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鸡肉,牛肉,鱼肉和猪肉里,你最喜欢哪一样?能连吃几年吗?”
“那还是鸡肉吧。”
夏文卿放声大笑,道:“那说明你和我一样,是天生的穷命。因为已经培育出了白羽鸡,所以一般鸡肉是最廉价的。我在美国的时候最喜欢吃社区超市里的鸡肉三明治,很便宜,几乎比牛肉三明治便宜三分之一的价钱。我连吃了三年,都不算腻,也不是心疼钱,是真的喜欢。”
狄梦云琢磨了一下,如果换作是她,也不是不行,顶多是多换几样酱料来。
“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物质享受没有精神充实重要。晚上吃披萨,早上把冷披萨热一下,买了辆二手车到处开,有时候坐灰狗巴士去玩。因为我和家人在一起,学的又是喜欢的专业,所以真的很幸福。芝加哥又很漂亮,有一条大道专门栽满郁金香。我们学校附近有条坡道上也种着郁金香,红色的砖墙映着五彩的花,我有时会特意过去散步。”
“这样的日子真的会长久吗?”狄梦云不禁联想到自身。她和母亲相依为命时,也不是没有幸福的回忆。有一年她生日,母亲提早下班买了蛋糕,又给她下了面。吃完后她抱着半个西瓜,坐在外面乘凉,那个夜晚有星。
“长不长久,要看运气。如果我爸没有生病,我大概现在也就是继续在芝加哥大学读博,吃着我的三明治看花。”
他冷笑一下,依着栏杆远眺水面,“但我是运气不好的人,我爸死后第二天,我还要去学校,又经过那条坡道。郁金香依旧开得很美。我最讨厌的花就是郁金香。不管在你高兴还是痛苦的时候,这花都是那么开着的。就像这个世界。”
“知道我为什么要帮你搞定朱明思吗?因为我们是一样的,运气不好的普通人。但绝不能就这么认输。我曾经是吃鸡肉三明治,坐灰狗巴士很开心的人,因为真的很开心。但是当我去求人时,我就变成一个过廉价生活的下贱东西。这个世界上有老鼠,也有老鹰。我原以为当老鼠也很开心,可如果老鹰要吃掉我,我就不能再当老鼠。你也是。”
他的眼睛又红了,狄梦云心念一动,侧身抱住了他。手先是在他背上虚悬着,停了片刻,终于紧紧搂住他。因为他们都清瘦,便能感受到心在胸膛下跳动的起伏。
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道:“我知道,我知道你的感受。杜秋给了我二十多万,我妈进了精神病院,我想把这钱花掉,忘了她。我去试穿了一条三万多真丝吊带裙,有手工绣花和蕾丝。我买下来,回家看绣花,并不比我绣的有多好,我分不出它和几百块裙子的差别。我真的很痛苦,连钱都不尊重我。”
“你这么说,我倒对你的丑裙子有点好奇了。”他随手把她别吹乱的头发别到耳后。
她松开他,低着头笑了,多少也有些尴尬,略微沉默了一会儿,便道:“别难过了,我请你吃冰激凌吧。我记得再走一段路,那里有家店。”
说完她就小碎步跑开了,他跟在后面,倒不是怕她走丢,而是担心她走夜路危险。因为他在夜风里有些冷,就顺便自作主张把外套披在她身上。
正好是最后一单生意,狄梦云拿着两个甜筒出来,店老板就在后面关机器锁门。她随口说了一句,“这样的小生意还挺忙的。”他就想到了叶春彦。他之前也不过是个开咖啡店的小老板,究竟是凭什么运气,竟然博得杜秋青睐?叶:这福气给你要不要
狄梦云催他快吃,以免冰激凌融化滴在手上发黏。虽然不说,他也看出她挺喜欢这种小甜品的。因为她总是很压抑的一个人,这种时候流露出契合年龄的俏皮,倒让他眼前一亮。他道:“为什么你的和我的不一样?”
“我给你买了朗姆酒味,比其他口味贵五块钱。不喜欢吗?”
