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女重生记——饭团桃子控
时间:2017-11-24 16:09:49

 
    沈泽叹了口气,“镇平王是你爹的远房堂弟,当初他家境平平,去青山书院的学资,还是你爹掏的。他生性开朗,交友广泛,却是有些胆小。赵义派他前去,大约也是逼他站到他那一边去。你爹曾三救镇平王,他一直感念于心。危机之下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也是并非不可能。”
 
    李子期摇了摇头,“他非但不胆小,接下来更是做了一件常人不敢的大事。”
 
    “他的胡族王妃彼时恰好身怀六甲,已经七月有余。镇平王带着我回了府,却不知道该如何隐藏起来。所以他……”
 
    “所以他对王妃用了催产药,然后用你代替了。”镇平王当真是非凡人!十八娘不忍心李子期说出这么残酷的事,替他接到。
 
    一旁的沈耀听得瞠目结舌。这么说起来,镇平王对李子期当真是有大恩,又有大仇了。
 
    他有些不忍心的问道:“那那个孩子呢?”
 
    他本就心软,如今秦昭又有了身孕,对孩童,总是比旁人要多出一分怜悯。
 
    “因为早产,没有活过三日,就去了。”
 
    难怪!难怪镇平王妃总是一片心如止水的样子,窝在浅云居里礼佛,对李子期视而不见。她只要一看到他,就会想起自己死去的孩子吧。就算镇平王骗她,说李子期是她生的,可是哪个母亲会认不出自己的孩子呢?
 
    怀胎七月,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怀的是一个还是两个。她这么些年,没有杀了李子期,已经算是菩萨心肠了。
 
    那时候战乱纷纷,缺医少药的,早产的孩子大多数都早夭了。
 
    等到大楚改元之后,大家再看到李子期,他都已经长大了,谁又分辨得出他是不是早产的,是不是镇平王的种!
 
    看那卷毛头,就知道是王妃亲生的了!
 
    正所谓,灯下黑!赵义这么些年来,也没有发觉。
 
    “你被救的时候才刚刚出生,世民当时又不在侧,那你是如何拿到那块玉佩的?”沈泽突然抬起眼来,认真的问道。
 
    当年他与李世民互换玉佩,为的是一个肝胆相照的承诺,所以李子期来求亲的时候,一取出这块玉佩,他就激动异常,他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有人,拿着这块玉佩出现在他的面前了。
 
    好在上苍怜悯,没有赶尽杀绝!
 
    现在想来,当时太不冷静了,以李子期的年纪,怎么可能拿得到这块玉佩。
 
    李子期低下头,“这玉佩并非是我爹留给我的。”
 
    他说着,有些咬牙切齿,“这是我得知身世之后,四方寻觅,才在一家不起眼的当铺里赎出来的。这玉佩正面是苍剑,背面是菊。我知道金菊是范阳沈氏家徽,又通过黑羽卫里的心腹,查到了一些当年之事,这才确定下来,是我父亲当年的佩玉。”
 
    沈泽叹了口气,“你的母娘,名唤云喜,是当时教坊里很有名气的舞娘。后来就被你爹看上收回了内宅里,就在唐王府出事前不久,他还同我提过,自己就要做爹了。出了事之后,我四处寻访,也没有找到。还以为你已经胎死腹中了。”
 
    “所以,你若是想报仇,拿回属于你们李家的东西,就快些从黑羽卫里脱身出来吧。一个恶名昭彰的人,只会失道寡助,何以成大事?你若真有此心,我沈泽竭尽全家之力,也会助你;你若是无意,那就老老实实的做你的镇平王世子。”
 
    李子期猛的一下站了起来,双眼泛红,嘴唇微微发抖,“灭门之仇,岂能不报?还请岳父大人助我。”
 
    十八娘看了沈耀一眼,只见他面色惨白,整个人都出神了。想来,他已经明白沈泽将他外放到晋阳的目的了。
 
    一个已经覆灭了的李唐,为什么值得沈泽拉着全家往砍头的路上奔?李子期现在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
 
    没有一兵一卒,没有一个助力,甚至满眼都是劣势,名声差,血统低贱,这些作为普通的世家子弟都被群嘲了,若是想要登上大位,件件桩桩,都要引发血雨腥风!
 
