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了,现在最重要的是眼前的男人,绝不能让沈锦月把他带走了。
“世子妃,我是来寻我的表哥,他受了重伤,是你救了他吗?大恩大德,我们兄妹二人绝不会忘记。”
苏玉婉表明来意,还说躺在地上的男人是她的表哥。
沈锦月顿时心中五味杂陈,也不知道苏玉婉所言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那前世王行之又为什么要救她呢?
沈锦月敛下眼中的波涛汹涌,淡淡地道:“可有什么凭证?他姓甚名谁?家住何方?”
“这……”苏玉婉无言,她总不能说男人是皇子,家住皇宫吧?
“罢了。”沈锦月摆摆手,她也不知道那些信息,前世男人只告诉她自己叫王行之,谁知道名字是真是假。
前世男人救她出贼窝,今生她也救了他一回,两两相抵,互不亏欠。
如果说男人真的是苏玉婉的表哥,那他们以后相见,就是敌人。
天虎正好回来告知她前面不远处有一个医馆。
“天虎,你把他送到医馆。”
“不……”苏玉婉想要阻止,她其实更想把人带到自己的客栈,这样男人醒来看到的第一个人就会是她。
第13章 他是表哥
苏玉婉还没说完话,金柱就朝着苏玉婉拼命地吼叫着。
苏玉婉露出厌恶的表情,真没想到这条死狗还是如前世那般惹人厌烦。
沈锦月凌厉的眼神看过来“苏姑娘想说什么?”
“若他真是你的表哥,相信苏姑娘应该此时更希望他的伤势能够得到救治。”
苏玉婉无言以对,只能看着天虎把人送到医馆之中,还警惕地四处张望这家医馆中有没有女大夫。
沈锦月将人送到医馆,给了大夫一锭银子,至于金柱,现在还是有主的,纵使主人现在昏迷不醒,可她又不是强盗,自然不可能强要了回去。
苏玉婉见沈锦月要走,面露喜色,“我替家中表哥感谢贵人姐姐相助,来日若有机会定会报答。”
不知是不是错觉,沈锦月总觉得“报答”二字说的咬牙切齿,她不咸不淡地说:“姐姐这个称呼,我不敢当。”
苏玉婉喊得越甜,沈锦月越是会想起前世的自己是多么愚蠢可笑。
随后沈锦月就拂袖而去。
苏玉婉弯了弯唇,仿佛奸计得逞一般得意洋洋,沈锦月你前世众星捧月,我倒是要看看这一世你是否还能让那么多人为你倾心。
“大夫,这位公子如何了?刚才那个女人不是给你钱了嘛,一定要用最好的药材医治他。”
老大夫正在为男人扎针的手顿了顿,这位小娘子实在是搞笑的很,竟然拿着别人给的银子做人情。
苏玉婉身边的丫鬟云儿不解,“小姐你要找的就是这样一个叫花子吗?”
云儿发现自家小姐越发奇怪了,从昨天醒来之后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老说一些她听不懂的话。
“他不是叫花子。”是人中龙凤。
苏玉婉是重活一世的人,她想明白了,老天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不该让自己困于毅远侯府,沈锦月充其量也只能做一个侯府主母,而且毅远侯府终究会破败不堪,孟宴修再怎么样也中不了举,无法保证她的一辈子荣华富贵。
既然她已经知晓了一些未来的时局,那她就要从中另择一条福贵路。
“大夫,他什么时候能醒?”
苏玉婉迫不及待地问道。
“少则三天,多则十天半个月都有可能。”老大夫不耐烦地说。
“这么久。”苏玉婉眉头颦蹙,转而继续问:“大夫,你这医馆之中可以女子在行医。”
没头没脑的问题,老大夫都不想搭理她了,只说了两个字:“安静。”
苏玉婉也不恼,只是有些担心,前世的三皇子不近女色,身边唯有一位医女做侧妃,听说那位侧妃娘娘就是曾经救了他,之后三皇子不惜忤逆圣意也要将医女带入府中。
这一世苏玉婉来的早,大概是不会再出现那位医女了吧?
她稍稍放松了警惕,只是静静地待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盯着男人。
而金柱像是担心苏玉婉伤害自家主子一样,趴在地上盯着女人。
云儿眼看日落西山,有些担心,“小姐,老夫人说最近西城区不太平的,让我们在别院待着少出门走动,我们今天出来时间已经够长了,如果让老夫人知道了,恐怕会不高兴。”
“你如果不说,谁又会知道。”
孟老夫人将苏玉婉安置在别院里,而这个别院都快要出城了,离繁华的京城相隔甚远,苏玉婉早就不满。
“可是……”云儿欲言又止。
“别可是了,到底我是你主子,还是她是你主子。”
苏玉婉是铁了心要收在这里寸步不离,她要男人醒来看到的第一眼就是自己。
老大夫用余光瞥了一眼,恰如其是地说道:“姑娘若是有事情明日再来看你表哥一样的,他的伤势太重,一时半会儿恐怕醒不过来。
如果姑娘有时间也正好回家给这位公子带两套换洗衣物。”
苏玉婉听了也觉得有道理,正好给男人买两套衣服,于是带着云儿先离开了。
老大夫见苏玉婉走了长舒一口气,就连金柱看到女人的背影也开心的“汪汪”叫了两声。
男人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日暮时分,老大夫正将医馆的大门关上。
老大夫见他醒来,笑道:“哟真没想到竟然不到三个时辰就醒过来了,你小子真是福大命大!”
