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神作(穿书)——脂肪酸酸乳
时间:2018-02-18 07:12:10

  右江平日里就住在那真所居的小间儿的隔壁,这么安排也是为了方便刁鸿的需求。
  关仇二人已经离开,那真在他们离开后,没几步就走到了隔壁间,抬手,敲门。
  “笃笃笃——”小木门应声而开。
  开门的男人脸色看起来并不太好,眼下青黑,胡子拉碴,似乎很久没有睡好,精神不济,人看起来也带上邋遢。
  和几天前床上那个清秀相貌的男子相比,变化不可谓不大,沧桑许多。
  从背后看过去,屋子里有些凌乱,东西堆积,记忆中刁鸿上次来可不是这样子,这人这几天看来是一直都窝在这个小房间里。
  男人原本的神色颓废,看到他却显现出一种期期艾艾又带些惶恐的神色,“刁……刁老大,请进。”
  吞吞吐吐的把他邀进屋子,之后一直跟在他身边,也不敢抬眼正视。 
  那真看不惯他这副唯唯诺诺的样子,是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样子,不能因为老被压,就真的认为自己攻不起来啊。
  “抬起头来。”雄浑的男声当真威严的很,右江很听话的就抬起了头,她继续,“挺胸,收腹,给我站直了!”右江都一一照做。
  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会这么乖乖,但听着那声音无端就是不敢拒绝,拒绝不了。
  那真走到这个男人的身前,同样也站的笔直,这是这具身体军营里练出来的本能了。
  同对关仇二人一样,她把去曼吉拉的说辞又拿出来说了一遍。
  右江纠结的皱着眉毛,眉眼间拧的跟毛毛虫似的,他站在原地思索了半天也没想好要不要去,那真也就不勉强,决定给他一天的时间考虑,明天的这个时候再来问答案。
  最后就只剩下封明煦了,这个人管他愿不愿意,她是一定要带走的,不过他现在还是个六岁的小孩子,连哄带骗,要带走还是容易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
读者“黄粱一梦”,灌溉营养液+52017-09-23 23:13:05
感谢可爱的小天使(≧ω≦)/亲亲抱抱举高高^3^~
☆、第三十六章
  封明煦和他的母亲住在一起,他的母亲是埋在院里的一座小坟包。
  西北绝地不是什么养人的好地方,那女人纵是安全生下了孩子,身子却也在这样的环境下败坏了,生产后没过几年撒手人寰。
  留下孩子一个人,这个卑微又无能的母亲,已经将自己能给予的最好的东西都给了自己的孩子,所有的感情,最后的生命。
  她对人世间没有什么留恋,临终时唯一放不下的只有这个孩子,带着对这个孩子的不舍和牵挂慢慢合上眼睛,离开这个世界。
  死亡于她,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封明煦,封明煦,这个名字包含着一个母亲的希望和寄托,她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永远照耀在明亮又温暖的煦日阳光下,心中永远明朗和煦。
  彼时封明煦五岁,这个年仅五岁的孩子,在恶劣艰困的环境中长大,早就明白死亡意味着什么,阴阳两隔,永不再见,那是所有一切的终结。
  小小的孩子忍住悲伤,却倔强的很,绝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娘亲,别的人一动娘亲的尸体,他就哭闹个不休。
  绝地五大三粗的男人们被烦个不行,最后刁鸿出面,索性就依了孩子,将女人葬在院子里。
  自那之后,封明煦就住在这个立着个小坟包的小院子里,小不点一个时常坐在小坟包的前面,自说自话,好像还和从前一样与母亲在这个小小的院子一起相依为命。
  现在这个小小的小院由刁鸿的另一个女人和封明煦一起住,毕竟这么一块地,不可能由一个小孩住。
