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还是不说话,只是笑着慢悠悠地伸出手指,指了一下唐季杉手里捏着的太妃糖。
唐仲樱问道:“你想吃这个吗?”
男孩点点头。
唐仲樱拿了一颗,小心翼翼地递给他。男孩接过糖,也不客气,剥开糖纸便吃起来。他吃得极其狼狈,嘴边都糊满了黏糊糊的糖浆,也不知道用手去擦一擦。
男孩吃完一颗,又眼巴巴地望着唐仲樱伸出了手。
“要。”男孩张开嘴,只说了这一个字。
“你的妈妈呢?你一个人在这里?”唐仲樱环顾四周,并没有看见其他人。
男孩指了指不远处的洗手间,依然言简意赅地回答道:“哥哥,妈妈,上厕所。”
“你妈妈和你哥哥上厕所去了?”唐仲樱努力帮男孩组织语言。
男孩却又不再回答,只管看着唐仲樱手里的糖,嘴角流出一串串口水。唐仲樱没办法,只好又拿出一块打算给他,却发现他装在衣袋里的小手帕掉到了地上。唐仲樱于是弯下腰去,帮他剪了起来。
手帕还是干净的,估计是家长放在男孩口袋里给他擦口水用的。唐仲樱瞥了一眼,看见手帕上用红色的丝线绣着“若走失,请联系”,后面备注了一串电话号码。唐仲樱又把手帕翻了个面,上面赫然绣着三个字:
“唐叔榕“。
唐仲樱吓得一激灵,拉着唐季杉就要往电梯里跑。唐叔榕一下子拉住唐仲樱的衣角,嘴里重复喊道:“糖……糖……”
唐仲樱头皮发麻,她从未想象过自己的另一个弟弟会是这个样子。她在慌乱中抓了一大把糖果,塞到唐叔榕手里。唐叔榕满意地接过去,终于松开了唐仲樱的衣角。
唐仲樱和唐季杉坐上了回房间的电梯。等到电梯门彻底关上,唐季杉才心有余悸地问道:“姐姐,刚才那个人是不是有点傻?”
唐仲樱做了一个“嘘”的动作。
“他看起来好像是有点问题。”
“好像是个傻瓜。”唐季杉童言无忌,还不懂得用委婉的词语。
唐仲樱的心里交织了一股复杂的情绪,又恐惧又迷惑。父亲从未在她面前提过唐叔榕的真实情况,而在对每个小孩进行比较的时候,他也从未流露出任何异样的情绪。在唐仲樱看来,父亲照理应该多给予他关怀与爱,而不是花时间流连在大洋彼岸的另一个家庭。
唐仲樱暗暗地想,父亲的确是有些残酷。她忽然感到一阵愧疚,觉得自己过去数年,居然在和唐叔榕争夺父亲的爱,实在是过分。
回到房间,叶申已经打扮妥当。唐仲樱想和母亲说刚才的事,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妈妈,爸爸对孩子好吗?”
“当然。爸爸对你们俩还不好啊?”叶申漫不经心地回答。
唐仲樱低下头,小声解释道:“我是说其他的孩子。如果他对其他的孩子不够好的话,孩子的妈妈,估计会恨他吧?”
叶申却并不太想继续这个话题,今天她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她站起来,望着唐仲樱说道:“别人的事情,我们不必管。每个人面对的对象不同,表现出来的特质也不同。在别人面前是坏人,在我们面前也许就是好人。”
唐仲樱不再说话。虽然她已经明确表示不会陪母亲一起去,叶申还是特意多问了一遍。
“阿樱,你真的不跟妈妈一起去啊?”
“不去,我要在家看魔卡少女樱。”
叶申叹了一口气,又问站在一旁的唐季杉:
“那么阿弟,你要不要和妈妈一起去?”
