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深义重重几两——思幼微【完结+番外】
时间:2024-07-09 17:24:25

  “你还挺轻呢,我弟弟今年五岁,就有两个你重了。”小姑娘一边给她穿衣服一边笑眯眯的说着,经过了一场搓澡的交情,小姑娘也没有那么紧张了,看蠢丫这么小,自己一个人来圣教都不怕,自己都这么大了,还怕什么呢,左不过是干活罢了。“库里没有你这么小身量的衣服,厨房的阿婆现给你改了一身,不过鞋子没有鞋底子,只能先凑合勉强穿这不合脚的了,有些大,你走路时注意些别跑掉了。”
  “没关系,我以前都不穿鞋子的。”蠢丫干巴巴的答,她摸了摸脚上不合脚的小布鞋,动了动脚指头,原来穿鞋这这样的感觉。
  她以前连衣服都是一块破布,哪里会有鞋子穿,村子里都是些石子土路,她的脚上早就磨出了一层厚茧。
  小姑娘无奈的笑了笑,“那你以后可就要习惯穿鞋子了。阿婆裁下来的布我觉得可惜,就给你缝了一顶小帽子,针脚不好你别嫌弃。”说着拿出一顶蓝布小帽来戴在蠢丫的头上,刚刚好。
  “走吧,我送你回去就该去厨房帮阿婆准备晚饭了。”
  蠢丫跟着她往回走,路上看到提着鸟笼的书生衫男子,正逗弄着那架子上的鹦鹉说话,鹦鹉呱呱的跟着学舌。
  “该吃晚饭啦!该吃晚饭啦!”
  原来中午时听到的破锣嗓子是这个鹦鹉。
  小姑娘口中喊了一声先生,行了个不太标准的见礼。
  男子不咸不淡的应了一声表示听到了,挥挥手让她们离去,小姑娘带着蠢丫继续走,主动给她介绍:“他是这里最大的管事,我们都叫他先生,那是他养的鹦鹉,红嘴绿鹦哥,据说好像是什么名贵品种,值五百两银子呢!先生可喜欢它了,去哪儿都要带着。”
  五百两,能买好几十个蠢丫了。
  “那鹦哥每天吃的瓜子都是有人给嗑好的,富贵人家的鸟儿过得比贫苦人家的人过得还要好。”小姑娘不无羡慕的说,“投生投的好怎么都占便宜,同是长翅膀的,那鸡鸭鹅就没这个命。”
  “若有来生,我真想投生成那富贵鸟儿,成天只吃喝逗乐不干活,你呢?”小姑娘有些遗憾的回头再去看那鹦哥一眼。、
  蠢丫想了想,“若有来生,我想投生成先生那样的人,找到你这只富贵鸟儿养起来。”
  这话仔细听有种冒犯人的感觉,不过蠢丫一个小小的才四岁的小人儿,小姑娘也没想到那里去,只觉得这童言童语幼稚有趣,不由得笑了起来,“你这小嘴儿真会哄人开心。”
  “好了快回去吧,,说不得到了圣教,还能有缘分到我负责你衣食住行呢。”
  蠢丫乖乖应是,回了房间呆了一会儿就跟同屋的孩子一起去吃晚饭。
  晚上蠢丫躺在炕上,左右两边是同屋孩子酣睡的呼吸声,蠢丫却怎么也睡不着,忍不住圾着鞋到门外透透气,不过她还记着不能乱走的规矩,只在门前的院里看着天上半圆的月亮。
  马上就要八月十五了,也快要到蠢丫的生辰了。
  蠢丫生在新历四年秋,八月十六,虽然她生下来这几年没有人给她过过生辰,但是她生而知之,自己的生辰还是记得的,她记得自己出生那天是十五的夜里,十六的清晨,娘生了她之后骂她死丫头片子,中秋都不让人好过。
  掰着手指数了数,新历四年秋蠢丫出生,新历六年春大哥大娃闹着要上私塾,大姐大丫嫁给了村里的跛子李土,新历六年冬她小外甥石头出生,新历七年夏三丫出生,新历八年秋,蠢丫被爹娘卖掉做试药人。
  其实仔细算来,蠢丫等八月十六才算是满四岁。
  刚过立秋没多久,蠢丫不由得有些庆幸,前几年她还小不用干太多活,冬天没衣服穿都是待在家里才没被冻死,今年若是没有被卖,以她爹娘觉得她痴傻后对她越来越差的待遇,恐怕今年就要冻死在进山捡柴的路上。
