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的伤还没好全,不能恋战,结束后两个人精神都还挺好,一点也不困,就依偎在一起说说话。
三梦掰着手指在算自己的安全期,妙贤问她:“在算什么?”
“没什么。”她把手握起来,打算秋后算账,“你刚才说、说爱我对吧,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不知道。”他认真地想了想,“我说不清楚。”
“怎么会说不清楚呢?就像我啊,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你了。”
说完了没听到回应,只见妙贤看着她笑。
这家伙!
哼,表白就表白,她郝三梦还没怕过谁。爱一个人需要藏着掖着吗?当然选择让他知道了,万一他也喜欢你呢?
或者像她这样,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让顽石为她点头也是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
“那现在呢?”妙贤问她,“即使经过了这么多事,我有分裂出的人格,你还跟以前一样吗?”
“不然呢?刚跟你做完这种事你就怀疑我!”
她作势掐他,被他拉住手揽进怀里:“我当然不是怀疑你,我是怀疑我自己。”
“别傻了,你家财万贯,长得又好看,哪个女生会不喜欢你?”
“你爱我只是因为我的财产和外表?”
“当然了,哪有空看穿本质爱内在啊……哎,别挠我,好痒好痒,哈哈!”
他咯吱她,趁她笑得无力又压住她,盯着她的嘴唇说:“我发现你变坏了。”
“我一直都是这么坏的。”
“我怎么不知道我娶了个坏女人?我一直以为我娶的是个女英雄。”
“女英雄就不能贪财又沉溺男色吗?女英雄会冰火两重天吗……哈哈哈,叫你别挠我痒,好痒!”
两人在床上翻滚打闹,女英雄的擒拿术也被挠痒这一招弄得完全派不上用场。
闹够了,多余的精力终于耗得差不多了,妙贤才抱紧她不动了。
她以为他肩上的伤又疼,推了推他:“是不是弄疼你了,要不要紧?”
他摇头,拂过她颈边的气息安稳又温暖:“三梦,十几年了,我从来没像现在这样放松过。我知道我运气很好,但我所有的运气其实都是因为遇到你。”
他的心魔比白熙云来得更早,要不是因为遇见三梦,他也早就病入膏肓,药石罔效了。
“嗯,那你以后要对我好一点啊。”她抱紧他的肩膀,为他高兴,同时心里又有些惴惴的。
他在这里,那主人格的陈一呢?
“你是不是有话想问我?”
三梦看着他:“咦,我发现你比以前善解人意哎。”
“哪个人格的以前?”
“我不说,我怕你吃醋。”
“我现在不吃自己的醋了。”
骗人,他那点小情绪起起落落的,以为她感觉不到吗?
“那我们不谈以前,就谈以后。”妙贤说,“以后你有什么想法都要跟我说,不能闷在心里。”
“嗯。你先告诉我,你的记忆是怎么回事?你不是应该不记得当初绑架的事儿吗,那在船上的时候为什么会唱出那首歌?还有冯大林父子的特征,你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你忘了我们最近的记忆都是互通有无的吗?”
“是那个黑色的笔记本?陈一都记下来了?”
“嗯,所有跟冯家父子有关的事,只要能想起来的,他事无巨细全都记录下来了。”
“噢,难怪。”三梦道,“那个本子可以给我看看吗?”
床头柜子有个带锁的抽屉,笔记本就放在抽屉里。
妙贤把本子拿出来给她看。
隽秀沉稳的笔迹,有一种特有的整洁和条理性,前面每天的日志都记满了,心思细腻的人要交代的事怎么也少不了,哪怕明知道是写给自己看的,后继人格本来就能拥有他的大部分记忆。
到后面,日志的内容就少了,记录的大多是关于当年绑架案的细节,当天发生的事反而记的很少,本子上有大量的空白。
最近的一天,他写道:想跟三梦再回一趟大学校园,那里对我和她有特殊的意义,最好能带如意也一起去看看。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回去过了。
眼泪啪嗒落在他的字迹上,很快晕开深蓝色的一块,三梦才发觉自己哭了。
他们刚刚才一起回去过的呀,他竟然这么快就已经忘记了。
妙贤用拇指帮她抹掉眼泪:“‘他’的记忆越来越少,但‘他’没有忘记你。”
“我知道。”就是因为知道,所以才会更难过。
他没有忘记她,还惦记着如意,甚至还记着另一个人格。
他只是选择忘记他自己。
‘他’还是他,还在她身边以陪伴作告白,以一辈子的时间为缔约期限,说爱她,要对她好,做尽男女间所有最亲密的事……求仁得仁,她得偿所愿了,同一个人啊,为什么她还是会觉得难过?
