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半书3——李惟七【完结】
时间:2024-10-16 17:17:41

  题名:浮云半书3
  作者:李惟七
  简介:安史之乱爆发,为寻找象征天下太平的凤凰遗落的羽毛,也为寻回遗失的大唐盛世,裴将军和叶校尉再次踏上危险而有趣的旅途。华清宫、白帝城、雁门关、雎阳道……他们走过一座座城池,见证了波澜诡谲的命运、危机四伏的乱世,也见证了温暖纯粹的人性、男儿热血与忠魂。然而,旅途的尽头,他们却迎来一段令人意想不到命运往事,以及,一场他们之间的生死之战。
第1章 序
  之所以取《浮云半书》这么个奇怪的书名,与怪老头郑板桥有关。郑先生将隶书与行楷结合,弄出了一种楷隶之间的字体,因为隶书称为“八分”,这种字体就叫“六分半书”。
  有段时间字体拟人很流行,其实我也一直觉得,男人与书法很像。
  君子是楷书。千百年来中国传统君子的特质,似乎都能在楷书中得以勾画描摹。他方正平直,光华内敛,一笔一划端庄优美。
  浪子是行书。他潇洒自在,才情流动,至性至情,既不会潦草难认伤人心,也不会严谨端方而至于无趣,风流意境误过多少红颜?
  游侠是草书。我行我素的草书,是非对错都不如自由地书写来得重要。
  文人是瘦金体。清瘦孤独的文人,将自己淬炼得薄而深,像刀锋一样纤秀凛冽,从而切开事实的肌肤,尝到真理的血液。或许,思想的利刃不时刺破繁华的生活与他的颈椎,有时疼到无法入睡、无法动笔。而灵感恰在这时醒来,就像险峭的两山之间一线缝隙,从绝壁而来,因为逼仄,所以无声锋利。
  帝王将相是隶书。他庄重威严,不动声色,看似钝去了所有的棱角,却如庖丁解牛般清楚知道权力的每一根骨骼,掌握着看得见的高位和看不见的规则。曲直是非难辨,千秋功过难分。
  ……
  那么我们的主角呢?
  他似乎不能归类为其中任何一种,这种奇怪的“字体”,非隶非楷,于是就暂且借用板桥先生的“半书”来形容好了。
  《浮云半书》写到第三卷 ,得到了你们很多的鼓励和支持,也有了一些当初动笔时不曾想过的收获。
  将军和校尉一直“在路上”,我也一样。每一步足迹都有你们相伴,何其有幸。
  在历史背景的选择上,我曾经一度不敢写安史之乱,总觉得盛唐的歌谣应该永不落幕,那高亢的调子应该一千年再一千年地唱下去。唐朝那么美,唐诗那么美,那繁花盛开的年华应该一季再一季地怒放轮回,就像时光永不枯死的泉眼,就像青春永远新鲜的誓言。
  可是,盛衰兴替,原本就是历史;悲欢离合,原本就是生命。
  滕王阁、白帝城、华清宫、寒山寺……每一座城池都有自己的灵魂,沉积在砖石间的历史、时光,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搁笔时,我推开窗,唐时的城池仍伫立在月下,唐时的明月仍如千年之前。
  总有向死而生的勇士,总有不惧未知的智者,总有绝境中爆发的反戈一击,总有冰雪不能淹没的春意,这就是千百年来的历史。
  行走于战火之中,这旅程并不是那么黑暗和绝望,总有一些东西是属于少年的。无论乱世还是治世,头顶总有星星是亮的,而朋友的手心总是温暖的。
  将军和校尉并肩走过很多的路,在陇右战场的月夜,在长安古道的清晨,也在乱世烽火的黄昏。
  时光一直在行走,脚下的路一直在变换,我相信他们仍会坚守。将军慵懒的笑意里始终有赤子的情怀,而校尉的清冷沉默中总有一份不语的善意。彼此的信任不曾改变,内心的骄傲不曾低头。
  岁月几经白骨红颜,他们就是瑰丽的诗篇。
  李惟七
  2016年7月16日
第2章 蓝桥驿
  蓝桥春雪君归日,秦岭秋风我去时。
  ——唐·白居易《蓝桥驿见元九诗》
  一
  高仙芝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从军十几年,从来没遇到过这么难缠的人。只听贴身侍卫又来报:“将军,那个人又来了,就站在你营帐外。”高仙芝一个头两个大,连连摆手吩咐:“说我不在!”侍卫接着禀报:“我说了,他不信,他说知道你在。”高仙芝勃然大怒:“他怎么知道老子在?”
