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尽最大的努力展示出他想修缮这段的诚意。甚至将过去的气味都完整地保存下来,只待她去开封。
他期待着,香水再次落到她身上那一刻。他们就可以重新会到 22 岁。像中间的一切从未发生过。
林霁予的房子车子不曾被转让,她的包包鞋子不曾被贱卖。只一眨眼,那些好东西,甚至更好的东西,都会重新回来。
她再也不用害怕每个月的 15 号,还完全部债务,将张先生的微信拉黑,就像他从未存在。
甚至只要她想,就再也不必早出晚归打工,操心业绩,拓展业务,手起刀落,在逆势做断人生路的坏人。她完全可以开口,要求季谒资助,去做一份不担心收益,只当爱好和脸面的事业。甚至如果她什么都不想做,那就可以什么都不做。
林霁予终于可以轻松地过日子,不再欠别人任何东西……只欠季谒一个人的。
就像曾经季谒依附她时那样。不再担心下一年的学费生活费,不再缴不起医院的账单,不再需要算计出国的费用。他取掉了天秤另一头所有零碎的小砝码,只重新压上一个东西……那就是欠林霁予的账单。
而那账单曾经让季谒多痛苦,林霁予比谁都清楚。
为什么,林霁予想,所以他是爱我,还是恨我。
林霁予抬头望向他,从表情到语气都是十成十的疑惑:“我不明白,你图什么?”
要说这副神情,许多年前也在季谒的脸上出现过。在林霁予一往无前毫无退缩之意地追求他时,他也有过类似的疑惑。
在底气不足的年岁,再直白的心意,也无法令人全然信服。质疑对方的真心,同时也在质疑自己。“你为什么”的背后,有着清脆欲裂的潜台词,又被翻译成“我凭什么”。
季谒沉吟半晌,才开口道:“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
林霁予问:“所以,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像是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季谒的眼中有一闪而过的茫然,正落在林霁予眼中。
什么时候呢?这个问题,季谒后来想过无数遍。
或许是在林霁予在图书馆时,坐在他旁边枕着胳膊睡到流口水的时候。或许是他忍不住找出她电话号码联系她的时候。或许是他没有赴圣诞之约,她彻底消失后他辗转反侧睡不着觉的时候。或许是他看见她和其他男孩走得近时,第一次意识到心酸是什么滋味的时候。
或许是第一眼见到她时。她那样热烈,像一团浇不熄的火焰。只要有她在身边,连带着从来都活得没什么滋味的季谒,也仿佛能燃烧一般。
他们在一起,是因为林霁予的奋不顾身。但未必不是季谒蓄谋已久。
季谒声音发颤,他第一次将自己和盘托出:“我从来都喜欢你。”
林霁予,如命运一般冲进他生活里的,他的大小姐。
林霁予眼神却冷了下来:“你喜欢的是过去的我。”
季谒急道:“我这么努力,就是为了能让你做回过去的你。”
林霁予冷笑一声:“可是你没有问过我,我想不想做回原来的自己。”
第40章 请你住进来。谢谢你住进来。不要离开。
这是季谒未曾见到过的林霁予。
冷静,锋利,极具对抗性。神情和语气都太过笃定,为自己圈出了不可被侵犯的边界,因此显出一种说一不二的威严。
不是抱怨,解释,不是吵架或者咄咄逼人。只是单方面宣判。
某个瞬间,对着林霁予这副难搞的模样,季谒心跳漏了一拍。他渴望看见更多更深的林霁予,以弥补他缺席的空白。
但林霁予如此轻易地说出不想做回原来的自己,还是令季谒本能地感到愤怒。
季谒谒从小与外人打了太多交道。
父母去世时,他不过是几岁的小孩,被奶奶干枯粗糙满是皱纹的手牵着,去向父母的雇主讨要工伤致死的赔偿金。老板为了省钱,没给任何员工上工伤保险,又不愿自掏腰包做补偿,于是出来进去都是绕道走。
他和奶奶堵在单位门口,被保安阻拦、驱赶,呆了一天又一天,根本见不到负责人。
还是有父母的同事看不过去,悄悄把老板家的地址告诉了奶奶,让她换个地方试试。
季谒和奶奶顶着北京夏天燥裂的太阳,倒了一趟又一趟公交车,来到富丽堂皇的小区正门。
当时的季谒并不认识往来车辆的车标,只是暗暗记在心里。直到后来长大,他一个一个去查找,才知道那些车随便一个轮子,都比自己爸爸妈妈的命值钱。
即便对这些老板们来说,他和奶奶在争取的权益是如此廉价和不值一提,他们还是被当成了麻烦。不是令人头痛,而是令人皱眉的,如同苍蝇嗡鸣一般需要被驱赶的麻烦。
最后,奶奶带着季谒拦住了老板的车,拽着他在车前跪了下来,拼命磕了一溜头,老板才像终于看到了什么令他满意的节目一般,大发慈悲,把赔偿款打到了他们的账户上。
父母在世时经常人情往来,相处得很热络的亲朋好友,季谒见面叫叔叔伯伯的那些人,等他和奶奶变成孤儿寡母,又换上另一副嘴脸。
