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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遇皎月》作者:丁墨
文案
她就像个小太阳,
而我是躺在太阳下的旅人。
因她照耀,终于抬头哭了。
——
硬汉汽车修理工VS二萌女作家的爱情故事。
作品标签: 生死大爱、专情、一见钟情
第一卷 浮云曾消散
第1章 谭皎一(1)
我到现在,都还清晰记得那艘船的模样。
白色船身,很新很干净。一共三层,一层是公共区域,二、三层是客房。内部奢华舒适。它叫“滇美人”号,于2016年6月23日出发,从云南省大离市,开往深山湖泊。
那是我向往已久的一段旅程。
也是改变我命运的一段旅程。
我和他的命,就是在那艘船上,扭结在一起。
后来,差一点就脱开了。
我叫谭皎,是一个网络作家,笔名七珠,专写带点悬疑色彩的爱情故事。不才赚了点小钱,有点小名气,更有大把空闲空虚的时间。不写书时,就喜欢到处走。不过我都是报旅行团,选择安逸省心的旅程。跟我那几个喜欢徒步走天下的作者朋友,真正的文艺青年,思想觉悟上还有差距。
我还记得那天天很晴,蓝天白云,河水清澈。“滇美人”号于上午出发,慢慢驶入青山环绕的河谷中。大概因为是新开发线路,知名度不高,价格又不便宜,船上客人并不多。
我一上午都呆在房间里。或瘫在2米的大床上看电视剧,或窝在沙发上玩游戏,或趴在阳台上吹吹风,清净自在。
我就是在阳台上看到他的。
这天中午,一楼餐厅有个欢迎酒会。我不太想去。一是因为行程和注意事项,旅客手册上都写了,实在懒得再听导游说一遍;二是我不认为短短几天船上生活,真能结识到什么朋友。
于是我就自个儿端着半杯青梅酒,趴在阳台栏杆上,晒着太阳,慢慢地嗞着酒。
他就在这时,从隔壁房间走了出来。
我逆着光,用手挡着眼睛,看着他。
他也不动声色地看着我。
白T恤、深咖色休闲裤,白袜子、黑色休闲鞋。据说穿白袜子的男人,内心大多骄傲闷骚。他留着寸头,脸部线条很清晰,颧骨略高,因而轮廓显得硬朗。但是五官又有几分清秀。
好帅。
我下意识挺起腰,不再跟团烂泥似的佝偻在栏杆上,并且改用三根手指斯文地捏住高脚杯。
我知道他也在打量我。
据说我的长相还是挺有欺骗性的,属于甜美那一卦。我的闺蜜就说我是“萝莉身、御姐心”——虽然我长到23岁,还没有真正谈过恋爱。仅相亲过一次,也是潦草失败,不提也罢。
然后他微笑了,说:“你好。”
我说:“你好。”
他问:“怎么没去参加欢迎酒会?”
我握着酒杯的手在栏杆上晃了晃,说:“我觉得那种酒会会非常无聊。”
他笑了一下,说:“可惜我还抱着侥幸的心态,进去呆了10分钟,然后就认输出来了。”
我忍不住也笑了。这人,有点意思。
他的视线滑到我的酒杯上,失笑:“一个人喝酒?”
我晃了晃杯子:“青梅酒,十来度而已。”我们之间只隔了一道栏杆,2米不到的距离。我又说:“要来点吗?”
他看我一眼。
他的眼睛真的很有魅力,很黑,有男人的深沉,似乎又有点男孩的纯真。
第2章 谭皎一(2)
他去取了个玻璃杯过来。我便将手伸过栏杆,提着瓶子给他倒酒。他低着头,一直看着。也不知是在看酒还是看什么。我却注意到他的手指几个部位有茧,手腕上还有未干的墨水印。我突然觉得这样的男人其实有点可爱。
他尝了一口酒,眉头轻轻舒展。
我说:“好喝吧?”
他答:“非常好喝。”
我有点高兴,说:“这是我妈妈亲手酿的,独家专供,别无分号。”
他的眼中便浮现几分温柔神色,说:“难怪,多谢。”
我觉得,他真是个让人感觉很舒服的男人。
他很快喝完了半杯,我又给他和自己各添半杯。我俩就这样靠在栏杆上,慢慢地喝着。天边飘过一团团的云,藏起了太阳,阴了下来。风依旧徐徐地吹着。
他问:“和朋友一起来的?”