  侍卫禀报:“他说,他和将军心有灵犀。”
  高将军忍不住掀桌,他出身名将世家,容颜白皙俊美,身材高大修长,作战身先士卒勇猛无匹。坏就坏在他军纪严明,从不乱杀人,自然也不能把那惹麻烦的家伙拖下去了事。
  一个长得瘦弱还腿脚不怎么灵便的人,想来从军,还想做他高仙芝的贴身侍卫,这不是开玩笑吗?
  他一开始还尽量客气地摆手拒绝:“我的贴身侍卫已经够了,暂时不需要人。”聪明人听到这里就该识趣,赶紧另谋高就,但那人不知道是听不懂还是脸皮厚,立刻微笑说:“暂时不需要,那就是以后还会需要,我就在这儿等着,等将军需要。”
  等我需要个屁!高仙芝心里骂骂咧咧,没好气地随口敷衍对方:“你会做什么?”
  “所有侍卫能做的事,我都能做;侍卫不能做的事,比如写文书、战报,洗衣服做饭,我也能做,将军只要招募了我进帐中,从此万事无忧。”对方不亢不卑地说。
  没见过自吹自擂脸皮这么厚的人啊。高仙芝正要发作,只见对方若有所思地开口补充:“也不对,倒也有一件我做不了的事。”
  “什么事?”高仙芝顺口问。
  对方认真地说:“生孩子。”
  高仙芝差点将一口水喷了出来,他打从心里恼火,上下打量对方,只见那小身板儿跟纸鸢似的单薄,腰身瘦得掐一下就能折断,有一只腿脚是跛的,脸孔黄得像刚生过病,别的不说,这么丑的侍卫要是带出去,别人真的以为他帐下无人,不被笑掉大牙才怪。
  于是高仙芝迳自从他身边走了过去:“我既不缺侍卫,也不需要人洗衣做饭,这里的军队多得很,你去找别人。”
  “将军是嫌我长得丑?”
  一句话拉住高仙芝的脚步,他被说中了心事,尴尬地回过头来,只见对方一脸愠色:“这就是将军的不对了。将军招募的是军人,又不是夫人,要长得那么好看做什么?”
  高仙芝俊美的面孔上,表情顿时惨不忍睹。
  就这么被围追堵截了整整十天,高仙芝连出营帐上个厕所,都要偷偷摸摸,以防在茅厕里小解时,突然就听到外面传来恭恭敬敬的声音:“高将军,在下蒲州封常清,来应征做你的贴身侍卫。”
  连强敌当前,大战在即都吃得饱睡得香的高仙芝,平生头一次觉得生无可恋,整个人都瘦了,这么僵持下去不是办法,他欲哭无泪地把那个叫什么常……哦,他记住那个名字了,叫封常清的人叫进来,最后不死心地问了一句:“安西的大唐军队也不止我一支,你怎么就是缠着我不放?”
  本来是准备听到“高将军勇猛威武,我早就听闻大名,所以前来投奔,誓死追随……”这类慷慨激昂表决心的话,结果却听封常清悠悠然叹了口气:“将军不是嫌弃我长得丑吗?”
