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舸:“…………”
姜明舸从床上跳起来,伸手在他身上拧了一下,又留下一个小小的月牙指甲印,雪祁坐在原地一动不动,但身体却微妙的绷了绷。
……他吃饱了,不可以想。
雪祁这样警告自己。
也正因为他今天吃饱了,所以才敢这个样子走到她的屋子里来。
姜明舸掐了掐他,又摸了摸他胳膊上的指甲印,今天他们的距离似乎又更进了一步,她连着掐了他两下,他都没有躲开。
姜明舸懒洋洋地说:“算了……看来还是要我想办法,谁叫我铁了心要养你呢。”
雪祁的睫毛颤动了一下。
他抬起眸瞧着她,说:“你不必……”
姜明舸摆了摆手,对他说:“我记得我利用咒印力量下的那道命令是――不许杀人,觅食对象要经过我的同意?”
雪祁闭上了嘴,点了一下头。
姜明舸说:“那就对了……既然我都说了这样的话,当然要为你打算起来了,其实,本来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后来我以为你吃动物血就可以了。”
雪祁盯着她看,问:“你想做什么?”
――难道真的要为他挑选觅食对象?
她要对同为人类的同类下手吗?
这让雪祁觉得有点意外――或许这是因为他后来总在无意识之间把姜明舸当做需要保护、需要隐瞒的人。
但她其实不是。
如果她真的是个朝九晚五、非常普通的女孩子的话,那她不会因为看到了一件他脚边的衬衫就选择信任他,也不会那么果断地把那个惊慌的女人给弄晕。
――她把那个女人弄晕的时候,雪祁的心中陡然生出了一种怪异的感觉,好像他们是共犯。
他和很多人都当过共犯,但是只有这一次,这感觉令他兴奋。
现在……她还要继续和他一起当共犯么?
姜明舸的心里的确是这么考虑的,她从一开始就是这么考虑的。
她其实并不觉得人类相较于其他的东西有多么的高贵、多么的不可亵渎。这和外婆的教育有关,外婆当年带着她去做事的时候,她们也曾见死不救过。
那次是一个身家丰厚的企业家,姓赵,家里是开酒厂的,在本地的商人圈子里有名有姓。这位赵总才刚五十,就把家里的生意放权给他儿子小赵总了。
这是很不正常的事情,对于这种富一代来说,正值壮年,失去决策的权力,那简直比死了还让他们难受呢。
赵总当然不是清流,他是因为生病。
他身上长了个疮。
人面疮。
大的像成年人的拳头一样,就长在赵总的胸口上,平时看着像个肉瘤,但会突然睁开眼睛和嘴巴,还需要吃饭,如果不给它喂饭的话,它就会开始吃赵总的血肉,疼到让他想死。
但是,喂它吃饭也很可怕,据赵总自己讲,人面疮最开始只有一元硬币大小,就是因为喂饭,所以才会长这么大。
――他不知道继续喂下去会出什么事。
他曾经去过很多好医院,去做外科手术,去除这个大疮。
但是,疮会自己回到他身上,像附骨之疽。
赵总辗转了很多人,找上了外婆。
外婆看到了人面疮之后,抬头就问赵总:“你有没有做过亏心事?”
赵总打哈哈:“商场如战场,这个……成年人的事情,讲什么亏心不亏心?”
外婆一点也不客气,直截了当:“你有没有害死过人?”
赵总当然还是不肯说,外婆带着姜明舸抬脚就走,没有办法,赵总还是说了。
很符合糜烂富豪生活的故事,就是他喝醉了,和一个公司里新入职的小男生“你情我愿”的成了……过了一段时间,对方自杀了。
这赵总居然喜欢对男人下手……好吧,这也没什么稀奇的。
总之,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件事,即便是从加害者口中说出来的,避重就轻的文法用的非常好,但是实际上发生了什么,明眼人一眼就能明白。
人面疮本来就是来索债的鬼怪所化的东西。
所以外婆没告诉他,只要一直喂人面疮吃贝母,就可以令它成痂脱落。不管赵总怎么声泪俱下的恳求,外婆都没松口,就说自己没本事、治不了。
没过两年,那个赵总就死了,据说死前形销骨立、瘦得不成人形。
报应不爽,姜明舸认为他活该。
现在也是一样的,姜明舸经常和奇奇怪怪的事物打交道,这种做了亏心事的人见的也不少,很可惜的是,想要让他们每个人都蹲大牢,那还真是不能够。
既然如此,那就随便找几个去吃两口咯……就当无偿献血,每个人都贡献个200cc,够雪祁吃好久了吧?
姜明舸这么盘算着,刚好这天又看了蝙蝠侠……她觉得这个当城市义警的计划真是完美,摩拳擦掌,准备找个倒霉蛋先来试试怎么开刀!
