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佩普,因为马灵珑接手照顾大龄儿童私生活的任务,波兹小姐总算可以休长一点的假期了。
“我现在就想要一个奖励。”斯塔克噘着嘴就把脸凑了上来,他不是真的不好奇马灵珑晚上的工作内容,她打扮得像个夜店女郎,跟斯塔克查到的灵媒师的样子可不同。
所以他提出想要参与进来的想法,马灵珑当然会拒绝他,亲眼所见和理论分析根本不是一回事,她敢对梅林发誓,斯塔克一定会害怕,并且怕得要死,马灵珑到现在都没将那段不好的记忆还给他。
“不。”她说,鲜艳的红唇开启迷人的笑容,马灵珑从沙发走到门口。
“贾维斯。”斯塔克道。
自动门锁上了,马灵珑只能用背抵着玻璃门板,迎接斯塔克的侵略。
“现在我要亲两个,回来再亲两个。”斯塔克说,他把她困在臂弯里,“如果你不照我说的做,今晚哪儿也别去。”斯塔克其实对马灵珑还有很多疑问,比如她拿着长棍对着他失去反应炉的胸口念叨着奇怪的语言那次,她的动作怪异又熟悉,斯塔克不记得自己是在哪里见到过类似的一幕。
两人拥吻在一起,斯塔克将手掌从女孩儿的腰肢移动到屁股,他把掌心压在马灵珑的两片臀瓣之上不断的揉捏,手感真是好得不得了。在他忍不住想要将裙子(实际上是裙裤)掀起来时,马灵珑松开了口。
斯塔克不想问,或者说,他其实是害怕挖掘最后的真相会导致失去他所依赖的,斯塔克将所有的疑问留于心里,偶尔翻出来自行揣测。
“放了我吧,钢铁侠。”她搂着他的脖子,声音好听极了,眼神迷人极了。
斯塔克喘息着,再一次狠狠地吻了下去,双手紧紧地抱着马灵珑的身子。
“我要迟到了斯塔克。”马灵珑说,她能打开这扇门,无论人工智能对这扇门设置了怎样的防盗程序。
“那就让你工作见鬼去吧。”
到最后一刻斯塔克还是放过了她,因为他是钢铁侠,是维护正义的超级英雄?好吧,并不是这样,斯塔克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他的工作内容不会比马灵珑的轻松甚至更难,马克战甲存在很多缺陷,他要继续加固并且改良它直到完美无缺。
而且,他不可能将马灵珑禁锢在房间里哪儿也不许她去,只要她能够回来,斯塔克真的不那么在乎她打扮得如此性感是为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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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灵珑驾驶着兰博基尼停在红绿灯前,现在是午夜两点,大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但红绿灯倒是如常闪烁。她现在在洛杉矶北部,离马里布海滩大约四百公里,一路超速行驶,大概两三个小时就能回家,她不用猜也知道斯塔克肯定不可能在自己回去之前睡觉的。
她应该用幻影移形往返工作地点与新居,但她喜欢驾驶跑车大于移形咒语的便捷,因为每次使用这条咒语都会令她反胃好长时间,那种内脏快被挤出喉咙的感觉她从来没适应过。所以,不是特殊情况,她都不想使用。【注】
她今天小赚了一笔,马灵珑打算用这笔钱给斯塔克买点小玩意儿,她知道斯塔克其实很喜欢收礼物,哪怕他假装他并没有如此幼稚的希望。
也许跟斯塔克每个月给她开的工资相比不算什么,但她喜欢收钱的感觉,很爽,而且很满足。除灵是身为马氏一族女人的天赋和职责,虽然并没有谁要求她必须为民除害,但马灵珑不是那种贪图享乐就此荒废技艺的人。
毕竟她喜欢跟鬼灵打交道。
一辆黑色的超跑停在兰博基尼的右侧,马灵珑没有在意,因为外面很黑,那辆超跑也是黑色的,它挡住了对面路灯的全部光线。接着,马灵珑的车内音响被一道电流干扰,发出滋滋的声响,里面突然传出沉重嘶哑的男声。
“打开车窗,莉莲。”
马灵珑很熟悉这个声线,它属于蝙蝠侠的特殊变身装置,黑暗骑士用了最简单的技术黑进了她的车内频道。
“是你?”马灵珑按下车窗,她这才看清刚才以为的超跑根本就不是普通的车型,它的外观甚至可以划归到战斗机或是坦克里面去。马灵珑不怀疑她所看到的黑色载具有能够飞起来的功能,这辆车的车身巨大,轮胎也是,像悍马但比悍马更结实坚固,装甲覆盖的表面充满野性的魁梧,“布鲁斯.韦恩。”
“我现在不是布鲁斯.韦恩。”蝙蝠侠道,“你才结束工作吗?”
