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枭摸摸鼻子,最开始交易确实遇到了点困难,但有着十二岁时摸爬滚打的经验,他还不至于分不清哪些书目的简易程度。
然而事实是,意识到自己的情感后,他偷偷用攒下来的赏金买了两册中原话本,对照着大邺语和草原语,一点点将它们看完了。
在这个过程中,他记住了一些生拉硬拽的字词。
也是在读完那两册话本的当晚,他迎来了一场黏稠湿甜的梦境。
程枭喉结心虚地滚了滚。
“我也被骗过,所以我需要你。”
被仰赖的感觉令易鸣鸢很高兴,她了然的点点头,一脸“包在我身上”的俏皮表情。
心情不错导致午膳的时候胃口也不错,易鸣鸢扯了块馕蘸上肉汤,快速消灭了小半个,把嘴巴吃得鼓鼓囊囊的。
她抹了抹嘴,擦掉沾上的油星子和饼渣,迫不及待见识关塞处交换货品的场面,住在庸山关时她就很想亲眼看看,但哥哥怕她惹到凶残的蛮子,从来不让她去。
“要带什么东西吗,一兜子黄金,羊皮?”
易鸣鸢紧锣密鼓地收拾起东西,听闻边关互市百年前就已形成,但近些年两地关系不好,时常兵戎相接,这导致互市关了多半,改为胆大的行商偶尔出现在两国疆界来往贸易。
没有官吏监管主持,交易少了赋税的烦恼,但与此同时,也多了不能时时管制货品和公平性的困扰,导致许多一头栽进来的楞头青被哄得晕头转向,花大把的金子或货物换走远低于其价值的破烂物。
程枭制止她在布袋中乱塞一气像是要把整个家底都带着走的动作,“用不了这么多,带两个伊勒根陶勒木,十张羊皮,还有一袋金子。”
他从挂物的地方取了两个皮囊,易鸣鸢懂了,这就是伊勒根陶勒木,她接过一看,这两个皮囊都是用整剥的皮做的,十分精致,“是牛皮?”
“嗯,牛犊子做的伊勒根陶勒木最耐用。”
程枭很快把所有能用的上的东西都装在一辆车上,临行前还有更重要的事情不能忘记,他抬手摘下易鸣鸢的耳钩,这样张扬有代表性的银饰反映着他们的身份,是每次出门前必须要摘除的。
区别于女子所佩戴的双边耳饰,程枭只有一只耳垂挂着银闪闪的耳钩,常隐在弯曲的卷发之中,他微微偏头,摸索着摘下。
易鸣鸢眼神不经意间扫过,她发现程枭从不示人的耳后那一块皮肤上有刺青,那刺青的形状眼熟,但她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这次行商逗留的地点在一处距转日阙很近的边陲小城。
很久以前这个名唤图炉城的地方人口众多,几千人在此处世代而居,前朝时大邺与匈奴多有矛盾,图炉城时而被划给大邺,时而又被匈奴抢占回去。
久而久之,百姓死的死,搬的搬,曾经繁华一时的地方成了座空成,直至四十多年后被行商选中,作为贸易的一个集市,图炉城才重新热闹了起来。
易鸣鸢蒙着脸,听程枭断断续续地讲着这个地方发生过的故事。
她新奇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感慨道:“竟有如此多人。”
没有迎风招展的旌旗,这里的摆摊方式朴素简单,扯块布铺地上就算是告诉行人有物兜售了。
程枭拽着她的胳膊把人往身前一带,改为十指相扣的姿势,“跟紧我。”
由于图炉城内的喧嚣乱象,他从不喜欢往这里凑热闹,不过今日他稍稍转变了想法,易鸣鸢若是不想被陌生的大块头挤走,就必须乖乖牵紧他的手。
人潮熙攘,易鸣鸢小心地半侧过身,担心被走过的壮硕男人撞到,这一幕似曾相似,她轻笑了一声后说:“当日在山上,你把我手都抓红了。”
“现在不会。”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了一遍,这次程枭也不算是毫无长进,牵着她的力道正正好好。
因为这次,他不用再担心易鸣鸢把他的手甩开了。
还未走到行商的车架跟前,长相精明的大胡子男人就摆着步子用两句异族语高声问候起来。
程枭不喜欢听他油腔滑调的声音,随口应了一声,从车上取出这次交换的东西放到架子上。
贸易的原则是他们给出草原上的货品,再在商人的车上进行挑选,有看的上的便可以当场换走,但若是价值不对等,就要拿出金子来添了。
这一趟出来,他们需要带回去一把火撑子,耶达鲁的阏氏宾德尔雅还托他们顺便带回来一只捣砖茶的臼,他们家那只前两日被小儿子打碎了。
“哦天哪!”商人夸张的惊呼一声,极尽溢美之词夸奖了易鸣鸢露在外面的眼睛,笑容可掬道:“不知该如何称呼你,耀眼的明珠?”
