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英娘唇角微微勾起,扯出一丝甜美的笑容,眉宇间却没有笑意,“裴拾遗。”
她举起袖子,向廊下失魂落魄的男人做了个揖,动作恭敬,神态敷衍,“从血缘上来说,我确实是裴拾遗和褚娘子的女儿,让您失望了。”
在半夏故意激将长史的时候,裴英娘暗中派蔡四郎赶去金城坊,请来裴拾遗。
她原先的计划,是让裴拾遗和褚氏当面对质,理清当年的纠葛,现在不需要了。
裴拾遗呆若木鸡,眼里有震惊,悔恨,恼怒,羞耻,还有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夹杂着一一浮现。
裴英娘竟然真的是他的亲女儿!
褚氏对他的脾性了如指掌,故意留下疑问,就是为了看他的笑话!
他把自己的女儿当成仇人,十几年来,放纵从侄、从侄女在眼皮子底下欺辱亲女!
他甚至差点亲手杀了自己的女儿!几年前她正式入宫的那天,如果不是厨娘舍身相救,他很可能一剑砍中女儿的脖子!
如果女儿真的死在他的手里……
“十七娘……”裴拾遗捂住脸,踉跄了几下,颓然坐倒在栏杆旁,笑容苦涩,“阿耶不知道……”
“我说过,我是永安公主。”裴英娘止住裴拾遗的话头,冷冷道,“褚娘子没有资格唤我的小名,拾遗同样没有。”
如果褚氏当年好声好气将她送回裴家,裴拾遗确认她是裴家的血脉,就一定会对她好吗?以裴拾遗迂直固执的个性,说不定还是会因为褚氏而迁怒到她身上。
怀疑她的身世,只是裴拾遗忽视她的借口罢了。
“今天冒昧请拾遗来,不为别的,就是想了结这桩陈年往事。从此以后,拾遗和褚娘子究竟是爱是恨,亦或是其他,和我无干,你们自己折腾去吧。”
她轻笑一声,看也不看裴拾遗一眼,抬脚从他身边走过。
忍冬和半夏连忙跟上。
脚步声慢慢远去,裴拾遗忽然猛然一巴掌甩向自己,涕泪齐下,似哭似笑,满面风霜之色,像是陡然间老了十几岁。
他和张氏成婚多年,一直无所出。十多年来他陆陆续续纳了几房姬妾侍女,始终没有人谁能为他生下一男半女。
他渐渐熄了心思,转而疼爱裴十郎和裴十二娘,兄妹俩是他的族侄、族侄女,和他血缘亲近,总比随便过继一个从没见过的远房后辈要强。
至于裴英娘,是褚氏生下的野种,被他视作耻辱,一想到他必须替褚氏和别人养大孩子,他就气得胸闷气喘,恨不能亲手掐死裴英娘。
现在,褚氏却说,裴英娘是他的女儿……他唯一的血脉……
是他亲手把女儿推出去的,裴英娘不仅仅和他离心,还恨他入骨!
报应!这都是报应!
裴拾遗狂笑数声,霍然爬起来,挣扎着奔向院外,“褚宛贞!”
都是褚宛贞害的!如果不是褚宛贞太过绝情,断然同他义绝,他怎么会迁怒于十七娘?如果不是褚宛贞故意含糊其辞,他哪会怀疑十七娘的身世!
后廊临着一片莲池,春暖花开时节,水波荡漾,绿柳成荫,一群灰羽肥鸭嘎嘎叫着划过水面,荡开层层涟漪。
裴英娘坐在四面大敞、花木扶疏的阁子里,倚着栏杆,翻看蔡四郎私藏的账册。
他没读过书,两年来跟着阿福和阿禄勉强学了些常用字,账册上东一笔西一笔,字迹歪歪扭扭,难看是难看了一点儿,但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
可惜认真是认真,但记账的方式凌乱草率,没有章法,一笔笔算下来有点麻烦。
“公主。”蔡四郎走到石阶下,似乎怕吵了她,声音刻意压低了些,“裴拾遗出府以后,去追褚娘子的牛车了。”
裴英娘没有抬头,淡淡应一声,“和咱们不相干,随他们去。”
蔡四郎听到咱们两个字,眼里爆出一丝喜色。点点头,退回阁子南面的回廊,挺直腰板,继续值守。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大家的脑洞比我的剧情精彩曲折多了……之前我剧透过,文里小十七的叙述身份从头到尾都是裴英娘……意思就是十七的身世没有隐情啦~
以后尽量不卡在容易误会的地方断章……
第62章
翌日, 裴英娘听忍冬说,裴拾遗告假了。
“据说是染了风寒之症。”忍冬跪在食案前,把一壶蔗浆徐徐倒进八曲琉璃碗里, 淡褐色的甜浆淋在绛红的酪樱桃上,丰腴鲜浓。
裴英娘唔一声, 不予置评,不论是十几年前, 还是现在, 裴拾遗都不是褚氏的对手。
不知他是被褚氏气病了,还是在争吵时不小心伤到脸,无颜出门见人。
反正不可能是因为患病才告假的。
秋葵在庭院里刨土栽花,栽的是紫茉莉和凤仙花。紫茉莉驱蚊,花朵香浓,凤仙花颜色艳丽,还可以用来染指甲,不仅好看, 还实用。
她忙活大半天, 抹把汗, 就着潺潺流动的溪水洗干净双手, 走到廊檐下, “公主, 清辉楼的芸薹菜已经开花了,黄灿灿的一片,可好看啦!您什么时候过去看看?”
