之念正在逗一只狗呢。
白白胖胖的一只拉布拉多,摇晃着肉嘟嘟的尾巴,跟汤之念自来熟似的围在她身边。
这是里面一位客人的狗,温顺且没有攻击性,因为餐厅里不允许带宠物,就栓在门口准备用来寄存宠物的地方。
汤之念别提有多喜欢这只拉布拉多了,她蹲下身,脸上带着温柔笑意,伸手去摸摸小狗的脑袋。
那狗还真就被她驯服了似的,乖乖让她抚摸。
汤之念小时候养过狗,那只狗陪伴了她十年,从孩童到青春期,所以她对狗一直有不一样的情愫。在她的心目中,狗狗不仅仅是宠物,更像是家中的一个成员,它有血有肉有情感,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会默默陪伴,在她高兴愉悦的时候会跟着她一起打闹跑跳。
自从毛毛走了之后,汤之念就不敢再养狗了。她不想再感受失去的痛苦,所以就算心里很喜欢,也只是停下来看看,如果可以摸一摸,那也是开心的。
拉布拉多的长相都差不多,谢彭越看着那狗突然说了一声我草。
汤之念不明所以,问:“怎么了?”
谢彭越折返回来,着急招呼服务员:“快把狗弄走,快。”
服务员也怕狗会影响到其他客人用餐,牵着走了。
汤之念依依不舍,问谢彭越:“为什么把它弄走啊?它好乖的。”
“就是因为太乖了。”谢彭越无奈摇摇头,“Zak看到会发疯的。”
“为什么啊?”
说曹操曹操到。
搭载靳于砷的那辆白色保姆车停在了餐厅门口,带着嚣张气势的某人迈开一条长腿下车。
谢彭越重重呼了一口气:“幸好早一秒把狗弄走了。”
汤之念:“你还没跟我说为什么呢?”
“下次再说啊我的好妹妹。”谢彭越推着汤之念上楼。
第033章 G++
*
这只拉布拉多最后还是让靳于砷看到了。
吃过晚饭, 一行人有说有笑地从餐厅走出来,靳于砷走在最后。
汤之念也注意到了那只拉布拉多,下意识地看一眼后面的靳于砷。他单手抄兜走路, 微低头在看手机上的短信。似乎一整晚都心不在焉, 看完消息抬头, 那只拉布拉多正站在餐厅门口摇尾巴,他脚步顿了顿。
谢彭越紧张得汗毛竖起,他是怕靳于砷触景生情。
靳于砷养过狗,七周岁那年,靳宏峻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两个月大的拉布拉多,起名叫绵绵, 甚至还有个英文名Mandy。
绵绵是一只雌性纯血种的拉布拉多犬,成年后的智商相当于一个6到7岁的人类儿童。
自有了绵绵之后, 靳于砷的生活似乎也有了非常多的乐趣, 他每天早晚担负起溜绵绵的任务, 风雨无阻,俨然有了一份责任和担当。绵绵成年以后, 不需要靳于砷劳心劳累, 靳家的宅子大, 随便它撒欢地跑跳。
绵绵乖乖地陪伴靳于砷左右,他学习, 它在旁边趴着;他弹钢琴, 它在旁边趴着;他搭积木, 它也在旁边趴着。
时间久了,靳于砷几乎把绵绵当成了自己的家人。就连出一趟远门, 都要担心绵绵没人照顾,到哪儿都要把绵绵带上。最夸张的一次, 是航空公司不允许带宠物,他大少爷转头自己包下专机,就为了能带绵绵出国。
考虑到绵绵成年后会发情,甚至要孕育小狗,靳于砷直接拉着它去结扎了。他不需要绵绵孕育小狗,他怕它会疼。
那时候叶开畅和谢彭越来靳家找靳于砷玩,也最爱逗绵绵。
靳于砷对绵绵有多好呢?
普通人都不一定能够吃到的进口牛肉和三文鱼,却是绵绵餐桌上必备。
但凡是和绵绵有关的东西,一定都是最好。
谢彭越那时候经常打趣靳于砷:“你未来对你老婆都不见得这么好吧!”
靳于砷听着感觉怪怪的:“你拿我未来老婆跟狗比?”
可是在绵绵第六周岁的那年,它突然离开了这个世间。
经过尸体鉴定,绵绵是被人恶意用药物毒死。
究竟是谁毒死的绵绵?
整个靳家上下竟然无人敢去追究。
靳于砷因为绵绵的离开,抑郁过很长一段时间,也生了一场大病。睡梦中他都在说胡话,闭着眼睛将泪水淌湿枕头。
那段时间不能在靳于砷面前提及有关狗的字眼,更不能让他看到和绵绵相似的拉布拉多犬。他是真的会疯。
半年后有一次出门,靳于砷见到了一只和绵绵体型差不多的拉布拉多犬。他疯了似的去拽别人的狗,硬要说这是他的绵绵。
对方见靳于砷这样子,自然是不能让他抢走狗的,说他是疯子。
当时谢彭越就在靳于砷的旁边,怎么都拦不住,用力抱着靳于砷的腰,又是喊祖宗又是喊哥,让他冷静。
而今再次见到拉布拉多犬,谢彭越满脑子都是当年靳于砷发疯要抢人狗的样子。
汤之念不明所以,只觉得见到可爱大狗狗很兴奋,再次上前抚摸这只拉布拉多。狗主人就在一旁,倒是很欢迎别人对自家狗狗的喜爱触碰。
谢彭越一步上前挡住靳于砷的视线,左顾右而言它:“晚餐怎么样?”
