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谦南坐在熄火的车里,不无恶劣地戏弄她:“厉害了,现在连油都加不起了?”
温凛冷着一张脸,把车滑到路边停车线里,下了车。
“走回去吧。”
十二月的夜晚,杨谦南敞着件薄西装,说:“认真的?”
她双手抱着胳膊,走在了他的前面。
那段路其实风景很好。徐汇城区开发得很早,也很克制。最繁华的商业区和居民区就差几步路,一会儿是炫目的电子屏,一会儿又是幽静的羊肠小径。
杨谦南随她走了一段,双手插兜,权当散步。
兴许是触景生情,他忽然说,要不你干脆把玉委托给绪康白那朋友,让他找路子卖了吧。
温凛嗤然:“又不是演古装剧,女主一破产就当首饰。”她话音一转,轻声自语,“而且是你的东西。我干嘛要卖。”
杨谦南静静望着两畔风景,心里不知怎么想。
往前走三两步,路过一段红色围墙。
他往里头一指,说:“这里面什么地方?”
温凛就着路灯瞟了眼,说:“是个学校。”
徐汇中学,从前是徐家汇天主教堂。
杨谦南后退一步望了望那标志性的红楼尖顶,随口说,还挺漂亮。
温凛说:“法国人办的,以前是个教会学校。”
她随着他的目光望进去,学校的校舍还保留着当年的水磨红砖和花岗岩,古希腊风格的科林斯式柱子撑起莨苕叶花纹,夜色里依稀是座教堂。
“我刚搬过来的时候,有一天和一个本地姐姐路过这里。她说上海零几年的时候下过一场大雪,当时学校已经放假了,里面安安静静,红楼飞雪,漫天鹅毛,一到晚上像穿越回民国。那时候才好看。”
杨谦南说:“上海今年会下雪吗?”
“不知道。”温凛抬了抬头,“应该不会吧。”
天气已经很冷了,夜里只有四五度。杨谦南走着走着,习惯性地把手搭在她肩上,帮她挡走一点风。
余光里,温凛又瞥见他手上那枚戒指。
戴在左手无名指。哪怕她再不把这段关系当回事,也觉得这个位置太刺眼了。
温凛用指甲轻敲了敲那圈细细的金属,还是问出了久藏在心的疑问:“为什么戴在这里?”
杨谦南把胳膊收回去,随手把戒指摘了下来,说:“随便一戴。”
温凛半信半疑地笑:“这种东西也能随便戴的吗?”
杨谦南不以为意地说钱东霆手上有四个戒指呢,人就这么几根指头,你让人家往哪儿戴去?
温凛注意力被钱东霆这个名字牵扯了过去,暗自琢磨,十月份的时候绪康白说他隐隐惹上了麻烦,但这几个月来,却没在杨谦南和傅筹嘴里听见过类似的苗头。也不知是真是假。
杨谦南把那枚戒指颠手心里抛着玩,一失手,不小心丢了。
温凛对他无语凝噎,蹲下来,悉心从砖头缝里捡回来还他。
杨谦南扣着左手伸出来,毫无要接的意图:“你想我戴哪儿?”
温凛斜睇他一眼:“你爱戴哪戴哪,我管你这么多?”说着就往原处一套。
她随随便便套到第一节指节,就这么挂着。杨谦南自己把它推到了指根,沉默地陪她走了两个街区回家。
那年冬天真的没有下雪。
上海阴沉沉地飘着小雨,一个世纪以前的教堂钟声早已成为放课铃,她从红砖缝里寻觅来一枚戒指,戴上过他的无名指。
这是2016年,他们见的最后一面。
曾经有一度她觉得,他们不会再决裂了。人活过某个年纪,好像没有谁是必须要老死不相往来的了。她连明天都不想要,连誓言都不在乎,只等着有一天走着走着两个人自然地走散,怎么还会吵得起来呢?
可是真正到了一拍两散的那天,却惨烈得让人不愿意回忆。
*
2017年1月1日,温凛永远记得那一天,北京有很严重的雾霾。她一下飞机,夜晚的京城像一座鬼都,天空是颗粒可见的灰蓝色。
她打车去杨谦南的新住址,浓霾间看不见小区门,只看得见门口两根石柱子。
温凛觉得自己是整条街上唯一一个没戴口罩的人。
她上学的时候奥运刚过,空气质量远没有这么糟,进了门对杨谦南说,你这几年就过这种日子吗?感觉没几年好活了。
杨谦南把她的包接过去,附和说是,没有你逃生得果断。
提及过去他们总是会一起缄默。但杨谦南不怎么放心上,还在插科打诨地问她,最近手头宽裕吗,劳您过来看我,差旅费要不要报销?