  尽管这里立了个坟包,但来往的人从来不忌讳,绝地哪一个人不是自带煞气,根本不信也不怕鬼神。
  小院子里经常会传来不堪入耳的声音,封明煦知道他们在做什么,这时候,他往往就坐在土土的小坟包前,倚靠着,好像倚靠在母亲的怀抱里,静静的看天空看太阳,看星星看月亮。
  院子是真的很小,只有一间睡人的房间,和一间他用的小房间,小房间狭仄,堆满东西,没有什么立足之地,小孩子平日都是和女人睡在一间屋。
  那真到这座小院时,昏暗的夜空挂着一轮弯弯的月亮,四周点缀一闪一闪亮晶晶的小星星。
  就在夜幕下,她看到那个孩子依偎在小坟包边上,闭着眼睛,嘴角微微泛出一丝笑。
  隔音效果并不好的屋子里传来男人女人的喘息声,但这些似乎丝毫影响不到这个六岁的孩子。
  那真没有想到这个在原著中日后叱咤天下的帝王,在幼时会是这样的,这样的……她仅有的词汇甚至描述不出来,但他似乎真的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即使身在脏污的泥潭,却依旧明朗和煦。
  月光照在小人儿的身上,为他也镀上一层银辉。
  “封明煦……”她呐呐出声。
  封明煦睁开眼,嘴角的笑收敛,没有了刚才闭着眼时的宁和,木呆呆的看向那真的方向。
  “刁老大。”声音轻轻的,有些拘谨的站在原地。
  她走过去,牵住孩子的手,“跟我走一趟。”面上也没表情,声音沉厚平稳。
  至于封明煦一个六岁小崽子,面对老大,拒绝的权利哦,那不存在的( ̄ー ̄)
  小孩子腿短,走路慢许多,那真总得放慢脚步,这么来没多久,她一个俯身直接把人抱起,抱着走。
  瘦瘦小小的身子就这么窝在男人宽厚的胸怀里。
  她一路抱着孩子回到自己屋,到了地方,把他端端正正放在床上坐好。
  小崽子看起来也很乖巧,床榻边两条小腿垂在半空中,两只小手放在腿上,乖巧宝宝样儿,惹得那真内心的老奶奶心态忍不住发作,情不自禁把小娃娃当作自己个儿孙子看。
  别看她现在一副大叔样子,内心可比大叔老的多,心理年纪一大把,早就把自己当作了爷奶辈儿的人。
  这会子,她正蹲下半截身子,和床上的小娃娃平视,看着他,操着一口老成持重的语气,“明煦啊,想不想离开这里,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外面,花花世界啊,有很多缤纷精彩的东西,和现在生活的环境完全不一样……”
  巴拉巴拉说一大堆,那真胡七八糟,天花乱坠的把流放之地以外的世界说的天上地下顶个顶的好,好的让闻者都心动,绝对的忽悠人。
  封明煦,他确实是想的,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就点头,“想的。”乖乖巧巧。
  后面的话就被阻在喉咙口,说不出去了,她于是转了转语气说别的,“明煦啊,相不相信我老刁,后面的事情,你刁老大我都安排好了,两天后走。” “这两天,你就住在这。”
  小崽子点点头,其实心里并不那么想,信吗?他不信的。
  他年纪虽小,但自小是一个顶顶聪明的人,当然知道西北绝地不是想离开就能离开的了的地方。
  离开绝地的两条路,哪一条不难,小崽子很疑惑,刁鸿哪里来的把握能带他离开这里。
  他的小脑瓜子里想了很多,但面上不显,仍旧是一副乖巧宝宝的样子。
  随机应变吧,说不准真的能出去……
  封明煦这两日就搬到这里住,那真之后又去原来的小院把他一些东西打包带过来,小崽子的东西不多,也就些衣物。
  唯一的一点,娃娃舍不得娘,虽然在她这里住,还是每天都会回原来的院子看小坟包。
  不过舍不得也还是要舍下的。
  时间和风一样,一吹就过去,快的很,也看不见摸不着。
  第二日昏黄的晚间,依前一天答应的时间,那真去看右江,如约而至他的小屋。
  一看到男人就直接问,“怎么样,想好了没,去不去?”壮实又浑厚的声音响起嘹亮且爽快。
  右江还是一副糯糯的样子,但比起昨天,声音多几分硬气,回答的时候人也是站的笔直,“去的!”