易鸣鸢薄纱下的嘴角微抽,方才走过来的时候,他对上一个中原女人也是这么夸的,一个字都没变过,她拿出曾经用过的假名敷衍道:“白缘。”
废话不多说,她扫了一遍商人的摊位,精准找出了石臼,把它拿到身前。
程枭旋即指着皮货道:“这些我们要三十五金。”
商人啧啧两声,嫌弃地翻了翻羊皮,似乎是被他的狮子大开口为难到了,“两个皮囊十张羊皮,这些最多值十八金,这样吧,看在这位小娘子的面子上,我出二十金买下,石臼当作添头送你们。”
其实这些物品的价值至少在四十金,他再添油加醋给东西编个经历卖出去还能再翻个倍,在这装强拿调不过是看易鸣鸢脸生面薄,赌她不知真实价值罢了。
易鸣鸢把皮囊往前一推,义正言辞地强调:“你看清楚了,这可是整剥的牛犊皮,最结实耐用,大邺不让卸杀耕田的牲畜取肉,就是满广邑也找不出两件牛皮,要我说何止三十五金,怕是五十金都算少了。”
牛作为重要的耕种动物,在大邺境内是禁止杀伤的,若杀牛取肉吃更是要以杀人论处,因此牛皮等物只能从草原获得。
“该是多少就是多少,一个子儿也不能缺。”她的表情虽绷着,但实在没有什么威慑力,见状,程枭往她身后一站,眼眸危险的半眯起,直直注视着狡诈的奸商。
商人被盯得背后冒起冷汗,平定数个部落的肃杀之气可不是说着玩的,他抓起装着金子的布袋放到易鸣鸢的手旁,识相的说:“三十五金,您请走好。”
浑然不觉的易鸣鸢眉毛一挑,这么容易?
她拿起布袋,对程枭轻轻摇晃了两下,发出金子碰撞的微响,兴奋道:“你看!”
程枭适时转变神色,毫无带她狐假虎威的惭愧,“嗯。”
商人把上好的皮囊和羊皮收在车上,嘴上念叨着亏了亏了,转头又挂上一张笑脸,用同样的话术面对下一位来客。
易鸣鸢和程枭在这座热闹古城中转了一圈,顺利买到了火撑子。
回去的路上她四处张望,一眼看中了把镶着红宝石的精致匕首,它吹毛断发,通体呈银色,且匕把大小刚好适合被一个女子握在手里。
她走近把匕首拿起来仔细观察,利刃比她之前在和亲队伍中时藏起来的那把锋利了不知道多少倍。
“喜欢?”