男人愣了愣,发现自己已经不在破庙,而是躺在一家医馆里。
他用沙哑的声音艰难询问道:“是谁……送我……来此?”
虽然只吐出几个字,可老大夫却意外地朝他多看了几眼。
无他,实在是这声音过于好听,与他这一身褴褛极不匹配。
老大夫将男人按回床板上,“一位善人。”
老大夫的话音一落,男人就觉着自己左,上传来了湿湿凉凉的感觉,转头一看,正见毛团扒在他床边,用小舌头舔着他。
看见毛球,脸上的戾气少了几分,眉头也舒展开了,“臭小子……是你寻人救了我?”
狗狗好像听懂了男人的话,开心地在地上转了一圈,然后又扒在了男子的床边,拼命摇着尾巴。
他费力地伸手挠了挠狗狗的小肚皮。
老大夫笑了笑,“公子气度不凡,想必应该不是流民。”
虽看不清男子面容,但听这小子谈吐,知他应是读过书的。
“在下王行之,多谢先生救命之恩。”
“举手之劳,我也是拿人钱财,替人救命。”
顿了顿,老大夫又说道:“哦对了,来的人还有公子的表妹。”
“表妹?”王行之眉头一皱,他哪儿来的什么表妹。
更何况,出门查案的他根本就没有告知任何人自己的真实身份。
“明日公子的表妹还要来此,到时便知道了。”
王行之身体终究是虚弱,咳了咳说:“先生可有纸笔?”
“有。”
老大夫拿来纸笔,王行之写了几个字后问:“我这伤何时才能恢复?”
“小子你的伤重的很,能这么快苏醒已经是老天爷眷顾,还是好好养病吧,这才不辜负那个姑娘救你一回。”
王行之轻声道:“好。”
金柱也适得其实地汪汪叫了两声,仿佛是在说:你要听大夫的话。
第14章 没找到人
“这只狗狗极通灵性,那位姑娘也说如果公子没有办法照顾小家伙,就把它留在这里,她会派人前来接它。”
王行之满脸黑线,还好狗狗没有因此舍他而去,也不枉自己救它一回。
夜深人静之时,王行之躺在床上眼睛微闭,脑子却异常清醒,思索今天的暗算究竟是出自谁的手。
几个身着夜行衣的黑衣人一跃而下,从窗户飞身而入。
“主上,末将救驾来迟,请主上责罚。”
“行了,都起来吧。”
如果不是他大意遭了暗算,就那几个人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
“末将寻到主上的时候,主上身边已经有人,所以……”
王行之摆摆手,他自然明白,如今已经到了京城,人多口杂,自然是要隐匿行踪的,手下的人确实不方便出来。
不过秦风他们一直暗中盯着沈锦月他们,如果沈锦月胆敢对王行之下黑手,铁骑兵也顾不得太多一定会飞身而下就回主上。
“救我的是谁?”
“是毅远侯府少夫人,也是‘万古一方’的嫡女沈锦月。”
王行之听到“毅远侯府”四个字的时候不由得瞳孔暗了几分,沈锦月?少夫人?她是否是提前知晓了自己的身份呢?亦或者是有什么其他的目的?
秦风思索了一下,救下主上的还有一个女人,“还有一个自称是您的表妹,曾经的松城县令之女苏玉婉,不过三年前苏怀远贪脏赈灾的十万两白银获罪,如今是贱籍之身。”
话语间秦风对苏玉婉还有几分不屑,一个贱籍之女凭什么敢自称是皇子的表亲?
“查一下苏玉婉都知道些什么。”
——
“小姐竟然喜欢那只狗,而且大师都说它与你有缘,为何不带走?”李嬷嬷还惦记着沈锦月所说的那句话。
“是啊,那个小家伙也是忘恩负义!您救了它,它竟不愿跟您走,守着那乞丐,早晚被人填进肚子里!”
白桃一脸愤懑,想着刚刚无论她如何威逼利诱,那狗子始终无动于衷,心里就气闷的不行。
沈锦月无奈地敲了敲白桃的脑袋,遮住眼神中的不舍,勉强笑道:“那男子是它的主人,它丢下主人跟咱们离开,才是真正的忘恩负义!”
