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恶后从良——陌上阿瓜
时间:2018-04-08 19:59:43

 
    如今一见,只觉得她是一个极聪明的,而且明显向她主动示好。江采苓微微一笑,将贺潇潇记在了心上。
 
    一轮弦月挂在天空之上,彩云浮动。
 
    一回到房间,就有一个飞镖射了进来,江采苓取下飞镖在箭头上面看到了南侯府的标记,知道这就是江雀给她的回信。
 
    拆开来看,只见江雀将苏清城的详细资料都查了出来,大体扫了一眼,发现了几个有用的关键词:是苏家领养的孩子、在列国间有生意往来、武功高深莫测和身边高手云集。
 
    又看了一遍纸上的信息之后,江采苓顺手烧了纸,她越深究越发觉得这个苏清城背景藏得很深,他身上藏着很多疑团,他将眼线布到相府到底想要干什么?他身边高手如云难道只是因为他是金行公子?
 
    与此同时,苏府。
 
    华灯琳琅,笙歌燕舞,波斯琉璃灯盏挂在棚顶,照得整个房间都亮如白昼。
 
    厅中央有着十六个妙龄少女在波斯地毯上赤足舞蹈,本就花纹繁琐的地摊上萦绕着美丽身影。
 
    领舞的女子热情奔放,一曲终了之后没有跟随众人退下,皓腕轻抬便褪去了白色的舞衣,身上剩下了一个双鱼红抹胸和轻薄的纱裙,白嫩的赤足踏着柔软的地毯盈盈走向高处,大胆地坐在了妖孽男子的腿上继续舞蹈,细腰扭动,媚眼如丝。
 
    就在男子大手一握想要握住女子下颌一亲芳泽的时候,女子娇笑着向后躲去。修长而白皙的大腿转了一圈,跨坐在他身上,纤纤玉指捏其一个紫红色的葡萄含着樱桃小嘴中,俯身凑近男子的嫣红的唇瓣……
 
    男子笑意吟吟,修长的手指在女子唇瓣上擦了擦,拇指上满是殷红的胭脂和葡萄流下了的汁液,女子贝齿轻咬意欲更靠近,结果男子反手一推将她推在了地上。
 
    刚才满是温存的眸子中半点没有了暖意,苏清城徐徐开口,“艳云,你以为这样的搔首弄姿顾既明会喜欢吗?”
 
    艳云见惯了男子这般模样,用手背抹了抹嘴唇,然后在地上摆出了一个撩人的慵懒姿势,“我的清城少主,你本来就是一个石头,那顾既明比你更像是一个石头,你让我这个娇滴滴的小女子勾引一个石头,简直就是对牛弹琴。不过艳云倒是很想知道,少主不是已经找好了眼线吗,怎么还需要艳云进相府?”
 
    “贺翎儿经过顾既明的英雄救美就彻底要和我断绝关系。”
 
    “这还不简单,少主不如杀了她,将艳云易容成她的样子嫁进顾家。”
 
    “艳云媚骨天成,藏在面具下也掩盖不住。”一个声音从大门口传来,此人是苏清城的心腹庆山,庆山半跪在苏清城面前,拱手道,“已经按照少主的吩咐,找人顶了罪,没有人怀疑。”
 
    “嗯。”
 
    “少主,这件事还是属下办事不力,我们布局这么久,眼看就要成功了。只可惜那天属下没有拦下顾既明,竟让他先少主一步救了贺五姑娘!”
 
    向来含笑的桃花眼中依旧弯着,眼底却不见笑意,仿佛千年古潭,深不见底,苏清城嫣红似花瓣的唇轻轻张开,“无妨,本来花了一百两要那捕头狠一些对贺翎儿,想等着她被折磨得遍体鳞伤的时候就她出来,这样一来她自然会对我更加感激,嫁进顾家之后为我们做事,不过竟让顾既明抢先一步,是我疏忽了。”
 
    “少主,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做?”
 
    艳云站起身子,纤纤食指娇嗔地点了庆山的额头,红唇一扬,“不日之后便有南诏使臣来洛阳。这南诏和大周虽然修过边疆十年无争,但今年刚好是第十个念头。”
 
    “少主的意思是借着南诏来使一事,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苏清城抬手拿起白玉杯呷了一口清茶,没有开口,唇边绽开了一抹笑意,宛如三月春风,桃花开遍。
 
    就在庆山以为少主不会讲话准备告退的时候,只听到一个慵懒的声音从高处倾洒下来,“贺翎儿有些碍眼了,一并解决罢。”
 
    “是。”
 
    一阵寒风袭来,刚刚走上床榻的江采苓忽然觉得有些冷意。
 
正文 第二十三章 约会
 
    江采苓一大清早就被白荷梦乡中拉起来洗漱装扮,活脱像是一只宠物一样,等她终于醒了困劲,看着铜镜里娇嫩颜色的姑娘不禁骇了一跳。
 
    一身浅粉穿花罗裙配着一个毛茸茸的领子,柔顺的头发梳成了双环髻,两边各插着一朵粉白色的绒团团,双颊被胭脂染成了粉红色,倒真的像是一个毛绒绒的宠物了。
 
    “白荷,你这是要做什么?”江采苓自身年纪不小了,见到如此粉嫩的打扮,只觉得浑身不自在,说话时口气不禁重了一些。
 
    白荷咧唇一笑,露出了一排小白牙,继续手里的动作帮江采苓画眉道:“姑娘刚才和周公下棋激烈没听到白荷的话,可怨不得白荷。这顾相昨日就下了请涵邀请姑娘赏枫叶,夫人因昨日发生了很多事就忘了同姑娘说,这一清早想起来,便唤白荷为姑娘好好穿衣装扮。”
 
    一听到顾既明名字,江采苓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下意识咳嗽起来。
 
    “姑娘咳嗽也没有用的,夫人说近日务必将姑娘送到明镜山。”白荷手里的动作爽利,话音刚落,双颊就泛起了笑容,错开身子让江采苓更好地看到铜镜,“姑娘之前就喜欢这颜色,这阵子倒是装扮得有些老气,净是深蓝色的衣服,这样粉粉嫩嫩的看起来多好看。”
 
    “我怎么没觉得,粉色衬得我脸色灰暗,哪里好看了?”
 