  高仙芝张了张嘴,正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听对方悠悠然接着说:“别的地方我已经全都试过了,那些将领也都嫌弃我丑,没人肯要我。你这里是最后一处地方,没得选了,只能死缠烂打,试试运气。”
  高仙芝顿时觉得自尊心碎了一地。
  二
  被缠得没办法的高仙芝把封常清收了进来,原本打算先招进来,然后出几个难题让他知难而退,结果没过多久,高仙芝自己舍不得了。
  封常清这个侍卫,的确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且不说身边的琐事被安排得有条不紊,文书被整理得井井有条,就是三更半夜高仙芝肚子饿了,不用自己去找吃的,只要叫一声,一炷香的工夫,封常清就能端出一碗羊肉面,两碟小菜,拎来半坛烧酒。
  看来真是人不可貌相,当初要不是封常清死缠烂打,高仙芝还真的就错过了这位靠谱的多功能贴身侍卫。
  封常清做事一丝不苟,虽然是跛脚,在军营里比很多士兵都更有军人的样子。
  冬天下着大雪,天冷得滴水成冰,高仙芝盖了好几床棉被,也不觉得暖和,想到营帐外封常清还在站岗,他就叫了一声:“进来。”
  “将军有何吩咐?”封常清在外面问。
  “叫你进来就进来,废话那么多干什么。”高仙芝不耐烦地骂。
  “是。”
  封常清进来了,头发上都是雪,全身也裹着雪花,本来瘦弱的年轻人倒像是穿了一件滑稽的棉袄,成了个白胖子。
  高仙芝笑骂:“把雪抖抖再进来!”
  封常清退回帐外,把身上的雪抖掉,再进来的时候就是平常的样子了,只是棉衣全部湿透。一瘸一拐地走进来,却仍然不失军人的仪容。
  “衣服脱掉。”高仙芝随口说。
  “……”封常清迟疑了一下,“将军……”
  “脱了衣服上床来。”
  自从相识以来,每次都是封常清让高仙芝难堪,这一次,总算被高仙芝扳回了一城,听到这句话,封常清的脸色真是好看得紧,比搭台子唱戏的还要精彩。然后,只见高仙芝随手扔了一床棉被给他:“给老子捂脚。”
  封常清终于明白过来,嘴角抽搐了一下:“多谢将军。”
  高仙芝治军极严,却对将士很好,这晚的风雪夜,封常清就和高仙芝抵足而眠。
  雪下得大,天也冷,人心却是暖的。
  这晚封常清梦到了小时候。
  风雪漫天,他独自在城墙上玩耍,天地那么旷达,风雪那么大,他伸出舌头顽皮地去舔城墙上的雪,身后突然传来阵阵怪异的起哄和嘲笑声,一只手从身后猛地推了他一把!
  他从城头倏然坠落下去,恐惧像刀锋一样凌迟着他的身体,他惊呼,却发不出声音。然后,一道蓝色的光芒在眼前闪过,随即是深蓝的一片,封常清只觉得有什么融化进了身体里,他的身体轻得飘了起来,就像是死过一回,又像是在剧痛中重获新生。
  那光芒……究竟是什么?温柔如羽却又危险如刃……
  封常清想要伸手去握住,却醒了过来。手摸到腰畔,空空如也。他猛地一惊,立刻挺身坐起来。只见高仙芝早已经起来,正将寒光沉沉的盔甲穿上,回头看了他一眼,随手将一把剑扔给他:“你有睡觉时佩剑的习惯?”
  那是一把陈旧的剑,古朴不起眼,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色的话,那就是剑柄上蓝色的花纹,栩栩如生,展翅欲飞。
  高仙芝似笑非笑地将衣领理好:“有这种习惯的人戒心都很重。我清晨起来,看你皱着眉头,拳心也捏得死紧,这样睡觉不累吗?”
  “我做了噩梦,”封常清抚摩着佩剑,狂跳的心终于稍定,声音无端有些虚弱,“我梦到了小时候,刚来安西时。”
  “哦。”高仙芝随口问,“你当初是怎么来安西的?”