“挺奇怪的味道。你要不尝一下?”他把蛋筒凑近她,指给她自己没碰过的地方,她舔了一小口,点头道:“确实有点怪,被骗了。看来我们确实是不会花钱的穷命。”
夏文卿笑了一下,因为他不再落泪,湿润的睫毛根便微微发凉。他凝视着月光下狄梦云的脸,她嘴角沾到了一点,但他并不准备提醒她,只生出一种微小的快乐来。
他们的相处有许多的虚情假意和仓惶错乱,但至少在这个夜晚,那些寄托了眼泪的伤痛都是真心的,有那条无声流淌的河可做见证。
吹了一夜的风,夏文卿倒比狄梦云更娇贵些,略有些伤风感冒。母亲在电话里声泪俱下要和他回来,他也就姑且去见了她一面。依旧是老调重弹,她还是哀怨着劝他离开。
“我是不会走的,是我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能去争?就因为我是私生子?为什么你的错要让我来让步?” 他顿了顿,不愿把话说得更难堪,“既然杜守拙把我叫回来,就说明他对杜秋不满意,该小心是她不是我。”
他照例还是回杜家的别墅住,对杜秋家里的一番争吵都缄口不言,料想杜秋也没胆子对杜守拙说。日子还是照样平静过下去,只是他的感冒更厉害,甚至开始低烧。
杜守拙很挂念他的病,每天都端着上楼来看他一次,但到底不会照顾人,也就只是站在床边叮嘱几句,又重复道:“你想吃什么?我让厨房给你做。”
因为得病,夏文卿也不再勉强自己敷衍他,只是闭上眼,静静躺着。杜守拙只当他是病的厉害,又一通电话把杜秋叫回来。杜秋不情愿,推说自己也病了,“我在咳嗽,到时候见了他,互相传染更厉害。”
杜守拙也不疑有他,只当是年轻人贪凉,把空调开得太冷。于是别墅里的空调关了一半,剩下的温度一律上调三度,搞得厨房里的佣人热汗淋漓,敢怒不敢言。
夏文卿陷在枕头里昏昏欲睡,醒来的时候,杜守拙已经在床边站了一阵。他也不叫醒他,只是静静看着。
过了一阵,他才开口道:“你妈妈在楼下。她回来了,你怎么不和我说一声?我也好提前准备。”虽然是责怪的口吻,他却是面带微笑,一本正经对着镜子梳理微秃的后脑勺。
夏文卿轰然一惊,原来他们竟是还有旧情难忘,这么多的错误底下竟是真心相爱。
杜守拙下楼去客厅,见她端坐在沙发上用小瓷杯喝茶,他也会心一笑,挺了挺背,对她道:“你好啊。”
“你也好啊。”
“你要上楼看看文卿吗?”
“先让他歇着吧。我知道他病了。我是专门来找你的,有一些话想同你说。”
他点头,带着好奇看她,因为许久不见,容貌大改,她在他心里完全成了一个新人,却并不觉得讨厌。他故意不要佣人开门,为她把门拉着,笑道:“那我们出去走走吧,今天天气很好。”
第80章 我和她的结合,是时代与命运的阴错阳差
起先的一段路,他们都没有说话。年轻的时候,他们又穷又无聊,就把散步当成唯一的娱乐。就这么肩并肩走着,他还有一番道理,“水边都是小虫,走起来就不会被咬。”
和过去的习惯一样,杜守拙让她走在里面,怕外面的车开过把水溅到她身上。他对她还是那么仔细,可人终究是不一样了。她印象里他像一棵树,年轻时高大从容。现在老了也像是树,干枯萧条,只剩枯败的枝叶朝天支起。
那么她呢?或许她没有那么老,却像一根藤蔓,悔恨的汁液上下流淌着。
她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又是淳朴人,总教她知错能改的道理。她那时候还天真,并不当真,后来才明白其中的深意。一个错犯下了,并不会停下,而是像点燃的鞭炮一样,噼里啪啦就窜下去了。
