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婚了了——月北
时间:2017-10-23 17:04:26

  紧接着补充:“你要让傅子遇和梁佳茗,都后悔。”
第141章  我不想活的像个废人
  何欢早就被楼上一阵动静吓到,隐约中听见路念笙叫声,心惊肉跳的,上楼去在门口犹犹豫豫好一阵子,却听得房间里面又安静下来。
  何欢颇为疑惑,提心吊胆推开门,愣在原地,险些以为自己看错——
  路念笙正坐在桌子旁边喝粥。
  虽然动作有点慢,但的确是在吃饭了。
  傅承修就坐在她旁边的椅子上,看着她,听见声响才抬头,目光对上何欢的,笑了一下。
  何欢又惊又喜,快步走过来,站在旁边也看着路念笙吃饭。
  由于几天没有进食,下床的时候路念笙感觉眼前发黑,整个世界都在晃,是被傅承修逼着,才硬着头皮下来喝粥。
  很普通的小米粥,约莫是滚了很久,里面的红枣都烂了,一点点红枣香气沁入心肺,她喝的很慢,喉咙还有些哽。
  因为没有食欲,吃饭变成很艰难的一件事,她磨磨蹭蹭好半天,才喝了小半碗,实在是喝不下去了,抬头看何欢,“妈,我等一下再喝……行吗?”
  她也知道和傅承修说没有用,所以只能指望何欢心软。
  何欢见她肯吃饭,已经高兴的不得了,忙不迭点头,“成,当然成,等下我让厨子给你做别的粥,你再喝一点……”
  傅承修坐在桌子一侧,手肘抵着桌面,手撑了下巴,眯眼看着路念笙,心口有凉意侵袭。
  她像是应付他,完任务似的吃了一点,何欢欢天喜地,毕竟她已经很久没吃饭,而他的心情却是复杂的。
  似乎应该高兴,因为她总算开始吃饭,可是……
  说到底,最后还是因为他搬出傅子遇来,才让她动摇,他内心充满挫败感,她绝望到极点,对一切都已经麻木了,可唯独“傅子遇”这三个字,能让她有感觉,能让她恢复成一个活生生的,有情绪的人。
  而他,不行。
  何欢对着他笑,那笑容充满感激,他微微点了一下头,见何欢端着碗出去了,视线收回来,路念笙神色还有点呆,慢吞吞咬起身,他一把拉住她的手。
  她一愣,看向他。
  他拧眉叹口气,从桌上抽了纸巾,擦她唇角一点点沾到的米,他觉得自己就像个保姆,在照顾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小孩子。
  手指无意识触碰到她的脸颊,她这几天凸显出来的颧骨,他有一瞬恍神,目光沉沉睨着她。
  而她简直像个傀儡娃娃,感觉到他的手停留在自己脸上,她眼帘慢慢低垂下去。
  其实她也知道,傅承修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她好。
  她也知道,他所说的,都是对的,她现在这样折磨自己,其实就是在折磨在乎她的人,而不在乎她的人呢……
  比如傅子遇。
  傅子遇在生死攸关那一瞬的选择上表现出来的犹豫不决,已经让她彻彻底底明白了她在他心中的位置。
  他救了梁佳茗,那个害得她和他离婚,害得她被绑架的梁佳茗,在她眼里,他无异于一个梁佳茗的共谋,和梁佳茗一起,害得她失去了孩子。
  她眼底泛起一丝潮意,努力忍了回去,抬头看着傅承修,“大哥,我已经答应你的所有条件了,你去和他说,你让他走吧。”
  傅承修默了两秒,手收回来,“好。”
  他目的已经达到,说出自然就会做到,起身离开,才下楼梯何欢已经迎上来,一脸欣喜,“承修,谢谢你,真的,如果不是你,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办,她终于肯吃饭了……”
  他扯扯唇角笑了一下,“伯母,这是我应该做的,您不用道谢,现在她已经开始吃饭,就多注意一下营养,毕竟她身体太糟糕了。”
  何欢点头,“我请了营养师……”
  何欢看起来很高兴,傅承修心底里也释然了一点。
  路念笙肯吃饭,总归是让大家心里一块石头落地,他怎么想也觉得路家二老不该再在这问题上劳神费力,和何欢聊过几句,他说:“傅子遇还在外面吗?”
  何欢点头,“还在,这天都快黑了,再不走,说不定会给老爷子碰到……”
  “我去和他说吧。”
  傅承修走出房子,外面天色已经暗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飘起零星小雪。
  他脚步很慢,往大门口去,其实他也并没有想好,要怎么和傅子遇说,但是他既然答应路念笙,就断然不能不去,站定在铁门内,他果然看到外面的傅子遇。
  傅子遇傻透了,守株待兔一样等在门口,雪花落在他黑色风衣肩头,一点点突兀的白,大抵是因为天气寒冷,他的面色苍白,唇都冻的发紫。
  见着傅承修,傅子遇先是愣了一下,旋即似乎也是想到傅承修会在这里大约是因为路念笙的事情,他也顾不上计较那么多了,问傅承修,“念笙什么情况?”