“他再也不会回来了吗?”
她哭得不能自已,被他抱进怀里:“‘他’知道你这么想他,一定很高兴。”
“才不会高兴……”他心气那么高,要是知道自己有一天会向另一个人格让路,再也不能存在了,会很失落吧?
“那还有我,我会一直在这里。‘他’以前错过的,我会加倍补上。”
“你说的是什么呀?”她边擦眼泪边扁着嘴说,“我怎么觉得有点□□的。”
“所以我才说你好像学坏了。”他拉开被子把她裹住,“时间不早了,快点睡吧,明早还要送如意去幼儿园。”
她却睡不着了,侧身看着床头柜上那个黑色的笔记本,心酸难忍。
他也就不强求,在她身后躺下来,抱着她,像哄一个伤心的孩子,直到她实在困得睁不开眼睡过去了,才叹口气,慢慢也闭上眼睛。
第57章
历时个把月, 董芳终于结束旅行回家来了。被冯六搅乱了最初的行程, 她着实是吓坏了,推掉了原本的旅行计划, 回家来又住了一段日子, 才重新出发。
这回将圆觉的骨灰撒入大海之后,大概也感觉到了某种圆满, 她心情比之前好多了, 脸上也终于重新有了笑容。
家人要为她洗尘,三梦打算把哑妹也一道接回来。
妙贤说:“最近真是麻烦你爸爸妈妈了,要照顾如意, 还要照顾哑妹。”
“哪儿啊,哑妹照顾他们是真的, 她那么能能干, 我家的养鸡场都被她打理得更好了,我爸妈都夸她呢。”
这么好的姑娘,陈卓真是没眼光。
去的路上妙贤开车, 在她费心纠正了一段时间之后,他急停急驶的毛病没有了,也懂得控制车速,尤其孩子在车上的时候居然也有点小心翼翼的意思了。
他身上有了更多主人格陈一的影子, 变得更加谨慎和专注。
他跟她说着话,偶尔转过来看着她笑,和煦温暖,仿佛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也好, 这样就挺好的,他们的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
如意最近跆拳道刚考过了新的段数,正神气活现呢,在班里当上了老师的小助手,一下子好像又长大了许多。看到爸妈一起来接他,高兴得蹦蹦跳跳,跟老师挥手说再见,就直扑进妙贤怀里。
“爸爸!”他拱啊拱的撒娇,等妙贤把他抱起来,才抱着他脖子悄悄说,“今天有没有给我带巧克力啊?”
妙贤没来得及开口,三梦在一旁说:“我听见喽,你在换牙,不可以吃巧克力的,你们父子俩给我玩阳奉阴违是不是啊?”
如意撅嘴,妙贤解释说:“上次是为了奖励他考级通过,才买了巧克力,他都想了好久了。一大块没吃完,就掰小了带给他吃,每次都吃的很少,应该没关系。”
“爸爸也有监督我好好刷牙。”
他一边说一边张开嘴,露出缺了一颗的糯米银牙。妙贤跟他一起露出两排牙齿,父子俩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样儿。
其他的小朋友也下课出来了,有头上扎着蝴蝶结的小姑娘牵着妈妈的手出来,大方地打招呼:“如意哥哥,拜拜!”
呲牙咧嘴的样子马上就收敛了,如意伏在爸爸肩膀上也不忘摆出大哥哥的架势,摇着手说:“小小拜拜。”
小姑娘走出好远了,他还呆呆地盯着人家看。
妙贤绷不住笑,三梦更是毫不留情打击自家儿子的痴汉相:“这么喜欢小小啊,那可不能再吃糖了,你看人家小姑娘的牙齿多好看,不像你都缺牙了。”
“她比我小,还没换牙!”如意不服气,“爸爸也很爱吃糖啊,妈妈怎么都不说他的,偏心!”
“我就是偏心。”三梦把妙贤的胳膊一勾,“再说了,爸爸又没有缺牙。”
“哼!”
如意决定不理他们大人了,独自蹦蹦跳跳跑在前面。
妙贤说:“他还小,不要对他太严厉了。”
“家里总要有人当恶人啊,你们就负责宠,我就负责管呗。”
“小孩子哪有不爱吃糖的,不要吃太多就是了。”
“那你呢,你也不是小孩子了,为什么还那么爱吃甜?”