姐姐比她大五岁,读书时正好遇到上山下乡。父母怕轮到姐姐,连夜把她送回乡下由姥姥带,过了五六年,等风头过去了再接回来。
再回来时,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说话带着一种乡下土话的口音,人也晒得又黑又瘦。因为小儿麻痹症,走起路来甚至略有些跛。她在学校跟不上功课,只能多留级一年,个子又长高了,处处让同学笑话,做劳动时,他们故意把桶里的脏水泼到她身上。
父母都心疼她,她也只是笑笑,说道:“不碍事,都是不当心的。”
姐姐在乡下吃了不少苦,身上总有种卑微感。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生煤球炉,她都是抢着做的。作为妹妹,她却不喜欢这个姐姐。因为父母觉得亏欠她,所以好东西都是优先给她。她只觉得姐姐平白抢走了他们的爱,过去她可是家里唯一的孩子。
杜守拙也是她先认识的。那时候她新买了一辆自行车,停在外面,他每天经过,有一次特意等在下雨天等着她,认真道:“你别把新车停在外面,风吹日晒的,很快就锈了,多可惜啊。”
她见他半边肩膀都湿了,还记着给她的自行车撑伞,只觉得他傻,又傻得讨喜可爱。后来熟悉了,她才知道他早就关注到自己,只是一直寻不到由头和她说话。
他道:“第一次是你和一位女朋友一起经过,远远就听到了你的笑声。听了就让人很开心。”
她道:“那是我姐姐。”
他点点头,没怎么放在心上,只是道:“你姐姐和你长得不像。”
她笑,暗自得意,谁都能看出来,她长得比姐姐好看许多。
他们交往了大半年,虽然没有明确关系,但周围朋友已经能很自然拿他们打趣了。她觉得时机成熟,就带他回了家里。父母对他也很喜欢,觉得他长相周正,人有灵活,口才好,心气高,是能有一番大作为。
姐姐倒是没和他说一句话,只是低着头擦玻璃窗,等他走后,她也一声不吭回了房。后来她才知道,姐姐借着打扫卫生的机会,一直默默盯着他在玻璃窗上的投影。她对他,完全是一见钟情了。
他们的感情稳定后没多久,母亲忽然带着她去找了外地的舅舅,说是要探亲,一待就是三个月。
她再回来时,姐姐和杜守拙的关系已经稳定了。一问才知道,是父亲告诉他,她过去的一个朋友追求她,她过去和他见面了,完全是移情别恋的意思。
他不是没有给她写过信,只是全让母亲截住了退回去。她一封都没收到,信退回来,他只当她是不愿意看。心灰意冷之下,他终于病倒了,都是姐姐去上门照顾的。久而久之,她的温柔体贴还是打动了他。
得知真相,她又哭又闹,追着问父母为什么要这么做。父亲只是沉默着抽烟。母亲抱着她劝道:“你姐姐已经很苦了,你就让她一次吧。你还是有机会遇到好男人,可她错过这一次就难了。你要怪就怪我们吧。”
话说到最后,她们抱在一起哭,却是为了截然不同的理由。
姐姐到底还是和杜守拙结婚了。像是为了赌气,几个月后,她也匆匆嫁给了一个不喜欢的男人。一位姓夏的木讷男人,国字脸,戴厚厚眼镜,随身带一个手帕,在外面吃饭喝茶,他就先帮她把桌椅擦一擦。他们相处时,他的话很少,只是偶尔点头,说道:“很好,很好。”
她嫌他了无生趣,父母却很喜欢他,知道他踏实上进,一门心思想着读书深造,以后是有大出息的人。脾气又好,吵架时总是带着些不知所措的样子,尴尬地笑着,任由她来骂。
两个女儿都有了着落,两个家庭也稳定,把孩子的事列入计划,父母也都松了口气。可午夜梦回时,她总是意难平。杜守拙发迹发得很快,才四五年光景,他们家出行就靠车代步。