裴英娘挑眉, 拈起的樱桃重又放下,“还早呢,你小心照看着,什么时候长出果子了,我再去。”
秋葵点点头,心里有些纳闷,芸薹是用来蒸着吃的,公主要芸薹的果实做什么?
裴英娘不知道秋葵在嘀咕什么,倚着凭几,心里忍不住雀跃,等榨出芸薹油,她就可以吃上炒菜啦!
她早前已经命工匠打造出合适的灶具和锅具、铲勺,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梨杨县。
春雨绵绵,道路泥泞,枝头的杏花随风飘洒,被来往的车轮碾碎在泥土里。
一辆牛车沐浴着朦胧的杏花春雨,缓缓驶入驿站,守卫的驿将上前盘查。
车夫勒紧缰绳,一双骨节分明、宽大厚实的手拨开布帘,递出一张驿牒。
驿将见男子五官深邃,剑眉星目,衣着华贵,气度不凡,料想是哪家王公贵戚,又见他手中的驿牒是门下省发放的银牌,更殷勤了几分,谄笑着道:“郎君里面请。”
不一会儿,接到消息的驿长亲自出面接待男子,撩起袍子爬上二楼,点头哈腰,谄笑道:“这里虽然穷乡僻壤的,也不能委屈了郎君,滚烫的清酒,大碗的热黍臛,馎饦、索饼、羊肉汤饼都是现成的,灶房已经烧上火了,郎君可要梳洗,还是先用饭?”
窗前浮动着细细的粉尘,淅淅沥沥的雨声透入窗内,男子盘腿坐在窗前软榻上,没吭声。他的五官出奇的英俊,眸子和常人不同,是一种淡淡的灰褐色,神情冷肃,英华内敛。
驿长不禁啧啧称叹,这位郎君英武挺拔,高大威武,腰配横刀,又有异族血统,很可能是京兆府的天子近卫。
穿窄袖衫的男仆轻咳一声,打发走驿长,“我家郎君旅途劳顿,要小睡一会儿,酒菜茶饭备好了,送到外间就行,莫要吵嚷。”
驿长点头应是,蹑手蹑脚下楼,轻声嘱咐驿将,“这可是大贵人,不能怠慢了,快去准备酒饭,温一壶剑南烧春,不许拿浊酒搪塞!”
楼上最靠里的房间,男仆送走驿长,关上房门,四处探查一番,摘掉头上的方巾,冷笑一声,“我以为执失将军是个直来直去的武人,没想到你摆起架子来,也挺有派头的。这一路走来,人人都把你当成富贵清闲的纨绔公子哥。”
执失云渐抬起眼帘,淡淡看一眼男仆,“彼此彼此。”
这一句彼此,分明是在暗指男仆的僮仆身份也扮演得极好。
王浮气得直翻白眼,闷葫芦挤兑起人来,比朝堂上那些专门以骂功出名的文臣厉害多了!
“再过两日就能到京兆府了。”执失云渐眼眸微垂,试着轻轻握住刀柄,手指蜷曲,手背青筋根根暴起,依然使不出力,无法抓起横刀。
他松开手,看着自己的手掌,眉头轻皱,“我的伤还没好,你警醒些。”
王浮叉着两腿,大咧咧坐在窗下,把方巾当成扇子摇,“你放心,我们走的时候,伪装成赶考的州学子,那些人疑神疑鬼,心眼子比胡饼上撒的芝麻还多,肯定会把过路的文人商旅当成首要目标,绝对想不到你会直接佩刀出行,反而不会发现我们的踪迹。”
执失云渐眉头皱得愈紧,不再多话,缓缓合上双眸,一天一夜没有合眼,他需要适当休息,保持体力。
吱呀一声,驿将推开房门,端着一只大托盘进房。
王浮听到脚步声时,已经霍然站起,规规矩矩站在软榻旁,此时便迎上前,接过大托盘,“有劳你了。”
随手塞了一把钱给驿将,匆匆关上房门。
托盘里是两只大海碗,雪白的羊肉汤撒了胡椒,羊肉一片片堆叠在一起,摞得冒尖,浓郁的香味里带着刺激的辛辣。
这一路上为了确保安全,他们尽量绕开繁华市镇,常常半天看不见村落城郭,干粮早就啃完了,买不到新鲜吃食,只能空着肚子赶路。
王浮饿得前胸贴后背,闻到香气,不由食指大动。刚刚放下海碗,便立马抄起筷子,夹起一块鲜嫩的羊肉,往嘴里送。
斜刺里遽然伸出一只蒲扇大的手,抽走他手中的竹筷。
滚热的汤汁溅在手心里,烫得王浮龇牙咧嘴。他倒吸一口气,看一眼跌落在地上的羊肉片,满脸心疼,压低声音怒喝道:“外面的吃食不让我碰就算了,这里是朝廷驿站,你未免太小心了!”
