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思清的家在老城区,住的是当年手表厂分的房子。这种红砖房十几年前在浔城可是人见人羡的职工福利,如今随着手表厂的倒闭,商品房一栋栋拔地而起,红砖房就显得越发陈旧简陋了。
何景辉看了一眼花坛附近嬉戏打闹的小孩,抬起头,刚好看到曹思清家阳台上挂着的咸鱼,“我在你家楼下。”
曹思清趴在栏杆上冲他招手,在电话里道:“来了也不提前打招呼,万一我去我姥姥那了咋办?你赶紧上来吧!”
曹思清家不大,两室一厅的结构,一家三口住着倒还行。何景辉长手长脚的大高个,站在屋里,感觉头都快挨到楼板了。
他不由想到去朱玉珂家的情形,她家在京市三环边上有套两百多平的房子,客厅里还挂着她爷爷跟领导人的合影。
他和几个同学站在偌大的客厅里,感觉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看见端水果给他们吃的中年妇女,还以为是朱玉珂的妈妈,紧张得说话都结巴了。后来才知道,那只是她家的保姆阿姨。
……
“你不是说你这两天有事吗?”曹思清系着围裙,戴着袖笼,头上还套了个塑料袋,一副大扫除的打扮。她转身给何景辉倒了杯热水,笑嘻嘻地递上去:“穿这么整齐来帮我打扫卫生啊?”
何景辉看着她清澈的眼睛,只觉得脸上一阵阵发麻,像是无数根针在细细密密地扎进肌肤里。
她眼里的笑意让他无所遁形,终于承受不住,垂下眼睛低声道:“有件事,我要向你坦白一下。我戴的那块手表不是假劳力士,是真的。那手表是我大学同学借我戴的。她对我有好感,昨天特意从京市来浔城找我。”
曹思清嘴角的笑容一点点褪去。
屋里一阵难捱的沉默,安静得只听得到厨房水龙头的嘀嗒声。
何景辉不敢看她,他感觉自己快窒息了,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半晌,她终于开口,声音听上去还算冷静:“所以,你说这两天有事,是去招待她去了?”
何景辉点点头:“嗯。昨天我请她在悦阁吃了饭,帮她订了间酒店。今天刚把她送走了。”
曹思清自嘲一笑:“悦阁?你对你们班女同学可真大方。我跟你交往这么长时间,吃的最贵的也不过江北佬烧烤摊。”
何景辉有些赧然,朱玉珂那个家庭条件他哪能带她去吃路边摊呢。像她那样养尊处优的女孩,即便是浔城最高档的悦阁餐厅,她也觉得味道很一般。
“我这同学家庭条件很好,家里有保姆,平时保姆还到学校里帮她洗衣服的那种。她吃穿用住都跟我们不一样。这次她到浔城来找我,我肯定不能带她去太差的地方。”
曹思清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所以呢?你今天跑到我家来,就为跟我说这个?”
何景辉为难地将头撇向一方,语气艰涩:“你知道我这个专业找工作有多难。我又是外地人,如果在大学不趁机经营好人际关系,以后出了社会,谁会搭理你?我这个同学家里在京市有钱有势,如果能跟她搞好关系,毕业以后留在京市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关于未来在哪座城市发展,他们之前曾经讨论过这个话题。何景辉想留在京市,曹思清对这个问题没有太大所谓。
如果男朋友想留在京市,她也可以去那边找工作。
“我这也是为了我们的未来考虑。如果我在京市有个稳定的工作,等于给我们的未来加了一重保险……”
曹思清猛地抬眸,眼角猩红地看着他,压抑着嗓门吼道:“何景辉,那是给你的未来加保险!不是我们的!你能不能别这么虚伪!”
何景辉很少看她情绪如此激动,心里莫名有些慌乱:“我发誓我跟她没什么。昨天给她订好酒店我就走了。”
曹思清感觉胸口位置有个锋利的刀子在无情地搅动着,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正常:“你如果不说我也不会知道。你今天为什么要跑来跟我说这些?”
何景辉眼里闪过一丝狼狈:“那天吃夜宵,许青菱认出来我的手表是真的,昨天我跟那个女生在悦阁吃饭,又被她看到了。她,她说让我自己跟你说清楚。她说她不能接受欺骗,其实我……”
曹思清听到这眼泪终于崩不住了,她抬起头将眼泪逼回去。刚才,她把自己代入何景辉的场景,如果是她,她在有男朋友的情况下,会接受别的男同学送的手表么?会在对方已经明显表露好感的情况下,背着男朋友,请对方在高档餐厅吃饭么?