  傅承修沉默,看清傅子遇眼眸里面的急切和焦躁,心里恍然间觉得有些嘲讽,“你现在问,不觉得太迟?”
  傅子遇抬手抓了铁门栏杆,金属的冷冽直达全身,他顾不得了,“你先告诉我念笙在哪里,现在怎么样,还有,孩子呢?”
  “绑匪要咱们做选择的时候,你怎么就不想想这些问题,想想孩子,你现在想了?”
  傅子遇拧眉,“旧账以后再算,我承认是我做错还不行么?你先告诉我念笙怎么样了。”
  傅承修死死盯着傅子遇,好几秒,说:“我也不知道。”
  如果不是因为傅子遇,路念笙根本不会变成现在这样,傅承修心底里是有恨意的,恨自己没能在最初就让路念笙离开傅子遇,才导致了这一出悲剧,更恨傅子遇——
  明明得到了路念笙,却没有好好珍惜,一次又一次,伤害她,最终还险些害她丢掉性命。
  然而他最恨的是,哪怕到了现在,傅子遇对路念笙而言,依然是那个最特别的存在。
  路念笙说的是对的,要让傅子遇死心,要让他暂时不要再来打扰,就必须断了他的希望,让他再也不能心存幻想,他不能让傅子遇知道路念笙已经被找到带回来了。
  傅子遇攥紧栏杆,提着一口气,“什么意思?”
  “没有找到念笙,她也没有回来,傅子遇,这种天气,一个即将临盆的孕妇以那种高度掉到海里,你觉得还有生还的可能吗?”
  傅承修嗓音冰冷毫无情绪,傅子遇张了张嘴,没能发出声音来。
  心脏好像也已经被冻结,又被人攫紧了碾压撕扯,他就连呼吸都很困难,而傅承修的声音伴随夜风继续传过来,“现在这样,算是失踪吧,但是人要面对现实,路家二老已经不抱希望,我也已经认了,你继续来这里也没有意义。”
  他面色恍惚而惨白,声音艰涩,“我……不信,我不信念笙没有回来,你是骗我的,你肯定是骗我的,我有感觉,她肯定还活着,她生我的气,不愿意见我是不是?我可以解释的,我那时候不知道梁佳茗的情况,我以为……”
  “傅子遇!”傅承修声音大起来,喝了一声,“你不是小孩子了,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你觉得现在解释有用吗?!”
  傅子遇被这一句话刺的不能言语。
  雪在变大,纷纷扬扬落下来,在手背上晕成一片冰凉的湿意,他唇打着哆嗦,也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什么别的原因。
  “选择你已经做了!”傅承修索性将自己所想全都说出来,“人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的,我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在那个时候犹豫,可这就是结果了,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念笙找不到了,她不在这里,她是被你和梁佳茗害了的,你记清楚了!”
  傅子遇手失去力气放开栏杆,脚步微微踉跄倒退了一步,“我不信……”
  “随你信不信,”傅承修已然失去耐心,“反正如你所说,就算她活着,大概宁愿在这世上随便哪个角落,也不愿意见你,你要是还有自知之明,就不要再一副假惺惺痴情模样来这里骚扰她父母,自己女儿被你害死,他们会欢迎你?”
  说完,傅承修也不回头,转身离开。
  傅子遇被隔绝在铁门外,隔绝为局外人,面色晦暗的如同死人,心口一阵撕裂一般的痛,痛的他几乎直不起腰,缓缓弯身下去,在雪夜里宛如一尊雕塑。
  傅承修折回房子里,意外看到路念笙居然已经下楼在客厅。
  她似乎还整理了一下仪容,面色稍微好了一些,头发也梳理过了,正和何欢在说什么。
  见傅承修回来,何欢招招手,“承修,你也过来,咱们一起商量。”
  他过去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下了,微微皱一下眉头,打量路念笙,复又看向何欢,“商量什么?”
  “念笙说,想去国外学习。”
  他一愣。
  路念笙解释,“我考虑过了,我不想活的像个废人一样,我要学一些可以帮忙管理路氏的课程,之前在读mba的时候我就已经留意过,国外的学历更有含金量。”
  他手指无意识紧缩,“仅仅是因为这个?”
  她迎上他目光,沉了口气,“我承认,我也想换个环境,但是我的初衷不会变,大哥,我学成之后就会回来,也会兑现我所说的话。”
  她目光沉沉,分明是已经做好决定。
  这一瞬间,他在她身上,恍惚间看到从前的路念笙,摒弃畏惧和担忧,还能义无反顾继续前行,谁也拦不住,哪怕不属于他,哪怕还有不舍,他也觉得值了。
  他微微挑眉,对着她,笑了。
第142章  念笙,是你吗
  ——两年后——
  雨后的城市被冲刷的毫发毕现,华灯初上时分,灯红酒绿车水马龙连成一片璀璨色泽,流淌于l市的街道上,以33层楼的高度俯瞰下去,城市的迷人夜景尽收眼底。
  傅子遇站在办公室偌大的落地窗口,低头看着下面,垂在身侧的手指间,香烟的白气袅袅升腾。
  身后,助理唐煜和他汇报:“截止到昨天,还是没有查到路小姐id出入境的记录,银行那边也查不到什么用卡信息,目前省内所有市县都找过了,没有路小姐下落,但是如果是山村,难度就很大了,邻省已经找到私家侦探,可以委托进行追查……”
  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没听见一个好消息。
  傅子遇神色有些疲倦,深深吸了一口烟,以食指按按自己眉心,闭眼又睁开,淡淡问了句,“路氏那边什么情况?”
