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才被陈庆之夸奖,顿时像是被灌了几瓶蜜一般,眼角眉梢都是欢快之意,口中却还谦虚地说着“不敢当”。
“所以这位崔太守也不见得是孤军奋战。”祝英台听完了他们的分析脑子已经糊了,但还是能听出重点,拍着胸口庆幸:
“这么一听,我对我们北上的行程有信心多了。我一直担心看到一路千里饿殍,瘟疫横行的场景。”
这也是他们一路上最大的担心。
“子云先生,你真厉害,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呢!”
祝英台满脸崇拜地赞叹。
其他几个少年就没这么厚脸皮,夸人夸得这么直白。
陈庆之抚了抚胡须,笑而不语。
这一路上行路枯燥,全靠陈庆之和这群少年们说说故事,谈谈经历才能打发时间。
原本所有人都把陈庆之当做马家的客卿,但后来陈庆之没有刻意瞒着这些孩子他的本事,于是就连最迟钝的祝英台都意会过来,这子云先生八成不是马家什么客卿,恐怕来历不凡,只是借着由头上路的。
这一来,为什么马文才会对一个庶人恭恭敬敬,一路全凭对方安排的理由就说的通了,而梁山伯也对他无意中透露给自己的“消息”有了信心。
既然对方来历不凡,那消息九成就是真的。
陈庆之也乐得让他们胡乱猜测,自到了淮河以南的地区,他就经常带人离队出去一段时间,谁也不知道他去做了什么,但最后总会回到队伍里,马文才不问他们行踪,他们也就都不问,不过心底自然有疑问。
如今有各种猜测,这疑问就更不会问出口了。
傅歧和徐之敬都急着赶路,一人要去嘉山找兄弟,一人要去盱眙和门人汇合,都恨不得用飞的才好,但队伍里人多,并不能太快。
到后来进了南兖州地界,过了广陵地区,陈庆之思忖着已经离开了萧宏能够掌控的范围,便开始用“御使”的身份暗地一路行着方便,这速度才开始加快了起来。
可一过广陵,这群少年们却又后悔走的如此之快了。
因为北地的灾情,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可怕。
也许有不少城池接受难民,但这时候的城也不是什么后世动辄容纳百万人口的大城,会稽郡全郡上下也不过就是三十万人口,可北方受灾之众,恐怕抵得上几十万人。
城池里就算接纳了灾民,也无法养活他们,这些人还是要到处去找活路的,所以路边常常看见拖着家小,饿得只剩皮包骨头的百姓。
表情麻木的百姓一直绵延在各条道路上,他们大多连个包袱都没有,就这么拖着脚像是行尸走肉一般的走着,看到路上有马车或旅人通过,有些还会一群一群地涌上来乞讨。
因为这些灾民太多了,谁也不知道在路上会发生什么,商队也好,官队也罢,但凡带有财物的都不敢单独出行,所有人结伴在一起,若遇见那些名为乞讨实为抢劫的灾民,也好利用人多的优势冲撞开。
祝英台原本还骑着小驴经常透透气,可在一次又一次看到马车或牛车将围抢的难民撞开,甚至有衣衫褴褛的难民因此被卷入轮底,祝英台渐渐不再骑着青驴出现,而是选择了坐车。
只要她在车上的时候,为了不惊吓到她,陈庆之的护卫们总是不直接用车冲撞,而是派人在前面呼叱或用鞭子抽开,虽说这样增添了许多麻烦,而且经常还是有人冒死扒在车上或试图被带着前进的,但他们的车底却不怎么染上鲜红之色了。
可同行结伴的旅人,却有些不待见他们这一队人。毕竟所有车都在前方冲路的时候后面却没有车跟上,很容易被人寻了空子。
几次过后,陈庆之叹息着将祝英台喊了过去,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在那之后祝英台不怎么上车了,可骑着驴子的时候却总是抹泪,看着让人心疼。
“祝英台心肠太软,怕是不适合为官。”
陈庆之看着身前的祝英台,幽幽叹道。
“他还不是杀伐决断的性子,大概也做不了庄园主,也许能做个逍遥公就不错了。”
“她也无意仕途,出来读书,只是在家里呆的闷了。”
马文才苦笑着说:“子云先生希望她能做个逍遥公,她听到了大概很高兴,她本就是这个志向。”
此时祝英台正闭着眼,从一群难民们身旁越过。
自之前她曾好心丢下些吃食,结果被扑上来的一群难民扯下马差点踏死之后,马文才就不允许她在有难民成群结队在官道围截旅人时睁眼。
她是答应了马文才,可耳朵却不能堵上,所以每每经过这些人的时候,总是咬牙忍着自己不要失态。
梁山伯见到她这个样子恨不得替她堵上耳朵,却知道祝英台难过不是为了这些灾民可怜,而是她对这些灾民无能为力,即便是堵上耳朵、蒙上眼睛,也不能减轻她心中的痛苦。
其实他们又何尝不痛苦呢?
