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对孟星枕摆了摆手:“嗨。”
“嗨。”面对漂亮的小姑娘,孟星枕一向非常具有绅士风度。他走过来把钟勋扒拉开,礼貌的问清欢:“想喝点什么吗?”
“可乐。”
“请稍等。”
一会儿不仅给了清欢一杯可乐,还给了她一个小蛋糕。因为解剖时间谁也说不准,有时候出来都很晚了,再去吃饭嫌麻烦,所以法医室的冰箱里是人头与可乐并存,内脏并蛋糕齐飞。孟星枕也知道小姑娘不能吓,刚才开冰箱的时候注意着呢,这个蛋糕跟一袋子血浆搁一起了,不过包装刚才被他撕掉应该不会有味道。
清欢就乖巧地坐在沙发上开始吃蛋糕,然后就看见胖老头费尽力气终于从钟勋手上挣脱,接着就跳到了孟星枕面前指着他鼻子破口大骂:“你这混蛋!这就是你对待长辈的态度吗?信不信我告诉你师父让她抽你去???”
孟星枕哦了一声问:“您确定师父是抽我不是抽您吗?”
孟大仙倒抽了口气。
孟星枕说:“这么久了您还生我气呢?不就是拿了点您的东西……”
“不告而取是为贼!”孟大仙想到都心痛,“而且什么叫拿了‘点’东西?!那是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你全给拿走了!”
两人吵得热闹,钟勋被烦的受不了,清欢喝了口可乐,好奇地问:“拿了什么啊?”
“一把松子仁。”
“啊???”钟勋献血以为自己听错了。“拿了什么?”
“一把松子仁。”孟星枕叹了口气,“说起来那都是年少无知的事了,我十七岁的时候大家聚在一起过年,师叔他老人家有个习惯,吃花生瓜子之类的坚果会攒一把然后一口闷,我看着眼馋就给拿了。”谁知道之后被记恨九年,如今他二十六了,师叔仍然一如既往的恨他,每年过年的时候见了都恨不得扒他的皮。
“那你师父为什么要抽他啊?”清欢不明白。
“因为师叔他最不着调啊。”孟星枕说着明白话,“你是不知道这位有多作,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到处跑当个算命的,猫嫌狗厌的,我师父老是给他收拾烂摊子都收拾烦了。这次跑这来估计是又闯祸怕我师父生气。”
孟大仙立刻否认:“一派胡言!我怎么可能会怕一个女人!”
孟星枕道:“我现在就给师父打电话告诉她您在这儿。”
“不要!”这一声惨叫凄厉无比,清欢听了都心疼。“不要告诉她!”
“那师叔您得告诉我,您闯了什么祸吧?前几天师父打电话给我气得要死,叫我一旦得知您的下落立刻告诉她,她要用拖鞋抽死您。”
孟大仙已经开始打寒颤了,要不是钟勋拎了他一把,他双腿一软就要跪下去。
师叔见到其他师兄弟都不是这样的,对他特别凶,也许是因为被师父虐惯了的缘故。
“我、我……”孟大仙快吓哭了,在他看来,小师妹可比凶神恶煞的钟勋更吓人,他宁愿被钟勋盯上三个小时,也不愿意被小师妹批评三分钟。
之所以要跑不就是因为心虚嘛!
“我知道哦。”清欢吃完最后一口小蛋糕,依依不舍的举手。
“你知道?”
清欢冲孟大仙笑了两声,笑的这胖老头浑身打怵。“他调戏人家卖包子的大婶,被大叔看到了,抓着锅铲撵了三里地呢,当然不敢回去啦。”
孟大仙浑身没了力气,彻底蔫了。
孟星枕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我说之前师父为什么跟我抱怨,她之前去买包子,卖包子的夫妻俩见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呢,合着是师父您搞的鬼啊。”然后他看向清欢:“小姑娘是怎么知道的?”
“我算的呀。”清欢露出笑容,“我也是个算命的。”
孟星枕咦了一声:“师叔要收徒弟了?”
“我有师父,不能拜其他人为师。”清欢又喝了一口可乐,“我还想再吃一块蛋糕可以吗?”
“当然。”他买的挺多的。
孟大仙由于被抓住一个把柄,坐下来之后就老老实实的,清欢捧着蛋糕吃起来,她一点也不在意这蛋糕在冰箱里的时候跟谁是邻居,反正她又不吃它邻居。钟勋也看完了这叔侄俩的闹剧,跟着坐下后问:“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什么师叔师父的,这都什么年代了,你不是B大法医系毕业的吗?怎么你们学校还有师叔这种叫法?”