唐季杉下意识地往唐仲樱身边靠了靠,说道:“不去,我听姐姐的。”
叶申只好一个人前往。她原本以为带上两个孩子,在接下来的谈判里能给自己涨点信心。然而唐仲樱的倔强是叶申早就知道的,她要是不想去,仍凭别人说什么也改变不了。叶申亲了亲女儿和儿子的额头,轻轻地关上了门。
那是母亲给她的最后一个吻。
唐仲樱知道母亲急于改变自己的处境,父亲在国内还有一个家,而那个家的小孩,才能和父亲光明正大地拍一张全家福,作为模范家庭的范本登在杂志上。对于这一点,叶申很是羡慕。唐季杉出生后,他们四个人拍了张全家福。这张全家福母亲夹在手提包里,每次出门随身携带着,直到那场车祸把它和母亲一同烧成灰烬。
几个小时后,唐仲樱和唐季杉被通知前往医院,后来又辗转到了派出所。这对姐弟在48小时之内接受了此生最多的同情眼神。
“父母都不在了,这两个小孩以后怎么办……”
“那个女人也太狠,同归于尽的事情也想得出来……”
“据说是调查了很久,总算是把小三一家的联系方式调查出来了,直接约回国的……”
“男的也在车上……”
在众人的议论纷纷种,唐仲樱脑子一片空白,只是紧紧抓住唐季杉的手。她和弟弟在派出所等了整整一晚,等待着亲属来把他们接走。
最后出现的不是爷爷,而是外婆。
在外婆的带领下,姐弟俩回到了这个母亲曾经生活过的潮湿小镇。
“阿樱,阿弟,外婆不会饿着你们的。”这是回到家之后,外婆和姐弟俩说的第一句话。
唐仲樱怎么也想不明白,那场离奇的车祸是如何发生的。母亲和父亲,还有父亲的另一位妻子在车祸中丧生。同样离世的,据说还有唐仲樱素未谋面的两位兄弟,一个就是排在她前面的“伯槐”,另一个是排在她后面的“叔榕”,也就是那天早上问她要糖吃的男孩子。
“怎么搞的,怎么五个人会坐到同一辆车上去。还是那个女人开的车,她为什么要开车。自己的小孩也在车上啊,心那么狠吗……”外婆一个人的时候偶尔唠叨过。
唐仲樱也解释不清秦月、叶申和唐伊川三个人之间发生了什么。总之她和唐季杉因为想看动画片而没去赴约,成了唯二的幸存者。
唐仲樱一夜未眠。来到外婆家之后,她患上了失眠的毛病,经常整夜整夜不睡觉。第二天一早,她昏昏沉沉地起来,准备和弟弟一起去上学。
“阿樱,遇到陌生人不要讲话,下午放学了带着阿弟直接回家。”外婆在唐仲樱出门前再一次叮嘱。
唐仲樱牵着唐季杉的手,只轻轻回复一句:“晓得了。”
外婆坐在轮椅上继续唠叨:“做女孩子就是要清高一点有骨气一点,不要谁跟你聊天都接话!少让那些轻骨头的人招惹上。”
这相同的话外婆已经来来回回说了无数遍,但最近重复频率又提高了,总是向唐仲樱强调上学放学路上不要理会陌生人。唐仲樱想,若不是腿脚不好,外婆恐怕是每天上学放学都想亲自护送这对姐弟。
唐仲樱隐隐感到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前几天她听见外婆接电话,似乎是有什么人想见一见她和弟弟,但被外婆一口回绝。外婆和母亲不一样,母亲温顺柔和,外婆却很有些铮铮铁骨。她管唐仲樱的母亲叫“你那个妈妈”,从来不说“我女儿”。从某种意义上说,外婆对母亲很失望。外婆嫌母亲没有“堂堂正正”,所以在十三岁的唐仲樱面前反复渲染,要求她必须行为端正。