答案是:不会。
所以,道不同不相与谋。
曹思清:“我知道了。你回去吧。”
何景辉:“那,我们……”
曹思清用手背擤了擤鼻子,神色很冷:“没有我们。走的时候记得把你脚上的鞋子脱下来,那是我没日没夜画图赚来的钱买的。”
何景辉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脚上的运动鞋,这鞋子是前段时间他过生日,曹思清送给他的,是限量款的篮球鞋。
一股屈辱感和怒火直往上蹿,没想到曹思清竟然因为这种小事跟他分手。何景辉的脸色瞬间难看至极,他气得已经分不出神去想别的:“这样的天气,你让我光着脚回去?!”
*
杨栩带着他们仨个把方案重新调整了,沈安吾那边却一直没时间。
许青菱把自己画的卧室效果图给杨栩看,杨栩看完了只说了句:“你不说我以为这是朱荔的房间,确定沈安吾喜欢这种风格?”
许青菱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她确实受了朱荔卧室的启发。
朱荔那个香艳之极的香闺,也摆了一个立柱床,只不过她的床幔是艳粉色,刚好跟荷花墙绘的颜色相呼应。就是看了她的床,许青菱才觉得立柱床很适合沈安吾这种睡眠不好的人。
杨栩将三个徒弟画的效果图都收了上来,然后将许青菱的那张随手塞进了抽屉,这种效果图他是绝对不会拿给沈安吾看的。
眼看年关越来越近,杨栩还要回老家陪女儿,便赶紧开着他那辆老爷车带着三个徒弟去泡温泉度假村耍一耍。
兴许是因为当单亲爸爸时间长了,出门在外杨栩就是个操心的命,大包小包忙上忙下。反而三个逆徒像公子小姐似的两手空空地跟在后头。
杨栩正在跟前台登记信息,好不容易小徒弟主动帮他把背包接了过去。
许青菱扛着老板的背包,又把手机掏出来看了一遍。她等了好几天,都没有等到曹思清的消息。打电话给何景辉没人接,打电话找曹思清,她的小灵通关机了。
她又发了好多条短信,结果也是石沉大海,也不知道曹思清怎么样了。
许青菱转过身看着外头的天空,冬天的浔城总是阴沉沉的。墨色浓云挤压着天空,沉沉的仿佛要坠下来,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大厅里的人或坐或躺,都是一脸疲惫。她拿出手机又拨了个电话给曹思清,电话那头还是嘟嘟嘟的忙音。
“小姑娘,你知道这附近哪里有茅房吗?”一个带着浓重口音的苍老声音在耳旁响起。
这口音许青菱莫名熟悉,回过头看到站在自己身后的老太太。
老太太穿着一身和这高档酒店大堂格格不入的老旧棉袄。一头花白的头发,脸上皱纹刀刻似的,看得出来年轻时吃了不少苦。
许青菱对上她那双浑浊的眼睛,大脑有一瞬的空白——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沈栾的奶奶。
第52章
许青菱上辈子第一次跟着沈栾去白泉村见他奶奶,是她进远星工作以后的事了。
他奶奶孙兰香跟沈兴邦离婚后,一直在乡下照顾婆婆,直到沈兴邦的母亲九十岁去世。
沈兴邦的母亲性格强蛮,并不好相处,年轻的时候没少磋磨媳妇。孙兰香老实懦弱,男人在外打拼,她带着儿子,跟婆婆一起在乡下过日子,只有忍气吞声的份。
结婚十几年,儿子都大了,沈兴邦生意越做越大,喜欢上城里跟他一起做生意的女人,回来闹着要跟孙兰香离婚。
离婚后,这对婆媳的关系反而好转了。老太太只认跟前这个媳妇。儿子跟城里那个女人结婚后,她一次也没去过儿子那,连孙子沈安吾都没瞧过一眼。
倒是沈栾这个曾孙,每年暑假都要去看奶奶和太奶奶,一待就是十天半个月。
婆婆去世后,孙兰香一直还在老宅里住着,她也闲不住,每天都在菜地里忙活。
沈栾带许青菱去白泉,孙兰香腿脚不灵活,还坚持拄着拐杖下菜地摘菜做给他们吃。一块小小的菜地,被老太太打理得井井有条,种了西红杮、丝瓜、辣椒和茄子各种蔬菜。
在白泉的时候,许青菱每天早上会帮孙兰香给菜地浇水、摘菜。孙兰香总把最大最红的西红杮留下来,给她拌糖吃。这独一份的待遇,连沈栾都没有。
上辈子许青菱亲缘淡薄,也只对这个老太太有过一丝孺慕之情。她和沈栾结婚第三年,孙兰香就去世了。走之前老太太还遗憾看不到她和沈栾的孩子出生。
那个时候许青菱做梦也没想到,两年后她和沈栾就离婚了……时过境迁,这辈子她跟老太太再不可能有上辈子的缘份了。
许青菱只当她是个寻常问路的老太太,指了指巨大的玉石盆栽方向,用比平时说话声音大几分的音量道:“那里有扇门,门后头就是厕所。”
孙兰香有点耳背,但这次她听清楚了这小姑娘说的话,笑眯眯地冲她点头:“小姑娘,谢谢啊!”
