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忆并没有同他打交道的意思,点了点头,并不请他进去。男人也不自讨没趣,转身就往电梯去。后来他打听了一下,这个办公室之前是周长盛的,但他惹恼了杜秋,被打发了出去。现在人本该在外面的生产基地,不知为什么现在倒回总部来了。吃午饭的时候,他又见周长盛和公司财务一起往外去了,勾肩搭背,似乎很热络的样子。
这件事姜忆原本没放在心上,可临下班时,夏文卿忽然请了整个市场部吃下午茶,颇有些此地无银的味道。他装作闲聊的样子来找姜忆,道:“你们部门最近好像挺忙的,我看你们会开个不停。对了,大姜呢?怎么没见到她?害得我还多点了一份。”
姜忆道:“她家里有点事。”
“噢,也对,她到底还是有小孩的,要以家庭为重。”他略带惋惜地扫了他一眼,“其实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和你聊聊,你一看就是个聪明人,又很有进取心。我觉得你只是缺一个机会。”
“我已经得到机会了,杜总很器重我。”
“我觉得这可不够,说到底姜媛媛还是压在你头上。她到底还是和你不一样,已婚女人,有孩子有房,将来真的做不下去了,转身回家让男人养着就好。你还年轻,许多事情还是要靠自己闯,不容易的。”
姜忆把手抄进衣兜里,攥成拳又松开,“我刚才看到了周长盛。我不认识他,可听说他被杜总调去外地了,怎么突然回来了?”
“谁知道呢,不过这种小事也没必要让人知道。他的家还在这里,之前杜秋急着把他调走,本来就不人道。她这个性格啊,就是睚眦必报。顺着她的意还好,什么时候觉得你没用了,就不好说了。” 他耸耸肩,极快地摆出一张真诚的笑脸,道:“不好意思啊,我没说你,就是举个例子。”
“你这算是挑拨离间吗?”
“啊,这我不知道,你觉得是就是吧。我倒是很喜欢你这个性格,直来直去很爽快。你有我电话吗?”
“办公系统里有。”
夏文卿拿出手机拨了个号,姜忆的手机响起,是个陌生的号码。“这是我的私人号码,要是遇到什么麻烦,可以来找我。我尽力而为。对了,姜媛媛那份点心,你帮她吃了吧。反正她也不在。”
下午茶的分量不小,一块蛋糕,两个甜甜圈,一杯咖啡。姜忆也吃不下,就放进出租屋的冰箱里,想着明天热一热当早饭。
一套房子分租给三个人。姜忆住的是主卧,多一个洗手间,就让他生出极大的喜悦感,也每月多从他账上划去七百。其实按他的现在的收入,单独租一套房,咬咬牙也是足够的。可他到底还是看着存折上的数字才更安心。
想赚钱,想赚大钱。这是他唯一的心愿。他是小地方出来的,爸是农民,妈在餐馆做。野心和白日梦此消彼长,他听过靠炒股一夜暴富的故事,也想过转行去互联网公司。上一份工作经常加班到九点,他还到家后还上网课到凌晨一点,坚持了一个月,身体先吃不消,去医院检查出来心脏早搏。
电脑显示器上贴着一张纸条,是他从一篇心灵鸡汤里剪下来,时刻勉励自己的。
“勤练笔,勤动手,培养耐心,深入思考,避免眼高手低,浮于表面。皇天不负苦心人,只要比别人多努力一点,就会比别人更成功一点。”
周长盛偷偷回来显然有猫腻,还和夏文卿有关,所以才抛了橄榄枝给他。究竟该不该站队?他也吃不准,因为不知道夏文卿和杜秋究竟谁的胜算更大些。如果是姜媛媛,估计已经第一时间把周长盛的事汇报给了杜秋。
可他不想当忠心的狗。费这份心做什么?他不过是给人打一份工罢了。杜秋强在哪里,强在会投胎罢了。光是她上下班坐的车,就不是他靠打拼能买来的,更别说司机才是最奢侈的。
他给自己定下了五年里买房的计划,又过去一天。他打开记事的应用,上面提示道:距离买房还有 1730 天。
钱才是最重要的。女人,现在出现在他面前有什么用?又不是他的。他气急败坏地把姜媛媛的笑脸从脑海里撕扯出去。
许是晚上没睡好,姜忆第二天起的略晚。他手忙脚乱着洗脸,想着干脆把蛋糕拿去公司吃。一拉开冰箱,却发现里面已经空了,垃圾桶里倒多出了包装纸。
他大骂道:“妈的,谁吃了我放冰箱里的蛋糕?我下老鼠药了。不怕毒死你啊!”