  夜色如水,月光给整个院子撒上了一层银辉,蠢丫伸出手沐浴在月光下,洗干净后的蠢丫露出了自己真实的样貌,肤色苍白,小脸尖尖,眼睛还算黑亮,可惜是单眼皮,嘴唇又小又薄,唇色又淡,微微一抿几乎就看不见了,眉毛稀疏,并不算好看,毕竟爹娘的底子在那。
  手上脚上都有经常干活磨出的茧子,虽然年纪还小茧子不算很厚,可上面一些被石子树枝划伤的细小疤痕却很难祛除了。
  她没办法把自己和那些人口中称呼的公子姑娘联系在一起,她没见过其他做试药人的人都住在哪里,她现在所受到的优厚待遇,有饭吃有衣穿,都是因为她年纪小,那个拎着鸟笼的先生随口一句怜悯之言罢了。
第4章 无缘后山
  又过了几天,终于几个房间都住满了,院子里来了几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每个人身上的黑斗篷都绣着颜色花纹不一样的线,他们叫所有人集合到庭院中间去。
  其中一人手中拿着册子和笔,一边念一边记录着什么,每个孩子被他记录在册之后,就排成三个队伍站在黑斗篷的身后。
  仔细观察会发现,第一个队伍都是七八岁的孩子,脸色稚嫩神色天真,第二个队伍大都是十三四岁的少年人,第三个队伍只有三个人,都是成年人,一个失去了半条手臂的中年汉子,一个双眼无神仿佛痴傻的女人,一个看起来行将就木的老人。
  后面两个队伍的人,蠢丫这些天都没有见过,她冥冥之中好像知道,这三个队伍分别都是什么人了。
  拿着册子的黑斗篷走到蠢丫面前,蠢丫抬头瞅他,才看清这是一个长得极为好看的青年,眼睛黑亮,气质温润,唇角带笑,袖口和身上的黑斗篷都绣着红色的火焰纹。
  “蠢丫?四岁?”他开口说话声音像上个月大娃不小心打碎的那个瓷碗,质地清脆。
  “是。”
  黑斗篷青年点点头,挥手让蠢丫到队伍中去,走向下一个孩子。
  蠢丫自觉的排在第三个队伍的最后面,队伍前面的黑斗篷少年好心提醒她,“小丫头,你站错了吧。”
  那少年身上的黑色斗篷是青色的水波纹,蠢丫回答他,“没错,我是来做试药人的。”
  少年眉头一皱,扭头喊道:“程先生,这么小的孩子也要送去试药吗?”
  “父母不慈,留在世上也是受罪,不如早早归去。”提着鸟笼的男子坐在廊下的栏杆上,语气凉薄。
  原来他叫程先生。
  “无事,今次我会同你们一道回圣教,这些人由我带去后山。”
  少年一听不用去后山,不由得高兴,“多谢程先生!”
  所有人清点完毕,一行近百人跟着出了镇,圣教就在曲塘镇外的曲塘山上,不远,一两个时辰就能到。
  蠢丫从来没走过这么远的山路,一双脚早就酸痛的仿佛不是自己的,不过还好,她惯来是个能忍痛的,凡事也不爱说总憋在心里自己琢磨,反正自己是个试药的,听程先生的话说,应该是活不了多久,这痛,应该也受不了太久。
  蠢丫能忍,旁的孩子却有忍不了的,送来做弟子的多是七八岁的孩子,虽然家里都不富裕,若是富裕也不至于把孩子送到圣教,十年见不到面,可也有宠爱孩子的,若是不宠爱,随便卖到哪里去不能得个几两银子?何必八百铜钱送来做弟子,还不是指望孩子能学了本事,且十年后还能再见的。
  于是便有几个孩子哭闹着不走了,为首的那个火焰纹黑斗篷青年便笑着说,既然走不动,那就把手脚绑起来,拖着走便是。
  他连说这种话的时候,脸上都还带着温和的笑容,所有孩子听到都忍不住打了个冷颤,瞬间颠覆了初见面时对他的好印象,都害怕的不敢再说话。
  蠢丫冷眼看着,小短腿快步走着,免得被队伍落下,可她这一队伍统共五人,程先生,三个同是试药人的成年人,就连那行将就木的老人也仗着个子高腿长走的比她快,蠢丫一脑门的汗,感觉又渴又饿,早上吃的那点子东西早就消化完了,她紧抿着唇,脑袋低垂只看脚下的路。
  “怎么回事?”程先生回头看到蠢丫光着的一只脚,蠢丫把脚往后缩了缩,走的太认真太急,感觉不到痛,丢了一只鞋都不知道。“鞋子不合脚么?”