孟星枕坐在办公桌前呵呵一笑,“钟队是能信任的人,所以明人面前不说暗话。我是个孤儿,是师父领养了我,教我本事,送我去念书,之所以学法医,是因为跟师父教的本事比较相近,也跟我们门派的宗旨比较般配。”
“……什么意思?”钟勋仍然是一头雾水。
“这个我来说!”孟大仙突然开口,吓了众人一跳,“我们呢是个修道门派,以降妖伏魔为己任,天下太平的时候我们都各过各的,但是你得知道,这天下就没个太平的时候,所以我们是平时正常生活,出事了就去解决,但一般不会暴露名号。你也不用问我们什么门派,你只要知道我们门派有一个最大的特点!跟其他门派都是不一样的大特点!非常特殊!一眼就看得出来!”
“哦?”钟勋好奇了,就连孟星枕都不晓得他们门派还有啥特点。“是什么?”
“就是……”孟大仙故意压低声音,“长得都特别好看。”
钟勋:“……”
他看了孟星枕一眼,确实,这位法医刚来的时候就让所有女警惊艳,直到现在都还是警局女性梦中情人排名no. 1。
等视线转到了孟大仙身上,顿时就有些一言难尽了……
孟大仙深深地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你这是什么眼神??我年轻的时候比这兔崽子帅多了好吗?”
看着他老人家的两层肥油双下巴,钟勋正色道:“我带他们来不是要听这些的,你们什么门派我不管,我就想知道王芳到底是怎么死的。”怎么可能会在全身没有伤口的情况下丢失内脏?这也太不合常理了!
“验尸报告上写的很清楚了,心脏没了还怎么活?”孟星枕喝了一口咖啡,“我是有专业道德的,难道还会骗你?”
“但是——”
“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吗?”
钟勋皱眉:“我是唯物主义者,鬼神之说不可信。”
“那就行了呗。”孟星枕摊手,“你又不信,我还有什么办法?我就是个法医啊,破案不是我的本职工作。不过我告诉你钟队,你要是不信,这案子你永远都别想破。”
钟勋觉得一夕之间世界就变了,这屋子里现在有四个人,除了他之外竟然三个是神棍。“孟法医,你是高材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怎么会相信这种无稽之谈?”
孟大仙道:“你不信,你凭啥不信?你是阳气旺,体质特殊,一般鬼物不敢近身,你过来让我把你肩头那盏灯吹了试试,吓不死你!”
谁知钟勋还真走过来了:“你吹。”
孟大仙见不得有人这样横,张嘴就要吹,幸好清欢一把拉住他:“你疯啦,你吹了他的阳灯不怕他出事?他体质特殊,可太适合鬼上身了。”
孟大仙不服气:“是他先不相信有鬼的!”
清欢对着钟勋勾勾手指头:“钟队你低头。”
钟勋微微弯下腰,就感觉一根白嫩嫩的手指头在自己两个眼皮子上轻轻划过,然后就看见那漂亮娇嫩的小姑娘说:“你现在进解剖室。”
钟勋不明所以地看了她一眼,还真转身进去了。孟大仙跟孟星枕都贼好奇:“你刚才干了啥?让他进解剖室干啥?”
“王芳的尸体在里面吧?”
孟星枕点头。
于是清欢笑得像朵花儿:“只用嘴巴说是没有用的,既然他不信,让他看一眼不就信了?”
“你帮他开眼了?”孟大仙惊奇地问,“没有牛眼泪没有画符念咒,你怎么做到的?”他已经是师父口中的奇才了,可就算是奇才也得开眼才看得见鬼,这小姑娘真是处处出乎他的意料。
第899章 第九十三碗汤(五)
第九十三碗汤(五)
清欢说:“是的呀。”
“你是怎么……”孟大仙还想问,突然门一开,一向高大魁梧形象端正的钟队竟然踉踉跄跄走了出来,看到他们之后,竟然白眼一翻晕倒了!
面面相觑的三人:“……”
这就很尴尬了,这么个大个子,原来怕这种东西啊?
进去都没有五分钟就跑出来了,看样子是真怕。
孟大仙跟孟星枕两个人把钟勋拖到了沙发上躺着,然后孟大仙就继续开始追问:“你到底师承何派?天底下有头有脸的门派我们都知道的,可没见过你这样的,你师傅到底是谁?”
“说了你们也不认识,我师父姓郎。”
姓郎……没听过有郎姓的高人啊!孟大仙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孟星枕却问:“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我是孟星枕,枕头的枕。”
“我叫清欢。”
清欢……孟星枕顿时也露出复杂的神色来,“很好听。”
清欢笑了笑,伸手在钟勋脑门上弹了一下,人高马大的男人立刻惊醒,脸色煞白眼神放空,看到面前熟悉的三人后问:“我刚才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你真见鬼了。”孟大仙拍拍他的肩,“我知道这一切对你这个无神论者来说冲击很大,但是你要接受现实,不要以为看不见听不着摸不到就不存在,这世界神奇着呢。”
钟勋确实很害怕,他不肯告诉任何人他之所以是个无神论者就是怕鬼,警校的时候同学聚在一起看鬼片,他永远都是那个不屑一顾跑出去训练的人。其实他不是不屑看,是不敢看,因为他真的很怕这种东西!哪怕最穷凶极恶的罪犯,最艰险困难的任务,他都不怕都能接受,可一旦提到鬼……钟勋握紧拳头:“我不相信!”