温凛糊了他一记软巴掌。
但他反糊过来一只脐橙,硕大一只橙子贴在她鼻下,笑着逼她闻。
温凛浅浅呼吸,嗅到橙皮甘甜清肺的香味,茫然道:“怎么了?”
杨谦南攥着橙子兀自去拿水果刀,说:“不能让您跟着我受累,是吧。”
温凛响亮地嘁了他一声。
可她还是走了过去,搂住坐在窗前切水果的人。她小心地亲一下他的侧脸,发丝垂下来沾到杨谦南的睫毛,惹得他眼睛不住地颤动。他低眉对她笑,那一眼浮在这数九隆冬天,是旧时月色,亦是春风词笔。
却哪知,西湖寒碧,夜雪初积。
那只橙子她只吃了一瓣,杨谦南就接到一个电话。
他跑去洗手间接,没有关门,一边洗着水果刀,声音混着水流传出来。
怪iphone的听筒太差,水流一停,她就冷不丁听见电话那头一个女声火冒三丈地问他:“我怎么就不能拿我自己的东西了?”
杨谦南轻描淡写说不方便,让她过几天来取。
回应他的当然是破口大骂。
温凛鬼使神差,慢慢走回了玄关。
门口的柜子里堆着几只行李箱,因为体积太大,柜门没有关牢。她进来的时候有留意过,还以为是他常年飞行程,把行李箱都堆在门口。
可是仔细一瞧,这箱子未免太大了。
二十四寸的银色铝壳箱,她只有去留学的时候用过。
她明明心里有预感,却还是拒绝了直觉的好心提醒,伸手拉开了那个箱子。
箱子很重很沉,但其实并没有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
不过是一些衣服,鞋子,日用品,甚至还有一个笔记本充电器。
不过是一些瓶瓶罐罐,昂贵的粉霜用到一半,盒壁上粘着软泥,满是一个人生活的痕迹。
杨谦南出来看见她开了这个箱子,双方表情都很平静。
温凛发现他左手上的戒指不翼而飞,低笑了一声,问他,当时真的是随便戴的么?
杨谦南说真的是。
戒指是一般的情侣对戒,如果不是随便戴,也不会出现在那根手指。
温凛问:“什么时候结束的?”
杨谦南没回答。
她逼视他的眼睛,说:“没有结束?”
他默认了这一点。
温凛气极反笑,问他:“当时我要是答应了呢?”
——当时你让我跟你回北京,如果我不管不顾放下上海的一切,陪你回来了呢?你准备拿我怎么办?
杨谦南把手里的水果刀随手搁在酒柜上,人侧坐在一旁,仿佛想从头说起:“凛凛……”
“我问你我当时要是答应了呢?”她打断他,语调咄咄逼人。
——当时你让我留下,再陪你一阵子,如果我一时心软放弃出国,留在你身边了呢?我现在会是什么样?
但他只是淡淡地说:“凛凛,你给我一点时间。”
如果说她有一瞬间对杨谦南彻底死过心,一定是在此时此刻。
温凛从行李箱里拿出一支口红,金色的管身上刻着主人的名字拼写——YAO YUE。她把这支口红攥在手里,那六个字母仿佛六根锥刺,狠狠嵌进她掌心。
“杨谦南你说这话,自己相信吗?”温凛努力把所有情绪都吞咽下去,才发觉嗓子和眼眶一样红,声带一震都在发疼,“我不是不认识姚玥。我知道你妈特别喜欢她。你既然接受她,那就是奔着给你妈交差的心去的。”
她曾以为他这些年依旧莺莺燕燕络绎不绝,她以为她不在乎自己当其中之一。可是她没法不在乎,他家里好端端供着一只金丝雀。
眼前这个人,他不是不能安分地活,不是不能为一个人停驻。没有征兆,也没有原因,只是时候到了,他觉得有必要挑一个人安定。
只是那个人不是你。
你生气吗,难过吗?可是这件事本来就没什么道理可讲。
杨谦南过来在她面前蹲下,将棱角锋利的口红从她手里慢慢抽出来,以免它刺伤她的皮肉。他的脸上又流露出从前那种无奈又爱莫能助的神情,说:“凛凛,你要公平。如果没有周正清,你现在可能已经是个美国公民。你不会出现在孟锦文的饭桌上,我也不会再见到你。”
“你回国是因为我吗?”杨谦南双眸微敛,温柔地摇头,“我觉得不是。”
他第一次这样和她讲这么长串的道理,几乎有一种长辈式的宽容,平和又坦然:“你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凑巧。我恰好走到这里,也是凑巧。”
但是你不能要求,所有事情都这么凑巧。
第54章
温凛静默许久, 头也不回地出了门。杨谦南没有拦她。
他们双方都需要冷静, 需要一点时间来思考这段关系。就连杨谦南也觉得自己需要。
他重新坐回窗前, 茶几上放着只果盘,里面是一团来不及收拾的狼藉。因为是元旦当夜,小区里的地灯愈发明亮,透过玻璃投映到他脸上, 好像是这座死寂的城市里唯一的光源。
不知坐了多久,门口响起敲门声。
他怔了好一会儿,一时没想起来去开门。
可是在他起身之前, 敲门的人就失去了耐心, 开始熟练地按密码锁。嘀地一声,大门为她开敞。姚玥看见他好端端坐在客厅里, 脚步一顿。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面。
姚玥性格很高傲,又年轻,并不甘心二十来岁就被绑住。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所有精彩都有她唾手可得的那一份, 而杨谦南早已经过了那个阶段,连社交圈都趋向于封闭。所以几年里他们经常闹翻, 谁也懒得转圜。但无论怎么不联系,小半年过去长辈凑一起吃个饭, 又会把两个人拧到一起,彼此成为牢固的备选项。
可是无论再怎么牢固,也会忍不住反目。
她低头看见自己被打开的行李箱,蹲下来检视了一遍, 发现被动过的全是化妆品,登时面色阴沉,嘲讽地看着他:“杨谦南,等后天我爸回来,我们就彻底没关系了。就这么几天你也忍不住吗?”