不过,雪祁虽然有可以避开监控电子眼的能力,她却没有,而且他的行动更快。
但是这种事,她是一定要深度参与的。
那似乎就只能……让雪祁背着她走……?
对他来说应该也不难吧,他看起来力气很足的样子……而且,这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的大事,他必不可能在意!
姜明舸伸出手,揉了揉自己的脸,严肃且没有任何杂念的这样想到!
第22章 22
***
就在姜明舸思考着找谁来当第一个幸运观众的时候,她收到了自己的好朋友――甲方快乐狐发来的消息。
[甲方快乐狐]:姜姜~姜姜,我有个金主小姐姐最近好像遭了脏东西了,好可怕哦!你去帮忙看一哈嘛。
姜明舸最近沉迷雪祁,不是很想动。
[姜撞奶冰激凌]:…………
[姜撞奶冰激凌]:你是狐狸精诶,甲方遭了脏东西你居然来找我。
[甲方快乐狐]:人家已经快十年没出过门了,嘤,害怕。
[甲方快乐狐]:弱小可怜无助.jpg
[姜撞奶冰激凌]:…………
[姜撞奶冰激凌]:好啦好啦,我去,你让她联系我。
[甲方快乐狐]:好嘞!我把你的号码推给她咯。
[姜撞奶冰激凌]:1
甲方快乐狐的外表是一只通体赤红的大狐狸,身上油光水滑、像只红色的大列巴,皮毛丰厚、脖子上还爆出来一圈毛,尾巴尖尖的毛都是黑色的,据它自己说,是因为以前用尾巴蘸墨水画画次数多了,墨汁的颜色就渗进了尾巴,再也洗不干净了。
作为一个乙方,它看上去真的很容光焕发……
据它自己说,它们这一支的狐狸,都有着高雅的爱好与趣味。在东晋时期,还有狐化作人形,找上当时的司空自荐,因狐狸一表人才、唇红齿白,又学问过人、诗词歌赋无一不通……所以被司空当场就问:“你该不会是狐狸变得吧?”①
可见当时的狐狸就是以出众的学问而出名的。
甲方快乐狐爱画画,喜欢住阁楼,姜明舸每次去它家玩,看到一只狐狐翘着二郎腿,一只爪子摁电脑键盘,一只爪子抓着数位板的样子,都觉得……与时俱进。
它自己也说:“哎呀,有了电脑之后画画方便多了呀狐,数位板就可以模拟水墨效果了狐。姜姜你不知道,以前有个叫纪晓岚的人,非要我给他画三十幅荷花呢狐,荷花画完之后,人家的尾巴颜色就再也红不回来了狐。”
姜明舸:“…………”
姜明舸大惊:“铁齿铜牙纪晓岚?”
甲方快乐狐:“嗯?没有呀狐,他是人类呢,牙齿很脆弱哒!”
狐狐蹲坐在沙发上,抬起一条后腿,快速地挠挠自己丰厚的脖颈毛。
姜明舸继续大惊:“你到底活了多少岁啊?”
狐狐满不在乎地说:“三百多岁吧!”
姜明舸又好奇:“所以,纪晓岚给了你多少钱画荷花呢?”
狐狐说的超大声:“没给钱呀,吃了他的一顿酒菜!”②
姜明舸:“…………”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它叫“甲方快乐狐”吧。
狐狐一心钻研画技,简直连变人的障眼法也学不好,所以是个死宅,喜欢宅在家里不出门,每天出门取外卖的时候,就假装自己是只宠物狐,探出头用嘴巴叼着外卖进屋。
攒了一周的垃圾要丢掉的时候,才勉为其难地变个人。
这样一只狐,社恐又死宅,胆子还小得很,要不是因为姜明舸沉迷雪祁,她估计答应得还会更爽快一点。
它的金主小姐姐很快就来了电话。
金主小姐姐名叫李文敏,是个文字工作者,颇有成绩,用自己写稿赚来的钱买了房子,和狐狐也是因为对接自己出版封面的事情才认识的,后来成了网友。
这一次,她遇到的“脏东西”,就是发生在她新买的房子里的。
房子去年装修好,散了半年的味道,今年年初,她与男友一起住了进去。李文敏有每天晚上起夜上厕所的习惯,这个房子里发生的古怪事情,就是在半夜被她发现的。
最开始,是因为她半夜发现家里座钟的时间不对。
她本来想着第二天再调回来,没想到第二天早晨起来一看,时间居然是对的。
她以为是男友调回来的,结果男友说没有。
后来,奇怪的事情慢慢地就变多了,比如说明明关掉的煤气转头却仍然开着,明明是这样摆放的拖鞋居然换了个方向。
李文敏是写恐怖小说的,自己查过不少有关鬼怪的典故,也真的听人口述过一些奇异的事情,难免会往这方面去想。
但是,她的男友却觉得她疑神疑鬼,就是“写小说写傻了”。
可事情还是在不停地发生,李文敏想着找人来看一看,就通过甲方快乐狐找到了她。
姜明舸问她:“有没有在屋子里安监控看看呢?”
