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他的心——容光
时间:2018-03-14 14:22:57

  陈声与她面对面侧卧着, 黑漆漆的眼珠仿佛淬了光,一眨不眨盯着她。
  他的手还在她那, 被她握着的地方滚烫灼人,路知意一顿,慌忙松了手。
  近在咫尺的距离。
  她听见他低低地叹了口气, 说:“路知意,到底要我怎么样, 你才肯原谅我?”
  从前没听过他用这样的语气说话, 无可奈何至极,仿佛低到尘埃里。
  他安静地望着她,眼里有她茫然无措的倒影。
  路知意呼吸一滞。
  片刻后, 她听见自己淡淡地说了句:“那你从这山顶上跳下去好了。”
  
  精疲力尽了一上午,众人起床时,已是日暮。
  武成宇这才想起还没插旗子,赶紧从背包里找出那面队旗,又从地上捡了根木棍,把旗子绑了上去,插在空地至高点,让它迎风飘扬。
  队旗是出发前临时设计的,林老师给每个队都发了一面小彩旗,陈声挑了面大红色的,队里八人,一人一笔画点什么,队旗就这么诞生了。
  实际上花里胡哨,乱七八糟,根本看不出旗子上画的是什么。
  不过那也不要紧,路知意说,寓意到了就好。
  晚饭就要自己生火了,这是团建作业。
  陈声背的铁盆和木炭派上了用场,于涵背的铁架子一架起来,木炭在下,锅在上。
  徐勉扇风,凌书成点火,张成栋准备食材,路知意亲自上阵做饭,陈声……
  陈声负责拿出手机拍照。
  作业要求,做好饭了,录像为证。
  他拿着手机四处走,风景拍一拍,帐篷拍一拍,众人生火做晚饭更要拍一拍。趁路知意不注意,他给了她很多镜头。
  不仅尽职尽责摄像,陈声还担当起解说来,指指那一口简陋粗暴的锅,和被张成栋切得土豆不像土豆、火腿不像火腿的食材。
  “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他如是嘲讽。
  这一顿说是饭,不尽然,毕竟本队从队长开始,个个都是懒汉,没人愿意生火煮饭,最后决定烤肉吃。
  食材有新鲜鸡肉,香肠,腊肉,土豆,火腿肠,和切成块状的五花肉。
  调料就只有盐和食用油。
  没人对这顿饭有任何期待,不过是为了填饱肚子罢了。
  本队唯一的贤妻良母型选手,路知意同学,理所当然扛起了做饭的大旗。
  她动作娴熟地倒油入锅,又用长长的筷子将食材放进去,油锅滋滋作响,不时有油星子溅出来,烤肉的香气也很快钻入鼻子里。
  鸡肉变成了金黄色。
  香肠微焦,害羞地卷了起来。
  土豆块上开始冒出无数小汗珠,滋溜作响。
  最后,一顿原本毫无期待的晚饭,变成了众人围坐在炭火旁,顶着寒意大快朵颐。
  没有平日里烤肉店的调料,没有餐厅里雅致高端的装潢,甚至没有像模像样的碗筷,只有人手一只木筷,笨拙地叉起一块肉来,顾不得吹凉就送入口中。
  那外焦里嫩的滋味,那炭火烤出的香气,就这样融化在舌尖,伴随着呼哧呼哧的哈气声——因为太烫了。
  黄昏来临,气温下降。
  厚重的云层也挡不住夕阳的余晖,天边有橙红色的云雾在流动,满眼亮堂,满眼辉煌。
  陈声把能量饮料分发给大家,第一个举瓶,“敬大家,都是一个帐篷里睡过的了。”
  凌书成哈哈大笑,“敬路知意,这顿饭是我二十年来吃得最满足的一次。”
  武成宇:“那我敬我自己好了,拖着这壮硕的身躯爬到将近四千米高的地方,我爸妈知道一定会感动得老泪纵横!”