“是的。”
“真巧。”蝙蝠侠将他的脸转了过来,“我也是。”
布鲁斯当然不会将夜巡的范围扩大到哥谭以外的地方,他是刻意出现在这里的:“你今晚有空吗?”
“没有。”马灵珑道。
“真遗憾。”蝙蝠侠说,“阿尔弗雷德今天尝试了几道新菜,他希望让一个懂得品尝美食的人去试吃,我不是他想要的人。”
“这里离哥谭太远了。”马灵珑有些许的心动,“我还要回去给斯塔克带早餐。”
“阿尔弗雷德做的就是早餐,他肯定不介意你打包带走。”
“我刚才说了,这里离哥谭很远。”
“我们可以把车停在市中心的车库,明天再来取。”蝙蝠侠提议,“然后……”
然后,他说出了令马灵珑极为震惊的提议。
“你可以用幻影移形,我想你有能力带一个人吧?”
“你说什么?”
“幻影移形,我想我没有说错。”蝙蝠侠关掉喉咙处的变身装置,恢复了他原本的柔和声线,“是吗,女巫小姐?”
作者有话要说: 【幻影移形】:使用幻影移形会有挤压感,很不舒服,不管怎样都会不舒服,只能习惯它,并不能改变这一点。
小天使们看银河护卫队2了吗,作者太喜欢星爵了,其实第一部的时候没有任何感觉,对太空的剧情不是很萌,结果第二部戳中我的萌点了,所以决定把银河护卫队综进来。当然不是现在,感觉银河2的时间线应该可以设想成队3之后,因为灭霸呼之欲出了,所以打算写完队3再带着妮妮遨游太空,复联3各种揍灭霸和被灭霸揍的感觉。
第63章 我杀过人
洛杉矶——
马灵珑离开后不久, 斯塔克又回到了他的工作室,并且穿上了那条白色的内裤。
斯塔克对着空气拍了拍手:“好吧, 趁着尖酸刻薄的女主人不在, 我们来点摇滚乐制造火热气氛, 贾维斯。”
“好的,先生。”
马灵珑爱着斯塔克的全部,除了震耳欲聋的音乐,那不得不迫使她必须以吼叫的状态跟斯塔克聊天, 而她讨厌放声大叫。所以马灵珑如果待在工作室, 斯塔克就不能将音乐开得这么大声,而她基本上都会待在那个地方, 因为斯塔克希望如此, 他宁愿牺牲一点小爱好。
“恕我直言, 先生。”贾维斯说,“你血液里的毒素含量每天都在增加, 你应该将这件事让莉莲小姐知道。”
“她知道了对我一点儿好处都没有。”斯塔克快速地说, “她很有可能对我大呼小叫或是禁止我做这做那。”他必须要承认,每当马灵珑阻拦他某些行为时, 比如超过二十四小时熬夜后得睡五小时诸如此类的要求, 斯塔克都会很开心, “别紧张,这才刚刚开始,谁的血管里没点儿毒呢,我们有办法解决这个小麻烦的, 被灵珑察觉之前。”
“情况不容乐观。”贾维斯弹出几个悬浮窗口,“我们昨天计算的数据无法取代钯金属。”
“继续尝试,没有一开始就成功的科学家,想想我们做盔甲的时候。”斯塔克嘴上说得轻松,心里却十分忐忑,他拿过工作台边的叶绿素汁捏着鼻子一口气喝光了三百毫升,“别告诉她,灵媒师靠大脑工作,我不想看到灵珑为我分神。”
