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碧初还要再说,突听床脚被“砰”地踢了一脚,因为关霄在睡梦中翻了个身,少年人动作大,一脚碰上去,动静居然这么响。她吐了吐舌头,把林积塞进被子里,“明天再说,睡觉吧。”林积又钻出来,含含糊糊地说:“你最近不对劲。”
林碧初心里一颤,想来想去,正要说话,结果低眼一看,林积早就睡着了,长长的睫毛覆着,月光轻柔地斜洒进来,睫毛的阴影于是横斜在鼻梁上。她只屈起食指,轻轻刮了一下年轻女孩的鼻尖,小声说:“没心没肺。”
不过第二天的颜府家宴一样是不欢而散,因为那时人人都知道锋山府的大小姐要嫁给一个内地来的年轻人,于是人人都好奇。关霄的狐朋狗友们趁着锋山伉俪还没到,都排队来跟曹尔明握手,转头就腹诽,“大小姐留洋读书才刚毕业,而且不是说要开公司吗?怎么会愿意嫁人了?”
颜浓浓听庞希尔说过了不少内情,于是小声说:“曹老太太很厉害的,你们别说了。”
众人顿时懂了,“逼下梁山啊?大小姐都能服软,这手段厉害。可就算大小姐服软,三少难道能咽得下这口气?这个姓曹的,他还穿长衫呢。”
曹尔明人在异乡,哪里受得了这样的轻视,当即就后退了一步,“她愿意嫁,我还未必愿意娶呢,当我稀罕她吗?”
颜浓浓立刻就要回嘴,庞希尔连忙拉住她,说:“曹少爷千万别这样想,过得久了您就知道了,大小姐很好的,喜欢她的人有很多。”
曹尔明似乎是冷笑了一声,“不都二十三了么,还当自己豆蔻梢头二月初?有谁喜欢她?哪个戏班子里的?说出来啊,给我见识见识。”
林积的身世当然是提都提不得,当时场中就一片寂静,大厅里的水晶灯照耀得所有龌龊都无所遁形。隔着几张长桌,林积垂头放下了手中的香槟杯,正待开口,只听一把清越嚣张的少年声音响了起来,“我啊。我就喜欢她。还想见识什么?”
林积一下子抬起头来,关霄却看都没看她一眼,攥紧的拳头闪电般冲着曹尔明的鼻梁砸了下去。
关霄是从小一身纨绔匪气,可曹尔明也是曹祯戎亲手摔打出来的练家子,两人在场中打得不可开交,一群人都拉不开,最后还是颜浓浓慌里慌张跑上去找她四哥帮忙。颜泗郁那时是军校的高级教官,来大阳台上扫了一眼,毫不犹豫抬手“砰”地放了一枪。
关霄已经打得红了眼,这才醒过神来,环视一圈找不到林积,手里一顿。曹尔明趁势一把将他掀到地上,又是一拳砸下,关霄被打得偏过头去,唇角顿时渗出血色,却看都没看,一脚踹开曹尔明就跑了出去。
颜家府邸的位置其实很偏,在摄山北麓的半山腰上,上下左右都是山道。关霄只在门口犹豫了一瞬,拔脚就往山顶的方向追去。好在盘山公路没有分叉,林积穿着高跟鞋也走不远,他追了没多久就停下了脚步,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前面那个人影,一句“阿七”怎么都叫不出口。
“阿七”是他小时候在被窝里偷偷叨念出来的名字,但最后人人都开始叫,弄得好像林积受很多人宠爱似的,他本来因为这个很高兴,现在才发现其实并没有。
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把两手放在膝盖上弯腰喘气,白气一团团晕在深秋的夜晚里。可能是有所感,林积停住了脚,转回身来,很平静地叫了他一声:“阿霄。”