有人唯恐被赖上,不想沾手一点,甚至连葬礼都没来参加,反正一个老人带着一个小孩,就算不满也生不出什么风浪。
而他们还算好的。
还有的人,热情上门,帮着忙里忙外,做足样子,实际上是惦记着他们手里的赔偿款。被层层盘剥后到他们手里那点钱还没捂热,就仗着装了几天好人,跑到老太太面前装可怜,说是遇见了大麻烦,需要借钱过桥应急,哭得声泪俱下。奶奶差点心软,还是季谒拦了下来。
他失去了父亲母亲,奶奶失去了儿子儿媳,他们仅剩的就是一套老房子和手里这点钱。这钱是奶奶和他的保命符。一旦离开手,剩下的日子都不知道该怎么过。不过九岁,季谒就明白了这一点。
无父无母和贫穷,都是无法被遮掩的。社会底层的生活远比想得要残酷,一无所有的孩子就像路边的野狗,谁走过路过都踢上一脚。
季谒被迫早熟,在人前永远笑得温和妥帖,习惯观察细枝末节,以便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他在乌烟瘴气的小学和初中度过了青春期,终于以有史以来最高的分数,考到了一所还不错的高中里去。
进入新环境,成绩、外表和与人相处时进退有度的分寸,是他的 A 面。当着所有同学的面,上台领贫困补助,还要发表感谢宣言,是他的 B 面。
从讲台向下看,一览无余。那些投在他身上的眼神,他太过熟悉。明明是他们在仰视,季谒却感觉到,他在被俯瞰。
好奇,可能带有一点喜欢和渴望的意愿,但混杂着轻视和审判。
高中也有人喜欢季谒。班级里最漂亮的女生给他写纸条,约他放学后在某处见,季谒没有去。转头就收到了另一张。还是印着卡通图案的可爱信纸,上面带着淡淡的香气,但内容却大相径庭。
上一张结尾还画着一颗小红心,这一张的话发到游戏大厅里都得被动变成星号。翻译过来无非就是,你什么条件,算什么东西,拽什么拽。
这是季谒遭遇的 A 面与 B 面。
而后奶奶生病,他求人、借钱,处处碰壁。见多了来自四面八方的两面三刀、虚与委蛇。
人的势利正体现在此处,越是面对虚弱的人,越想剥削,榨干他们最后一丝剩余价值。
他是所有窗户的玻璃都碎裂了的残破房间。面对一扇破窗,很少有人会想要修缮。他们更愿意捡起石头,把他砸得再碎一点。
直到遇见林霁予。
季谒最初以为她也是那种人,什么都有,但还是对他虎视眈眈。一旦他令他们不满意,就立刻倒打一耙,指责他什么都不是,他凭什么敢。
唯独林霁予,没有诱惑,没有花招,上来就大放厥词。
“我是林霁予,光风霁月的霁,给予的予,就是人很大方会给很多的意思。”
“从小到大,什么我都喜欢最好的用最好的。”
“我刚才打听谁是学校里最优秀的男生,他们都说是你,你还挺有口皆碑的嘛。我很满意。”
“所以我决定,就让你当我的男朋友了。”
在她眼里,他是最好的,足以与她相配。
她手里握着金子和钻石,为他换上金刚不破的窗户,还镶上了金边。
季谒感到害怕,却又从心底涌出难捱的渴望――请你住进来。谢谢你住进来。不要离开。
走进季谒的林霁予,身为大小姐,很麻烦,但很好搞定。
因为不在乎钱,又始终处在主动位置,想要什么总是第一时间就提出来,从来不需要人去推断、猜测,十分容易捉摸和应对。只要在无伤大雅的事上顺她心意就好。
她的需求复杂又花样百出,但是都很具体,大抵都是些只需要稍微费些功夫和力气的事。哪怕她娇纵,无理取闹,也是无害的。
更何况,她的需求是向全世界提的,不单单针对季谒。她想尽办法让自己每一分每一秒都活得满意。
比如,她提出去约会,会详细地把时间地点,希望季谒穿什么配合她,为她准备好什么,都会一一罗列好,像最称职的甲方,黑就是黑,五彩斑斓就是五彩斑斓。季谒要做的事就是满足她。
而在她提出的具体要求之外,那些时间、空间和精神的空档,她不在乎,不屑也没心情霸占。
在季谒之外,她还有许多自己的乐趣,吃喝玩乐衣食住行,样样都需要琢磨。季谒,或者说恋爱,对她来说只是与之平行的一种消遣。
哪怕偶尔和林霁予达不成一致,解决方案也很简单。每到期末,季谒就格外忙碌,林霁予想出去玩而季谒没时间陪她时,林霁予就变成挥着翅膀的女孩,拿着护照“咻”地一下就飞走了。
喜欢季谒,也喜欢环游世界。
某种程度上,林霁予活在真空里,纯粹得令人惊讶。
和从前他见识过的那些人相比,季谒只觉得和林霁予相处起来太轻松了。
因为太知道也太有条件得到想要的,几乎不存在无法解决的问题。她生下来就是这样的人,就在过这样的生活。这个唯一的选项,对她来说是理所当然。
她遵循的是外界定义好坏的标准,越贵越好,越舒服越好。这是另一种“有限”,所以尚未长出真正属于自己的根骨。
等她意识到原来生活里还存在其他可能,遭了难,碰了壁,反倒生出了真正的反骨。
她不想再做那个一把推开季谒的房门,大摇大摆走进去的女孩了。
季谒无法接受,她真的决定放弃过去的自己和他。
季谒怒极反笑。他眸色一暗,似乎想到了什么,开始反守为攻。
季谒问:“所以你把原来的一切都丢掉了?”
