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门外室她恃美行凶——梦思年华【完结+番外】
时间:2024-09-07 14:34:00

  洛思云回到部落,宣布退位给阿萨尔,同年,带领洛筱云等人,正式建立医宗。
  而她则正式成为医宗的第一任掌门,尊号——医仙。
  李星毅在知道洛思云建立医宗之后,便辞去了景国的军武官职,拜在医宗门下。
  一年后,正式成为医宗的守门长老,尊号——护仙人。
  医宗的出现,正式向众人宣布,这个世界已经迈向了新的一个台阶。
  修炼者开始出现在民众眼中,大家开始由原本的与人斗,争权夺利,演变成夺长生……
  ……
  完。
  ————
  绿梅后篇。
  我出生在穷苦人家,因为天灾,被家人卖到国公府别院当丫鬟。
  本以为我的人生将会在这深闺宅院中结束,却在我十六岁那年,被公子身边的元安亲自派到了如今的姑娘身边。
  我第一眼看到姑娘的时候,便被惊艳到了。
  我一直在想,这个世界怎么会有如此艳丽的女子,跟在长得像仙女般的主子身边,哪怕再不好伺候也不会不甘了,毕竟美人也能养眼啊。
  我从来没遇到过像姑娘这样的主子,明明是个艳丽的让人容易心生警惕的长相,却因为一双圆润得过分无辜的杏眼,让人忍不住心生怜爱。
  我很喜欢她,她不喜欢讲规矩,对我们这些伺候的人很好,我能感受到,她不管我们是不是奴婢,都是从骨子里的在尊重我们,而不是随便说说。
  她美好得不像这个时代的人,她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点喜欢演戏,特别是在公子面前的时候。
  她为人大方、利索,还很聪明,会种花,会管理店铺,会看账……懂很多东西。
  她也不会很多东西,比如不会琴棋书画、不会刺绣……
  她就像传说中好的仙女,会的都是仙女才会的,我太喜欢她了。
  因为姑娘的宽待,我很快就迷失在她的甜言蜜语中。
  但很快,我就被刘妈唤醒了。
  主子的话再好听,也是施舍。
  作为奴婢的,万万不可忘了身份。
  我没有反驳刘妈的话。
  因为她说得对,我如果想要跟在姑娘身边,一直伺候她,就必须要谨记自己作为奴婢的本分。
  之后,即便姑娘再怎么说,我也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
  姑娘虽然失落,但很快就没有再说什么了。
  姑娘是个害羞的,沐浴不许我们这些奴婢在旁边伺候。
  不喜欢穿金戴银,就喜欢素着……
  她太多太多不像这个时代的印记了,不过我才不在意这些呢,毕竟我的主子就只是她,她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与我何干。
  我只要记住,她是我的主子就行。
  果然,因为我的规矩本分,我很快就被她纳入自己人的行列。
  我越来越喜欢她,于是,我开始考虑她的处境。
  一个被公子养在府外,见不得光的外室。
  这是我在前面半年给的评价。
  对公子没有一点心思的姑娘。
  这是认识姑娘一年给的点评。
  迫切想要离开公子,获得自己想要的自由的姑娘。
  这是姑娘从公子手里要回自己的卖身契时,我总结的意思。
  本以为这就结束了。
  后来的几年,结论还是被我一而再再而三的打破。
  从我认为的姑娘对公子爱而不得,到姑娘对公子避之不及,到公子对姑娘爱而不得,到公子对姑娘死缠烂打……结论一变再变,但不变的的事,我对姑娘的忠心。
  再后来,姑娘带我离开景国,给回了我的卖身契,让我掌握实权。
  我看着掌心里被她亲自放下的玉佩,心里一阵恍惚。
  我当官了?
  我一个大闺女,竟然能当官?
  我一边不敢相信,一边喜滋滋的将代表权力的玉佩握在掌心。
  心里下了一个决定。
  从今天起,我就是姑娘手中的一把剑,她指哪我打哪。
  在离开景国时,我心里担忧,但当我坐在椅子上,对着底下的人面无改色的下着一个又一个命令的时候,我开心极了。
  掌握权利的感觉可真好。
  都是姑娘带来的。
  “绿梅姑娘!”
  “绿梅管事!”
  “绿梅师姐!”
  “绿梅长老!”
