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他一边斟酒,一边斜眼半垂眼帘地问道:“喝吗?”
“有酒喝,不喝白不喝。”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道。
秦楚笑嘴角挂着笑意,又问:“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我从未瞧不起秦楚笑过,原因恐怕不是我从男尊女卑的未来而来。原因,应该是我把他当成一个人,去尊重。他在用他喜欢的方式对待世界,对待自己。
他喜欢把自己交给他喜欢的人去爱。这应该是每个人的自由。不必要被任何人去指戳点评。
我不知道,正是我这一点,才叫秦楚笑从一开始的好奇,变成喜欢,变成一点点动心,再变成满满的爱恋。
我犹然记得,那时我起甚便往门外走,却不想被秦楚笑从甚后抱住,他贴在我耳畔说道:“今夜就在这里过夜吧。”
也许我与他们每一个人的相遇,都不是巧合。也许我们彼此,是彼此的依傍和救赎。
轩辕林楠到最后也没有告诉我,他为什么会笃信我一定心底会住十二个人。
不过,有时候,有没有答案,已经不重要了。
唐越一直很想做出治愈我的良药,可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为了唐越舒心,我还是每天在吃许多的药。喝到我的肠胃都是苦的。我总觉得,我连呼吸中,都带着一股子药腥和膻苦的味道。
可是,只要唐越高兴,我便高兴。
我人生的迟暮之年,我的孩子们各自分朋结派,我的君侍们都担心我的健康。他们为了我的病,备受痛苦。
而我,每天都躺在昭顷殿,沉溺在回忆之中。
唐越,唐越也老了。我看着唐越,轻轻地捻起他的几缕白丝。应该不会这么快,就生出这样多的白发吧。莫非,是因为我?
我不由得回想起,初见唐越的时候。那时,我还是金玲,因为吞下了冰魄,我以为我会病死。
“诶?你终于醒了!”一个褐绿色眼仁,浓眉大眼,鹅蛋脸型,鼻梁庭立,五官刚毅粗犷,却一脸书呆子气息,嘴角微微向下的男子坐在我面前看着我。他这般长相,在这女尊社会里无疑是难以嫁出去的相貌。可是他这样貌跟我前一世的那些混血王子小模特们,可以说是不相上下。
这便是唐越,这样一个呆讷性格的男子。
我还记得,我和唐越的第一次对话。
那天,是个大雪天,我向正在看书的唐越问道:“唐越,你知道你娘亲为什么把你许配给我吗?”
唐越看着手中的医书,一心二用的答道:“知道。”
我本甚对他的敌意,加上几分反感他回我话的那份不尊重,却又多了一丝好奇:“你知道?”
“嗯。”唐越眼不离书的说道:“我要是告诉你,你可以不打搅我继续看书吗?”
我忍了忍,说道:“……好。”
唐越将手指蘸了口里的唾液,翻了一页书,像是在讲无关襟要的事一般:“我娘为了救我爹爹的姓命,造了孽。虽然最后并没能救成我爹爹,但我娘这辈子也没有对自己做的恶事后悔过。可是,她告诉我,这一次她要为了我去赎罪。我猜她大概是去找她伤害过却难以躲过别人报复的什么仇家?是这个形容词吧大概……反正她去送命了可能。”
唐越这么坦白的说法,和他一副事不关己的口刎,让我记忆犹新。
这便是我的越。若是有人在那个时候,告诉我,我将来会很爱唐越。我一定会认为这个人,是个疯子。
可是,我现在,就是很爱唐越。很爱很爱。虽然,和爱南宫紫晨,爱柳书君,爱萧烬……他们不同。可是,我知道,我是深爱着唐越的。
我孩子们的争夺,愈发的激烈了。她们以为我病着,就想利用我的糊涂,让我废了太女。搞出了什么曲靖嬅与曲靖蓁的小爷有染的事情。
而且宣扬的满荣都城都知道了。
我一味的相信曲靖嬅,我想她一定是被陷害的。
谁知道她竟然跪在我的面前,承认了她确实早就喜欢了曲靖蓁的小爷。在曲靖蓁想要纳这个小爷过门的时候,她想来抢的,只是晚了一步。是被我同意的。
她们什么手段都用了,拉拢官员,互相指责贪墨。暗杀。等等各种无所不用其极的法子。
锦衣卫还没有完全归属曲靖嬅调派,所以她们之间愈演愈烈的事情,我多少都知道的。
可是,为了一个男子,姊妹之间闹成这样。满城风雨。像话吗?
气死我了!
曲靖蓁和曲靖嬅都跪在了昭顷殿外,我叫来了宋惜玉,问道:“她们姊妹抢的是个什么男子?”
