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拉则是个爱美的小女孩,听见自己不用扮演蜥蜴人后,欢呼一声,把薄莉当成了亲姐姐,搂着她的脖子,坐在她的身上不肯下来。
侏儒环视一周:“你们就这样忘了特里基·特里先生的知遇之恩?”
“大脚女孩”玛尔贝最先呸一声:“去他娘的知遇之恩!他把我妈杀了,要不是他已经死了,我真想用脚踩死他!”
西奥多保持沉默。
弗洛拉说:“我不喜欢扮蜥蜴人,我要跳芭蕾,我要当漂亮女孩……”
侏儒骂道:“你膝盖长成这样,你这辈子就只能当蜥蜴人!没有观众想看一个蜥蜴女孩跳芭蕾!”
薄莉冷眼旁观,怀疑这个侏儒并不是受害者,而是加害者——相较于其他畸形演员,侏儒并不少见,不少剧团都有侏儒,甚至有侏儒夫妇一起表演。
船费那么贵,多一个人就多一百镑,助手没必要花大价钱,把一个侏儒运到伦敦去,除非他另有作用——监视这些人。
见他们争执不休,薄莉想了想,拿出钱包,给了侏儒两块钱:“既然你不想留在这里,那就走吧。”
侏儒不敢置信地说:“这些人都是一群好吃懒做的废物……你宁愿要他们,也不要我?我告诉你,我特别会赚钱……你可别后悔!”
“我不后悔。”薄莉平静地说。
侏儒夺过两块钱,气冲冲地离开了。
他离开后,其他人立即开始对薄莉抱怨,侏儒平时多么尖酸刻薄,不在这里真是太好了。
薄莉一边安抚他们,一边去厨房烤了个馅饼,在上面涂了奶油和巧克力酱,没什么技术含量,但迅速俘获了两个女孩的心。
西奥多对她礼貌地点点头:“谢谢。”
薄莉:“不客气。”
玛尔贝吃馅饼的时候,一直盯着自己的脚看个不停——薄莉在她肥大的膝盖上绑了一条白蕾丝,她高兴极了,整个晚上都眉开眼笑。
弗洛拉则大声说,这里简直是天堂,有屋顶,有煤气灯,还有奶油和巧克力酱,她要一辈子待在薄莉的身边。
最后,薄莉跟他们互道晚安,回自己房间睡觉了。
临睡前,她有些纳闷,埃里克人呢?
自从救出这些人后,他就又不见了。
·
侏儒拿着钱,走出别墅后,仍在骂个不停。
“没见识的女人……宁愿要那些畸形人,也不要我,”他吐了口唾沫,“她根本不知道我的能耐,也不知道特里先生多么器重我!”
在大多数观众眼里,侏儒虽然是畸形人,但也是勤劳、善良以及工匠的化身。
弗朗西斯因此捞了不少钱——他跟特里基合谋,在上一座城市买廉价工艺品,到下一座城市,挂上“侏儒手作”的名头翻倍出售。
两人利用民众对侏儒的刻板印象,赚了个盆满钵满。
侏儒钱包鼓起来后,开始轻视其他畸形人,觉得自己和特里基一样,是他们的主人。
没想到特里基就这样死了,他还被一个女人赶了出去——马戏团岂有被女人领导的道理?
这就像开船一样,有女人在船上,迟早沉没于大海。
侏儒越想越气,忍不住在街上破口大骂起来:“谁稀罕在她那儿工作,要不是她插手,我早就去伦敦赚大钱去了!死娘们儿,坏我好事,等我赚钱了,我要雇人把你卖到窑子去!”
这娘们儿也是蠢,临走前还给了他两块钱,正好喝酒去。
弗朗西斯抛着手上的硬币,走进一家灯红酒绿的酒馆,没注意到后面跟着一个幽灵般的身影。
两块钱只能买一瓶肯塔基威士忌,而且还不能在酒馆里喝——侍者觉得他长得太像小孩子,在里面喝酒,会影响酒馆的声誉。
弗朗西斯忍气吞声地交了钱,拿着威士忌,回到了大街上。
去他妈的像小孩子!他脸上明明蓄了一大把胡须,都是借口,侍者就是看不起侏儒。
但没关系,他很快就会有钱了。
弗朗西斯喝了一大口威士忌,他明天就去剧团应聘,签演出合同……不到两个月……不到一个月,他就会变得像以前一样有钱有地位!
