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笑,良禽到(穿越)——青丘美人云
时间:2017-11-06 16:00:55

  黄太守爱才,不由真生出几分喜爱之心。接下来的日子,不但把二人的厢房换成了府里最好的,还安排了四个婢女日夜服侍。
  黄太守的脸就是风向标,府里的人也跟着对姐弟二人多了几分谄媚。
  尤其这四个婢女。
  这年头做官主要靠推荐,黄太守作为青州太守,任命个小官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阿远七步成赋的事早已在府里传开,能得到太守的青睐,做官就不再是个梦。
  阿远不习惯别人伺候,便让婢女离远一点,不要打扰。可总要上饭撤饭端水倒水吧,这四个婢女便借机百般讨好献媚。衣料薄的不能再薄,媚眼抛的漫天飞舞,甚至对阿远上下其手。
  阿远苦恼至极!
  厌得饭也不敢多吃,水能不要就不要。
  待小蛋好了八成,阿远已是瘦了一圈又一圈,沈觅不忍,提出离开太守府。
  黄老夫人一百个不愿意,可已进腊月,小蛋也明显好转,强留人家也不好,便早早派人装了两车年货送往沈家,又给了丰厚的赏钱,临走还拉着沈觅的手不断嘱咐:过了年再来给小蛋调养身子。
  马车驶出了青州城。
  看着阿远狼吞虎咽吞下第六个包子,沈觅叹道:“咱们在太守府住了小半月,虽不是顿顿鱼肉,可也餐餐可口,你怎么跟几天没吃饭似的。”
  阿远费力的吞下包子,刚要开口,又使劲猛拍胸口。
  “慢点吃,看你噎的难受,”沈觅连忙将水袋递过去。
  “阿姐站着说话不腰疼,虽说吃食不错,可每顿饭都有婢女站一旁,我哪里吃得下。”
  沈觅打趣他:“你吃你的饭,人家好好站一旁,怎的不行?”
  阿远脸一红,“又打趣我,你心里分明是知道的。”
  “哦,阿姐知道了,我家阿远过了年就十三岁了,嗯,临街的阿青也是十三岁定的亲事。”
  这下阿远连脖子都红了,羞恼道:“怎的又取笑我,阿姐过年就十六了,阿青的两个姐姐可都是十一二岁便定了亲事的,阿姐怎的不急?”
  这熊孩子,嘴皮子越来越溜。
  沈觅瞥他一记眼刀:“圣人训,不言人隐私,不揭人之短也。”
  阿远拿起第七个包子,嬉笑道:“圣人言,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何况阿远知道,阿姐从未觉得没定亲事便是短,我看阿姐乐得自在呢。”
  这句话倒是一点没错。
  六岁之前的事,沈觅不记得了,不过应该和六岁之后差不多,都是跟着沈父周游各地,采风著书.
  这种生活直到沈觅十二岁时才结束,沈觅和沈父到了青州南边的北海郡,这里生活气息浓重,风光秀美,民风淳朴,一时心动便在这里落脚安家.
  第二年,沈父又南下采风去了,为照顾阿远,沈觅便决定留下来.
  这一住,就是三年.
  这时候的大夫稀少,有了疾病大多是忍耐,实在不行了才寻大夫,大夫没有受过正统训练,大多靠祖上传下的方子混口饭吃,拖延了病情又遇上不靠谱的大夫,二合一死亡率怎能不高.
  自从沈觅来此,周边的村民从起初的不信任到倚赖,过渡的时间并不长,因为沈觅虽然年龄尚幼,可通身气度不凡,一看就不是普通的村间少女,不仅谈吐文雅,还识文断字,再加上沈觅待人和善,医术高超,很快便吃得开了.
  一传十,十传百,达官贵人们纷纷也来看诊.
  手头越来越宽裕,沈觅盖了几间大房子,又雇了几个老实人平日里看家做工.
  阿远进了郡里最好的私塾.
  阿远聪慧好学,不管走到哪里,身上总要带着书简,有空就看两眼.
  天才加努力,要不然怎会十二岁便能七步成赋呢.