因为许多蜜月应有的欢愉,他们睡到中午才动身,坐飞机去纽布伦斯维克省,有当地的导猎接待。五月与六月正是加拿大政府规定的猎熊季,因为黑熊泛滥,为了控制动物数量,猎熊在加拿大是合法生意。导猎平时打猎谋生,也接待国内来的客人,让他们体验捕猎的快意,赚取佣金。
外国人打猎要考取持枪证,杜秋前几年就有,显然她已不是第一次来了。 她有一把专用的鲁格步枪,一板十发子弹。导猎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说这次狩猎大概要五天,由他去找黑熊的踪迹,一旦打死猎物,狩猎就算结束。以往也是这样,而且杜秋像是运气格外好,往往三天内就能打中一头熊。
第一天杜秋跟着导猎进森林,叶春彦则在河边钓鱼。猎人的房车就在旁边,河里的食材能立刻处理成菜。他只钓晚餐用到的鱼,不需要太多战利品炫耀,钓到第三条时,便已停手了。他对猎杀兴趣寥寥,只绕着河边散步。这里蚊虫不少,不能总坐着。入夜后,他们依旧一无所获,便在房车上休息,吃黄油煎的鱼。
杜秋和叶春彦睡在一张床上,她凑近看他耳边的皮肤,笑道:“你耳朵后面都晒红了,找个阴凉地方待着啊。”她找出一顶粉蓝色的带蕾丝花边的帽子,垂下来有面纱,坚持要他戴。
第二天叶春彦依旧钓鱼,戴着帽子放下面网,像是上世纪的豪门寡妇。依旧是三条鱼完事,他继续看着四处闲逛,蹲下身,耐心地看一朵无名的小花。
远处似乎有人开枪,一片花瓣落下。
不久后,导猎过来叫他,说杜秋打中了头熊,一击毙命,让他去看一眼战利品。
叶春彦跟着他穿过森林,万籁俱寂,只有枯枝折断的细小脆响, 杜秋等在一块废弃的木板前,可能是前人已废弃的标记。木板倒在地上,上面溅着一排血迹,依旧鲜红。不远处一头黑熊倒在地上,这个死掉的猎物足有半人高。地上的落叶上还有点点血迹。
杜秋望着尸体,面无表情。叶春彦则是百感交集,说不出的滋味。
第60章 人能忍受的最大折磨,是爱的折磨
当天晚饭吃的是熊肉,肉质偏老,味道并不算好。导猎难掩兴奋,道:“你们真的运气很好,第二天就看到熊,而且杜小姐又是一击毙命,非常精彩。她真的是很好的猎手。第一次见她,我就有这种感觉。耐心冷静,不情绪化,这是很难得。国内的客人我也接待过许多。她算是最出色的。”
“不知道为什么,打猎让我觉得很平静,比任何时候都平静。”杜秋倒依旧神色平淡,像是已经习以为常。但叶春彦看出她胃口好了不少,津津有味吃了一条鱼。
想来是熟悉了些,导猎的话也多了起来,兴致勃勃道:“其实在野外遇到熊,倒不一定要害怕。因为肉食动物一般只攻击猎物,遇到没见过的人,会先观察或者跑。不是特别饥饿的时候,它们没必要和你拼命。倒是遇到鹿,会很危险,食草动物是把所有东西都当作敌人,一旦受惊,就会主动攻击。”他笑了一下道:“这可能就是不要欺负老实人的道理,老实人是真的会拼命的。”。
他们在导猎家里过夜,洗了澡,睡在同一间卧室。房子本就空旷,杜秋还掩上门道:“你今天都没怎么说话,不喜欢我打猎吗?”