变故突如其来,父母的离世彻底把唐仲樱和唐季杉困在了这座小城。天气已经变冷,她和唐季杉并没有带回冬天的衣服,只好由一名远房阿姨带着在县城的小商场买了几套。穿上以后照镜子,太丑了,还土,她不忍心再看自己第二眼。
唐仲樱打开糖罐子,里面的太妃糖只剩下一半。她拿出一颗给唐季杉,一颗自己拿着。唐季杉拿到太妃糖,立马剥开糖纸放进嘴里,等走到门口,他已经意犹未尽地吃完了。当时满满当当地带回两大罐,八个月后只剩小半罐。每次从糖罐子里拿糖,唐仲樱的心就会落空一块。她想,自己大概是回不了温哥华了。唐季杉才八岁,还不懂得延迟满足,但唐仲樱已经懂了。她把那颗糖小心翼翼地放进书包外侧的小口袋里,准备午休的时间拿出来吃一颗。
她想起第一次带着弟弟来这个小镇的学校报道。她上六年级,弟弟上一年级。在这里上学,意味着将在这里长住。学校是老校区翻修的,听外婆说,母亲小时候上的也是这个学校。唐仲樱有一种恍惚的感觉,她觉得自己的人生与母亲的人生在这里重叠了。这个学校与她在里士满上的学校完全是天壤之别,一到雨季,整个操场都被浸泡在雨水之中,所有的户外课全部改成在教室里自习。唐仲樱想,母亲是否也是因为害怕这样的贫穷,所以选择了不光彩但富足的人生。
“你们的名字有什么特殊意义吗?你叫仲樱,他叫季杉。”负责办理入学手续的年轻女老师饶有兴趣地问。
唐季杉回国八个月,中文还是稀碎。原因是他平时只和唐仲樱说话,并不理会其他人。听到女老师的问题,他望向了自己的姐姐。唐仲樱接过课本,先把弟弟的那部分装进他的书包,再整理自己的那部分。
“没什么特殊的意义,就是按照伯仲叔季排下来的。”
女老师又问:“那你们是老二和老四吗?老大和老三呢?伯和叔呢?”
唐仲樱没有说话。她不知道如何向外人解释这过去的八个月,也不知道如何用一两句话概括自己十三岁的人生。
“姐姐,吃完了。”唐季杉指指自己的嘴巴,表示那颗太妃糖已经吃完了。
他委屈巴巴地看着唐仲樱。唐仲樱把自己放进书包里的那颗太妃糖又拿出来,放到唐季杉的手里。
“今天只有这一块了,你要省着吃。”
“罐子里还有吗?”
“罐子里快没有了,等我们回了温哥华,再去商店里面买。可以买多几种口味,巧克力夹心的也买,牛奶夹心的也买。”
唐季杉眨着眼睛,问道:“我们还能回去吗?”
唐仲樱回答道:“当然能。你信不信姐姐?”
唐季杉不假思索地说道:“当然!我只相信姐姐。”
唐仲樱心里也无比忐忑,但在唐季杉面前总是一副神态自若的样子。也是这种与年龄不相符的冷静和沉着,使唐季杉对唐仲樱怀有超乎寻常的信任和依赖。
唐仲樱先送唐季杉去他所在的教室,等到唐季杉在座位上坐下,可怜巴巴地朝她挥挥手,她才往自己的教室里走去。第一节 是英语课,唐仲樱在这个学校里最为擅长的一门课。小镇的学校,英语课形同虚设。老师的英文也并不标准,学生依葫芦画瓢,念得更是曲折离奇。每节课之前,英语老师要求全班同学轮流表演一个英文节目。其他人要么是敷衍着背一段英语课本上的课文,要么就即兴说一段自己写的错误百出的英语小作文。今天正好轮到唐仲樱,她从容地站起来,唱了一首苏格兰的经典名歌《Auld Lang Syne》。唐仲樱在里士满的时候,跟着姚念的母亲姚臻学过一阵子声乐。她唱完一曲,周围陷入了沉默。从来没有人表演过这个,班上的同学一时有些震惊。在安静了十几秒后,全班忽然爆发出一阵哄笑。
“你唱的是什么奇怪的歌?”
“没听过这种!”
“国外的鬼歌吧!”