马文才自进入南兖州开始,就没有笑过了。
傅歧每天都要从人群里捞几个孩子,生怕这些孩子被误卷到车底,从进了广陵开始,他就一直是跟着那些护卫驱赶流民的其中之一,而他驱赶,不过是想少伤几个无辜罢了。
徐之敬已经不骑马了,他进了马车,对其他人说是怕庶人冲撞到他身上,事实上谁都看得出他不想再看有人受伤受难。
都还是孩子呢。
陈庆之越发有些后悔带他们来,若是心性不好的,见到更惨的景象,情绪怕是要崩溃。
想到之前为祝英台卜的那一卦,陈庆之越发有些沉闷,对身侧的马文才和梁山伯说:
“不能再这么赶路下去了,这一路本就辛苦压抑,沿道聚集的灾民又这么多,我怕祝英台承受不下去……”
马文才和梁山伯对视一眼,眼中皆有担忧之色。
“全凭先生吩咐。”
“先生如何安排?”
“前面就是沛县,听说水已经退了,不如去修整一两日,再行上路。过了沛县就是盱眙,你们便不必跟我再走了,留在盱眙也好,去寻家人也好,待我事情办完,我们便回返吧。”
陈庆之看着一眼望不到头的流民,表情复杂而痛苦。
“浮山堰……我自己去。”
马文才对浮山堰的真相并没有什么好奇,梁山伯跟着陈庆之也不过是想知道父亲遇害的真相,祝英台跟着马文才来是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傅歧有自己的事,徐之敬也要去盱眙和门人汇合,原本就是要分道扬镳的。
可直到陈庆之真的说出决定,他们才意识到这位长者不能再继续照顾他们。
他毕竟不是出来游玩的。
马文才知道接下来的事可能很有凶险,只深深地看了陈庆之一眼,抬手慎重道:“先生若有所求,请不要客气,弟子家中在淮河南岸,亦有薄产和人脉。”
“多谢。”
陈庆之也没有一口拒绝。
就这样,晚上在驿站休息之时,马文才对众人说了接下来的安排。
他们一路都受马文才和陈庆之安排,自然是没有什么异议,唯有祝英台摸着下巴,像是苦苦在思索着什么。
“祝英台,你想什么呢?”
傅歧口快,直接问了出来。
“我在想,我好想忘了什么事。沛县和盱眙……沛县和盱眙……”
这一路遇见的事情太多,祝英台都觉得自己不太好使了。
众人莫名其妙的看向祝英台,她经常做些惊人之举。
良久之后,祝英台突然一拍巴掌,跳了起来。
“想起来了,马文才!”
“什么?”
马文才被她一惊一乍吓了一跳。
“我们要送信啊!”
祝英台终于想到了自己忘了什么。
“之前你收的信,有好几封是沛县和盱眙地方的!我都好好收着呢!”
第122章 当垆卖狗
马文才没想过祝英台还真的把那些信带了一路。
莫说祝英台,就连其他人都觉得莫名其妙。
又不是感情很好,又或者是熟人,带信这种事最是麻烦,少不得就要被送信人的家人拉着嘘寒问暖折腾一番,除非专门带信的同乡或是靠带信谋财的货郎之流,这种事情很少有人去做。
会稽学馆的弟子大多来自东南诸郡,三吴之地,更多的干脆就是会稽本地人,送信的对象并不是特别亲近的家人,有些是远嫁的姐妹,有的是一些家里的旁亲,送个信不过是问个平安,何况现在遭了水灾,到处都是浪荡的灾民,又有几个人还在原籍等着人去送信,这也是之前马文才不愿意送信的原因之一。
打听那些不知道去了哪儿的人家就要耗费许多功夫。
偏偏祝英台是个热心人,不但把信收下来了,还分拣了一遍,有些实在听都没听过也没办法沿路送到的地方自然是没办法送了,谁再热心也不会专门绕路舟车劳顿给人送信,只能顺路。
所以祝英台分拣出来最多的,就是沛县和盱眙、济阴等地的信件。
因为他们一群人留在沛县修整,而这几天确实路上太过压抑,就连傅歧都看出祝英台情绪不太对,她突然跳出来说要去沛县送信,马文才和梁山伯也不好阻拦,只能带着几个人跟着她去送信。
徐之敬一路颠簸的狠了,哪里都不想去,只想好好睡几天,所以一行人在客店里找了个熟悉路径的小厮,给了几个钱,就带他们去找信中的人家。
傅歧闷坏了,准备出去遛遛狗,他对送信不敢兴趣,牵着狗就出了门,准备在沛县晃晃。
只是这一出门,他就感觉到有哪里不对。
傅歧对自己的猎犬大黑那是宝贝的不得了,端看他千里迢迢从会稽学馆把大黑一路带到这里就知道了,只要不忙的时候,马文才出去溜象龙,傅歧也一定会出去溜狗。
因为大黑是猎犬,能看家护院,性子也凶猛,所以一般出门,傅歧都用链子将它拴着,生怕它吓到老弱妇孺。
但这沛县里的老弱妇孺,却似乎是不怕狗的。
不但不怕狗,看狗的眼神都有些不太对,那眼睛还在放光。
莫说傅歧察觉到了其中的不对,就连大黑都感受到了,平日里走起来耀武扬威的它居然呜咽一声,乖乖跟在了傅歧的身后。
“大黑啊,你也觉得不太对啊?”