叶春彦道:“说不上,只是突然发现我没有那么了解你。原本以为你很忧郁敏感,看来不止如此,只是平时压抑得太过。她还是有很多像你父亲的地方,只是他没发现,你不承认。”
“那你喜不喜欢我这样?”
“谈不上喜不喜欢我,我永远是和完整的人相处,不可能把你割裂开。我只是,我只是要说些傻话了。”
他自嘲一笑,道:“很多人尤其是男人,觉得爱是一件很傻的事。要征服,要掠夺,要把拳头砸到每个地方。这个时代很奇怪,很多人是靠恨,靠愤怒生活的。去憎恨谁,去毁灭谁,不把别人当人,也不把自己当人,就这么斗志昂扬地活下去。这样不值得。我希望你能靠爱获得真正的平静。”
杜秋动了动嘴唇,却说不出话来,生怕打扰了这一刻。从没有人真心和她说过这样的话,她想要道谢,又唯恐生疏,只生出忠贞不渝的决心来。
他笑着继续道:“我今天看到哀鸽了。这种鸟虽然叫声很凄惨,但总是雌雄一起筑巢的,诗歌里经常用它来指代爱情。蜜月时候看到,我想是个好兆头。”
她终于接上了话,含笑道:“那确实很好。春彦,要不我们多留一天,我明天帮你把这只鸟打下来,做成标本,你带回国去。”
“为什么要打下来呢?让它自由自在地飞,不好吗?”
“自由自在地飞,那就是属于外面。只是捏在手里才是自己的。哪有什么真正的自由,对鸟来说,天空也是个更大的笼子。你要是喜欢这种小东西,回国以后我送你一个好看点的笼子。”
叶春彦略有些愕然,淡淡道:“不用了,我不喜欢,我们早点休息吧。”
他们第二天就坐飞机回去,杜秋确实是个很好的猎人,并没有丝毫兴趣带些战利品回去炫耀。叶春彦猜家里的几个人也不知道她会打猎。于是,这就成了他们间的秘密了。回了农庄,她坚持要教他骑马。
骑马确实不难,耗了一下午,他从学着带上水勒开始,到日头西斜时,已经能直接从平地上马,控马绕圈小跑了。晚餐他们依旧在床上吃,又洗了一次澡。房间里的各式家具都是按她的喜好布置的,细脚伶仃的台灯,大花样的对花窗帘,黑漆木饰的小案台,抽屉上绘着花鸟。他们喝了点酒,似醉非醉,说着一些傻气的笑话。
一直到九点,网络电话打过来,他们才如梦初醒。
杜守拙道:“那个小孩子生病了,总是说着要见她爸爸。你们回来吧。我们好好谈谈。”他的语气依旧硬邦邦的,但也算是让步。
叶春彦坐在床边,笑意黯淡,道:“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在这里如此幸福了。因为我们放弃了所有责任。”
杜秋轻轻靠在他肩头,道:“以后不管什么样的责任,我们都是一起承担了。”
他依旧没展露丝毫笑意,“你知道服从性测试吗?想让你吃一点苦,看你的反应,如果你接受,然后就再来一次,看你的底线。如果你一直忍下去,就会没有反抗的力气。你爸想当家里的权威,他想让你怕他,其实他怕你。”
“倒也不用这么说。”
“你回去后带他去医院吧,前列腺炎再拖下去是要穿尿布的。不是恶意诅咒他,我以前在养老院打过工,很不错的地方,是退休干部也要凭关系进去的。医疗条件再好,人老了都一样,越是想要证明自己,越是没办法放过周围人,像是回光返照一样,会有一种克制不住的激情,精力充沛好像什么事都要干涉一遍,弄的子女苦不堪言,他倒是满意了,觉得他们到到底离不开他。”
“我只担心你一件事,你为了对抗你父亲,会越来越像他。那么到最后还是他的胜利。”
“那你就更应该一直陪着我。”
这一番角力,终究是杜秋占了上风。她拉着行李走出机场时,正是深夜,夜风柔而清爽,她浸润其中也不由得暗自得意。自从大学毕业回国后,这还是她第一次违背了父亲的心意,又大获全胜了。