“嗯,很好看,我想把它放在匣子里。”易鸣鸢目不转睛道。
既然如此,得到肯定的答复后,程枭张开布袋,掏出足数的金子买下。
趁着程枭付钱的功夫,易鸣鸢指尖轻触倒映着银光的刀刃,顷刻间划出一颗血珠,她满意的把匕首收好,在男人回过身之前擦掉手上的血。
很不错的一把刀,相信杀人也快。
一直逛到傍晚时分,许多商人都已陆陆续续收摊,穿着各异的外族人也变得零零散散。
这类交易的集市除了瓷器玉石,绸缎纱巾,茶叶香料之外,偶尔还会买卖奴隶,今日应该算是不凑巧,从头逛到尾只见到角落中的一家。
易鸣鸢临走时骤然看到有人在拿着鞭子教训不听话的奴隶,她瞬间被触起一片愁肠来,想去被卖到澧北的婢女靛颏,心中酸楚,也不知道她如今在哪里,每顿饭能不能吃饱……
回转日阙的时候已经暮色四合。
吃过晚饭的族人进行一点收尾工作,再过三五天差不多就能整装待发了。
易鸣鸢出去玩一趟神清气爽不少,给宾德尔雅送完石臼后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回毡帐,为表谢意,宾德尔雅特意给她倒了一杯浓度不高的马奶酒。
第一次喝马奶酒时的狼狈记忆还历历在目,这次易鸣鸢喝得小心又谨慎。
马奶酒入口辛辣,细细品味下来带着点甘甜清冽,她一点点浅啜,慢慢的有点醉了。
跟在她身边并排行走的程枭突然说:“我也想喝。”
易鸣鸢不是个吝于分享的人,举着酒杯递出去,“呐,给。”
程枭得了允准,唇舌贴上来卷走她口中的酒液。
易鸣鸢的头脑因为醉意变得迟钝起来,直至双唇分开,几息之后才想起来骂他不知羞耻。
回到毡帐内,程枭赔罪般给她煮醒酒汤,这点酒对他们来说算不了什么,但易鸣鸢方才喝得有点过头,他担心她明日宿醉起来头疼。
没过多久,被两人遗忘的女奴在约定的时间到来了。
黎妍进帐后向二人跪下,她的发髻松松挽起,露出大片后颈,伏低做小的唤道:“大单于,达塞儿阏氏。”
易鸣鸢望着她露出的皮肤愣愣出神。
大邺的奴隶和流放的犯官家眷都会被黥刺,为了区分,也为了他们被买去后让主家更加赏心悦目,黥刺的位置各有不同且皆不在面部,唯有形状相同。
黎妍的刺青在脖后,露出来的那半截,赫然与程枭耳后的图案一模一样。
第24章
易鸣鸢瞳孔骤缩,第一次对程枭的身份产生怀疑。
这几天了解下来,她知道匈奴并没有奴隶,战时缴获的敌方俘虏会被指派去做较为脏累的活计,但与奴隶终究还是不一样的。
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俘虏身上没有这种羞辱性的刺青。
大邺信奉身体发肤应当纯净无暇,所以会给犯了事的人打上代表“有罪”的记号突显他们的卑贱低下。
黥刺后除非剜肉割皮,否则终身无法去除。
但其实就算挖去了那块肉也无济于事,因为官府会为每一个奴隶登记造册,主家一查便知。
“是你,”听她这么说,皇帝瞳孔微微放大一瞬,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他跟脚边还在跪着的太监低声说了两句话,随后屏退左右,靠在龙椅上开口:“说吧,要多少金玉珠宝,才肯放过朕的江山。”
“你不问我为什么来这里?”易鸣鸢指尖掐得发白,他就这么避开了自己前来的目的,也不在意她心中的仇恨,就这样轻描淡写地开始谈条件。
皇帝捋了一把自己的胡子,他已经不年轻了,在皇位上度过近四十载光阴,知道揽权怙势,平衡朝堂才是对于帝王来说最重要的,蝼蚁的深仇大恨,他丝毫不放在心上,“无关紧要的事情,就不要拿到朕眼前反复提及了。”
他要的是天下英才为己所用,凡有异心者皆铲除,凡得用者皆压榨,这就是他的治国之道。
“无关紧要的事情?我父兄尽忠竭诚,却被你冤屈至死,守关将士并易府上千条人命,在你眼中就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易鸣鸢身形摇摇欲坠,轰鸣声充斥着她的大脑,她眼中聚起泪水,发出对无情帝王的控诉。
皇帝抚摸着盘龙扶手说:“朕明白你心中苦痛,易丰父子很会打仗,朕原本也舍不得除掉他,可朕的手中是无上权柄,掌权而不驭权,岂非辜负了皇位?”