“等我有钱,”侏儒嘟哝说,“等我有钱……死娘们儿,等我有钱……”
下一刻,侏儒只觉得脖子一紧,有什么勒在了上面。
不等他回头咒骂,只听“咔嚓”一声脆响,颈骨被硬生生折断,血肉寸寸撕裂开来,头颅“砰”的一声滚落在地。
埃里克居高临下地看着侏儒的头颅。
自从他看到薄莉和另外几个畸形人共处一室的画面后,就难以遏制内心的杀意。
这不应该。
他没必要因她而情绪波动。
然而,杀意却在加重。
当他看到她把那几个畸形人接回别墅里,给他们挑选衣服,给他们烤馅饼,跟他们握手,拥抱。
有那么一刻,他几乎想要杀死屋内所有人。
他迅速移开视线,竭力平息这种古怪的想法。
然而不管他看向什么,都觉得可以成为杀人利器。
餐刀、餐叉、打碎后的餐盘、窗帘上的绳子、壁炉里的拨火棍、煤钳、壁炉架上方的鹿角……只要他想,这里随时可以变成恐怖的屠宰场。
可是,他为什么要为了她动手杀人?
侏儒的血已蔓延至他脚边,浸湿了他皮鞋的鞋尖。
躁动的杀意却始终无法平息,在他的身上萦绕,徘徊,缠绵。
他用力闭了闭眼睛,脑中却毫无征兆地回想起她为索恩剪头的画面。
一想到她的手指曾在索恩的发间穿行,沾染过索恩的气味,他就想勒断索恩的脖子。
这太不正常了。
更不正常的是,从她为他剪发的那天起,他的头上就始终有一种被摩挲的感觉。
头是最脆弱的部位,脸则是他的禁忌。
她手指的触感,却一直停留在上面。
仿佛她的手指已探到面具的边缘,随时会揭下他的另一层皮肤。
这让他觉得不安和……暴露。
他的胸口不禁一阵紧缩,心跳又快又重,每一下都几近痉挛,简直像得了某种不治之症。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病,只觉得浑身燥热,口中干渴,有什么在不断塌陷,塌陷,塌陷。
没有尽头。
第28章
薄莉醒来的时候, 吓了一跳。
这幢别墅是她临时租下的——房东觉得新奥尔良太潮湿,蛇虫鼠蚁也太多,一到半夜全是狼嗥和狐狸的叫声, 还有野猪冲撞围栏,就在报纸上刊登了出租启事。
薄莉看到后, 立即租了下来。
房东见有人接手,马上收拾东西离开,连贵重家具都没有搬走。
薄莉本想第二天起床,再去酒店拿自己的衣服,没想到一觉醒来, 床上摆满了衣物。
她还以为埃里克把酒店里的衣服拿过来了,谁知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整套新衣服。
——胸衣、手套、帽子、长筒袜、鞋子、帽子上的丝缎配饰、白色天鹅绒裙子、鹅黄色腰带、白色山羊绒大衣。
薄莉心情复杂。
他居然连帽子上的配饰,都给她选好了。
这是什么意思?
薄莉努力回想原著内容, 试图找到他这么做的原因。
可是原著里,根本没写过他喜欢像打扮洋娃娃一样打扮女人啊!
不过, 他控制欲极强倒是真的。
原作里,他不允许除自己以外的人出入第五号包厢,也不允许任何不符合自己评判标准的演员上台演出。
——恐怖片里, 那个被他丢进锅炉里的女高音, 就是例子。
也是,他最为擅长的音乐、建筑、魔术,无一不需要强大的控制力与领导能力。
他想要控制她也正常。
只要别杀她就行了。
反正她经常不知道第二天要穿什么, 就当节省挑衣服的时间了。
薄莉欣然换上裙子。
让她愣了一下的是, 不仅裙子完全合身, 胸衣、手套、帽子、长筒袜、鞋子也彻底契合她的尺寸。
……埃里克什么时候量的?
最让她震惊的是鞋子。
穿越后,她的鞋子就没合脚过——在马戏团, 她穿的是别人的鞋子,一双开裂的灰皮鞋,大得几乎像挂在她的脚上,她必须用脚趾紧紧钩住鞋底,才不至于把鞋子甩出去。
进城后,鞋子也只能算勉强合脚。
男鞋没有这么小的尺寸。
女鞋要么太软,全由丝绸制成;要么太硬,比如橡胶鞋,她必须在小脚趾和脚后跟上贴胶带,才不至于被磨得鲜血横流。
登山包里的运动鞋,虽然跟她这双脚尺码相近,但她舍不得穿——只有这一双运动鞋,坏了就没了。
当然,新奥尔良不是没有制鞋服务,但好的店铺排队都是半年起步。
薄莉看着脚上的鞋子。
这是一双白色软面羊皮鞋,设计并不复杂,甚至有些简单,鞋面雕刻着镂空的对称花纹,鞋底的花纹则繁复一些,像巴洛克时期的风格。
她看着看着,心里忽然起了一个诡异的念头。
——这鞋子,不会是埃里克亲手做的吧?