斯塔克第一次注意到自己身体的变化,是他在一次更换反应炉电池的时候,他发现内置装置周围的皮肤有些发黑,因为之前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敏锐如斯塔克很快预感到了不妙。他利用工作室的仪器轻易地检测出了血液中的毒素,它们是受到反应炉里携带的能量元素钯金属的影响,这种金属存在的毒性也是它成为高能量的弊端。
他把这件事隐瞒了下来,并且不打算甚至连想都没想过让马灵珑知道,他开始每天饮用大量的叶绿素汁,借此消除毒素,但效果并不明显。
“那么,我的建议是,你应该停止使用盔甲。”贾维斯道。
“不可能的,你知道,盔甲有待改善,我每天都得给它们做测试,我可不打算让外人进入‘我的’身体。”斯塔克想了想,说,“别这么消极,老伙计,只要不用它跟别人干仗,我还能活很长时间。”
哥谭市——
布鲁斯.韦恩再也不觉得幻影移形是好东西了,他刚刚吐过一次,就在马灵珑用移形咒语将他带回韦恩庄园刚落脚的时候,像是要把自己的肝脏也一并吐出来。直到现在,布鲁斯都觉得自己的肠子和内脏可能还搅在一起,他讨厌这种感觉。他怀疑马灵珑是故意不给他这方面的提醒的,布鲁斯第一次尝试巫师的“方便”就败下阵来,并且不再想要第二次。
“做巫师真辛苦。”他由衷的发出感慨,布鲁斯现在一点儿胃口都没有,即使他错过了晚餐,而他很有可能连夜宵也要错过,“你们怎么克服这个的?”他喝了一口龙舌兰,酒精能让布鲁斯感觉好受些。
幻影移形并不是好玩儿又轻松的移动咒语,虽然它看起来好像很酷又很便捷,事实上,就连成年巫师也不会用时常用到它。移形咒语不但危险,转换过程也不舒服,甚至可以说是痛苦的。那种要把你的五脏六腑挤压变形后,才能将你从原地扔到另一个地方的快捷方式通常只有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才会被用到。
倒也不是所有人的反应都跟布鲁斯一样那么剧烈,至少斯塔克就没有,他那时甚至还处于濒死边缘。
“习惯它。”马灵珑淡然地说,比起布鲁斯铁青的面色,女孩儿就不同了,她吃光了阿尔弗雷德端上来的所有菜,还有汤,那可能是三人份的量,不过后来阿尔弗雷德说其实是五人份的,“你吃不吃,不吃就给我。”她看上了布鲁斯面前的焦糖布丁。
“拿去吧。”布鲁斯慷慨的将盘子放到她面前,“如果你还需要,我叫阿尔弗雷德再送一盘。”
“不用,谢谢,早上我不想吃太多。”
对于这句话,男人持保留态度。
如果不是布鲁斯亲自将他的所知坦白,马灵珑永远也不可能从男人一贯睿智冷静的外表中察觉到对方早已知晓她是女巫的事实。他们相处的时间不算短暂,甚至有过略微深刻的接触,可布鲁斯从头至尾都没有将他所知透露出来,他不但将蝙蝠侠的秘密完全隐藏,也将别的秘密掩饰得密不透风。
甚至于,他让麦克变得机灵了许多,那个雷鸟小子也敢戏弄他曾经的崇拜对象了,不用布鲁斯说明马灵珑也能猜到是他告的密。
“你也骑扫帚吗?”布鲁斯问道,“我见过麦克的扫帚,它的速度很快,我猜有80迈。”
马灵珑不屑地冷哼:“只有80迈?”
“你的是多少?”