宋惜玉头低的很深,她回道:“回禀陛下,这男子,名叫花荞儿。是关将军的养子。”
“养子?”我冷笑了一声。
“杀了。”我轻描淡写地说道,看着愣住的宋惜玉,我咳嗽了一阵,捂着心口说道:“赐他酒。”
第四百五十二章 若人生只如初见(十一)
无何,女子摄衣登床,压腹上,觉如百钧重。心虽了了,而举其手,手如缚;举其足,足如痿也。急欲号救,而苦不能声。——《咬鬼》,1678年,蒲松龄。
清新的空气中夹杂着树叶的味道,秋雨过后,晚秋的寒意追赶着就袭来了。
一个年轻俊美的男子推开了电子门,他鼻腔里呼出的气都有些雾化地散在了空气里。可他似乎浑然不觉寒凉,白色的背心将他长久健身的线条完全展现了出来。
他抬手设置了腕表上播放的音乐,耳中无线的米粒耳机便开始响起了音乐的节奏。
俊美的男子因为容貌出众,又有一副好身材,连路上的大爷们也都忍不住频频回头。
男子扬起了自信的笑容,向偏僻的林中小路跑去。
树木和泥土散发出的气味让人觉得舒爽,美男正享受着晨跑的乐趣,却忽然被一件奇怪的东西使他驻步。
他跑过的小道旁的石墩上,放了一件棉麻的寿衣。
男子皱了皱眉,忍不住转身向那件寿衣上仔细的看。这件寿衣上压着一串锡纸叠的银元宝。而银元宝下,隐隐约约地盖着一小片血迹。
男子拎起了银元宝,想要看清下面究竟是血迹还是什么。
就在这时,一个黑发白影以肉眼难辨的速度扑了过来!
“啊——”男子的惨叫声响彻了树林。
在男子不断惨叫的时候,还伴随着森森可怖的“嗬嗬——”声。这种声音像是嗓子里被什么东西卡住了,似是犬类发怒前的示警低咕,又似是空旷长廊里幽幽森森地闷咳声。
“啊——救……啊——”男子的惨叫在浓密的树林里并未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而他被扑倒前,掉在小路边的米粒耳机里的歌曲却还在单曲循环的唱道:“sweet dreams are made of this 甜蜜的梦是由这些编织的……”
一个满脸笑意的女子推开了蒂芙尼的门,对自己的搭档问道:“洛哥,你干嘛呢?”
被唤作洛哥的男子一米八三,长相俊朗,深邃的眸子像是永远闪烁着阳光的味道。他用手中的手机对着马有一拍摄着,他富有磁性地声音,带着一点戏谑地说道:“把你这样傻乎乎地样子,趁你没来得及后悔,就留个备份,好用做以后嘲笑你。”
马有一翻了个白眼,反唇相讥道:“你不要觉得你遇不到好的女子,就觉得这天下间的女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好吗?”
“嚄——”洛哥帮马有一拉开了车门,有几分意味不明地问道:“你是打算这回真的静下心来,好好的与曲益阳在一起了吗?那你交往的另外几个男子怎么办?”
“都分干净了,况且他们一直知道的,我现在只想找一个人安定下来。”马有一浅笑着说道。
远处三两个各有特色的俊帅男子,从商场里说笑着走了出来,马有一忍不住回头欣赏起来。
“嘿!马安定,看什么呐?”洛哥胳膊肘搭在老爷车的顶棚上,一半戏谑一半有些怨怼地问道。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行啦!咱们走吧!”马有一说着,余光却看见为首的邪魅男子,正巧与她目光碰撞在了一起。
马有一正沉溺在这种自我感觉万人迷的得意之中,忽然那邪魅的男子面目变得狰狞,像是一瞬间面目变成了红眼绿发的怪物。
马有一怔楞了,明明刚刚转晴的天空,也忽然变得好像阴森森的。她瞪大了眼睛,仔细的盯着那三名男子。可那为首的男子像是躲避什么似的,转过头去,不再看她。
“嘿!”洛哥有些不耐地从车里又探出头来,说道:“你都把人家看的不好意思了,就再别朝秦暮楚了好么?马安定——!”
马有一皱了皱眉,把手中的蒂芙尼对戒盒子放在了衣服里侧的口袋,恢复了惯有的笑意,坐上了车。
情人坡被警戒线围了起来,办案人员带着马有一与何洛走向树林深处,办案民警说道:“来露营的一对小情侣刚才慌忙拦住我,她们说自己在这树林里看见了特别恐怖的东西,一开始我以为她们说的是什么人做的恶作剧,直到她们带我来,看见了这个……”
微胖的女民警伸手指向前方,马有一顺着方向,这才看见了干尸的一颗头颅。说是干尸又不对,因为他的肉脂都被吸走了似的,皮肤也失去了光泽,但却看着不像上了年份的干尸。
“其他的部分,分散在别的地方……”微胖的女民警说着,就要带她们过去。可何洛却在一旁捂着嘴,有一点想吐。
微胖的女民警面色上露出些许鄙夷,她问道:“你是新到刑侦的吗?”
马有一微微蹙眉,她接话道:“这尸体看起来不太对劲,是被掘墓的吗?可有吻合的家属报案?”
“这就是叫你们刑侦来的原因了。这尸体并不是从坟墓里掘出来的,他的室友昨天才报的案,死者昨天早上还是个身体健康的活人。”微胖的女民警说着,便拿出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