  沈觅名声在外不光是医术过人,还因为两世为人的圆滑处事.
  沈觅一直给城里几家药铺供着药丸.平日里收集村民采集的药草,时常雇佣手脚麻利的村妇来院子里制药,无形中给了村民们一笔收入.
  对于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村民,有钱赚是天大的好事,自然对沈觅姐弟多添了几分仰慕.
  刚停下马车,平妪便迎了出来,笑道:“姑娘可算是回来了,今日一大早太守府派人送来两车年货,还说姑娘和小郎君快回来了,老妪我盼的眼都直直的,这回一出去这么久,我日日掰着指头数啊,姑娘、郎君快下车歇歇,水都烧好了,姑娘若想沐浴吩咐一声即可,”又对赶车的平叟道:“阿燕让人带口信了,过几天就来看咱俩,快去后院把车卸了,把马喂上。”
  平妪一边搀着沈觅往里走,一边唠叨着:“这几日我把里里外外都打扫了,姑娘可还满意?家里的年货备的差不多了,磨了糕面,只待姑娘回来发话要蒸多少年糕,村东头老李家的大儿子,就是那个给咱家送药草的猎户,前日来了两只山鸡、一块野猪肉,我把野猪肉腌上了,过了年也坏不了,村西头老张家送来半只羊,姑娘记得那老张家么?就是那个屠户,几个月前摔坏了头,眼看着不行了,还是姑娘把他从阎王那里拉回来的;屋后头的小豆子给小郎君送来几只兔子,小小的,好玩着呢,我用玉米皮子编了个篮子放郎君炕上了;还有郡守家的,县里张大户家的......”
  “嗯,知道了,平妪辛苦了,快去看看平叟吧,你们也是许久未见,我和阿远先洗漱,歇息歇息。”已经到了房门口,沈觅看平妪还没有说完的意思,不得不打断,“下午再蒸些年糕吧,多放枣,仲玉最喜欢吃你做的年糕,我明日赶紧去送些年货,再晚可就真不好意思了。”
  “好咧,好咧,我看看那老头子去,阿燕说给我们缝制的新鞋,我去和他说说。”看沈觅夸自己,平妪很是愉悦,转身往后院走去。
  姐弟俩相视而笑,平妪实在是聒噪,可心地实实在在的好。
  平妪和平叟是对夫妇,年近五十膝下无子,唯一收养的女儿阿燕也几年前嫁到邻县,沈觅见他俩为人实在,手脚又勤快,便雇佣他俩个平日里看家打扫。
  平妪热情不假,话也多的很,平叟平日里只知道闷头干活,不爱说话。
  按阿远的话说:他家的话都被平妪说完了,平叟自然没的说。
  沈觅和阿远各自进屋洗漱一番,小憩一会儿便商量着去送年货。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看了一下这两个章节,有点不满意,所以从新改过,感谢小仙女们的热情厚待,么么哒
☆、救治
  这本该是沈父的事,可沈父长年鲜少回家,这等事自然落到沈觅头上,对于这些与人打交道的事沈觅并不头疼,毕竟是两世为人,懂得人情世故,可毕竟没及笄,在世人眼里还是乳臭未干。
  好在这两年声名鹊起,人虽不大,形象却高大了不少。
  沈觅一家从外地来,这里没有亲眷,只有沈父几个清水如萍的故交友人,串起门子来倒也简单。
  别的门子也就罢了,唯独李郡守一家不能敷衍了事。
  李郡守和别家不一样,李仲玉更不一样,便想着第二天去看看,再说都进腊月了还没去拜访也不合适。
  天色渐暗,平妪备好了晚饭,有刚出锅的馍馍,烩羊肉炖萝卜,还有新蒸的年糕,都是沈觅爱吃的。
  沈觅洗了手准备叫阿远吃饭,却见平妪一溜小跑过来,低声说道:“姑娘,小豆子在院门口,说有急事找你,我问他有何要紧事,他不说,你看—”
  沈觅吩咐平妪一会儿把饭端给阿远,自己出去看看。