“那我叫她出来啊。”
“别!”钟勋觉得这少女真是闷坏,“我……我暂时还不想看到。”他忘不掉自己刚才进去看到的是什么景象。台上躺着一具白布蒙着的尸体,他揭开看了下确定是王芳,又亲自检查了一遍——身上仍然没有可见伤口,然后他正准备出去说没有什么鬼的时候,妈的就看见角落逐渐出现了一个人的形状!再一看脸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不是王芳又是谁?
他当时就腿软了,然后强撑着一步一步挪到门口,几秒钟就能走完的距离他至少用了两分钟,王芳的鬼魂兴许不知道他能看见,一直站在角落哀哀的哭。那哭声跟人类可不一样,尾音又长又绕,跟手指甲挠黑板一样,听的人头皮发麻。
“接受现实吧钟队。”孟星枕怜悯地看着他,“这就是世界的真相,你得接受,而且以后更多,你要是害怕那趁早别当警察了。我是没告诉你,之前我验尸的时候,死者的鬼魂基本上都在边上看着,还有的跟你贴在一起……”
“别说了!”钟勋抖的像只藏獒,“我不想听。”
“不想听也得听啊,你是警察,你不抓罪犯啦?王芳的死那么蹊跷,就是因为那不是人干的。”清欢插了一句,“而且你放心,你是警察,警察正气足,不怕鬼神,你体质又跟其他人不一样,千载难逢的纯阳童子身,那些东西靠近你之前就会被灼烧。”
怪不得……一开始王芳的鬼魂靠近门口,等他走近的时候却绕开了。
但孟大仙的重点跟别人不一样。胖老头噗嗤一声笑出来:“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还是个童子身???看着有三十了吧?还是个童子鸡没开过荤?哈哈哈哈哈哈哈!”
钟勋:“……”
他出身警察世家,考进大学后天天训练,毕业后分配到刑侦队,天天案子跑断腿,哪有时间交女朋友?这是他的错吗?他也不想这样的好吧!
“师叔啊~”孟星枕拉长了声调叫了一句,“说别人,您不也是吗?”
孟大仙嚣张的笑容戛然而止。
几秒钟后他开始反击:“说的好像你不是似的!我虽然是童子鸡,但我谈过恋爱我骄傲!你谈过吗???”
孟星枕感觉自己的心脏遭受到了一万点暴击,因为他还真没谈过。
清欢叹了口气:“你们确定要让我这名未成年少女深更半夜在这听你们几个大男人讨论开没开荤的问题吗?”
钟勋率先冷静:“我觉得我们还是讨论一下案情。”
“赞同。”孟星枕附和。
孟大仙还有点意犹未尽,谈恋爱的感觉是多么美好~这些毛头小子怎么能懂~不过他脸上的得色并没有持续很久,而是慢慢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他眼底深沉而复杂的伤痛,这抹伤痛一闪而过,就继续抖着双下巴加入了探讨大会里,快的清欢险些以为是自己眼花。她动了动手指就明白在这个胖老头身上曾经发生过什么,从而让她心中生出一丝难过。
也曾年少俊秀,也曾铭心刻骨,也曾两情相悦想要厮守一生,但最终仍旧鸳鸯两散。少女已经结婚生子幸福美满,少年却清除了她一切关于自己的记忆,在她结婚那天嚎啕大哭,之后就……吃成了一个胖子。
然后从少年变成一只胖老头。
每天招摇撞骗,调戏一下卖包子大婶,被性格严谨的小师妹摁着揍,再扛着摊子走哪儿算哪儿,四处流浪。如今与年少时已判若两人,唯独不忘的是师门训诫。
过得……很辛苦啊。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可与此同时,带来的不是荣耀与快乐,而是数不清的伤痛与克制。
三个男人讨论的热火朝天,清欢却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直到钟勋握紧拳头表示不要废话就是干,为了不让恶鬼继续伤人,就算他很怕这种东西也得鼓足勇气上。不过孟星枕却让他不要在第一时间回去案发现场,原因无他,钟勋是稀有的纯阳之体,还是个童子鸡,他到哪儿哪儿干净,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驱邪神器。他去过的地方,三天内不会有鬼物靠近,干净的一比。而且之前就算再阴再邪,他一去,纯正的阳气就把现场给清空了,这也是孟大仙在案发现场来回晃也没法找到线索的原因。
清欢幽幽叹了口气:“我给你们指条明路,王芳是第一个受害者,遇害时间是六天前,根据这个鬼物的需求,它七天吃一颗心脏来修炼,明天晚上它就会再次害人。要找它也不难,进去问王芳就成了,钟队就别进去了,王芳看到你得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