  “儿时随全家一起流放,”封常清苦笑,“父母去得早,我跟着看守城门的外祖父生活,那时我不会说安西话,本地的小孩欺生,有一次,几个人恶作剧把我推下城墙。”
  那么高的地方,本来是非死不可的,不知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他从鬼门关走了一遭竟然能捡回性命。
  只是摔瘸的腿再也接不回来了,他也就成了如今的样子。
  三
  军营里的士兵们一开始见封常清形貌瘦弱、腿脚不灵便,都没把他当回事。后来见他举止从容,不亢不卑,倒也对他生了几分敬意。再后来,敬意渐渐变为敬畏。
  一年一度的军中演武大会上,封常清与全军同军衔的士兵比试,获得了单打对垒第四名,马背骑射第一名。
  三军震慑。
  封常清的筋骨和体能没有任何习武的先天优势,可是每日训练场上,别人在流汗,封常清在拼命——在训练场上趴下可以再站起来,在战场上倒下就意味着死亡,他似乎比别人更懂得这道理。
  身为将帅,高仙芝经常一大早起来就能看到封常清在练功,有时夜深了,别人都休息了,封常清还在练剑,勤奋得让高仙芝都有点看不下去。他忍不住问:“练功有瘾?”
  封常清微笑:“全力以赴,习惯而已。”
  想了想又说:“除了生孩子实在做不到,别的事情大抵都事在人为,应该难不倒我。”
  “……”
  虽然觉得这小子狂得可以,但高仙芝仍然忍不住在心里吐槽,就他那小身板儿,瘦得跟薄纸一样,就算再练,能练得和老子一样高大威猛吗?
  春去秋来,封常清的身材虽然瘦弱如初,却终于骑射自如,加上将手中一把长剑刺入气势如虹的力量,再无人敢小视。
  这天,封常清像以前一样认真地在营帐外站岗。
  三更时分,里面突然传来一声响动。按说高仙芝应该已经睡下了,封常清觉得不对,于是唤了一声:“将军?”
  营帐里的声音和平时大不一样,只听高仙芝粗着嗓门说:“……滚。”
  换了别的侍卫,可能就滚了,但封常清听出了高仙芝那个字里的一丝颤音。
  进入军营以来,他从没见高仙芝怕过什么。
  封常清神色一凛,悄无声息地掀开帐门。
  只见营帐里一片惨白的月光,高仙芝一手提着长枪,对准自己的床榻,脊背绷紧,身体比铁还要僵硬。
  封常清目光凌厉地扫过床榻,然后他看见……床榻上空空如也。
  他顺着高仙芝长枪所指的方向看去,终于看清了一道黑影,顺着床沿慢吞吞地爬过。
  ——那是一只蜗牛。
  “……”封常清嘴角动了动,上前用剑尖把那只蜗牛挑起来,扔出营帐外。
  身后传来一声吼声:“滚回来!”高仙芝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封常清神色不变地转过身:“我什么也没看见。”
  “放屁!”高仙芝骂,“你看到老子在睡觉。”
  “……是。”
  高仙芝一脸要杀人灭口的表情,其实他也不明白,自己一个天下名将,怎么会怕小小的蜗牛?但是这种软软的、蠕动的东西,真的令他头皮发麻……那么软,还带着黏糊糊的汁液,光想想就能起一身鸡皮疙瘩,要是被碰一下,简直能立刻晕过去。
  更要命的是,这个奇葩的弱点他掩饰了这么多年,如今竟然被一个小小的侍卫当面撞破!
  “……擅闯本将营帐,今晚扎三个时辰的马步。”高仙芝气急败坏地丢下这句话,把封常清赶了出去。
  深更半夜,封常清在寒风中扎马步,顺便思考人生。
  清晨曦光微露,高仙芝睡眼惺忪地起来,看到封常清还在扎马步,瘦瘦的脊背,一身衣衫全被汗水湿透。高将军虽然骂起人来彪悍得问候人全家,却嘴硬心软,黑着脸说:“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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