  小豆子和阿远挺熟,可平日里与自己交往并不多,能有什么事?沈觅暗道奇怪。
  小豆子一见沈觅出来很是高兴,咧嘴露出歪歪的大板牙,挥着小黑手示意她到跟前,神秘兮兮的说:“小先生,刚才有人给我一块银子,要我叫你出来,说你看了便知。”说罢,指向自己身后。
  沈觅眉头一皱,顺着他的手看去。
  一个身着蓝袍的男子晃了个影便隐身于树后,旁边还停靠着一辆十分普通的驴车。
  尽管那男子戴着笊篱,捂的严严实实,可沈觅一眼就认出那人是谁。
  李郡守家的大郎君—李仲贤。
  不是沈觅眼神儿好,实在是李仲贤样貌太出色,就算衣着普通又包成这般模样,也难掩其绝世风华,真真儿应了仲玉的话:后脑勺子都好看的不行。
  反常既为妖,一定有什么要紧事。
  沈觅快走几步,还没到跟前,只见李仲贤大步跨出,目光中满是焦灼,声音嘶哑的恳求道:“沈家妹妹,救命,救命。”
  李仲贤从来都是儒雅之人,走路说话不紧不慢,连挥挥手都是一道风景,还从未见过这般狼狈模样。
  这架势,难道要抄李郡守的家?
  又见李仲贤拉开一小角帘子,隐约看到里面似乎有个人。
  走近一看,里面果真躺着个人,浑身血污,似是已没了生气。沈觅刚要搭脉,却被李仲贤拦住,“阿觅,此处不能久留,我知道你在山上有处草屋,我们到那里去说。”说罢转身去驾车。
  知道事态紧急,沈觅也不多问,“稍等片刻,我去拿药箱。”
  李仲贤连忙嘱咐,“切记,莫要告诉任何人。”
  沈觅示意他放心,疾步向家走去。
  看那人似是被血水泡的样子,沈觅多拿了些自制的绷带和止血药,又跑到阿爹屋里拿了两身男子衣服,背着药箱往外走。
  平妪看着沈觅急急忙忙的要出去,嘱咐着:“又有病人了?饭我给姑娘留锅里,姑娘可要快些回来,天快黑了,要不叫上小郎君?”
  这话可提醒了沈觅,进来没看见阿远,倒是把这茬儿给忘了,“平妪,告诉阿远我有急事出门,不用担心,忙完便回来,他吃饭别等我。”
  “姑娘放心,老妪等会子便告诉小郎君。”
  李仲贤驾着车急急赶往山上的草屋。
  这草屋还是阿爹让人建的,沈觅在附近有片药田,那时遇到刮风下雨便无处躲藏,阿爹便让人建了这个歇脚的地方。
  平日里也有其他采药人在此歇脚,可现在进了腊月,又这般寒冷,想必无人会去。
  山上小路崎岖狭窄,驴车只能停在山脚下,李仲贤背起那人奔着茅草屋一路疾行。
  茅草屋果然没人。
  李仲贤将人放在榻上,转身找不到沈觅,这才想起她平日里常常上山采药,腿脚虽说比一般女子强些,可怎么也比不上男子的体力,忙返回去找。
  沈觅背着药箱,胳膊上挽着两个包袱追的气喘吁吁,看李仲贤回来也顾不上客套,将药箱和包袱塞给他,自己又快跑几步。
  沈觅刚才觉得很不妙,这人伤的十分严重,在李仲贤的背上一动不动,似是没了生机,这会儿摸摸脖颈上的脉搏,看了下瞳孔,心想:活是活着,可实在是危急,就凭现在的救人条件,能不能活下来全看这人的命。
  李仲贤的后背全是血迹,这要被人看到可不是惹事么!沈觅让他换上沈父的衣服去捡些柴火,自己则趁着仅有的光亮处理伤口。
  横七竖八的伤口纵横交叉,沈觅先将胸口及腿部最要紧的两处伤口止血,又细细检查了骨骼和内脏,庆幸没有骨折,似乎内脏也不曾受到重创。
  看来这人虽然当时身陷危境,但仍下意识避开致命的攻击,为自己留下一线存活的机会。
  待李仲贤寻了一抱柴火回来,沈觅已清理完伤口,正在缝合。
  李仲贤只见过母亲和妹妹用针线绣花,从未见过用针线缝皮肉,此时见沈觅飞针走线似的缝人皮,一只脚没提上来绊倒在门口。
