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贤头歪在一边,浑身酒气,沉默良久,颤声道:“妹妹,兄长心里苦。”
李仲玉觉得声音不对劲,转头看去,心里咯噔一下,只见兄长眉头紧皱,两行清泪滑落脸庞。
她自小到大所看到的兄长是最儒雅不过的,从未见过今日这般失态,她只知道兄长对沈觅的心思由来已久,却不知道情根深种已然至此。
李仲玉知道沈觅是个极有主意的,对兄长没有半分男女心思,而且自从觉察兄长有这种心思,沈觅更是谨慎避之,来郡守府的次数屈指可数。
她盼望沈觅寻得幸福,可又心疼自家兄长。
这可如何是好!
黄太守早已知晓今日凿冰赛的头筹被北海郡李郡守之子夺了去,也知道同来的还有李仲玉和沈觅,便吩咐管家好好照应着相隔不远的包厢。
李仲玉是镇北将军的儿媳妇,亏待不得。
沈觅长得漂亮,还是给自家小金蛋治病的女菩萨,也得好好捧着。
至于李仲贤和阿远嘛,年少英俊,才华横溢,黄太守确有几分爱才之心。
眼看祭祀礼要开始了,“灶神君”还未到,黄太守急的坐立不安,几番打发管家出去看看再看看。
锣声响过三遍,祭祀礼开始。
眼圈都急红了的黄太守好不容易见到窦宪的身影,忙抬起袍袖擦拭满头的汗,小跑上前将窦宪扶坐于榻上。
窦宪此刻心情愉悦,成一刚才来报,那只野兔子就在隔壁不远的包厢内。
呵!冤家路窄啊!
黄太守胖的只余一条缝的小眼睛眯了又眯,唇上的小胡子一抖一抖。
嗯......接下来要有故事,这种表情窦宪见多了,身为窦家子弟,走到哪里都不乏献媚之人,久而久之也成了“惯例”。
果然,几杯美酒下肚,黄太守拍拍手,一个精心打扮过的年轻女子缓步走进来,躬身俯首跪坐在榻旁。
窦宪眼皮子都没抬,端起酒杯小酌,似是根本不知道身旁跪了个美人。
不给脸面呐!
黄太守脸上陪着笑,心里却是凉了半截。
“嗯......这个这个......窦大人年轻有为,英武非凡,前途无量,在下听闻您尚未娶亲,这是小女莺儿,排行十一,年方十四,愿为窦大人端茶倒水,侍奉左右。”
窦宪慢悠悠的放下酒杯,面无表情的瞥向跪在一旁的美人。
“抬起头来。”
美人依言抬起头,表情木然,垂眼看着自己的袖摆。
黄太守在一旁十分着急,这样木呆呆的女人哪个男人喜欢,恨不得跪在那里的是自己,急道:“莺儿,愣着做什么,还不去给窦大人斟酒。”
窦宪一摆手,“此女年方十四,还尚未及笄,若是这般住到我的春园也过于年幼了些,不如过两年及笄之后再做打算,何必着急呢。”
很是委婉,现在不要,也就是没看中呗,这......不大好办呐。
黄太守哪里敢说半个不字,忙摆手示意女儿退下,心里暗暗埋怨女儿不争气,到底是妾生的,拿不到台面上,回头定要大夫人好好教导,莫要出门再给自己丢人。
可是,眼前的窦宪好比香喷喷的肉包子,放走了这次机会实在可惜,从哪里找个绝色美人呢?
哎?自己那一群莺莺燕燕不就是现成的嘛!
虽比不上长安的大家闺秀,可也个个儿貌美如花,随即招过管家小声嘀咕了几句。
没想到黄太守使了一招舍不得小妾套不着窦郎,把二十五岁以下的小妾和有几分姿色的婢子全叫进来陪着喝酒。
满室脂粉香气,唧唧喳喳一片嘈杂,窦宪此刻十分后悔没留下刚才那个小美人儿,这会儿闹腾的头都大了,望着满席的山珍海味半点兴趣都没有。
忽然,旁边几个女子唠嗑引起了窦宪的注意。
红衫女子:“听说没?听闻几家有名的妓馆要在正月十五搞什么花魁赛咧。”
绿衫女子:“花魁赛?不都是九月里的么,这会子倒是新鲜,也不知那大欢辞是否参赛?”