“阿霄”这个名字一向只有林积用,关霄不让她在外头说,其实是因为她一说这两个字他就会傻掉一半,现在就是这样。
这两个字落地,关霄反倒不怕了,冒着傻气大步走上前去,跟她一起上山,边走边说:“你别生气,我揍他了。”
一连走了两个山弯,林积才解释道:“曹尔明说的没有错,我没有生气。”
关霄额头上挂着血,神情却很轻蔑,“放屁。他没错是放屁,你没生气也是放屁,全都是放屁。”
“你爸爸对我很好,刘妈对我很好,碧初对我很好,这些都不是我应得的,所以不管有多少,都该举轻若重,知道不值得,就让自己值得。我应得的应该是你隋姨和我父亲的好,但这两样我都没有,我连父亲都没有,所以今天才会这样。可既然生来没有,生气又有什么用?我强求来的东西很多,样样都可以拿来争气,可强求不来的呢?谁看重就去说好了,反正我也没有办法。”
关霄停下脚步,蹲身握住她凉冰冰的脚腕,把高跟鞋脱下来,让她穿上自己的鞋子,这才提着她的高跟鞋继续往前走。林积任由他摆弄,最后说:“你看,你对我也很好。”那语气像是很遗憾似的。
关霄照例走在她前面,又走了很久,终于停步回头,见她慢吞吞的,已经落在了后面,又走了回去,站在她面前,“你说得不对。”
“嗯?”
“我跟他们不一样。爸爸他们待你好,是因为你值得。我待你好,是因为,”大概是随了隋南屏的含情目,林积的眼睛里总像蒙着一层泪,虽然没有太多表情,但书里也说过“任是无情亦动人”,每次被这双眼睛看着,关霄都觉得很紧张,喉结迟疑着动了一下,继续说道:“是因为我喜欢你。不管你值不值得,我都喜欢你,我不要你值得。”
作者有话要说: 【注】{任是无情亦动人}:罗隐《牡丹》: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芍药与君为近侍,芙蓉何处避芳尘。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秾华过此身。
☆、呼吸的化石
那三个字其实在关霄胸中酝酿了好多年,他想过自己总有一天会说出口,但没想到是在这样的情境下,他说完之后好久,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样似乎很像他只是在驳斥曹尔明似的。林积定定看了他一阵,也不知道是不相信还是无所谓,转身就继续上山,边走边说:“别闹了,我是你姐姐。”
关霄站在原地,手指贴着裤缝,像站军姿,声音也很大,有些许僵硬,像喊口号,“你不是。我认识你的时候你还不是。”
林积继续趿拉着大好几码的皮鞋走了半天,终于慢慢地停了下来,大概想起了“认识”的时间远在十年之前。
那天革命军里有个军官带着一个发烧的男孩子来春明班求宿,因为军队驻地虽然不远,但是毕竟照顾孩子不方便。本来这种事是隋南屏很讨厌的,但隋南屏的眼睛很毒,只瞄了那个军官一眼,就笑盈盈地把那孩子接了过来。
那个军官非常文雅,很歉疚地告诉她过几天就来带孩子走,又留下地址和姓名,“关倦弓”三个字个个挟带风雷气,每一个笔划都没有让她失望,她隔天就踩着绣花鞋去找关倦弓了。
当时林碧初唱昆山腔还不出名,不出名就得一人分饰好几个角色,忙得团团转,照顾小孩的事当然落到林积头上,不过她和隋南屏有一点类似,只做分内,分外的事一概不问,堪称冷漠,让关霄有点讨厌。
关霄只记得自己很快就退了烧,第二天又跟她去集市上买戏班子要用的绒线和胭脂。林积大概不爱做这种活,走几步就回头看一眼,最后翻过山头也就不看了,只是默默低头走路,也不理关霄。