姐姐原本是又黑又瘦的一个人,娇养一番,头发烫卷,平白生出一副娇滴滴的样子来。她倒是憔悴不少,夏虽然才学好,可是在单位不懂关系,处处受人排挤。眼看着他就混不出头,房子也分不到,她又气又急,心一烦就和他吵。
姐姐知道他们的矛盾,两边劝和,对她道:“小夏是个好人,我也很喜欢他。他会对你好的,你先稍微放宽心,别总是催着他。”
她不说话,心里自然不服气,想着这鬼话说给谁听啊。真的喜欢,为什么当年要抢她的男人。
后来姐姐摔伤了胳膊,家里的事情顾不上,她就是时不时过去帮衬。她自然是有私心的,每次去都打扮得花枝招展。
他那时候也忙,半个月才回一次家。起初见了她,也不过是淡淡,她有些挫败,也弄不清他有没有知道当年的内情。直到一次,姐姐去照顾生病的杜秋,没留心就让他们独处,他特意带了一瓶酒,他们都喝了许多。
说了许多琐碎的闲话,终于聊到过往,他道:“我和你姐姐的结合,是时代与命运的阴错阳差。”
她一抬头,见他的眼里有泪光,澄澈如镜,照出他们这么多年的蹉跎来。原来他早就知道了。她哭着扑倒他的怀里。
两个月后,她怀孕了,偷偷托关系去验性别,是个男孩。他求她别打胎,道:“这个孩子虽然名义上是我的外甥,可我会对他像对亲儿子一样。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我就把他接到身边。杜秋过什么样的日子,我也一样对他好。”
她起先是惴惴不安的,生怕那两个人看出破绽来。可夏欣喜若狂,姐姐也很是为她高兴,还四处为她找医生,准备孩子的衣服鞋子。她也就渐渐放下心来。文卿这个名字是杜守拙取的,她对外只说是自己从字典上挑的。
夏文卿出生那天,她的喜悦达到了顶峰,然后迅速坠落,只剩余生的追悔莫及。杜守拙自然没来医院,忙于工作,月子里也只看过她一次。是夏和姐姐守着她,他们还笑着抱起孩子说,长得真像爸爸。
夏文卿越大,夏对他就越好,甚至动了出国的念头。他白天上班,晚上温书,清晨六点醒,给家里做了早饭再骑车去单位。等他说他们要举家出国时,她吓了一跳,连忙说了许多不该走的道理:人生地不熟,离娘家又远,孩子也不习惯。
夏并不勉强她,只是道:“没事,你可以再考虑一段时间。我先出去,等拿到身份了再回来问你的意思。”
她那时还存了些侥幸,又不是八十年代,去中餐馆洗碗也要留下去。他只是去美国公司里当工程师,绿卡也没那么好拿。可他一走,她又忧心起来,生怕他在美国为了身份和别人结婚,或者是移情别恋。
好在一年后,他终于回来了,问她考虑的怎么样。她到底还是跟着他走了,杜守拙自然没有挽留,父母那年已经过世了,姐姐又劝她把握机会。她也就没有留下的理由。
到了美国,完全是另外一番天地,既新鲜又惶恐,她的娇小个子埋在人堆里是看得不到头的。日子难过时她是埋怨过他的,可心里还是拿他当依靠。二十年风雨坚守,偶尔的拌嘴,长久的陪伴,她已经完全习惯了这个人。原本想着等夏文卿工作,他们自有很长的闲暇可以享受。
但他又忽然病了。这时她才惊觉,不是他离不开她,是她离不开他。这么无趣的一个人像是块砖摆在家里,倒有沉甸甸的分量。
为了钱的事,她有想去求过杜守拙,夏却断然拒绝。他脸上露出屈辱的神色来,原来他早就知道了。临别时刻,他搭着她的手,道:“是命,我认了,别怪你自己。”
杜守拙盯着她的十字架看了一阵,道:“你怎么就信教了?以前你是连庙里的菩萨都不愿意拜的。”
“做了亏心事,也就不能不信了。”
“你也不要这样子,现在孩子们不是都很好吗?”他习惯性板起脸,又生怕太严肃,笑了笑道: “你怎么突然间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