“对糖分的偏好是人类的原始本能。糖意味着热量,足够多的热量代表生存的机会更大。”
所以他这个衍生出的人格才偏爱甜食吗?只是出于想要生存下去的本能。
妙贤知道她在想什么:“其实我小时候跟如意一样喜欢吃甜的,只不过后来常常跟着爸爸在斋堂吃饭,口味清淡,饮食习惯就变了,好像觉得那样才是好吃的。但潜意识里,应该还留着喜欢甜的记忆。”
他似乎是在安慰她,两个人格本来也没有那么大差异,一切都有源头。
三梦把手放进他手心里:“嗯,我明白的。”
接哑妹的时候,三梦爸妈都在家,妙贤邀请他们一起到家里去吃顿饭,一大家子人聚在一起也热闹一点。
三梦没意见,亲家互相走动也是常态。现在圆觉不在了,婆婆董芳一个人也挺孤独的,家人多聚聚,对她也有好处。
孙有风和郝大通两口子都挺高兴,看着三梦的婚姻虽然坎坷,经历了不少事儿,但现在日子渐渐上了正轨,姑爷待他们也像真正的家人了,不容易。
只有哑妹安安静静地坐着,她本来就听不到这世界的聒噪,大部分时间都只能待在自己的世界里。自从这回搬出来住了一段日子,她好像越发安静了,三梦时不时从后视镜里观察她的表情,还好还有如意,他手语学得很好,不出声也很能跟姑姑聊天,逗她开心了。
以往这样的家宴,下厨的人都是哑妹,今天三梦不想让她那么辛苦,于是坚持自己下厨。
妙贤有点担心,在厨房里不肯走,在她身后转悠:“你可以吗?要不要我帮忙?”
“你要相信我,拿枪都可以,拿锅铲怎么会不行嘛!”
凡事都讲个天赋,这还真不一定行……
三梦见他站着不动,扬了扬下巴:“不是想帮忙吗?把那边的围裙拿来,帮我穿上。”
在水池边都忙活半天了,围裙还没穿,衣服该弄脏了吧?
妙贤照她说的,把围裙给她穿上,像是想到什么,问她:“知不知道我第一次意识到你可以唤醒我另外的人格,是什么时候?”
她摇头。
“就是第一次去你家的时候,你也是这样,忙着帮你爸妈下厨做饭,现杀了一只鸡要做菜。那是我头一回在你面前见血。”
噢,想起来了,那时她没追上他呢,找的借口请了一帮子朋友到家里来做客,把他也给拐来了。
现在想想,还真是,那次之后他对她的态度才似乎有了转变,若有似无地开始回应她的追求,直至最终接受她这个人。
只不过他应该也没想到日后两人会有这么深的羁绊吧。
三梦没吭声,两只手搓洗着盆子里的土豆,他的手从身后绕过来,也没入那半盆水里,跟她一起搓洗。
“生气了吗?”他问。
她对他的表白,从来都毫不避讳地说是一见钟情,任何人听来都是命中注定的浪漫。
可他每次坦承,好像都带着某种不堪。可能关乎他的病,即使也是冥冥中注定的缘分,还是显得不那么纯粹。
“这有什么好生气的?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抓耳挠腮地创造跟他的关联,有这样的契机不是求之不得嘛!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要有个好结果,开头是什么样的有什么关系。”
等到他们都七老八十,成了聋公公和瞎婆婆,连走路都要互相搀扶着,又哪里还会计较当年是谁先爱的谁,谁又爱得更多一点呢?
一个人的一见钟情可以在心里回味一辈子,两个人都一见钟情就有点太激情了,总觉得好像不那么牢靠,所以不是还有另一种状态叫日久生情嘛,也不错啊,尤其对他这种慢热的人来说,日久生情好像就足够爱一辈子了。
她拿起一个洗干净的土豆削皮,厨房的活计无论大小还真要熟能生巧,刀子在她手里不听话,土豆皮厚的厚、薄的薄,刷刷飞出去,散落得到处都是。
妙贤忍不住笑:“要不还是我来帮你吧,这样下去今天收拾厨房也得弄到半夜了。”
她不肯,他也是个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做家务未必就比她做的好。何况医生也说了,她的手平时也要多做精细动作才能快点康复。
欲速则不达,削皮削得快了点,刀子不小心划到了手指,指腹裂开一条口子,血很快就渗了出来。
“怎么这么不小心。”妙贤见状连忙拉过她的手指,放进嘴里吮掉血珠。
她的身体微微一麻,心跳也像是漏了半拍。
那种感觉又来了,他这样为她舔舐伤口明明早已不是第一次,可她还是有种陌生的悸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