  程先生走过来一把撸下蠢丫的帽子,缝的不算结实的小布帽就被撕成布条,程先生有些嫌弃的缠在她的脚上。
  “走吧,好好跟着我。”他淡淡的说,脚步却比之前慢了很多。
  上山后其他两队人都跟他们分开了,蠢丫跟着程先生一路往后走,遇见的人都恭敬的对程先生行礼称一句先生,看来他在圣教的地位真的很高。
  行至一处荒无人迹的空地,出来了几个穿着火焰纹黑斗篷的人,仔细检查了蠢丫四人,才带他们去到一块石壁前。
  一个黑斗篷上前摸索了一下,转动一块石头,打开了机关,石壁缓缓向旁边倾倒,露出了一道缝隙,走进去看到这窄小的石道只能允许两人并排挤着走过。
  走到尽头看到一个白胡子没头发的老头,穿着脏兮兮的白袍子,几个黑斗篷对他行礼,“二长老。”程先生只站着不动。
  那老头走过来摸了摸几人,指着蠢丫说:“这个不行,扛不住几次,用不上。”
  “那你让她在这儿看几年炉子,养两年就用上了。”程先生说。
  “我这儿没地养孩子,带走带走!浪费我的时间。”老头不耐烦的挥手,程先生摸了摸鼻子,招呼了一声蠢丫,两人原路返回。
  蠢丫提了一路的心也放下了,她其实不怕痛,也不怕死,可不知为什么,她有些害怕面对未知。如果有机会的话,她想,她一定要掌控这种未知。
  程先生提着鸟笼哼着曲儿,脚步轻快,把她送到新来仆役的队伍里,临走时蠢丫问他,是不是早就知道二长老不会收下她。
  “唔,算是吧,我也不确定。”程先生随口答道,“既如此就好好待着吧。”
  蠢丫点了点头,目送程先生离去。
  仆役所的管事给她分配了新的衣物和住所,四人一间,两人一床,还有自己的盆和柜子。
  好巧新的室友里有一个她认识的,就是那个给她洗澡的小姑娘,小姑娘看见她很惊讶,,忙问道,“你怎么会来这里?可是犯错了?”
  蠢丫不想给她解释清楚其中的原委,只说:“是程先生送我来的。”
  “这样啊,程先生好像很喜欢你呢。”
  “不是的,他只是觉得我年纪小很可怜。”
  小姑娘心里不信,说是圣教,可江湖上更多的还是称呼他们为魔教,魔教中人个个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哪里会发这种虚伪的善心。“可怜可爱,可怜你不就是喜欢你么?不然他怎么不可怜别人呢?”
  蠢丫没接话,小姑娘也不以为意,仍是满眼笑意,“好啦,不说这个了,你与我弟弟差不多大,我见了就觉得亲切,不如以后我们就当姐妹相处,我叫小满,你叫我小满姐姐就好,你呢?”