  不错,总算有些男人的样子,怎么说是个有血性下药杀人的,可得拿出小受立志翻身做攻的气魄来。
  嗯……那真点点头。
  要带的人一个不落,东西也已经备的差不多,只剩最后收尾。
  一日后凌晨。
  天色还在昏暗时候,那真一行五人,每个人背着鼓鼓囊囊的行李上路。
  这里昼夜温差很大,五人当下都是穿着棉袄 ,趁着暗色步行到曼吉拉沙漠端口。
  隐在沙地看去,端口守卫并不严密,甚至十分松散。
  作为领头人,熟知地形的她很快根据脑海中的地图,找出一条小道,避过守卫,带着五人顺利行进曼吉拉。
  那真,封明煦,右江,关林都,仇寒仞,驻足原地,看眼前漫漫大漠,未来漫漫旅途,等待他们去征服。
  为什么曼吉拉沙漠会有“死亡沙漠”之称?因为走进这片沙漠的人至今从未人出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为什么走进这篇沙漠的人从未有人出来?这绝不仅仅因为沙漠本身带有的神秘和危险的属性。
  这片沙漠掩埋了众多探险者的尸骨,在更深的地方,还埋藏着一个秘密。
  一个关于风水八卦阵法世家——诸葛世家的秘密。
  诸葛世家当世已经销声匿迹,这个家族曾经几千年都活跃在历史的舞台上,历代能人辈出。
  却因几百年前一场变故分崩离析,家族瓦解,支离破碎,最后于世间隐匿,再无音讯。
  实则这个家族并未销声匿迹,只是改头换面,不再是诸葛家。
  那一场变故后,诸葛拆分,一作诸家,一作葛家。
  葛家在分家后,综合多面因素所致,真真正正故去,世间再无。
  曼吉拉沙漠,留有故去葛家的传承,沙漠的最初地带,葛家人在此设下阵法。
  杀阵困阵迷踪阵……设下的阵法乃是连环阵法,复杂性非同一般,又采用诸葛家独特的布阵手法,使得唯有阵法高超的诸葛后人,才能解开。
  那真自然是解不开阵法的,她也不懂阵法,但她有个危险预测器。
  在要踏出哪一步时,方向若是不对,挂在胸前的水晶球就会立刻散发出耀眼红光。
  至于葛家传承,哪里那么好得,就算在原著中,后来也是由当世诸家继承,那真对此并没有兴趣,这沙漠之地,多待一刻都是遭罪,她只想尽快离开。
  一月后,五人终于离开曼吉拉到达北临边境。
  在沙漠受了一个月的摧残,几个人目下一个个饱经风霜,历经沧桑。
  嘴唇干裂,皮肤干燥粗糙的不行,头发也毛毛躁躁,枯草一样,发间还藏了不少沙子污垢,身上更是衣襟鞋里都灌满了沙,脏的上天了。
  好在五个人,四个男人(并不),一个男娃子,忍得下脏(并不)。
  那真快要嫌弃死自己,她还从没这么脏过,虽然有过心里准备,还是不大能接受,不过忍却也忍得。
  在沙漠那样的环境,也只得忍着,水在那时,是最奢侈最宝贵的东西,喝都舍不得,遑论用来清洗。     
  如今可算熬出头,告别风沙大漠。
  但此时此刻,他们又面临新的窘境——没有钱。
  哇,他们简直不要太穷的!