  于涵说:“我敬两位师兄,一路上都很照顾我们,特别感人。”
  李睿说:“我敬学校,把老子折腾到这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哈,没想到吧,老子还能自得其乐。”
  徐勉想了半天,憋出一句:“那我敬大自然好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这样的美景,实在很震撼。”
  张成栋:“我敬我爸妈,含辛茹苦养我这么多年,盼着我成为一个了不起的飞行员。希望有朝一日坐在驾驶舱,有机会带他们来这看看。”
  越说越感性了。
  轮到路知意,她笑了笑,说:“我感谢高原,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我珍惜它给我的一切。”
  说着,她揉揉自己的面颊,“包括这高原红。”
  众人哈哈大笑,凌书成居然拿起饮料瓶子当麦克风,“大家好,我是歌神凌学友,下面我有一首歌要献给路知意同学。”
  他拍拍屁股爬起来,一脸做作地开唱:“高原红——美丽的高原红——”
  一群人笑得七倒八歪,路知意也跟着笑起来。
  夕阳无限好,哪怕近黄昏。
  夜幕降临,火光烈烈,油滋滋的气泡,被山间气温冰冻的红茶,还有围坐在火堆前的那些年轻面庞,大抵会是这群少年事隔经年后,关于青春最深刻的印象。
  最后灭了火,收拾好现场,众人搓着手回了帐篷。
  云层太厚重,看不见星星。
  因为山顶没有信号,手机也无法上网查天气预报,最后是路知意定了个闹钟,说夜里两点起来看看,如果有星星,就叫醒众人一起围观。
  凌书成掏出一副扑克牌,嚷嚷着要打斗地主。
  众人采用轮换制,四人斗,输了的两个蹲在一边,让剩下的上,直到一轮结束,新的输家来替他们继续蹲着。
  值得一提的是,提出这规矩的凌书成本人,基本上蹲了一晚上,频频和他同在一家的陈声,万分艰难地控制住了自己,才没在众人面前暴打他一顿。
  山间一片漆黑,只有帐篷里有手机的亮光。
  大抵是人在高原,始终不如在平原上有精神,没打多久,个个都打着呵欠躺下了。
  李睿笑嘿嘿地说:“老子长这么大,头一回跟大姑娘睡在一起。”
  凌书成不紧不慢看了陈声一眼,“睡在一起你也不敢干嘛,咱们护花使者陈大队长在这,谁敢乱来?”
  武成宇立马接嘴,“还有我在,谁敢动路知意一根汗毛,先从我尸体上踏过去!”
  然而这话说完不到两分钟,他就睡着了,响亮地打起呼来。
  又是一片热闹的哄笑声。
  先前的拘谨也渐渐没了,路知意躺在嘴里侧,哪怕睡在她旁边的就是陈声,她也没那么介怀了。
  她只是默不作声听着他的呼吸声,心头有些酸楚。
  有太多这样的时刻了,因为年轻,因为肆意,因为他笑得那样开怀,以至于她一不小心就忘记了两人之间的隔阂与差距。
  她忘了自己是大山里的孩子,也忘了她这散不去的高原红,颇有代表性的深色皮肤。
  她忘了他站在阿尔卑斯山上发来的照片,忘了他那历史辉煌的家境,也忘了他曾自大狂妄、目空无人,包括她,他也一样看不起。
  她忘了两人之间所有的不对等,竟然开始飞蛾扑火,不自觉地向他靠拢。直到他一语道破真相,拆穿了她自以为是的那些相似。
  他们的确是有相似之处,可在那为数不多的相似之外,是天壤之别,是巨大的跨越不过的鸿沟。
  路知意安静地侧卧在那,眼前是漆黑一片,身后是他轻微均匀的呼吸声。
  帐篷里明明睡着八个人,有人打呼,有人翻身,有人呼吸声沉沉,可她偏能辨别出他的声音。
  陈声。
  陈声。
  于她而言,他是真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掷地有声。
  可越这样,越心酸。
  非她计较,实在是两人之间差距悬殊,无法再靠近一步。
  
  半夜的时候,路知意的手机震动起来。
  她从枕下摸出来,一看,凌晨两点。揉揉眼,她坐起身来,套上羽绒服,准备去帐篷外面看看星星出来没。
  借着手机的微弱光线,她弓着腰站起来,却忽然发现……
  陈声不见了。
  手机的光线从里到外照了一遍,她在心里默数,加上她自己在内,确实只有七个人,陈声不在帐篷里。
  外面至少是零下几度,他一个人出去干什么?
  什么时候出去的?
  路知意心头一顿,跨过还在熟睡的几个人,轻轻拉开了帐篷,走了出去。
  一阵冷风迎面扑来,哪怕穿着羽绒服,也禁不住打了个哆嗦。
  她用手机在附近照了一圈,除了几头牦牛的影子,和在风里瑟瑟发抖的低矮灌木,别无他物。
  山顶景色优美,但并未被开发,整个甘孜州相对来说都很落后,比起阿坝州来说,旅游业严重滞后。也因此,二郎山开发得并不算好,高处的山顶是没有建筑,也没有厕所的。
  这大半天来,众人都是随地大小便,当然,面子要紧,尽量能走多远是多远,专挑灌木多的地方解决问题。
  路知意回忆片刻,记起来了。
  陈声并没有解决过生理问题,好像是面子上过不去。
  她朝空地另一头走了一段距离,试探着叫他:“陈声?”