其实金柱不想跟她走,她心里比谁都难过,可她知道金柱有多忠诚,即便强行把那小家伙抱回府,它也会偷偷跑回男子身边的。
毕竟,它不像她一样,有着前世的记忆。
这样也好,比起外头,孟家才是那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窟,她还有很多事要做,未必能护它周全。
而且金柱那么不舍得离开那男子,说明男子对它很好,只要金柱平安活着,便是她所求,她不该贪心的!
白桃会生气,是觉着沈锦月真的很喜欢那只小毛球,见小姐比她看得开,便也不再劝了。
几人回到马车,飞龙已经在此处等候,“小姐,你让我找的人找到了。”
“带我去。”
沈锦月跟着飞龙走到一个破旧的院落前,里面的阵阵鞭声吸引了几人的注意。
“小姐,就是这里了!”
白桃看着周遭的环境有些惴惴不安,她六岁进了沈府从此一直陪伴小姐,做小姐的丫鬟,根本就没有见到过如此脏乱差的环境。
“小姐,真的要进去吗?”
沈锦月倒是淡定自若,前世什么没有经历过,流民大逃亡的场景比这可怕多了,“放心,有飞龙和天虎在。”
飞龙和天虎都是以前沈家保护沈锦月的护院,她相信他们的武艺。
飞龙皱着眉头朝院子看了一眼,“奴才已经打问清楚了,那脸上带刀疤的男子叫钱有财,干的是给牙行送人的买卖,我与他说咱们要在北方开牙行,这才与他搭上话。”
沈锦月点点头,飞龙立即跑去敲响了院门。
院子里的鞭打声很快停了下来,没多久,木门被人从里面推开。
“呦,兄弟!快请进,快请进!”
开门的正是脸上带着刀疤的钱有财,沈锦月透过帷幔的轻纱看着男人的脸,前世的记忆也接踵而至。
那时,她与孟宴修外出,在路边遇见一个可怜的小姑娘被这男人追着抽打,心生不忍,便让人将男人拦了下来。
谁能想到,这一切都是一场戏,一场针对她的戏!
钱有财见飞龙带来一个女子前来,不由蹙眉问道:“这位是?”
“这是我们的东家!”飞龙说着拿出了一块儿银牌,上面刻着“万古一方”的字样。
看到这块银牌,钱有财的态度立即恭敬起来。
“万古一方”的沈家富可敌国,在整个大魏遍布都是商行,可以说茶、粮、碳、药、布、酒、瓷、香料等各大行业都有沈家的产业。
能拥有这银牌的,都是“万古一方”的重要人物,这小娘子许是沈家的家眷,这他可惹不起!
“娘子想选什么样人?我这里调教出的绝对可以放心,听话又勤快!”
他回头给手下打了个眼色,立即有人拉着几个六七岁的男孩走了过来。
“这几个长得周正,最适合当小厮,还有几个是长工的料,干活很麻利的。”
沈锦月看了那几个孩子一眼,一个个都瘦弱得不成样子,哪里看得出周正不周正。
她不是来买这些孩子的,看着钱有财问:“就这几个么?没有其他的吗?”
“娘子莫不是想要买女娃娃?”
钱有财搓了搓手,他与城南花街的老鸨是相好,有姑娘都送去了花街,所以手中没有女娃。
沈锦月点点头,钱有财的手下忙道:“钱哥,还有一个!就是那个不听话的!”
钱有财拧紧了眉头,那个不听话的是姿色最好的一个,小小年纪已经出落得颇为标致,长大了定是个摇钱树,他怎舍得就这么卖出去。
他正犹豫时,一个男孩突然扑了过来,一下子跪在了沈锦月面前,“夫人,丫丫很听话的,求您买了她吧,她什么都会,一定可以伺候好您的!”
这男孩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脸上脏兮兮的,看不清原本的样貌,但他眼睛极为明亮,看着沈锦月时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眼中的迫切看着让人心酸。
第15章 将计就计
沈锦月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又一个孩子跪了下来,漆黑的小脸被泪水冲出两条白痕,跟着稍微大一点的男孩一起朝她磕头。
“妹妹很好的,求夫人收留她吧!求求您了!”
钱有财看着这突然跑出来的两个男孩,气得挥起鞭子就朝男孩抽了过去。
大一点的男孩脸颊立即被抽出一道血痕,可他却没有闪躲,忍着痛,乞求地看着沈锦月,一个劲地磕着头。
见男孩不躲开,钱有财又挥起了鞭子,沈锦月轻轻蹙了蹙眉,阻拦道:“钱哥,你把人都打坏了,可就不是之前的价钱了!”
谁会跟钱过不去,想了想,钱有财还是收起了鞭子。
“是有一个女娃,但那女娃脾气倔得很,不听管教,被我关起来了!”
跪在地上的男孩立即摇头道:“夫人,巧儿没有不听话,是他们对巧儿动手动脚的,巧儿这才咬了他们!”
白桃闻言,捏紧了拳头,这两个男孩看起来也就六七岁,他们管那个女孩叫妹妹,也就是说那个女孩不过五六岁,这些个畜生怎么下得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