唐仲樱想起上次老师介绍马可波罗游记,全班也是一阵哄笑,原因仅仅是因为“马可波罗”这个名字太好笑了。唐仲樱忽然意识到,在这样一个环境,自己选择唱歌是多么错误的决定。
在里士满,她是合唱队的领唱,参加过大大小小的歌唱比赛。在这个小镇的学校,她却被无情地嘲笑。唐仲樱在众人的哄笑中面红耳赤地坐下,内心充满了屈辱与不甘。
忽然,唐仲樱感到有人轻轻戳了一下她的胳膊。她往回一看,斜后方的男孩子递给她一张纸条。
男孩之前从来没和她说过话,她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记得他成绩很好,个子很高,做早操的时候总是排在第一个。
男孩朝他笑了笑,笑得很和善。唐仲樱触到了他的指尖,温温热热的。
唐仲樱接过来,打开纸条。上面的字迹工工整整:
“唐仲樱同学:
这首歌我在电影频道上听过,中文是不是叫做《友谊地久天长》?你唱得比电影里还好听。”
第15章 昨日樱花
唐仲樱感到自己在冰天雪地里忽然握住了一根火柴。在这个小镇上,居然还有一个人能懂得她唱的歌。
唐仲樱很感激他,却蓦然发现自己居然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她又一次转过身去,小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并不因为唐仲樱不记得自己的名字而生气,反而好脾气地笑道:“我叫顾由。”
“你也喜欢这歌?”唐仲樱问。
顾由点点头:“喜欢。我也喜欢你上次写的作文,讲你想当飞行员那一篇。我也喜欢飞机,我买过波音787的飞机模型,只不过从来没坐过。”
“你还记得我写的作文?”唐仲樱惊讶地问道。
顾由不好意思地笑道:“记得。整个学校,只有你会写这么有意思的东西。你懂得多,我很羡慕你。”
唐仲樱朝顾由笑了笑,表示感谢。波音787,唐仲樱坐过太多遍了。而现在,她不知道何时才能重新坐上飞机回到大洋彼岸。想到这里,唐仲樱不禁叹了一口气。她把那张小纸条仔细地叠起来,放到书包里。直到那天放学,这张纸条仍是她最大的安慰。
放学铃声响,唐仲樱收拾书包准备回家。其他同学早已飞一般地离开,唐仲樱却还在细细地整理东西。她不像其他人一样把所有东西一股脑全扔进书包,而是一样一样极有条理地收拾,作业本课本不能有一个折角。她正要把铅笔盒放进书包,其他班的几个男生忽然闯进教室,一哄而上,抢走了她粉色的笔袋。
“你们干嘛?还给我!”唐仲樱立马站起来,大声喝道。
为首的是一个高个子男孩。听见唐仲樱的话,他不仅不还,反而打开了她的笔袋,拿出了唐仲樱一直用的那只墨绿色万宝龙钢笔。钢笔是唐伊川送给唐仲樱十岁的生日礼物,笔盖上还刻了唐仲樱、叶申和唐伊川三个人姓名的缩写。
“其他人都用圆珠笔写字,就你特殊,用这个矫情的钢笔。我倒要看看有什么特别的,这支笔今天我拿走了。”高个子笑嘻嘻地说道。
唐仲樱伸手要去拿自己的笔袋,却被旁边一个戴鸭舌帽的男生一下子推倒在地上。
“还给我!”唐仲樱依然倔强地喊道。
高个子把笔袋扔给其他几个男孩,说道:“你们自己也选选,有喜欢的就拿走。”
“你凭什么拿我的东西?”唐仲樱从地上站起来,冲到几个男孩中间。但这里不是里士满,这里的对手身手更敏捷,最关键的是,她形单影只,没有snow club的姐妹帮助她。
唐仲樱很快又被推倒在地上。为首的高个子站在她旁边,毫无顾忌地说道:“我听我妈说了,这女的就是个私生女,她妈妈就是个不要脸的小三。这种人,打死都没关系的。”
听到“私生女”,唐仲樱怒火中烧。这是她最为敏感又脆弱的地方,是她拒绝任何人触及的角落。她跳起来,在高个子男生的胳膊上用尽毕生的力气狠狠咬了一口。男生大喊着甩开唐仲樱,一把又将她推倒在地上。唐仲樱的额头磕到了课桌的角上,她感到有什么温热的液体从额头渗漉出来。她伏在地上,感到一阵眩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