“150迈。”
对于扫帚来说,能达到轿车速度里的80迈已经非常快了,普通的扫帚只有50迈甚至不到,是魔法国会以及魔法部傲罗的标准配置。这个速度很好掌握不容易出现事故,毕竟扫帚跟轿车不同,坐骑者是暴露在外面的,就算有防护咒语的保护,一旦速度超过100迈,也相当危险。
布鲁斯.韦恩不但知道马灵珑是女巫,还知道这个世界不止美国有巫师,英国乃至整个欧洲都有形形色se的巫师以及相关学校。
这一切的源头都得归结于五年前的一次缉毒行动。
他以蝙蝠侠的形象潜入交易市场内部,那地方是哥谭市一处偏僻的废旧仓库,麦克.隆巴顿也在那里,两个人几乎同时注意到对方的存在,他们分别潜伏于仓库顶棚的悬梁钢管两端,各有各的目的。
当时他和麦克互不相识,更不知道对方是什么身份,却十分有默契的谁也不把对方戳穿。
行动过程中,布鲁斯.韦恩救了麦克,和他一起制服了参与毒品交易中出现的巫师。后来布鲁斯得知,他们的交易不仅有毒品,还有来自魔法世界的魔药,不管是毒品还是魔药,都是非法的买卖。
一开始布鲁斯当然不知道什么是巫师,只是看见麦克和敌人用一根棍子比划了半天,发射出的光线威力巨大,整个仓库都被那些光线击打得到处是洞。
那个时候麦克用的还是普通的魔杖,不是枪形的。
对手很强大,其实麦克也不弱,他掌握的咒语和与生俱来的魔法天赋足够将敌人缉拿归案,但是为了替蝙蝠侠挡下致命一击而遭到咒语重创后便落了下峰。
布鲁斯观战的时候发现了魔杖的秘密,放射光线与普通意义上的激光有明显区别,它们更倾向于一种特别的物理攻击,护目镜片分析着里面变幻莫测的数据。布鲁斯大胆猜测,只要不被光线击中就会没事(很久以后他才知道,有些咒语是不会发光的,当时他只是运气好)。
布鲁斯看出敌人破绽,他不但徒手夺下魔杖,还把它掰成两段。
说真的,麦克第一次看到巫师被麻瓜掰断魔杖时还是有点吃惊的,那个时候的麦克刚刚拿到傲罗勋章,那是他的第一个任务,他对麻瓜的了解仅限于课本里的。
没有哪一页有提到麻瓜也能掰断魔杖这条。
并不是说敌人没了魔杖,黑夜骑士就胜得很轻易,实际上,那是他遭遇到的,比面对小丑时还要艰辛的战役。他意识到敌人没有魔杖也能对他做出伤害的行为,对方只伸伸手就能将他钉在墙上。
最后麦克重新加入战局,用几个厉害的攻击魔法才完全制服了对方。
麦克本该对布鲁斯使用遗忘咒语,让他忘记和巫师经历的一切,但他是蝙蝠侠,他与普通麻瓜不一样。布鲁斯既没有把对方当成怪物(布鲁斯认为自己才是怪物),也没有表现出太大的震惊,他以为麦克可能是外星人,用的是外星武器。
当布鲁斯调侃把一根棍子作为外星武器实在不够前卫和尖端时,麦克就告诉他自己的身份。
骑士只用三秒就接受了。
最终,麦克没有消除侠客的记忆,非但如此,他们还成了朋友,也可以叫做战友。
麦克在伊法摩尼了解到的麻瓜知识使他对这一种族抱有极大的好奇,考取傲罗资格以后,他就自告奋勇担任混迹于麻瓜世界的卧底工作,他以追捕对麻瓜造成伤害的黑巫师为己任,这点倒是跟蝙蝠侠的行为不蒙而合。
他们时常晚上碰面,阿尔弗雷德曾一度以为自己的主人终于摆脱猫女的感情阴影接受了新恋情。
即便是男的也行。
麦克从没想过能跟麻瓜称兄道弟,他顶多是想要观察他们,不是看不起,而是跟麻瓜相处必须克制魔法外露,这很不容易做到。但跟布鲁斯在一起他就没有这方面的烦恼,他对于新奇事物的接受能力与心胸远胜太多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