傅歧蹲下身,摸了摸大黑的头,心底不知为何有些不安。
“我们再晃晃,晃晃就回去。”
大黑嗷呜一声,摇了摇尾巴。
一人一狗随意遛着,也没什么目的,只是遛着遛着,傅歧突然就察觉到为什么不对了。
他和大黑逛了这么多地方,就没见到一只狗!
但凡集市或人烟聚集之处,狗是肯定少不了的。达官贵人尚且能用家丁看家护院,小门小户最方便的就是养条狗,何况野狗繁衍最是厉害,一生便是一窝,有些城中野狗太多,恶犬伤人,还要出动衙役去打狗。
即便是这种水患刚退的县城,逛了几条街了没见到一只狗,也实在是少见。
想着想着,傅歧脚步咯噔一顿。
沛县……
沛县怎么听着这么耳熟?是不是他忘了什么?
想着想着,傅歧一脚踏入了一片集市,鼻端立刻飘来一阵肉香。
那香气散发着引人垂涎的味道,傅歧逃家出来时抓了不少钱,此时一闻这肉香,再想到路上几乎都是凑活着过得,立刻低头对脚旁的大黑笑着说:“走,小爷吃肉,你啃骨头,我们都好好开开荤!”
“嗷呜!”
大黑却露出害怕的表情,使劲摆头甩尾,整个身子更是往后猛退。
傅歧没多打量大黑,还以为它是兴奋的,手中狗链一扯,拉着大黑就进了那片集市。
一入集市,那阵子肉香便无孔不入地钻入傅歧的鼻中,只是一进去,他就闻到了好几种浓烈香料的味道。
“想不到这市井集市之中,还有这样的美味。”
傅歧闭着眼,使劲嗅了嗅,大步往前走去。
这一抬腿,就撞上了一家肉铺。
只见那巨大的案台上有一屠夫频频挥斧,将案上的肉剁成一块一块,直接抛入身边的大锅之中。
大锅里煮着的却是酒,那肉进了酒中被煮了片刻,又有一人将其捞出,放在一旁的水桶中冲洗,再端到后面
傅歧被这血腥气吓得退后一步,抬头一看,肉铺上挂着一排狗头,有黑有白有花,一颗颗头颅上面血迹甚至未干,呼呼的冒着热气。
肉案一侧挂着一张幡子,在风中猎猎舞动,上面绣着“李家狗肉”张牙舞爪的四个大字。
狗?狗肉?
傅歧表情僵硬地往集市里看去,只见这一条街,有煮肉的,有熬汤的,有杀狗的,还有卖狗的。不远处还有一排木笼,里面用粗麻绳捆着各种狗,有些明显就是野狗,有的却干干净净,也不知道哪里弄来的。
杀狗的也不拘地方,几个人按住狗,找到一块干净的地方拿起尖刀就在喉咙上捅上一下,立刻有人拿着木桶过来接血,没几下那只狗连哼都哼不出声就倒在了地上。
傅歧整个人已经呆若木鸡,他手中的狗链却剧烈摇晃了几下,往后扯去。
沛县……
沛县,高祖……
高祖,樊哙……
樊哙好像起家之前屠狗的来着?
傅歧茫然四顾,见这集市里有不少地方的幡子上还打着“樊氏狗肉”、“ 鼋汁狗肉”的名号,立刻打了个哆嗦。
“大,大黑……”
傅歧颤声道。
“我们好,好像来错地方了……”
“可不是来错地方了嘛!”
大概是傅歧衣衫穿的太好,虽然只在集市口没有进去,但还是有店家殷勤的小厮迎了出来,笑嘻嘻地接话。
“这李家肉铺杀狗虽然是一条好手,可是却不接外面的活儿的!”
他一边说,一边把傅歧往前面的“樊氏狗肉”店里引,说话速度极快。
“也有客人嫌我们的狗不干净外面带的,其实我们的狗都是现宰的,客官要现挑现杀也行,就是费些时候,若是您自己带狗来加工也是成的,就是要收八十文的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