  无人回应。
  黑魆魆的山顶,一点光线也没有,回应她的只有牦牛低沉的叫声。
  路知意有些心慌,又大叫了几声他的名字,直到猛一回头,看见半空中划过一道惨白的光,漫无目的晃了晃。
  她踏着泥泞朝那个方向跑过去,一脚深一脚浅也顾不得,站定了,往陡坡下一看,只见十来米远的下方,有人拿着手机,打着灯光,朝她挥动。
  “陈声?”她也打着手机灯光朝那照去。
  两束光汇合在一起时,她看见陈声坐在那陡坡下方,背后是一颗低矮粗壮的树。再往下,陡峭的山壁直通万丈深渊。
  这一处与他们上山的那条路刚好位于山的两侧,他们走的当然是比较缓的坡,而此处是陡坡。
  稍有不慎,一旦滑下去就完蛋。
  路知意心跳一滞,脚有些发软,“你在那干什么?”
  那人倚在树上,朝她笑笑,“跳崖啊。不是你说的吗,只要我从山顶跳下去,你就原谅我。”
  “我问你在那干什么!”路知意的声音尖锐得有些不正常,几乎是扯着嗓子冲他吼。
  陈声也听出她的怒气,顿了顿,苦笑着说:“上厕所。”
  “你跑到悬崖边上上厕所?你脑子短路吗?”路知意攥紧了手,浑身都在发抖,“上来!”
  出人意料的是,陈声没动。
  他靠在那树上,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脚,最后说了句:“你先回帐篷,把凌书成和武成宇叫来。”
  路知意终于发现哪里不对劲了。
  她猛地将手里的灯光朝脚下照去,果不其然,这一处的泥泞有一道长长的划痕,显然是有人踩在上面打滑了,一不留神滚了下去。
  “你受伤了?”她朝着坡下急迫地问了一句。
  陈声没答话。
  她已然了悟。
  哪怕目空一切,但陈声并不是精神病,就算因为面皮薄,想找一处远一点的地方上厕所,也不可能往陡坡下面跑。
  他是踩入了湿滑的坭坑里,猛地跌了下去。
  路知意呼吸一滞,再看他背后那棵树。
  那棵在崖顶少见的树,被飞鸟带到此处,生根发芽,汲取这山巅少得可怜的养分,终于长成今日的低矮树木。
  如果没有它,陈声会怎么样?
  他会滚落山崖,葬生于二郎山。
  这样的念头叫她手脚发凉。
  路知意只迟疑了片刻,山间温度奇低无比,她只在这站了一会儿,已然冻得浑身发冷,陈声不能再等了。
  凌书成又怎么样,武成宇又怎么样,白天爬山时他们都看见了,除了她,没人能在这山上和在学校时一样行动。
  她蹲下身,把手机磕在泥地上,也顾不得脏了它,只让它保持竖立的状态,照着她要下坡的路。
  陈声仿佛察觉到了她的意图,厉声命令:“路知意,我让你回去找凌书成和武成宇来!”
  她不吭声,只在这昏暗的光线里,一下一下在湿滑的陡坡上找落脚处,踩稳了,才开始探下一步路。
  那些年帮家里赶牦牛时,她爬惯了山路。
  她是大山里的孩子,知道如何与这恶劣的环境相处,你要顺着它的脾气来,不能反其道而行之。
  自然是值得敬畏的。
  可为什么值得敬畏?
  因为哪怕是这山里的人,也有不少葬生其中。
  高原地区有一种水果,当地人叫它仙桃,其实就是野生仙人掌的果实。这种野生仙人掌多长在悬崖绝壁、地势险恶之处。它的果实和它一样遍布尖刺,可剥开绿皮之后,却是柔软无比的内瓤,尝一口,水汪汪,甜滋滋。
  曾有一阵,这种水果红极一时,不少人以采摘它为生,可悬崖绝壁处,因此丧生的也不少。
  后来,政府禁止当地人采摘这种仙桃,其一是太危险,其二是过度采摘导致这种植物一度数量锐减。
  路知意儿时的玩伴就曾因此失去父亲。
  她深知大山虽然温和沉稳,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危险。
  她在试探着,走两步滑一步地朝着陈声靠近。陈声咆哮着要她回去,可她充耳不闻。
  他的视线落在她偶尔滑上几寸的脚上,那双鞋,那双他绞尽脑汁低价卖给她的慢跑鞋,早已泥泞不堪,看不出本来面目。他看着它打滑,看着它松动,看着它起起落落,有那么片刻,觉得心头有火在烧。
  终于,路知意站稳在他面前,低声问了句:“哪儿受伤了?”
  他紧紧攥着手机,看着她松散在耳畔的头发,看着她在微光中若隐若现的两抹红,那把火越烧越旺。
  “不是叫你不要下来吗?你听不懂人话?”
  “脚扭了?”她蹲下身来,试图找到他受伤的地方。
  “路知意!”他一把攥住她的胳膊,“你知不知道下面是什么地方?”
  “能走动吗?”她指指他明显布满泥泞的那条腿。
  陈声的嘴唇张了张,又闭上了。
  他有满腔怒火,又或许那不是怒,是别的什么,他分不清。他只知道他的胸腔被那团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充斥着,整个人都要炸裂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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