  听见“咣当”一声,沈觅便知道李仲贤惊着了,这也难怪,以往还有人被吓晕的。
  只是这当口没时间看他的笑话,头也不回的说道:“要命的事都敢做,缝皮肉有那么怕人么,病人需要保暖,我需要亮光,快将火盆升起来,火石在木架子上。”
  火盆燃起来,屋里稍微暖和了一些。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透过火光看着沈觅麻利又小心的给那人敷药,用布条一层层的缠起来。
  李仲贤觉得这布条是缠绕在自己心上的。
  第一次见到阿觅是沈父带她到郡守府拜访父亲。
  他记得很清楚,那日是“谷雨”,雨生百谷,也生了思念的种子。
  种在心里。
  她穿着黄色衣裙,静静地站在沈父身旁,嘴角衔笑,眉眼弯弯,如琬如花,压过了郡守府盛放的迎春花。
  那年自己十六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自那日起,思念的种子开始发芽。
  三年来,明明知道不能开花结果,那颗小苗却在日思夜想中越长越高,巨大的树冠遮挡了眼睛,再也看不见其他女人。
  自己还未出娘胎便定了亲事,阿觅这般美好,怎么能委屈她屈居妾室?
  即便他想,她也不愿。
  但愿她能觅得良人,若是到了那天,他想他愿意送她出嫁,如兄长那般。
  只是今日这事非同一般,千万莫要牵累了她。
  “仲贤兄长,这人伤的厉害,失血太多,我已经尽力,能不能活过来,全靠今晚。”
  李仲贤回过神,看着疲惫的沈觅,内疚道:“阿觅,今日拖累你了,阿觅的恩德兄长会记一辈子。”
  沈觅将火盆往塌边挪了挪,“兄长何必,我是大夫,治病救人是本分,只是这人实在凶险,我没有把握。”
  “人的命,天注定,只求他能逢凶化吉。”说罢站起身来,对着沈觅一揖,“我还有要紧事去办,一切都要拜托于你,阿觅,兄长在此向你赔罪。”
  沈觅忙起身扶住,“兄长有要事就去吧,我自会尽力而为。”
  “为何,为何不问他是谁?也不问我为何这般行事么?”李仲贤看着沈觅,终究忍不住道出心里的疑惑。
  沈觅浅浅一笑,“兄长乃是良善之人,自然有行事的道理,无需多问,只盼望兄长多想想郡守府上下,行事千万务必小心,还有,”略一停顿,“今日,阿觅不曾见过任何人,也不曾医过任何人,兄长放心便是。”
  李仲贤看着面前的人,沉默了半晌,所有的语言化作一声叹息转身离去。
  那人的额头和手腕触手冰凉,沈觅把兽皮给他裹紧了些,脱下大氅盖在那人身上,自己靠着火盆汲取暖意。
  冬日里的山上比别处更冷,茅草屋四处透着凉风,还不时传来几声狼嚎。
  沈觅一个哆嗦,往榻边靠了靠,榻上的人依旧昏迷不醒,“还好还好,有你在这里作伴,你可得坚持住,定要熬过今晚。”
  那人面色苍白,动也不动,想来也听不到。
  “哎,一个半人,聊胜于无,聊胜于无啊。”
  围着屋里转了一圈,有把砍柴的斧头还算应手,又找一根粗实的木棒放在脚边,心里这才觉得踏实些。
  
☆、醒来
  围着屋里转了一圈,有把砍柴的斧头还算应手,又找一根粗实的木棒放在脚边,心里这才觉得踏实些。
  火盆上的药锅冒着丝丝热气,散发出的药香刺激了沈觅的味蕾。
  直到这时,方才觉得腹中饥饿。
  这里什么吃的也没有,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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