  唐煜回:“路总不肯松口,不愿意透露任何信息,已经按照您的意思,问过那几个和路氏长期合作的银行,现在路氏因为之前旗下建筑公司工伤理赔的事情已经陷入信誉危机,那几个行长那边很好说话,只要您开口,随时可以切断路氏的资金链。”
  傅子遇转过身来,看着唐煜,“不需要切断,先停一家,给路氏施压,再和路老爷子沟通,告诉他如果他肯说出念笙下落,我们不光可以帮助他们资金回笼,还会帮忙进行危机公关。”
  唐煜微微皱眉,“傅总……恕我多言,已经给路氏施压有一年多的时间了,路总那边一直没有反应,也许是真的不知道,而且掉入海中生还的几率……”
  傅子遇打断他,“我雇你来,是为了找人给我说教?”
  唐煜低头不语。
  打从两年前傅子遇换掉司机和秘书sara之后,他被调来做傅子遇特助,从生活到工作,打理各个方面事物,这里面尤为令他头疼的一项工作,就是寻找路念笙下落。
  两年的时间里,傅子遇已经将省内几乎翻了个底朝天,不仅如此,傅子遇认定路家知道路念笙去向,再三询问无果之后,开始绕弯给路老爷子施压,这首当其冲被卷进来的,就是路氏。
  傅氏根系庞大,底子比路氏厚,对付路氏其实并不困难,傅子遇每一步棋走的都令人发憷,起初进行业务冲撞,后来曝光路氏的工伤理赔案,制造信誉危机,现在又开始针对路氏资金链下手——都不是什么致命伤,但却也让路氏焦头烂额,难以继续发展。
  目的只为让路老爷子松口。
  可两年过去了,寻找路念笙成了最让唐煜充满挫败感的工作,因为不论用什么办法,都摸不到路念笙一点踪影。
  傅子遇又说:“之前在小岛上,不是有人说听说有人救起过一个孕妇?那肯定就是念笙。”
  “可只是一个人说,而且根据那个人的描述,那孕妇浑身是血,根本不像是活人……”
  “唐煜!”
  傅子遇声音一沉,唐煜愣了几秒,“……抱歉。”
  “你只需要做好我安排的事情,不然你就离开。”傅子遇没了耐心,“我知道念笙活着。”
  唐煜离开之后,傅子遇回到办公桌旁,灭了手中的烟,离开公司,也不想开车,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
  走的过程中,视线也不停地四下寻索,这已经成为他的一个习惯。
  两年了,他永远在找寻一个身影,用各种方式,可是时间过去越久,他就越绝望。
  路念笙的一颦一笑都在记忆里面,一点一点褪色,无论他怎么努力铭记,回忆都慢慢变淡,他突然觉得恐慌。
  再找不到她,他怕他会忘记。
  哪怕那个人依然铭刻在他心里,但是那些细节,那些鲜活的轮廓,全都在慢慢变得模糊,他很惊恐,他怎么能忘记?
  他步伐缓慢,途径一个小广场,视线定格在不远处一抹身影上。
  春寒料峭时刻,黑色风衣勾勒出的一抹纤瘦身影,黑色长发,他还记得那是路念笙喜欢的穿着,她不喜欢那些很女孩子气的衣裙,很多时候打扮甚至显得有些中性化,她衣柜里面同样的春款黑色风衣有两三件,他心跳突兀变快,快步追过去。
  那身影已经离开广场,眼看要从十字路口拐过去,他跑起来,好容易靠近了,“念笙”两个字卡在喉咙无法发声,他绕过去截停。
  一张陌生的面孔,眼前年轻的姑娘被吓了一跳,瞪大眼睛看着他,一脸防备。
  而他气喘吁吁,好几秒,眸底透出巨大的失落,“抱歉……我认错人了。”
  那姑娘撇撇嘴,一言不发,有些戒备地绕过他走了。
  他呼吸好久才平复过来,抬头,视线掠过广场人流,掠过街上来往车流,五彩霓虹灯映在他眼底,那样五彩斑斓的颜色,却掩不了他的落寞。
  十字路口,他仿佛迷路,找不到可以回去的地方,找不到可以去的地方,找不到她。
  ……
  傅子遇最后被韩烈叫去“迷魅”。
  这两年来,偶尔他也会想要一醉解千愁,酒精虽然不能让人从痛苦中解脱,却能让人暂时麻痹,凌晨时分,傅子遇醉的一塌糊涂,韩烈看不过去,开车将傅子遇送回傅家。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