    想成就大业,无异于痴人说梦!沈泽已经位极人臣,就算李子期登基了,又能许他什么?宰相?太子太傅?爵位?
 
    这些东西,只要他继续做下去,迟早都会有的,何必冒着么大的险,他不明白。
 
    看在他是十八娘夫婿的情况下,看到他帮助他们兄妹报仇的份上,他沈耀可以为了他两肋插刀,可是沈泽呢?他最在意的是家族利益,可为什么,他这次连家族利益,都不顾了。
 
    “父亲,不知道我沈氏一族,为何要为李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沈耀想了想,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第一百四十二章 沈泽心事(二更)
 
    沈泽满意的点了点头,若是沈耀什么都不问,就傻愣愣的去做,那他当真就太失望了。
 
    “子期,你和十八娘都坐过来吧,我要给你们讲一段很长的往事。以后我们沈李两家要共镶大举,有什么想知道的,今日一次说清楚,切莫生了嫌隙。”
 
    李子期紧紧地握着十八娘的手,拉着她一道坐在了小桌子旁,听沈泽揭开一段尘封多年的往事。
 
    那年恰是九九重阳,整个晋阳的菊花都开了,一根一根的,像是龙须,张牙舞爪的恣意释放着。
 
    在一处弯弯的山道上,两个穿着锦缎,腰悬佩剑的少年,头插茱萸,一步一步的往那山顶爬去。
 
    那山里头的猎户正在一旁歇脚,笑道:“小郎君,这山中有恶虎,你们莫再上山了。”
 
    其中那个稍稍年幼的小公子说着一口晋阳话,嘲道:“你莫诓我,这山我来了多次,哪里就有猛虎了。就算有猛虎,也要他从小爷的胯下过。这九九重阳,不登高望远,赏菊饮酒,岂不无趣?”
 
    那猎户摇了摇头,“那小郎君小心些,别让那猛虎咬烂了袍子,等与你收尸之时,我也好拿去换钱啦!”
 
    小公子一听,不怒反笑,从兜里头舀出了一串钱,往那猎户怀中一扔,“拿去沽酒喝!”
 
    猎户接过,心中大喜,连连道谢,下山去了。
 
    而在他身旁的那个年长些的少年,容姿绝佳,仅仅立在那儿,就好似天上的仙童下凡了一般,便是那广寒宫中的嫦娥仙子见了,也要羞愧难当。
 
    他笑了笑,开口道:“世民心胸,泽自愧不如。只是若这山中当真有猛虎,你我二人岂不是危险?”
 
    原来那小公子,正是当是唐国公李渊次子,李渊官拜太原留守,是当地的土皇帝。而那稍大些的,乃是范阳沈氏宗房幼子,才色谋略都是当世无双。
 
    李世民哈哈一笑,“哥哥说的哪里话,世民就只有这么一个优点了。我在范阳全靠你照拂,此番来了范阳,又恰赶上重阳,我怎能不尽地主之谊,带你游山玩水的。咱们谁跟谁啊,你都与我阿姐定亲了,就是我未来姐夫了。”
 
    沈泽一想到适才在那珠帘之后,隐隐约约瞧见的李贞贞,不由得俊脸一红,那就是他日后的妻子啊!
 
    算不得什么绝世容颜,却也知书达理,温温婉婉的,恰是他最想要的贤妻良母。日后娶了回去,日日煮琴问道,岂不痛快?
 
    更何况,她是李世民的姐姐。
 
    李世民见沈泽不说话,眨了眨眼睛,用手肘戳了戳他,挪揄道:“看来哥哥是很满意我阿姐了。”
 
    沈泽笑了笑,大大方方的承认了,“的确是很满意。”
 
    说完,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少年爽朗的笑声,在山中不断的回响,惊起了成堆的雀儿。
 
    很快,二人就站在了山顶之上。这山颇高,极为险峻。抬眼望去,整个晋阳几乎都收在眼底,让人瞧着,忍不住心中升起万丈豪情。
 
    李世民从身后的背篓里取出了一些菊花糕,又拿出两块巨大的卤牛肉,数壶好酒,放在山顶的大石头上,两人就这样坐着,对风饮来。
 
    那肉风味绝佳,颇有嚼劲,连一向爱洁注重仪姿的沈泽,都不由得用手抓了,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二人从那范阳青山书院里的绯闻趣事,说道晋阳的风土人情,说来说去,也不知道怎么地,说到了那天下大势。
 
    “炀帝暴政,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也不知道这种苦日子什么时候到头。我们这一路从范阳而来,当真是民不聊生,百姓们食不果腹,只能卖儿卖女,我们这是中原腹地,尚还好些。那些南蛮北疆,还不知道怎么凄苦,听闻都有吃人之事啦!当真是做孽!”
 