靳于砷干脆双手抄兜,似笑非笑的:“还行。”
谢彭越:“时间还早,要不要再找个地方玩玩?”
靳于砷拒绝得很干脆:“不要。”
他抬脚要走,又被谢彭越拦住:“那去我家吧,我最近搞了个新鲜的玩意儿。“
“行了。”靳于砷没什么耐心和谢彭越在这里打太极,“别发癫。”
到底是谁会发癫啊?
谢彭越可是操碎了心。
靳于砷直接略过了谢彭越,朝汤之念的方向走过去。
汤之念正半蹲在地上和狗狗玩,还和狗主人有说有笑。她还真是个自来熟,这才跟人认识,就能聊一堆。
其实养过狗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共同话题。
狗狗主人是个年轻的女性,大概二十出头的年纪。她说自己独居,有一只狗在身边会很有安全感。
这话简直说到汤之念心坎上了,跟着说:“我小时候一个人在家,有狗狗陪着我,我也就没有那么害怕了。”
靳于砷走到汤之念身后,正好听到她说这句话。
狗狗主人注意到靳于砷到来,不由多看了眼。餐厅外的灯光明亮,衬靳于砷一脸的轮廓分明,混血感很足。他的目光低垂,视线落在汤之念的身上,凌厉的五官中似乎透出几分柔意。
靳于砷居高临下,对汤之念说:“走了。”
汤之念满脸的不舍,不过时间的确不早了,还得回去学习。她温柔抚了抚狗狗的脑袋,说:“有缘再见。”
谢彭越就站在靳于砷的身旁,准备随时抱住他的腰,免得他抢人家狗。
好在这种事情没有发生。
“靳靳,你终于长大了!”谢彭越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
靳于砷满脸无语:“神经。”
到底是谁以前发神经啊?
谢彭越都不想说了。
*
回程的路汤之念坐靳于砷的保姆车。
汤之念实在好奇靳于砷和狗狗之间有什么渊源,真要问又怕自己多嘴。
靳于砷见汤之念这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知道她有一肚子的话,可她偏偏又问不出口,一副纠结死了的样子。
他似笑非笑地看着她,那双深邃眼眸透着玩味,放在平时不见柔和,可这会儿倒是看着很柔和。
靳于砷一只手撑在扶手上,拖着下巴,问汤之念:“想说什么呢?”
汤之念见他心情似乎不错的样子,壮了壮胆子:“我真要问了,你可不要生气哦。”
“那可不一定。”靳于砷一副无赖样。
“那我不问了。”
他又妥协:“不生气。”
汤之念就说起了谢彭越晚上在餐厅见到拉布拉多犬时的反应,问靳于砷为什么见到狗要发疯。
靳于砷的反应到并没有谢彭越描述地夸张,他不疾不徐地向汤之念道出那段往事。
他眼里琥珀色的光随着这段往事,渐渐变得暗淡,像是结了寒冰的湖水,风吹不动,不起任何波澜,也感受不到任何疼痛。
汤之念的心跟着泛起一阵阵涟漪。
“因为太喜爱了。”靳于砷靠回到座椅上,视线望向窗外,“无法想象它离开后,我该怎么办。”
在这一刻,汤之念完全能够体会靳于砷的心情:“可是你在养它的第一天就应该知道,它总有一天会走的。”
“但不应该是这种方式。”靳于砷的声线似在微颤。
汤之念实在不擅长安慰人,她看不到靳于砷的脸,但是透过玻璃窗上的倒影仿佛能够看到他一脸的哀伤。
他看起来好伤心。
“靳于砷……”
被喊到名字的人并无任何反应。
“要吃糖吗?”汤之念从口袋里摸出一颗清凉的薄荷糖,是刚才从前台拿过来的,前台人员说这是免费的。
依旧没有回应。
接下去一路沉默。
期间汤之念甚至想过唱一首歌给靳于砷听,就唱她最喜欢的《好日子》,但是转念一想不对劲,人都因为触景生情感到伤心了,她还唱《好日子》,这不是杀人诛心吗?
好在很快就到靳家了。
今晚的靳家灯火通明,似乎有客人。
汤之念早几个小时前给妈妈发过消息说要晚一些回来,妈妈给她回消息让她回来后别在靳家瞎走动。
汤元最是老实守本分,也不会仗着主家对自己好而恃宠而骄。她总是教育汤之念要守规矩,要感恩。
保姆车经过靳家的梧桐大道,最后停在大宅门前。
大宅前的柏油大道上停着好几辆豪车,以前没有在靳家出现过,应该都是客人的车。
汤之念在窗户旁探头探脑,她见到大宅门口似乎有人走动,犹豫该不该下去。
如果这个时候下车,势必会和主家的人打上照面。到时候她是否应该打招呼?如果打招呼的话,她又该如何称呼对方呢?
车门自动打开,靳于砷俯身要下车,见汤之念一副魂出体的样子,伸手拽她后颈的衣领:“走啊。”
“等等等等。”
“等什么?”
两个人拉拉扯扯间,大宅门口正准备的走的客人望了过来。
今晚靳宏峻在家中宴请客人,这个点正在送客。
客人中有人认出了靳于砷,夸靳于砷越来越有男子气概。
靳宏峻也顺着视线看过来。
这是汤之念第一次见靳宏峻,远远的一眼,感受到浓浓的压迫感。
靳宏峻褪去了西装外套,穿一件白色衬衫,袖扣卷起到手肘部。已经四十岁的男人,脸上看不出岁月的痕迹,反倒因为年龄和阅历摆在那儿,气质非凡。
靳宏峻看起来心情不错,朝靳于砷喊了声:“Z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