李文敏回答:“有,但是……监控莫名其妙地坏掉了,什么也没拍到”
姜明舸又问她:“有出去住过么?”
李文敏回答:“现在就住宾馆里。”
她最近在外地有个学习活动,所以不在家里住,说来也奇怪,她一出门,奇怪的事情就统统不见了。
姜明舸挑眉。
这不对劲。
一般来说,这种“房子里遭了脏东西”类的事情,要么这脏东西是从外面带回来缠着人的,要么就是这房子本身发生过什么事情,留下了什么东西。
但按照李文敏所说,她的房子是前年才封顶的,正正经经地新房子,最多也就留下一点装修工人磨洋工的痕迹,哪来得及发生什么事?
但是这“脏东西”显然也不是缠着李文敏本人的,因为她出门之后,奇怪的事情就再也没有发生过了。
难道是缠着她男友的?
可是,那也不对啊,她男友可没感觉到过任何问题。
姜明舸陷入了沉思。
其实她见过的奇怪的事情,也有很大一部分都不是真正的怪物作祟,而是人在装神弄鬼。
就像妻子失踪立刻怀疑丈夫一样,姜明舸的怀疑对象也正好就是她的男友。
所以,她立刻就决定了怎么做。
她告诉李文敏,她这里有开过光、还具有神奇效果的紫水晶做镜头的隐形电子眼,可以避免被脏东西弄坏,说不准能拍到什么,问她愿不愿意布置在家里。
当然这话是骗人的,什么大师开光、黄水晶紫水晶的,是跟她朋友圈里搞塔罗牌的那帮人学的。
李文敏当然愿意。
姜明舸又老神在在地说,这件事不能告诉任何人,告诉了别人,效果要打折扣的,要连男朋友也不告诉。
李文敏当然也答应了。
挂了电话之后,姜明舸又使唤起了最近自己非常沉迷的雪祁。
雪祁好啊,雪祁妙啊,雪祁能躲电子眼啊。
她让雪祁现在就去把电子眼装在李文敏家里――她家里现在只有她男友一个人,她倒是要看看到底有没有脏东西作祟。
雪祁趁着那男的下楼去便利店买东西的空挡,就摸进了那家的门。
没想到立刻就有了收获。
这男的只是下楼买个可乐,走之前电脑就没关,正好显示的是聊天界面,雪祁进去之后,一眼就看见了他的聊天记录。
他沉默地扫了一眼,皱了下眉,掏出手机,拍给了姜明舸。
姜明舸坐在家里,收到消息,打开手机去看,看完,脸就沉了下去。
聊天记录很简单――李文敏的男友正在和他的狐朋狗友分享自己装鬼吓女朋友的心得!
姜明舸:“…………”
果然是人为在装神弄鬼……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她本来就在怀疑是李文敏男友搞鬼,但是想不通原因。
因为他们两个人并没有结婚,李文敏父母家人具在,和家人的关系也很好,即使他真的把她吓出个好歹来,也无法合法的占有她的财产。
所以……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呢?
姜明舸想不通。
但她也没有必要去想。
在有雪祁之前,她的办事策略一定是,先安装摄像头,把男友半夜装神弄鬼的证据告诉李文敏,交给她自己处理就好了。
但是,有了雪祁之后,她忽然很想试试当城市义警的感觉。
她立刻发消息:“雪祁,回家,不用管他了,电子眼也不用安装了。”
雪祁过去就是为了安电子眼的,结果现在姜明舸让他什么也不用干就回来。
但他完全没有生气,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问,只是发了个“嗯”给她。
然后他就立刻离开了李文敏的家,回到了姜明舸身边。
姜明舸正在快乐地把李文敏的男友标记为“无偿献血一号幸运观众”。
雪祁靠在门口,盯着她的手机备忘录,问:“你打算让我吃了他?”
姜明舸回头,反问:“你不愿意?”
雪祁:“…………”
雪祁冷冷地说:“他不爱洗澡。”
姜明舸:“…………”
姜明舸沉吟:“这好像的确是个问题……不过灵山公园那边好像有河诶,不如我们把他抓过去,让他自己洗自己,干净了再吃。”
雪祁:“…………”
雪祁没说话。
说到这个问题,姜明舸突然又起了好奇的心,问他:“说起来,对吸血鬼来说,不同的人血的味道会有区别么?”
雪祁慢慢地点了点头。
姜明舸又问:“那有没有可乐味的人?”
雪祁:“…………”
雪祁木着一张脸,坐在她身边,不动。
自从那天帮她擦完头发之后,他们之间的距离好像又更近了一步……亦或许是因为他已经习惯了闻着她身上的味道去苦捱、去干熬、去想入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