原本关霄对女孩子是很好的,但是林积对他不好,他就十倍百倍地还回去,一会往她脸上吹胡椒粉,一会骗她头发上有虫子,一会嚷着要吃桂花米酒汤圆,林积只好给他买一碗,但关霄招手就又要一碗,要她继续掏钱,林积也只好跟他并肩坐下吃甜腻腻的汤圆。
那时乡间的集市格外热闹,巡逻的队伍到处抓人搜查革命党,驴马猫狗乱叫乱闹,小婴儿嘹亮的啼哭声惹得人侧目去看那慌忙背转身喂奶的年轻母亲,装神弄鬼的算命先生站在桌子中间转着圈,玻璃珠掉到谁的碗里他就给谁算一卦。关霄原本正张大着嘴仰头看,没留神眼前一花,碗里“叮”的一声,那玻璃珠竟然正掉到他的碗里。
他一下子变了脸色,因为他穿的是西式的白衬衣,虽然脏兮兮的,但若是巡逻队走得近了,一定看得出不对劲。
眼看算命先生就要转过脸来,斜刺里一只瘦瘦的手伸过来把一碗汤圆推到了他面前,他自己面前的那一碗反而被她反手掀翻,玻璃珠落地,热汤滚了他们一身,关霄低下头去拍发烫的胳膊,又蹲下去擦鞋子躲避开巡逻队的目光。林积捡起玻璃珠站了起来,扬手给算命先生看,“你算吧。”
那时林积穿的是旧式的褂子,长头发被林碧初扎成两根羊角辫,近看时人人都看得出这是个十足十的美人胚子,但毕竟人靠衣装,远远一看,绝对看不出骨子里那股明白如月的清朗,就是一个戏班子里出来的土丫头。巡逻队的人远看了一眼就走开了,关霄轻轻松一口气。
算命先生打量林积一眼,神神道道地开始算:“看你面相,命有刚强,时有定数,祸福各行路。旺水相木休金囚土死火,命格如此,只有锦衣骑牛,浪里乘槎,为霜雪,为冰流,飘荡孤寒。唯有富贵可图,如能慎始,百事亨通……”
林积其实有点信这些,但听到“富贵可图”就明白是骗钱的了,于是拉起关霄离座走人,只听那先生急得嚷道:“小姑娘,我给人算了一辈子,没人说不准,你别当我是编的,我看相准得很,你母在父先亡,对不对?”
关霄满手都是黏黏的汤汁,被她的手拉着停下,她回头冲那老头子笑道:“对。借您吉言,劳驾孤寒。”
这世上哪有人“劳驾孤寒?”关霄完全不知道林积在想什么,只觉得她很不高兴,连带着他也看不到好脸色,于是十分聒噪,嚷着要她送自己去找关倦弓。林积满脸古怪,但是真的带他去找,没想到军队刚开拔走了,只剩下荒山野岭,硝烟滔滔,月亮都是红的,照得来时的山道一条分作好几条,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走。
关霄没经过这种事,拉着林积的袖子喊“我想去找我爸爸”,林积竟然低头看了他一会,漠然告诉他:“你以为只有你想吗?”
关霄一下子想起这个人“母在父先亡”,顿时吓得止住哭声,转身往来时的路上跑去。他没跑几步就停住了,因为那条路上缓慢地走上来一架驴车,不敲锣打鼓,却正正地挂着红花红布,老妇人的哭声隐约地从车后传过来。为首的人脸上涂着白灰,只有嘴唇鲜红,竟然十分诡异狰狞地冲关霄笑了一下,远远地指了指他的脚下。
他一时脚下一僵,慢慢低下头去,只见自己脚下踩的赫然是一个小小的坟包,白色的纸钱半埋着,在风里窸窸窣窣地冲他招手。
关霄从小什么都见过了,但曹祯戎肚子里的鬼故事多,他也听说过有些地方的乡间盛行一种叫“冥婚”的风俗,但真正碰到了,还是觉得害怕,两脚僵得像两只铁坨。
那白脸人见他没让开,急得嘶声道:“你碍事了!”