生活的趣味便在于此。她自觉忙着帮人解决问题,并没有人记挂她的好。等她成了个问题,一切倒都迎刃而解了。
但这胜利落在叶春彦头上却没有多少。他原本就记挂着女儿,一回家看到她伤风感冒,咳得脸都红了,更是愧疚。
这几天倒是夏文卿帮忙照看她,乐趣和牺牲都不小,小女孩玩过家家他都陪着,翘着兰花指拎模型茶杯。他很快掌握了给芭比娃娃穿衣服的手艺,甚至有了个专属玩偶。一只小恐龙的眼睛下面也有一点,似乎就该给他。
汤君建议他抱着小恐龙睡觉,铺床的时候特意放着他枕头边上。盛情难却,他已经与它同床共枕三天了。
夏文卿讥嘲道:“叶先生气色真好,也是,出去玩不带小孩子,到底是轻松许多的。”
骂得正中靶心,他也就抿了抿嘴,不声响,只是帮汤君把毯子角拉平。
杜秋和杜守拙在书房里密谈,结婚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他既然拿汤君当借口让她回来,便是对着孩子有几分好感。要谈的终究还是钱的事,婚前协议已经让律师去拟定了,公司股权和房子自然没有他的份,钱的话可以离婚时再议。虽然还没结婚,但他们对离婚官司已经是胜券在握了。唯一待商榷的只有汤君。
杜守拙道:“既然以后她是你的女儿,我们也是花钱花精力栽培她,那以后离婚了,小孩就不能让他带走。我问过律师了,孩子十岁以后就是她自己的意愿为主,不过协议里也要先写清楚。”
杜秋道:“他不会看协议的,什么都会签的。不过也别写太过分,也伤感情。”
“我还在想一件事,是不是要给她改个姓?我的孙女,不姓杜,姓汤,说出去都好笑。”
这点杜秋咬死不放,知道叶春彦必然不肯让步,也不方直接拒绝,就道:“再缓缓吧,现在这孩子也不是跟他姓,毕竟她生母过世了。一结婚,我们就记着让她改姓,也会被人说三道四,觉得我这继母当的太霸道。”
杜守拙冷哼一声,道:“你自己上赶着给人当后妈,又不是我让你去的。”杜秋笑笑,等着他神色缓和些,继续道:“这件事既然由着你的意思来,那你到底准备什么时候要孩子?”
“会有孩子的。等一结婚就准备起来。”她微微一笑,道:“你看,我都戒烟了,这次是认真要认真过日子的。”
“唉,是这样最好了。”杜守拙叹了口气,摇摇头,因彻底进入了父亲这个角色,而显出诸多疲态来,“既然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再劝你不要和他结婚也没什么用。 你到底看上他什么了?”
“他人好。”
“要是一个人一事无成,窝窝囊囊,胖的跟头猪一样。人再好也没用。我还没有老眼昏花。叶春彦是个很出挑的人,聪明又不卖弄,文雅又不装腔,出事能担着,又没什么野心,还养了个好女儿。你嘛,女孩子家家的,也是看他长得好。
“你明明挺欣赏他的。”
“他是不错,但不适合你。他非常难驯服。现在你觉得他脾气好,只是因为你们没碰到各自的底线。真要被你碰到了,他是一点也不会对你低头的。”
杜秋点头,道:“我们不会闹到这地步的。”
“你有自己的想法,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你最好别把事情看得太简单。我是真的弄不懂,我已经给你选了一条最好的路,我们这样的人家,又没权,又没人,好不容易赚了点小钱,也要精打细算着用。找个家里相当点的,出了事也有个帮手。林怀孝到底有什么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