我答:“不,一个人。”
他露出几分惊讶的样子,大概很少看到女孩单独出游。
然后他一口喝干杯子里的酒,又用手指摩挲了几下杯子,眼睛看着水面,说:“既然你是一个人,晚餐总是要去吃吧。介不介意……我们坐一桌?还可以继续聊天。”
我的心脏就这么轻轻撞击了一下胸口。
不是没被男人搭讪过,但那都是些什么歪瓜裂枣啊。虽然我只跟他呆了半个小时。
我也看着水面,说:“行啊。”
他笑了。不得不说,他低头笑的样子真的很动人,就像风吹过翠绿的竹林,挺拔明净。而我居然感觉到脸有点发烫,只好转头假装在看景色,假装是个遇到这种场面会很成熟淡定的女人。
然而我看到他的眼睛里也有微光。这让我感觉到,他也不是经常跟女人搭讪的男人。直觉就是这样告诉我的。
“那五点半,餐厅门口见?”他说。
我感觉到自己的心在很轻微地颤抖,答:“好。”
“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看着他的眼睛:“见面再告诉你。”
——
我在镜子前挑了半天,才选了条鹅黄色的连衣裙换上。我不断想起刚才我们相处的每一个细节,他说过的每一句话。甚至情不自禁地在脑海里演练傍晚见到他时,我要说的话。
我叫谭皎,言字旁的谭,皎皎明月的皎。
你是干什么的?先别说,看我猜得准不准。
而我,是个网络作家。你听过这个职业吗?不过我们还不熟,所以不会告诉你笔名。
……
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这样的感觉。
等待忽然令船上的时光变得又慢又无聊,我决定四处去逛逛。
天还是阴的,但两岸景色依然优美如画。走廊上偶尔有客人在驻足拍照,衣着考究的服务生朝我点头微笑。我的脚步非常轻快,在甲板上拍了几张风景照,就晃进了餐厅里。
欢迎酒会早已结束,还有一些客人留在这里,三三两两的聊天拍照。我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坐下。
无聊的时候,我喜欢观察所遇到的人。这大概是写作者的习惯吧。譬如我的正前方,有一对年轻男女,俨然是新婚夫妇。因为他们十指始终相扣,无名指上都戴着同款钻戒。女人的裙子和鞋都是崭新的。尽管我看不到他们的正脸,却能断定,在这段关系中,男方占主导地位。因为无论男方的一个淡然自若的笑容,还是女方的一个依赖的眼神,多少都会流露出他们的关系模式。
第3章 谭皎一(3)
再往前,是同一个公司的几个同事。他们的气氛很融洽,但并没有亲近到可以称为“好友”的地步;他们右边,是一对母女,富人,性格都很腼腆的样子。最角落的孤零零的女人,应该是个公司女白领。她不远处,站着个男人,挺斯文的,但是眼神阴郁……
他从窗外走过。
我心中一跳,然后就看到他身边还跟着个女孩。女孩的双手抱着他的胳膊,两人的身体挨得很近。他的脸朝着船外,我看不清表情。但是能看到女孩的脸,长得很漂亮,满眼的泪,委屈地望着他。
我的心一沉,隐隐也泛起几丝恼怒,毫不犹豫地起身跟上去,想要一看究竟。
如果这个是他的女朋友,那他八成就是个渣男了。居然还喝我的青梅酒!
走廊里已经没有人了,我快走到头,离餐厅也挺远了,果然听到拐角传来他的声音,很冰冷,很低沉:“你自己说,考成这样,对得起谁?”
我停下脚步。犹豫了一下,稍稍探出头。就看到拐角之后,一副激烈场景。
女孩被他用手抵在墙上。她低着头,都快低到地上去了,不停抹眼泪。而他阴沉着脸,额头青筋暴起,跟刚才简直判若两人。另一只手里还抓着本书,都快揉成渣滓了。
他吼道:“你说你从没旅游过,我带你来。这钱也不是天上掉的,是我熬了多少个通宵帮导师做项目得到的分红。可你什么时候能够懂事一点?四级你考几次了还没过?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成绩一塌糊涂你将来怎么找工作?靠我养你?嗯?你是不是就是这么想的?怎么不说话了?看着我的眼睛,别低头?怎么不敢看我的眼睛?”
这就骂得有点狠了。
我忽然觉得不认识他了。事实上,我本来就还不认识他。不管这个女孩是他的什么人,我都突然有种对他失去兴趣的感觉。
一种双手突然又空空的感觉。
我转身正想走,他又骂道:“就算成绩不好,有时间不知道多参加社会活动提高综合能力,多看些有用的书多考几个资格证?你难道不知道现在社会竞争有多大?整天就看这些鬼书,谈情说爱鬼话连篇,垃圾!这样能有什么出息?”