平心而论,易丰已经足够低调谨慎,但他太得军心,即使每三年改换一次将领,边关送来的战报也总夹杂着将士和百姓对他的溢美之词,而让皇帝起杀心的导火索,是他擅自改造军中武器,做成半月后才上书朝廷报备。
杀伤力更大的武器,今日能朝着敌人,明日就能朝着广邑!“真没想到,匈奴的大单于长这个样子。”
左秋奕深深地望了一眼山下的程枭,京中传服休单于年近五十,是由他二十余岁时篡位所推测得出的,草原上消息闭塞,刺探更是难上加难,探子无法深入草原,递回来的消息有些许错误也属正常。
他不甚在意地点了点下面站着的兵卒数量,想起三日前在自己面前嚣张自信的优犁,不禁有些唏嘘。
两方豪杰,到最后还不是落在他的手中?这一处原是给士兵训练的地方,多年前还是有草叶覆盖的,后来林场消减,风沙渐大,石块和木桩全都被沙砾淹没,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易鸣鸢用回应代替回答,在愈发强烈的亲吻里配合地张开齿关,舌尖勾缠间发出羞人的水声,在无数次亲密后,她总算学会了寻找时机换气呼吸,不至于被憋得满脸通红,泪眼汪汪。
程枭骨子里最浓烈的情|欲被彻底唤醒,他用双腿将人夹住,正准备进行下一步动作,就听到一句:“你……做什么,这是……唔在外头。”
幕天席地的环境给易鸣鸢增添了几分不安感,仿佛四周马上就会有人出现,发现他们目前正在做的事,她抓住程枭搭在自己腰封上的手,仰着头轻喘出声:“回寝殿。”
“外头怎么了,上回温泉,不也是在外头?”程枭被欲念抛到了顶端,没那么容易放弃,他把腰带往外一抽,包裹着柔韧腰肢的布料顷刻间落在面纱旁边,二者短暂当上了邻里。
易鸣鸢意识混乱,只知道自己浑身上下跟被煮熟的虾肉一样泛着红,她轻轻颤抖,小声哼唧着说:“程枭,你再这样我就,我就不理你了!”
分明是威胁的话语,从现在的她嘴里说出来却显得软绵绵的,没有一丁点可信度。
程枭不管不顾地继续动作,尚有功夫在过程中用嘴唇沾一沾最爱不释手的一处地方――锁骨正当中。
兴许阿鸢自己都不知道,她的锁骨生得极其漂亮别致,平直坚硬,覆在上面的皮肉也细嫩白皙,刚刚好是能被咬出齿印的宽度,在春装裘衣的领口里露出一半,若隐若现最是勾人。
至于两块锁骨正中的位置,是程枭最熟悉不过的,杀人时一箭贯穿,敌人活不过三息便会咽气。
到了易鸣鸢身上,却变为他最爱惜的部分,亲吻时从不用力,因为一旦下摁半指,就能听到急促艰难的喘息声。
对于两次掐易鸣鸢的脖子,程枭深感觉愧疚,气头上的经历让他看到这一小块皮肉的时候,总会想起自己强行逼迫她做出选择的瞬间。
所以每一次谨慎到不能更谨慎的触碰,其实都是他的一声声抱歉。
易鸣鸢眼里蒙着水雾,整个人委屈得像是下一秒就能哭出来的样子,她不知道程枭心里在想些什么,只知道若是再这么进行下去,她马上就要在这里留下一些不太干净的回忆了。
就算是在温泉池子里,时时刻刻被烧煮的水也是从山上流下来的山泉水,是活水,这里有什么?除了沙子,还是沙子!
她感觉身上发汗的地方已经沾上了黏答答的沙砾,手掌经过的时候碾压着粗粝的黄沙,在各处划过,“我不要……沙子好脏呜,好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