说罢她拄着拐杖往那头去了。许青菱看着她的背影,老太太的动作比印象中还要颤巍。上辈子,她跟沈栾去白泉看她,那时候老太太虽然拄着拐杖,已经恢复得还算利索。
老太太的性格,应该不会一个人跑到度假村里玩,肯定儿子儿媳带着她来的。也不知道怎么把她一个人拉在这里。
……
年底了,沈栾跟着父母、奶奶一起到沈家的温泉度假村来待几天。这一次他提出带宛月一起来,他妈虽然不高兴,也没说什么。
只是在定酒店的时候,傅芹把宛月跟婆婆安排在一间房。儿子跟那个狐狸精私底下到什么程度,她不管,眼皮子底下还是不可能让他们睡一起的。
再说婆婆刚摔了腿,膝盖骨裂了,修养了一段时间,腿脚再没以前利索了,走路需要拄着拐杖。傅芹正担心晚上婆婆一个人单独住,起夜不方便呢。这不刚好嘛!就让小狐狸精跟老太太睡一间房好了。
沈栾本来想说他跟奶奶睡一间房,结果他妈说你奶奶晚上肯定是要起夜的,宛月女孩子方便一点。
他想了想,也没有更好的方案了。跟宛月说了以后,宛月爽快答应了:“那是你奶奶啊,我照顾她不是应该的么?”
一句话让沈栾的心情立刻熨帖无比,宛月总是这么善解人意。
他们一行五个人到翠谷,第一顿是在翠谷中餐厅吃饭。餐厅的主厨特意出来跟他们一家打招呼,眼下正是吃羊肉的季节,主厨介绍了店里特供的羊肉火锅。
傅芹刚点好菜,一转头发现婆婆不见了,赶紧让儿子出去看看。宛月见状也跟着出来了,她可不想单独对着傅芹和沈绍周。
孙兰香一只手拄在拐杖上,另一只手搀着许青菱,看见孙子出来找自己,欣喜地冲他们招手,用很重的白泉口音跟许青菱介绍:“那是我孙子。”
不消她说,许青菱也知道她孙子是谁,慢腾腾地松开手。孙兰香却一把抓过她的手,向孙子夸赞刚才多亏这姑娘带她去上厕所。
宛月站在一旁,她没想到在这碰到许青菱。沈栾也没想到,他搀住奶奶的另一只手,冲许青菱说了句:“谢谢。”
许青菱没说什么,懒得跟他们打招呼。那头杨栩一直在打电话,似乎在谈公事,她正要过去跟他们汇合,宛月突然喊住她。
“许青菱,你怎么也来这了?听说你跟申舜在一起了?你们俩一起过来的吗?”
许青菱纳闷了,她什么时候跟申舜在一起了?转而想起来,那天她跟申舜在浔大南路拍大头贴的时候,刚好碰到了沈栾。
没想到这人还挺多嘴的。她瞥了沈栾一眼。果然沈栾眼里一闪而过的狼狈。
她没肯定也没否定,只扔下一句:“我今天跟我们系的老师同学一起来的。”
说完她也不理会那两人,扭头便走了。
孙兰香听说刚才那闺女是儿子的高中同学,还跟宛月是一个村的邻居,一个劲地夸道:“那孩子不仅长得得人疼,心眼也好。”
沈栾搀着奶奶粗糙枯瘦的手,没吭声,半晌才道:“她心眼确实挺好的。宛月不会骑自行车,上高中的时候,都是她骑车带宛月上下学。”
孙兰香听孙子这么说,瞧了宛月一眼,“哟!这真是心眼好!”
宛月被婆孙俩这一唱一合弄得不开心了,怎么搞得她像个什么都不会的废物一样。
她眉头拧了起来,瞪了沈栾一眼,小声道:“哪里都是她骑车带我了?明明冯博带我更多!”
沈栾那时候几乎天天晚自习跟她们同道,哪能不知道是谁带宛月更多呢。看宛月嗔怨地瞪着自己,他唇角却莫名地弯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