紫衫女子:“呵呵,真是好笑,那大欢辞自是不一样,里面全是清一色的小倌儿,如何参赛?”
红衫女子:“这妹妹可就说错了,听闻那大欢辞里有几个小倌儿容颜甚佳,十分出众,排在几家妓馆容色之上咧。”
窦宪听到这里越发觉得一个头两个大,眼前浮现出那清秀女子小心翼翼说出“大欢辞”的样子,自己居然颔首应是,那女子眼中的讶异之色,还有最后逃跑时说自己是“讹人的小倌儿”......
眼看着窦宪脸色越来越难看,周身的气息越发冷冽,黄太守打了个哆嗦,赶紧命令莺莺燕燕们速速退下,关怀备至的问道:“窦大人,可还好?”
“嗯,黄大人,听闻太守府旁有家教坊名为‘大欢辞’,可有这回事?”窦宪低着头揉着鼓鼓的太阳穴。
黄太守脑门儿上闪过一道金光,眼前的活神仙好这口儿啊!
早说啊!
难怪这个也看不上,那个也看不上。
“有,有,那里的小倌儿有几个长得十分喜人,肤白唇红,水灵的很,有几个年龄稚嫩的惯会哄人高兴,小嘴儿可甜着咧,窦大人若是感兴趣,在下这就派人叫他们过来。”
“好一只野兔子!我出去走走,不要派人跟着。”
窦宪丢下这句话便踱步而出,留下一头雾水的黄太守。
野兔子?窦宪喜欢野兔子?不是小馆儿么?
明日派人捉来炖上,不!今夜就去捉来,明日一早端到饭桌上。
怎么炖呢?红烧还是黄焖?
黄太守又犯了难为,这位活神仙的心思忒不好琢磨。
作者有话要说: 狭路相逢勇者胜,窦宪pk沈觅,谁是勇者?
☆、狭路相逢勇者胜
此时沈觅几人正兴致勃勃的观看表演,护城河边空旷之地搭了一个四角的平台,四周挂满了五彩美人灯笼,映的台上彩光连连,煞是好看。
踩高跷、顶大盆、踢碗,居然还上了一波胸口碎大石,赚得掌声不断高声叫好。
待到一阵鼓乐声大作,四周的灯火全暗了下来,几名艺人赤膊出现在台上,也不知手里拿的什么东西,将融化的铁水灌进去挥洒在空中,瞬间无数金光闪烁的铁花迸出几丈高,铁花飞溅,流星如瀑,金蛇飞舞,漫天流光溢彩,雾岚氤氲。
“打铁花”名不虚传,这难得一见的景象让沈觅很是震撼,曾经的烟花纷飞已是另一个世界,这辈子还是头一次见这般奇景,古人的智慧实在伟大。
旁边的李仲玉和阿远也是头一次开了眼界,满脸的惊喜之色。
打铁花的时间并不长,漫天火花在人们意犹未尽之时恰到好处的暗下来,只留刺鼻的焦火味,之后又是踩高跷、叠碗、顶大盆这些普通的杂技表演。
李仲玉和阿远依旧看的津津有味,沈觅却有些心不在焉,想着一个人安静会儿,屋里有醉酒的李仲贤自是不能去的,只能去别处稍转转。
沈觅有些憋闷,心乱的如同缠在一起的海草,那人与冯现长得一模一样,会是冯现转世投胎么?