跟在车后的老妇人看见了,三步并作两步跑了上来,眼睛通红,劈头盖脸地伸手把他扯下来。那坟包定在山关上,夜里看不清楚,他一脚踩空,同时手心一暖,却没能攥住林积的手,反而她反手一握,关霄将她也一把带了下去。
那道山坡又陡又偏,他们一路摔下去,起初林积细瘦的双臂把他控得极紧,不知什么时候松开了。关霄被一撞,才知道坡上满是尖利石块,他摔得魂飞魄散,满手乱抓地攥住枯草,大喊起来:“你在哪儿?你说话!”
他一连喊了数声,同时攀住藤蔓往回爬。林积没有搭腔,他越是觉得害怕,喊着“喂,你说话”返回去,还没看清什么,被一只沾满血的手一把攥住了手腕。林积蜷在坡上,扶着后腰,全身是血,嘶声让他闭嘴,“……听。”
远方不知何处是他乡,总之有一个地方应该是锣鼓喧天,女人吊着嗓子在唱,咿咿呀呀,百转千回,唱词传到这里,一句都听不清,但起码辨得清方向。
关霄当然不肯撇下林积自己去找人,林积气得牙痒,被他一路循声拖下山去。关霄到最后几乎脱了力,隔着大老远就喊了起来,“碧初!碧初——”因为刚才走到一半时,林积终于疼得失控,告诉他“我要是死了,你记得我娘是碧初,我不要别人埋我”。
关霄忘了自己有没有点头,因为有一颗眼泪正巧砸落在他的手心里,“啪”地摔成两瓣。
直到十八岁,关霄都从没比那时更慌过,因为他见过无数人因为各种伤口促然死掉。那天晚上他跑出去,不知道是谁的军队又驻了进来,陌生的黄色面孔从面前成列刷过,他一个个拽住人问:“军医在哪里?”
他竟然真的弄到一支消炎药,他自己都没有想到。第二天关霄趴在门口睡觉,迷迷糊糊地被关倦弓的部下带去了邻省。路上就花了好几天,他知道也用不着回去,庙会的正庙早就过了,戏班子已经开走了。他只好动用所有他碰得着碰不着的手段,像没头苍蝇似的找。叫碧初的女人多如牛毛,但她们都没有一个那样的女儿。
关霄在那一年里都非常讨厌那个年纪的所有女孩子,大概因为她们都不穿月白的褂子,不扎两个羊角辫,也不凶不古怪,更没有那样一颗七零八碎的眼泪,所以统统都很讨厌。那天锋山府来了新夫人,他头都不抬,老老实实叫过了“隋姨”,关倦弓告诉他:“今后你就有姐姐了,要待她好。”
他也答应了,但是转眼就跑到窗口去,对着院门口那个简单束着长发的背影掷出去一颗子弹壳,压嗓子喊:“野种!”
那个人抱着一丛像将飞白鸟的花朵转过头来,眼眸沉静,没有丝毫情绪,但是眉痕深长得就像一个有情人,好像每一句话都发自情衷。
从那时起,关霄每次觉得林积很好看的时候心里都泛上另一个声音:完了,为什么偏偏是她。
他做功课的时候,林积戴起眼镜在沙发上躺下看小说,他觉得自己完了。林积打网球时是个拖油瓶,被队友赶出来坐在场边生着闷气喝汽水,他觉得自己完了。林积骑马比他强得多,在山顶上一边喂黑马吃草一边笑话他,他觉得自己完了。就连林积抽烟,一层层像她一样古怪的烟圈轻飘飘地脱离地面,他看着烟圈都觉得自己完了。
刚才在颜家大宅里,他和林积一起到,林积被朋友们拉走,颜浓浓和庞希尔也正拉着他胡说八道,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鬼使神差地回过头去,看着那段花茎一样的后颈肩膊,无声地叫了一句:“阿七。”
隔着那么多陌生华丽的衣香鬓影,她居然真的转回身来,目光有些茫然,纤细如折的锁骨盛着一窝转动的金光,看得久了才知道那是水晶灯晶莹璀璨的投影,可是全都不如那张无知无觉的面容来得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