    李世民说着,紧了紧手中的酒壶,问道:“哥哥,你学识过人,又是为何才寒窗苦读呢?”
 
    沈泽饮了一口酒,豪气的回答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李世民一听,蹭的一下从大石头上站起来,“可是我们不在其位,如何谋其政?治国平天下,也得有国有天下。”
 
    两人对视一眼,两眼亮晶晶的,心里眼里,全是默契!
 
    没有国,没有天下,咱们一起造出一个来,不就有了吗?
 
    正是少年时,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盖世英雄,无所不能。
 
    两个少年,越说越是投契,也不知道是遇知音,激动的,还是喝酒上了头,那脸红扑扑的,竟然有了几分醉意。
 
    正在这时,一阵腥风袭来,李世民双眼圆睁,大吼一声,“哥哥躲开,有大虫。”
 
    沈泽背上惊出一声冷汗,那个猎户说的竟然是真的,这山里头当真有老虎,大约是他们带来的肉太香,将那老虎引出来了。
 
    他急忙就地一滚,翻手就拔出了腰间宝剑,对着那大虫刺了过去。他是躲开了,可是李世民不是恰好直面大虫了吗?
 
    却见那李世民手握长剑,嘴巴抿得紧紧的,一脸严肃!见那老虎扑来,大吼一声,迎面刺去,然后就势往那大虫的肚子下一钻,长剑顺着那大虫的肚子,直直的划拉了下去,险些将它开肠破肚,喷了满脸的血。
 
    沈泽见状心急万分,两人与那大虫大战三百回合,遍体鳞伤,总算是虎口脱险,侥幸得了一条小命。
 
    两人对视一笑,纷纷脱力了,往那大青石上一躺,以猛虎为枕,继续喝酒吃肉起来。
 
    沈泽取下自己腰间的玉佩,扔给了身旁的李世民,“你我共饮美酒,是为同甘,以命相搏,是为共苦。女为悦己者容,世为知己者死。他日世民为天下主,沈泽为宰,令百姓有粟可食,稚子有家可归,开创太平盛世。”
 
    李世民抚掌大笑,然后从自己脖子上取下一个玉佩,挂在了沈泽的脖子上,两人三次击掌,“以此为誓,永不相忘。”
 
    说完,又郑重的将沈泽给他的玉佩,贴身佩戴了。
 
    两个少年酒壮人胆,竟然也不清理地上的血迹,就一人一条腿的,拖着那大虫,一路下山而去。刚走到山脚下,就看到那个猎户正提着酒筒,往家走。
 
    “哎呀,我的天!你们真的遇到大虫了!当真是英雄出少年!快来我家清洗一番,不然怎么进城啊!”
 
    李世民摆了摆手,“改日改日,这是我姐夫送的聘礼,我得赶去送给我阿姐呐!”
 
    沈泽在一旁听着,裂开嘴笑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 噩梦开始(三更)
 
    沈泽与李世民又在晋阳胡乱的游玩的三日,几乎搅和得那城中的母鸡都不敢下蛋了,这才依依不舍的辞了家,准备回范阳书院里去。
 
    两人上了马车,好不悠闲。
 
    沈泽用修长的手指捻了一块桂花糕,却被李世民抢了过去,塞进嘴里,“我娘真是的,非让我带一个小丫头,长得也不算很好看,名字倒是不错,叫朝华。这带了女子,就不好骑马了。”
 
    沈泽却是笑而不语。世家子弟到了一定的年纪,母亲就会给他准备通房女奴了,这个朝华就是如此。
 
    “不过是一个婢女,你若不喜欢,换一个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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