  从景国到部落再到医宗,别人对我的称呼一变再变,我对姑娘越发敬佩。
  姑娘太好了,所以,即便后来我嫁人了,还生了孩子,在我心里,姑娘依旧是最重要的。
  因为我知道,如果不是她,我不过是数年前凌安县别院中别人口中那个小丫头罢了。
  我似乎,越来越离不开姑娘了。
  愿能一辈子追随在姑娘身边。
  
第284章 岑相番外1
  我叫岑一,我有一个秘密,那就是——我不是景国人。
  我阿爹是巴狼部落流偏远草原村落的一名普通的牧民,阿娘是巴狼部落游商的女儿,而作为他们亲生儿子的我,自然也是巴狼部落的族人。
  但是我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的这个身份。
  我的记忆里,我出生的那个草原虽然偏远,但是真的好美好美,那里常年与蓝天白云作伴,低头就是看不到尽头的草原和数不清的牛羊。
  我记忆中的阿爹,为人老实,虽然不善言辞,却是个勤快的,而我的阿娘是整片草原上最耀眼的存在,漂亮,聪明,善良……
  而我,是浸泡在幸福中出生的小孩。
  我永远无法忘记睁开眼睛就能对上阿娘慈和温柔的目光的瞬间,无法忘记草原上与阿爹追逐的快乐,还要被阿爹宽大有力的手用力抛向天空的那种幸福……
  我以为我会一直这样快乐的成长下去,直到……
  “乖乖,躲好……”被数名穿着兵服的禽兽狠狠地压在地上凌辱的女子仰头,对着躲在阁楼上一个暗阁中,浑身颤抖却依旧不敢发出任何声音的小男孩无声道。
  小男孩透过木板的缝隙,紧张的看着底下的凌辱现场,他牢记阿娘的话,紧紧捂着嘴巴,眼睛瞪得大大的,却丝毫不敢发出一丝声音。
  他满是泪水的眼眸看到的,是正在被人凌辱的阿娘,还有旁边躺在地上浑身鲜血,瞪着眼睛看着阿娘的方向不肯闭上的阿爹……
  这是一场噩梦,一场长达数个时辰,直到夜幕即将降临,才结束的噩梦。
  我是在听到火焰燃烧的声音后跑出去的,等我跑出去,整个村落都已经被屠杀殆尽,我的阿爹、阿娘、阿干(阿哥)们……都没了,我甚至连查看还有没有活口的时间都没有,整个村落就已经被火焰吞噬……
  戛纳,这支队伍的最高首领,杀害了我的亲人。
  那时我不知道其实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钼骨丹。
  那个异世界来的怪物,或者说是……
  钼骨丹找上我的时候,其实我并不知道他是害我沦落如此的肇事者,我很感激他救了我,否则我绝不可能从那群魔鬼手中逃脱。
  我下意识依赖他,听从他的安排,跋山涉水来到了景国境地。
  也是在这里,我遇到了我毕生挚爱——许青桐。
  许青桐,五品京官的嫡次女,堂堂千金小姐,因为回乡祭祖,才会来到当时还不叫丰城的丰镇。
  她当时正在丫鬟家仆们的保护中,在街上闲逛,我记得她当时手里正捏着一根糖葫芦在吃,吃得嘴巴鼓鼓的,但是眼睛却亮晶晶的,后面她和我说,那是她第一次吃,但是因为我,她没吃完。
  当时我因为偷了一个人的银子被发现,怕被打死,拼命的跑,然后直接撞到了她面前,我狼狈的被她的家仆抓住,摁在地上的时候,她则在一群奴仆的环绕保护中,拿着被打掉又被她捡起来的糖葫芦串子歪着头问我,“小哥哥,你为什么偷银子啊?”
  那时,她如天上明月,而我是地上人人都可以踩一脚的杂草。
  我当时紧紧抿着唇,没有回答她,眼睛死死的盯着追上来后被她的奴仆拦住的倒霉蛋,只要他能闯过来,或者有想打我的想法,我就找机会挣脱逃跑。
  但最后,我没有跑成,因为她拿银子赎了我。
  好吧,估计在她看来,这不是赎,是给。
  后面,我还是给她解释了为什么会偷银子的原因,因为她给我买了肉包子吃,我屈服在了肉包子的诱惑下。
  她听了我的经历,不停的流着眼泪。
  于是我好奇的问,明明是我那么惨,你哭得那么伤心干什么。
  她说,“我觉得你好惨,没了阿爹阿娘!”她歪着头说这句话的时候,眼泪不小心甩到了我的手上,我看着手上的湿润,心灵福至的问了一句,“你觉得我惨,那你可不可以救我?”
  问这句话的时候,我有些后悔的,因为我怕从她漂亮的眼眸中中看到对他的嫌恶,以为我是贪心之人,但好在,我赌赢了。
  我因为跋山涉水,变得又黑又瘦小,还脏兮兮的手被她白嫩的小手牵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这辈子,都要护着她。
  我骗她说,我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只记得自己姓岑。
  “你姓岑,以后你就叫岑一吧,天下唯一的一。”在小女孩笑嘻嘻的声音中,我又有了新的名字。
  给我起名的她,也会是我往后余生唯一珍视的存在。
  我将她的话都放在心里,她让我好好念书,认识几个字,会算账,将来当个账房也是个出路。
  嗯,这是她学着自家娘亲对我说的,她小小年纪,却最喜欢端着大人的范儿。
  我听了,但没有行动。
  因为我没有渠道。
  府中有哪个人会为了一个下人费心思呢。
  更何况识字这种大事!