  “我叫蠢丫。”
  蠢丫?真是土里土气的名字。
第5章 与物同名
  因为蠢丫是程先生送过来的,且又年纪实在过于幼小,仆役所的管事不知该给她分配什么,索性就只让她跑跑腿,给各处院子送送蜡油纸笔之类的小事。
  蠢丫记性好,走过一次的路就没有再忘的,略微做了几天,就把整个前山的院子都摸熟了,且一直没有出过什么差错,管事就不再看着她,随她去了。
  这天管事叫她去剥瓜子,“过两天程先生要出远门,你去给程先生养的宝贝准备好十天的瓜子。”
  蠢丫乖乖领了瓜子回去院子剥,原来小满姐姐说鹦哥吃的瓜子都是别人给嗑好的,是真的啊。想不到她现在也有幸成为那个给鸟儿剥瓜子的人。
  小满从厨房回来看到蠢丫面前那一筐瓜子,不禁问道,“你这是给先生的鹦哥剥瓜子呢?我来帮你吧。”
  小满没吭声,点了点头,挪动屁股给小满让了一半的小板凳,小满没坐,蹲下来捡起瓜子随手剥开放进一边的青白瓷罐子里,随意开口问道:“怎么这么多呢?要给剥几天吃的啊?”
  “十天的,我也不知道要吃多少,给我一筐我就剥一筐吧。”
  小满噗嗤一声笑出来,“一筐你可知得剥多久?累死你这个小丫头,鹦哥那瓜子只是当零嘴儿吃的,用不了这么多,你把这罐子装满一小半儿就行了,可说让你什么时候交过去?”
  “管事说明天晚上让我交过去。”蠢丫用手比了下那罐子,不算大,塞下她两个小拳头还有些富余,想必明天就能装满。
  “这样啊。”小满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突然一拍脑门,“你该不会剥到现在还没吃饭吧?我去厨房看看还有什么吃的给你带过来!”说罢风风火火的跑了,蠢丫连一句阻拦的话都没来得及说出口。
  其实她已经在管事那里吃过饭了,而且这瓜子除了明天上交过去的,剩下的她都可以吃,并不会饿。
  蠢丫按了按胸口,有种奇怪的感觉,胀胀的颇有些沉闷。
  看着小满远去的背影,蠢丫咽下了嘴里未说出口的话。
  小满姐姐可真好,还会担心她没吃饭,想起爹娘卖掉她的那一天,连早饭都替她省了。小满姐姐平时在家也是这样照顾弟弟的吗?他们感情一定很好。
  蠢丫生平第一次开始羡慕别人,她自己的姐姐在自己两岁时就嫁了出去,自己的大哥成天只会撒泼打诨。
  第二天傍晚,蠢丫带着剥好的满满一罐子瓜子仁儿去交给管事,管事没接,让她直接去送到先生院子里去,反正她做惯了跑腿的活儿,认得路。
  先生的院子很简单,三间小屋,门口种着几颗青玉色的竹子。蠢丫端着罐子走进去,以往都是放在桌上直接退下去的,先生并不跟她讲话,这次不知怎么回事,可能是先生心情好,先生接过装着瓜子仁儿的青白瓷罐子,随手打开用小银勺舀了一勺喂给鹦哥,漫不经心的开口问,“我记得这几天都是你给我送饭来,你叫什么名字?”
  蠢丫一愣,原来先生不记得她了,她心里并不难过,只是有点说不出来的滋味。
  “我叫蠢丫,先生。”
  “啧,真难听。”轻薄的红唇吐出刻薄的话语,仿佛心血来潮,“我给你改个名字吧。”
  这时吃完了银勺中瓜子的鹦哥不知是不是吃饱了也大发慈悲的来凑个热闹,用那刺耳的破锣嗓子叫着:“名字!名字!我叫英武!”
  先生听了哈哈大笑起来,“好乖乖,我的好英武!”一脸仿佛第一次听到儿子叫爹的欣慰表情。
  “我这鹦哥新学了一句话,正好你是第一个听到的人,也算有缘,以后你就叫阿武吧。”
  蠢丫学着其他仆役被改名字时感激激动的样子,跪地拜谢道:“多谢先生赐名!”
  可是先生并没有看蠢丫,只逗弄着鹦鹉,蠢丫便退了下去。
  蠢丫回去先去告诉了管事,“先生给我改了个名字,叫我阿武。”管事嗯了一声表示知道了,随后又跟她说,既然改了名字就好好跟着先生,以后别处的活计不用去了。
  蠢丫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那些被改名的仆役那么激动,被谁改了名字就算是谁的人了,仿佛升了一个档次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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