前世的冯现恃才傲物,才华横溢,性子不羁,两人相识相爱,但性格始终无法在生活中契合,鸡毛蒜皮堆积成了垃圾山,终是堵塞了通往婚姻坟墓的路,为维持这段关系沈觅已经尽力。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削足适履。
为了冯现,沈觅把自个儿削了再削,徒留满心伤痕。
前世的父亲说得对,再好的男人若是对自己的女人不好,那也是根草。
可沈觅从小到大就喜欢过那么一个男人,就算冯现是根草,是坨牛粪,可喜欢了就是喜欢了,虽然结果证明真的是牛粪。
唉,也不知道父亲如今过得好不好......
沈觅走到一处幽静地,静静的看着月光,心下萋萋。
窦宪被满室脂粉熏得作呕,出来溜达透透气,还想着能否遇见那只会撒迷药的野兔子。
事有凑巧,竟然真看见了从人群中悄悄闪身出来的沈觅,窦宪一路跟着她漫无目的的晃悠,直到来到这僻静地儿。
月高夜黑,这兔子要干什么?
除了看看月亮,唉声叹气,也没别的了。
好似女子都爱多愁善感,这小先生也不例外嘛,窦宪撇撇嘴。
沈觅发了一阵子呆,觉得这地方还是过于安僻静,自己虽不是绝色美人,可好歹也是鲜花一朵,警惕性还是应该有的,便转身往回走。
运气真不好,沈觅眼尖的发现暗影中有个男人正盯着自己,似是来者不善,心里咯噔沉下来,浑身一阵紧张,手抚在腰间,脚下加快了步子。
想逃?
窦宪一个闪身拦住了去路,看她放在腰间的小手动作僵硬,恐怕又要故技重施。
“一回生二回熟,姑娘何必急着走?”
声音有些熟啊......是小倌儿!
沈觅顿时一阵脑火,光天化日之下,啊不,夜黑风高之下,这讹人的还没完没了了!
是了!能来这里说明有后台,且非富即贵,要不然怎么能这么光明正大的讹自己?
胆儿不是一般肥啊!
眼前的人已经换下粗布衣袍,身上的也不知是什么料子,似是有细小的银丝闪光,比上好的缎子还顺和,甚是华贵。
这靠山不一般啊,非但宠爱他,还这般舍得花银子,可见小倌儿张狂是有底气的。
人是衣服马是鞍,衣袍衬的小倌儿更加俊朗,沈觅多瞅了几眼,心下可惜了这副好皮相。
因着这幅皮相之故,沈觅心里并不怕他,理了理思绪,口气十分干脆清冷,“在下并非看不起娼妓小倌儿,那也是凭本事吃饭的,可阁下仗着靠山来讹人就不对了,今日是在下有错在先,可已经再三道歉,还赔了银子给阁下,虽然不多,可买那身粗布衣裳也是够的,阁下还要怎样才肯罢休?”
听着一口一个“阁下”,窦宪乐了,这只野兔子又是摸又是抱的,还使了迷药,这会儿居然这般理直气壮,娼妓小倌儿?自己究竟哪里像小倌儿了?
窦宪往前迈了一步,嘴角轻扯,“你好似很有道理,这样吧,那银子是赔偿那身衣袍,可对?”
沈觅一思量,没错啊,“对。”
“那好,姑娘说在下是大欢辞的小倌儿,既然是小倌儿,卖的就是个笑,姑娘又摸又抱的......总不能白白占了便宜,”窦宪又往前迈近一步,继续道:“摸个手,五百两,抱抱腰,一千两,摸摸脸嘛......两千两,摸摸—”
“停,停停,你这小倌儿还要不要脸了,我认错了人,都已经再三道过谦了,你怎么就这么—这么......你个大男人怎么这般无赖!”
沈觅急了,这银子还能这么算?他怎么不去抢?
窦宪仿佛没听见,继续道:“别着急嘛,这么算下来,一万两千两,看在你道歉诚恳的份儿上,免去两千两,你就付给在下一万两银子好了,也不算多,你看如何?”
天雷呢?劈了他!
沈觅看着眼前这张俊脸,实在可恨之极,无赖之极,恨道:“简直是个无赖,亏你长着副骗人的皮相,你怎么不按斤两卖?我与你这种无赖无话可说。”说罢转身就走。
想走?有那么容易!