  天地君亲师,识字从来就不是小事。
  很快,我们就从小地方回到了京城,我第一次如此明确的领略到不同于草原的繁华景象,但是这样子的日子很短。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我在许府的日子过得还不错,虽然我是外男,但好在年纪小,加上长得瘦弱,又有她的说辞,于是我就被管家亲自分配到了喂马的任务。
  喂马已经是府中最简单也是最轻松的活了,草料有专门的人送上门,我负责的,不过是到时间就将草料送到食槽里,食槽里的水若是没了,就拿水桶提一些过去,与我一同喂马的人原本还有一个,但因为我来了,他就改为专门负责给马梳毛、修蹄子还有遛马这些比较危险的活。
  总的而言,那段日子过得还是比较轻松的。
  唯一的遗憾就是,她是府中的千金,每天不是在学规矩的路上就是在学琴棋书画的路上……总总原因,所以我并不能时常近她身。
  但她并没有忘记我,一有空就会来找我玩。
  时间久了,我忍不住问她一直来找我玩的原因,她说,“因为你是我救的呀!”
  她简单的一句话,让我记了很久。
  自从阿爹阿娘被害之后,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来自别人的关爱了。
  虽然那句话算不上关爱,但是也说明,她将我纳入了自己人的范围。
  再后来,我与她在一块久了,我再一次问起曾经的事,她又说,“我救了你,那就是我的人,你人还不错,知道的趣事不少,找你玩消磨时间呢!”她呆在宅院中,虽然吃喝不愁,但总归也无聊。
  时间将当初的时光模糊,我却依旧记得她的每一句话,也许她说的意思不是我领会的那样,但终归,她的一句话让我走出了那段日子。
  后面,她有时间就找我,随着她年纪越来越大,她聊的东西开始涉及到学堂,她开始抱怨母亲对她的规矩不满,夫子对她学业的严格,又要抄大字!
  直到有一天,她说,“夫子总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领会不到这个意思,我只觉得看书好累,女子为什么就非要学《女诫》!”
  “你不喜欢可以不读啊?”我说。
  “不可以,母亲说,女子必须要熟读这些,最好能倒背如流,懂里面的规矩,做一个贤良淑德、尊师敬长、识大体懂进退的女子,才会有婆家要!”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有些迷茫,也有些不忿。
  “岑一,你说女子为什么就要嫁人啊,为什么就一定要遵守"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这句话?难道只有遵守这样的规矩,女孩子就一定能过得开心,才会有人要吗?”
  “不用的,在我心里,女子不需要遵守这些,只要开心就好!”看着她脸上的迷茫,我有些心疼,我当时虽然不太明白她说的《女诫》是什么意思,但还是坚定的站在她这边。
  她觉得不好的,一定是不好的,因为她不开心了。
  “真希望以后我们女子不需要一定要学这些,女子为什么就得要学这些该死的书呢,像哥哥他们就不需要!”她握拳。
  “你是小姐,可以不学的!”我再一次说。
  “不行,母亲说,人只有读书识字才会明志,我也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我只是不喜欢这些书罢了,但是母亲让我学,我还是得学的!”说着,她仰头,看着头顶的天空,说道,“我以后若是嫁人,一定要嫁给一个很优秀的人,嗯,就像母亲说的,"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的人。”女孩子的心思就是那么简单。
  “小姐,你教我识字,好不好?”
  在这一瞬,我下了一个决定。
  随着我年纪越来越大,府中派给我的活也越来越多,在府中的日子再难,我也记得抽时间就找机会读书,识字。
  因为没有先生,我一开始认的字都是她有时间来找我的时候,她教的。
  识字的第二年,机缘巧合之下,我结识了上府给少爷们教书的老师,一番操作后,我终于能堂堂正正的坐在学堂中念书了。
  她长得越来越好看,夫人开始带着她参加各种宴会,她每次回来,都不会忘记与我分享。
  我看着越来越明媚的她,知道,我与她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第二年春季,她来找我,说了一大堆话,最后叮嘱我,叫我好好珍惜,好好念书,以后参加科举,最好能考个功名。
  是的,我并没有签卖身契,只是签了一个雇佣合同,我还是良民,有资格参加科举。
  她叮嘱我之后,后面的几年,我与她见面的次数不到十掌之数,我只能从各个丫鬟奴才中得知她的一些近况。
  比如她得了才女的名号,又被宫里的娘娘们夸赞了……
  虽然无法见她,但我记得,我要好好念书识字,考取功名,因为我知道,这是我唯一能接近她的渠道。
  时间流逝,很快,我到了可以参加科举的地步,没出意外,过了,我成了秀才,还是案首。
  也是这一年,许大人终于见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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