姚玥生气的时候很有趣。姿态端习惯了的矜贵女孩子,连翻白眼都致力于翻出一种高级感,眼珠子挑上去,克制地抿唇,在隐忍中微微上扬,冲你微笑,表示出她的不满与忍耐,以及大发慈悲的不计较。
可惜杨谦南今晚没心情欣赏她的有趣,别开脸没理会。
姚玥仪态很好地蹲在玄关,嫌恶地把启封过的瓶瓶罐罐一个个从行李里挑出来。她疑心有女人用过这些东西,每一样东西都扔出一刀两断的气势,甚至拧开一瓶几乎满装的Sisley化妆水,皱着眉在瓶口嗅了又嗅。
杨谦南终于忍无可忍,口气放重:“你有完没完?”
她才冷笑两声,啪地合上箱子走人。
这间屋子终于迎来彻底的寂静。杨谦南都不知哪天晚上他是怎么睡着的。
醒来的时候天才蒙蒙亮,雾霾散尽,露出晴朗的、空荡荡的天。他对着一望无际的寒天,从来没有哪次觉得这样空旷。
毫无预兆地,他想起2010年的冬天。
也是玄序时节,温凛跟着应朝禹去滑雪,摔得险些高位截瘫。他那时候还没决定要不要和她名正言顺地发展一段关系,而且手头又忙,就只去医院里看过她一次,其他时候无影无踪。她在医院里很安静,他也就心安理得地,不怎么对她上心。
可是有一天他正要去开会,接到了温凛的电话。
杨谦南大概能想象得到她会说什么,也已经做好了向她保证一定抽空去看她的准备。
但她什么也没提。
温凛那天换了药,痛得死去活来,但电话里都不懂趁机卖个乖,只是轻声问他:“你开会应该用不到手机?那你能不能接通着这个电话,不要挂断。开静音也行。”
他蹙蹙眉,说:“你怎么了?”
她不好意思地捂着手机,吞吞吐吐说:“我……想你啊。”
好像从一开始,她的存在就是微弱的,问他要一点席位,一点关注,一点稀薄的陪伴。那些年他有多少流言蜚语在外,恐怕自己也数不清。温凛什么都知道,但从不在他面前提。
她拥有他的时候,连忠贞都没有要求过。
正因如此,他觉得自己走的每一步,都是自个儿迈出去的。
就像那天他开完会,忘了手机还在通话。钱东霆晚上找他有急事,他才发现电话一直接通着。他下意识想挂,但是对着屏幕上长达数小时的通话时间,思量再三,还是没忍心按下挂断键。
那天他有些不适应地对钱东霆说,电话不太方便,要不……你打我skype吧。
许多记忆就如潮水回溯,一浪高过一浪。以至于他都惊讶,哪来这么多记忆。哪来这么多记忆,代替烟草和尼古丁,堵住他的肺腑,合成一种无可名状的阻塞。
从前觉得她是他身体里多余的一部分,像一粒痣,一块囊肿,一颗良性肿瘤,没了也就没了。
原来就算是多出来的一部分,剖开体腔割下来,那也是一块肉。
*
温凛回上海之后,几乎每天住在公司里,连家都没回过几趟。杨谦南倒是找过她几次,找得相当高调,就连顾璃有一天都给温凛发了一条整整六十秒的微信语音,语气跟白日撞鬼没差:“杨谦南是疯了吗?他跑来联系我,问我你为什么不理他。你说厉不厉害、佩不佩服?他那个语气就像真的一点都不知情一样。”
但是温凛一直没回应,杨谦南闹腾了一阵子,终于声音渐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