看着眼前的野兔子挥舞着小爪子咬牙切齿,越发儿有趣,窦宪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些,抬胳膊拦住她的去路,“按斤两卖给姑娘也不是不可......也罢,反正我也不缺银子,这样好了,你怎么摸我抱我的,我再如数奉还给你,这账就算清了,姑娘意下如何?”
沈觅扶额,眼前这东西简直是个妖孽,谁来把这东西收走?!
眼看这妖孽抬起步子,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一双深邃无底的眼睛里满是戏谑,似是要把自己吸进去吞掉。
沈觅屏住呼吸,刚想捏破手中的蜡丸,手腕却被一只铁钳般的大手攥住,身子抵在墙上,丝毫动弹不得。
这可怎么办?对付某些妖孽,招数只能用一次。
看她气而无奈的样子,窦宪不由得轻笑出声。
矮了些,刚及他的胸膛,鼻尖传来一股清香,清冽而柔软,窦宪表示很喜欢,拇指细细摩挲着纤纤手腕,骨小肉多,不错不错。
第一次小瞧了她,第二次哪里会再上当,窦宪从小接受各种训练,身经百战,杀伐无数,这点技倆实在算不得什么,只是方才没料到药丸威力那么大罢了。
窦宪正得意,却见沈觅猛地看向前方,惊喜的喊道:“你可来了。”
趁他不备,沈觅迅速捏破了另一只手中的蜡丸,白色的迷烟弥漫开来。
作者有话要说: 勇者是谁?窦窦有没有中计?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月黑风高玩智斗
看着这只妖孽身子软软歪在地上,沈觅终于松了口气,袖袍在空中大力甩了几甩,待迷烟散的差不多了才深吸一口气,缓步走上前蹲下,轻轻拂开挡在他脸上的几缕发丝。
他静静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合上了那黑洞般的眸子,月光下石刻般的容颜显得柔和了几分。
容颜这般熟悉,沈觅一遍又一遍的轻抚着他的额头、眼睛、鼻梁、嘴唇,低声喃喃:“阿现,你现在不认得我了,我不怪你......其实我心里是怪你的,你连我都不认得了,”沈觅执起他的大手轻轻放在自己脸上,“以前你最喜欢抚摸我的脸,说又白又软,像棉花糖,可现在竟然不认得我了,你说你当什么不好,非要当卖笑的小倌儿!唉,当个小倌儿就当吧,还非当个心术不正的坏人!还来讹我!阿现,你还是那么让我咬牙切齿,”说罢在窦宪手上狠狠咬了一口,似是有些解气,声音变软,“疼吗?再疼也不及我心疼的万分之一,罢了罢了,前世无缘今生无分,你当你的小倌儿,我做我的大夫,桥归桥,路归路,以后别来找茬!迷药两个时辰之后就没效用了,你放心,在这里不会有狼来吃了你。”
沈觅使劲捏捏他的脸,刚要起身,忽然脑中灵光乍现,“哎?阿现,此刻机会千载难逢,我记得你胸上有颗红色小痣,在左边还是右边来着?记不清了......让我看看就是知道你是不是阿现了,幸亏此时人事不知,不然又不知道要讹多少银子,你难道是金子做的不成?忒的贪心。”
沈觅一面嘟囔一面解窦宪的腰带。
窦宪听了这话心里好笑,这会儿又见她使劲拽自己的腰带,不由得快要笑出声,这腰带是特制的,与普通腰带不一样,里面有暗器和软剑,她不懂得机关自然打不开。
沈觅怎么也打不开,暗暗称奇,小声道:“这腰带好生特别,难不成小倌儿的腰带都这样?怕被强占了便宜便制了这腰带?哦对,是有那什么贞操带,唉,只好可惜这身衣服了。”说着便掏出随身带的小匕首。
当年游走幽州时,一友人赠与阿爹一块上好的寒铁,阿爹特意寻巧匠打制了把精巧锋利的匕首,这些年沈觅一直随身携带,一为防身之用,二为方便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