执失云渐嘴角轻抿,跃下床榻,支起窗户,朝下面看了一眼,“他们来了。”
王浮瞪大眼睛,几步蹿到窗前,楼下院子里,四个穿圆领缺胯袍的男子正在驿长的带领下走进驿站。
“怎么会?!”王浮冷汗涔涔,不及多说什么,忽然觉得一阵头重脚轻,执失云渐扛起他,往窗户前一扔,“从马厩棚顶走。”
王浮自小饱读诗书,是个纯粹的文人,弓马骑射是他的短处,猛然被执失云渐塞出窗户,顿觉头晕目眩,耳畔风声呼呼,雨滴打在他脸上,冷飕飕的,他怀疑自己会不会直接摔死。
半天后,他回过神,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的胳膊腿完好无缺,脑袋也没磕出一个大血洞。一双手抓着他的腰带,拖着他在窄小的屋脊攀爬移动。
他心有余悸,情不自禁脱口而出:“执失将军不愧是御前千牛卫!”
执失云渐没有做声。
两人顺着相连的回廊爬到马厩的房顶,王浮估摸了一下房梁到马槽的高度,小心翼翼跳进墙角的草堆里,站起身,拍拍袍袖,“好俊的马,正好便宜我们了。”
执失云渐拦住王浮,解下缰绳,随手拔下玉冠上的一根玉簪,手腕一沉,把尖锐的部分刺进骏马身体。
骏马扬起前蹄,发出痛苦的嘶鸣,撞破木门,冲出马厩。
前院的人刚好找到房间,房里已经空无一人,这时后院陡然响起马嘶和仆役的惊叫,其中一人冷哼一声,哑声道:“他们从马厩走了!快追上去!”
纷杂的脚步声朝马厩围拢,眼见无处可逃,王浮急得跳脚,心跳如鼓,神色焦灼,“你发什么疯?”
执失云渐不语,接连放走四匹马后,一把按住王浮的脑袋,拎着人藏进草堆。
脚步声越来越近,七八个人冲进马厩,“他们抢走我们的马跑了。”
一人冷声问:“往哪个方向走的?”
驿将指着北方,战战兢兢道:“京兆府的方向。”
王浮躲在满是腥臊恶臭的草料里,屏气凝神,不止呼吸,连心跳仿佛都停滞了。
“走!”
随着一声呼喝,纷乱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他松了口气,想起身,思及那碗羊肉汤,没敢动,依旧老老实实趴在草堆下面。
果然,脚步声去而复返,一人朗声道:“都搜过了,驿站没人。”
一人狞笑着道:“那执失将军是个一根肠子通到底的武人,王御史心高气傲,一肚子风花雪月,我们已经追上他们,他们逃不了多远的!”
这回一直等到脚步声消失了足足一刻钟后,王浮才扯扯执失云渐的衣袖,“他们找到惊马,肯定会再回来的,我们是不是要绕道?”
执失云渐眉头紧皱,“不,我们必须尽早赶回京兆府。”
可去往京兆府的路上必定埋伏了千军万马,他们的行踪已经暴露,贸然往北,无异于以卵击石。
“走丰水。”执失云渐沉吟片刻,沉声问王浮,“你会不会凫水?”
王浮苦笑了一下,“这个时候,会和不会有什么区别?不能因为我耽误执失将军的大事,就走丰水吧。”
两人商议好章程,偷偷摸到仆役房,打晕两个烧煮热水的仆役,换上他们的衣裳。
刚好到了吃饭的时候,厨工抬着几只大木桶过来送饭。干杂活的仆役们一拥而上,争抢捞桶底的汤骨头,比肩接踵,挤得水泄不通。
执失云渐心黑手狠,故意踩伤一个仆役的脚趾头,然后把他推到另一个仆役身上,怂恿两人厮打。
拉架的拉架,吃饭的吃饭,看热闹的看热闹,抢羊骨的抢羊骨,闹成一团。
趁着混乱,执失云渐和王浮悄悄离开驿站。
刚才两人换装前,已经偷偷放出两匹健马,这会儿正好一人一匹,跨上马鞍,绕道西北方向,勒马狂奔。
走了三个时辰,王浮累得气喘吁吁,座下的骏马也渐渐现出疲态,远远看到一条蜿蜒盘旋的大河出现在群山脚下,他面露惊喜之色,“到了!”
迫不及待往前奔去。
执失云渐勒一下缰绳,迫使狂奔的健马放慢速度,“等等。”
王浮已经对执失云渐心服口服,不敢莽撞,闻言立刻收紧缰绳。
“前面山头有埋伏。”执失云渐夹一下马腹,催动健马原地打了个转儿,灰褐色眸子逡巡一圈,“有二十多个人。”
他的手落在刀柄上,手指仍然没法合拢,但勉强能握紧横刀。
“我去引开他们。”王浮忽然引马上前,笑了笑,缓缓道,“我是圣人钦点的巡察,他们不敢伤我。”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