作者有话要说:  文字排版看着会比较挤吗?挤的话作者菌以后就修改修改⊙ω⊙日常比心小天使(^v^)~
☆、第三十七章
  五人在北临国一座边陲小镇暂时安定下来。
  曼吉拉的这一端,北临国的边疆地和东临国的边疆绝地不同,这里自然环境虽说也算不得好,但是人文社会环境,就真的是要好上的多的多的多的多。
  他们所在的安戍镇就是北临此处边疆普通众多小镇的其中一座。
  没有钱,兜里穷的连叮当响的铜钱磕碰都没有的几人,各自在小镇上寻了个活计,积攒资本。
  在北临立足,首先就要赚到足够生存的本钱。
  来到北临,从前的名字就不能用,要换新的身份,尤其像刁鸿、仇寒仞原本不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唯恐有人识破身份。
  那真就换回自己的名字,她还叫那真,仇寒仞改叫任寒,右江改叫江右,关都林改叫林都,封明煦就还叫封明煦,西北绝地知道这个名字的人并不多,寥寥几个,多数人对这个小崽子叫什么名字不感兴趣,平日里要唤人,直接喊小畜生。
  眼下这个孩子跟在那真身边,待在一家叫做松鹤的武馆。
  凭着高大壮的身材和身体本能就会的武术,那真顺利在松鹤武馆找到一个武师的位置。
  他在这里担当教学,向来到这里学习的小子们传些拳脚功夫,偶尔也会有姑娘儿来,她们便由女武师带。
  边陲小镇总是比不得都城稳定的治安和繁华热闹,甚至比北临国整个国家的平均水平还要略下一些,于是住在这里的百姓和住在都城的百姓便不一样,小镇上的人总爱学些防身功夫。
  好在生活的地方可以过上更有保障的日子。
  武馆就在这样的趋势下流行起来,每一座立在边陲的小镇都开有武馆,或大或小,或一家独大,或几家共存。
  松鹤武馆就是其中的一家,武馆老板是个浑身肌肉,壮硕非常的中年猛男,比起身材与刁鸿不遑多让,是以一见她如故。
  这是来自肌肉猛男之间纯纯的友情。
  这份纯纯的友情在那真的刻意发展下,愈演愈烈,武馆老板爱屋及乌,顺便接收了他带着的大娃子,也给封明煦在这里安排了一个小位置,打打杂,站个岗,冲个门面儿,教他做些轻松的小活,也付几个铜板。
  这钱虽不多,聊胜于无。
  更重要的是,现在经历的这些对于封明煦而言,所有的一切都显得新奇而充满吸引力,是他从前从未接触过的。
  他对这一片陌生,求知若渴。
  在安戌镇上平和的度过一段日子,约摸一年左右的时间,五人终于攒够资本。
  安戌镇是一家独大的情况,那真决定开一家小武馆,和松鹤武馆联合经营合作,利润分成。
  她作为馆主,同时和其他三人一起担当武馆武师的身份,小明煦则在馆里充当吉祥物一样的角色,不时帮着打打杂,这些他在松鹤武馆的时候就已经做的很熟练。
  小武馆就这么开起来,取作嵩明,依据从前开酒楼的经验,并借鉴一些现代在管理经营方面的知识,又借有松鹤武馆的名头,嵩明武馆生意倒做的不错。
  也好在边陲地带户籍的管理制度不严,几人后来通过银钱贿赂,办理了当地户籍。
  行走江湖,钱不是万能的,没有却是万万不能,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些话不是虚的。
  生活在安戌镇渐渐安定下来,日子一日一日平稳过去,到六年后。
  明媚的阳光穿越层层白云自天空照射而下。
  舞勺年岁的少年人穿越层层包围,躲在墙后四下张望,阳光照射在他姣好粉嫩的小脸蛋儿,似乎也熠熠发光。
  下一刻,他的身后又挤出一个脑袋,顶在他的小脑袋上面,那是一张成年男子的脸,但眉目间显得有些阴柔,样貌倒是普通。
  样貌普通的阴柔男子伸出两只大手,企图把探头探脑的小孩子往回抱,手上动作,嘴上也念念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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