林霁予梗着脖子:“没错,所有过去的东西都没有了。”
“真的一点都没留下吗?”季谒逼视她。
“是,我也早不是你从来没有忘记过的那个人了。”林霁予看着他,眼底泛起痛苦的神色,“你要是不出现,我也压根不记得你了。”
听她说得这样决绝,季谒不发一言。良久,他起身走到林霁予身边,低下头注视着她。
林霁予不甘示弱,抬着下巴回看他,试图自证,自己没有半分假话,正如她对他和过去不抱有半分怀念。
季谒突然露出胜券在握的笑容:“那你鞋柜最深处,放着的是什么?”
林霁予一惊,表情露出破绽,连身体都在动摇。她想要躲闪,却被季谒一只手抓住肩膀,另一只手抚上脸颊,略微用力,将她的面孔和视线重新扳回来。
林霁予不愿被季谒这样审视,她紧闭上眼。
季谒盯着她,慢慢俯下身,在他无限接近林霁予柔软泛红的嘴唇时,克制地向旁边一偏,凑到她脸侧,低声耳语。
“不是说以前的东西都扔掉了吗?为什么我送你的鞋还留着?”
第41章 被初吻佐证的约定。
林霁予空荡荡的廉价鞋柜深处,有一双款式简单的平底布面小白鞋,无论是以前高跟鞋蜈蚣精时期还是更看重功能性的现在,都不是林霁予会穿的款式。
鞋面与鞋底的接缝处开始泛黄,像时间被具像化之后会有的颜色。她用了在网上找的各种办法去除痕迹,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但这不影响她,还是把鞋子收好,甚至特意奢侈了一把,给它们买了专门的透明鞋盒。
从造型到收纳方式,都格格不入,才这样轻易地被季谒发现。
如果林霁予想要解释,她可以找到很多理由。
比如,是因为这双鞋太过于便宜,甚至没有出二手的价值,才逃脱一劫留了下来。
亦或者,这双鞋的无论价位还是风格,都正与她现在相配,她只是不愿意浪费。
但她知道唯一的真实原因,那就是这双鞋是季谒第一次送给她的东西。
林霁予出门,鞋跟低于 5 厘米都是奇迹,她在海边和家里穿的拖鞋都是带高度的厚底。
要是平常出去逛街,她开车从自家地下车库直接到商场的停车场,走走停停,试试买买,不时进到顺眼的店里喝咖啡吃东西,拍拍美照 PP 图,时间很容易过去。无论这天是什么造型,都不会太辛苦狼狈。
就像她冬天也光腿穿裙子,雨天也会选小羊皮鞋底,那是因为她没有什么长时间需要在户外行走的需求和场景。
直到和季谒恋爱后的第一个六一儿童节。
林霁予老早就计划好,要和季谒两个人一起去欢乐谷玩。她想好了 dresscode,提前为两人置装。
那天的主题是粉红芭比,她给自己买了以蓬蓬纱裙闻名的裙子,挑好带桃心和蝴蝶结的发饰与鞋子,又给季谒买了粉红色的 T 恤,兴致勃勃地拿回来让季谒试穿。
季谒只穿黑白蓝三种颜色,生活里只有林霁予本人会带着鲜艳的颜色出现。他有点不好意思,挑了宿舍没人的时候穿上身,在林霁予的要求下拍了照片发给她。
照片里,季谒侧过脸不看镜子,鼻梁和锁骨一样突出得很鲜明。
林霁予相当满意,每天都在倒数计时,盼望两人的情侣装出街日。
终于到了那天,林霁予开车带着季谒去了欢乐谷。从停车场到大门,短短一路,她就举着手机拍了上百张照片。
季谒不怎么说话,却好脾气地配合她。
林霁予是有什么好东西都要拿出来炫的那种人,自打两人恋爱开始,社交媒体主页上“JY(心 emoji)JY”的情侣相册已经上传了别人看都看不完的照片。最初每次更新都能吸引大规模的浏览围观,到后来,最好事的八卦群众都懒得一一翻看。
季谒最初并不适应,短短几个月,他已经彻底习惯。
林霁予只在很小的时候来过欢乐谷。稍微长大了一些,她去过奥兰多、东京、巴黎和香港的迪士尼,和洛杉矶、大阪的环球影城,再回过头看欢乐谷,实在有些看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