合脚到这种程度,只有手工制作这一种可能——商店里出售的样子,不会连她脚掌的弧度都契合。
可是,他为什么要给她制作鞋子?
又是怎么测量她脚掌数据的?
仅仅是看她穿过的鞋子,就能得出如此精准的数据吗?
还是说,他曾在她睡觉时,潜入她的房间,以视线,以软尺,以手掌……一寸一寸丈量出她脚掌的长度和弧度?
薄莉的心脏不由重重跳了一下。
令她心乱如麻的是,她好像感到了鞋子的体温——仿佛托住她脚的不是鞋子,而是埃里克骨节分明的手掌。
薄莉很想脱下这双鞋子,换上平时穿的便鞋,假装无事发生。
但不可否认的是,她非常想知道,埃里克为什么要那么做?
也想知道,他看到她穿上这双鞋子后,会有怎样的反应。
薄莉脑中一片混乱,古怪的念头一个接一个——他这么对待她,还会想要杀她吗?
他还会半夜用刀子叫醒她吗?
他像打扮洋娃娃一样打扮她,为她量身定制鞋子,究竟是出于什么心思?
是她的错觉,还是他们之间的氛围……真的变得有些暧昧?
薄莉谈过两段很短的恋爱,不怎么走心的那种,都是别人先追她,又被她的内向劝退。
她不喜欢派对,不喜欢酒吧,不喜欢户外运动。
不少男的一听她爱看恐怖片,就高兴得两眼放光,以为她会被吓得魂不守舍,钻进自己的怀里寻求安慰。
实际上,那只是她的下饭伴侣。
除了几个男搭档,她接触的男性实在有限,是不是因为这个,才会对埃里克产生……暧昧的错觉?
薄莉不知道。
她的脑袋混乱极了。
有什么正在偏离正轨。
她清晰地意识到,这是错误的,反常的,应该被严厉纠正的。
甚至有一些不道德的意味。
……埃里克可能比她小好几岁。
但这种不道德感,很快被他身上的危险性冲淡了。
他随时会杀死她,她根本没空考虑他的年龄。
不,不对。
薄莉用力闭了闭眼睛,在脑子里叫了好几声停。
她被自己的想法震惊了。
他不过是为她准备了一双鞋子,尺寸意外地合脚,她就能想这么多?
薄莉觉得自己是真的饿了。
要不就是闲得慌。
想到这里,她马上把这些念头撇到脑后,走出卧室,准备去物色马戏团演出的场地。
“大脚女孩”玛尔贝跟艾米莉一样,需要终身坐轮椅,不便出门。
西奥多表现得极为沉默,薄莉对他了解不多,不敢把一个两米四的“巨人”带在身边。
“四足女”艾米莉是这几人里,经历最为曲折的——不仅被迫堕胎,还被经理卖给特里基,差点被谋杀制成标本。
即使重获新生,她的心情依然没有好转,只是轻轻对薄莉说了一声“谢谢”。
唯一能带出门的,只有索恩和弗洛拉。
弗洛拉只是膝盖反弓得比正常人厉害,不影响走路。
她长相甜美,性格活泼,非常黏人,薄莉很乐意把她带在身边。
临走前,薄莉递给玛尔贝一把手枪,轻声告诉她,只要西奥多有异动,就给他一枪。
之所以不给艾米莉,是因为怕她自尽。
玛尔贝虽然腿脚不便,一双手却十分灵活,而且即使失去母亲,她也没有消沉下去,而是更加努力地想要活着——给她枪,是最好的选择。
玛尔贝接过枪,不动声色地藏在自己的衬裙里,说:“放心,克莱蒙小姐,一定不负您的嘱托。”
他们都爱叫她“克莱蒙小姐”,怎么也纠正不过来。
薄莉摸了摸她的头发,带着弗洛拉和索恩,驾车出门了。
她先去本地的报社,花钱刊登了一则招聘启事——108号花园别墅街,需要女仆两名,厨娘一名,男仆一名,马车夫一名,薪酬面议,诚信者优先。
然后,是物色演出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