他把手里的书砸在地上。
本来,我已经打算放过他的。不去计较他是否脚踏两条船,也不会去赴他的约会。可我的眼角余光,却瞥见了一眼那本书的封面一角。
我的感觉就像是被人用电线戳了一下脑门,虽然电流微弱,但是整个脑袋一下子通电了。
封面赫然印着——作者:七珠。
他妈的那是我写的书。
我慢慢抬起头,他也在这时察觉到旁边有人,转头看见我,一愣。眼中那唬人的阴鸷还没褪去。
我翘起嘴角冷哼一声——基友说过我的这个表情非常到位,又贱又拽招人厌——然后我在他瞬间惊诧的脸色中,大步流星地走了。
这就是我和他的初次相遇。我原以为他是个很棒的男人,以为自己真的走了桃花运要捡到宝了。哪里知道他是个渣男,还自以为是地践踏我的书。
回到房间摔上门时我想,他这种烂桃花,今后就算倒贴,老娘我也不要了。
第4章 邬遇一(1)
我本来是不想来这趟旅游的。
手上帮导师做的项目时间很紧,我也要准备心仪企业的实习。但母亲对我说,这些年我实在太累了,让我出去旅游散散心。她又试探地提到,自从上次我狠狠骂过邬妙一次,她整个人蔫了很久,也不跟同学朋友出去玩了,学习更是越来越差。
这让我心中有些烦躁,说:“妈,你有什么话就直说,我们母子之间讲话为什么还要顾虑那么多?”
妈当时在电话里明显滞了一下,说:“是妈的不对。妈主要觉得,这么多年,家里全靠你,你大学打工就挣了邬妙的学费和我们全家的生活费……妈妈心疼你,也希望缓和缓和你们兄妹的关系,她一直很想出去旅游……”
我原本紧密得连跟针都插不进去的生活工作计划,到底还是给慈母的哀愁让了路。过了几天,在朋友推荐下,我找到了这个旅行团,给我和邬妙都报了名。
打电话通知邬妙时,她还是有点怕我的,可听说带她去云南旅游,整个人都乐疯了,笑嘻嘻地说:“谢谢哥!哥哥万岁!”我挂了电话,心中竟也有几分深深的愉悦。脑海中亦闪过个念头:这些年,我一个人在外地读书奋斗,聚少离多,对她的要求是不是太严格了。导致从小跟我亲热的她,越来越怕我。
可这念头也只是一闪而已,挂了电话,我埋头继续做项目。只等日子到了出发。
哪里知道,从踏上这艘船的那一天起,就是我命运崩塌的开始。而我母亲和亲妹的命,也从那时起,就已经注定。
——
上船第一天,大家都去参加欢迎酒会时,我在房间里加班。
没想到竟在这时,碰到一个姑娘。
起初我一直埋头在算数据,可耳朵里总有个声音,在打扰。后来我仔细一听,发现是有人在用什么玻璃器皿,轻轻碰着栏杆,非常细微的声音。我放下笔,好奇地走出去,就看到了她。
首先看到的,是那双眼睛,很水灵,睫毛黑黑的,有点女人的慵懒,偏偏又有女孩的清澈纯真。发出声音的,正是她手里的玻璃酒杯。
我感觉到自己的心动了一下。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就像当时照在我们皮肤上的阳光,暖暖的,懒懒的,并且让人有一丝迷惑。
我们聊了一会儿,竟意外地很聊得来。她很大方,也不缺幽默感。也很会享受生活。我的圈子里,还从没遇到过这样的女人。我就读的工科院系里,仅有的几个女生没她这么漂亮有趣。也有几个外校女生追过我,但是我看着那所谓的“校花”,不知怎的就是看不上眼。而且我之前确实是太忙了,根本不打算谈恋爱。
我还有半年硕士毕业,也基本可以锁定非常好的工作前景。我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我没想到会在船上遇到让自己有感觉的人。但既然遇见了,我想我有尝试的权力。
我约她一起吃晚饭,她的脸居然有点红,同意了。于是我也推测出,她绝不是什么情场老手。这让我更加满意。
第5章 邬遇一(2)
我的好心情一直维持到查询邬妙的四级成绩,发现她再次没过。看着那惨烈的分数,我心头的火又冒了起来。我冲进她的房间,发现她正窝在床上,满脸笑容在看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书。看到我进来,吓了一跳,下意识把书要往被子下面塞。我一把夺过书,看着封面,只想冷笑。
一个非常肉麻做作的书名,作者:七珠。托邬妙的福,连我都知道这个女人。有一次邬妙还辩解过,说这个“七珠”是非常著名的“大神”。我当时半信半疑,结果翻了几页书,就看不下去了。全是情情爱爱男男女女甚至摸摸抱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