    又粉又白又毛茸茸的,难不成是要扮成兔子?
 
    江采苓着实受不了,抬手就要摘了头上的绒团子。
 
    “我的好姑娘,这可是夫人要求这么装扮的,若是你惹了夫人不开心,姑娘又不能出府了。”
 
    孟云向来温柔温婉,在记忆中贺翎儿从来也没有被她骂过,然而每当贺翎儿做错事情,她都会用各种办法惩罚她。贺翎儿爱吃糖的时候,做错事就罚她一个月不能吃糖;贺翎儿长大知道打扮了,就罚不给她做新衣裳买新出的首饰。
 
    现在到了江采苓这里,孟云就罚她不许出门,完全是掐准了她的七寸。
 
    江采苓最终还是放下了手,接受了兔子一样打扮,乘着轿子到了明镜山。
 
    一座明镜,十里醉红。
 
    如今正是枫叶最红的时候,明镜山是整个洛阳赏枫的最好地点,路上的行人不绝如缕,有携家眷前来享受天伦之乐的,也有少年少女同游感受花前月下的。
 
    江采苓下了轿子,远远看去,整座明镜山像是画师手里的朱砂倾洒一片,点缀成了红得醉人的成片火枫,映着碧天白云和火红枫叶的浅潭上浮着三四片落下来的枫叶,勾勒整个明镜山充满诗情画意,美丽得仿若仙境。
 
    “汪汪!”
 
    一个金色的小小身影向江采苓奔来,定睛一看正是阿瓜。阿瓜张大着嘴巴,伸出的舌头一荡一荡的,泛着阳光的金色毛发随着奔跑的动作起起落落,一眨眼就从远处跑到了江采苓近前,开心地大叫,蹭着她的小腿,毛茸茸的尾巴左右摇晃着。
 
    见到阿瓜,便知道顾既明就在附近了。
 
    蹲下身,抚摸着柔软的毛发,像是想到了什么,抬手将头上毛茸茸的雪白绒团子摘了下来,绑在阿瓜耳朵两边的毛发上。
 
    刚绑好一个,看着眼前可爱的阿瓜,江采苓便忍不住笑声,抬手要将另一个绒团子解下来的时候,手腕感受到了一阵温暖的触感。
 
    接着,头顶传来磁性动听的声音,“翎儿很喜欢阿瓜。”
 
    抬眼,就对上了一双墨色的眸子。
 
    翎字和苓字读音一样,顾既明不知怎么,自从上次将她从牢中救了出来,就一直唤她翎儿,每次一喊翎儿,她便总觉他说的是苓儿,让她心中不禁一惊,生出些许涟漪。
 
    江采苓站起身,标准地施礼后,淡淡开口,“这狗叫阿瓜,很有趣的名字,顾相怎么想到起这个名字?”
 
    顾既明俯身摸了摸阿瓜的头,眸中难得溢出些许暖意,阳光之下,一人一狗在这风景秀丽的地方竟让顿感温馨,顾既明薄唇轻启,唇角若有似无地牵起,“是一个无趣的人起的。”
 
    眸中的神色一愣,心中的涟漪重归平静,江采苓想不到在顾既明眼中她是一个无趣的人。明明她用尽了方法逗他开心,可是没有想到顾既明却说她无趣,还真是一颗真心喂了狗,在顾既明俯身摸毛的时候,江采苓一双黑白分明的杏眸不禁狠狠地瞪了顾既明一眼。
 
    这神色落在了顾既明眼中,一双如画的墨色眸子闪过一丝笑意。
 
    二人继续往前走,九歌亦步亦趋跟着,白荷皱着眉拦住了九歌,“他们二人出来培养感情,你紧紧跟在后面算什么?”
 
    九歌闻言,咧唇一笑,露出整齐的白牙,“你这小丫头知道的倒是不少。”
 
    白荷没再言语,和江采苓二人保持着十步的距离慢慢跟上。
 
    枫叶如酒,骄阳似火。
 
    今天天气格外的暖,平日都要穿毛领子衣服出门,今日穿着单衣走了几步倒觉得有些出汗。
 
    走不远处就有一亭子,上面写着集贤亭,里面都是书生打扮的青年,中间是一个长桌,上面铺满了宣纸,旁边是三两书童温酒烹茶,看样子是一个读书人的集会。
 
    还没有走近,便听到一个瘦得像是竹竿的青年动情地吟诗一首,“林间暖酒烧红叶,一行白鹭上青天。”
 
    话音一落,便听到周围叫好声不断,“好诗啊好诗!”
 
    “好一红叶,好一青天,画面瑰丽浪漫,有着李太白遗风。”
 
    林间暖酒烧红叶,石上题诗扫绿苔。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没想到这两首诗竟然能被按倒一处,江采苓红唇一扬,白居易和杜甫若是听到自己的诗有着李白风骨,不知应是勃然大怒还是哭笑不得。
 
    “翎儿笑什么?”
 
    江采苓一抬头就对上了顾既明那双如画的眉眼,掩饰一笑,装傻充愣道:“这些文人雅士在枫林煮酒,实在是雅事一件,听刚才那人吟的那首诗朗朗上口,应该是佳作吧。”
 
    “诗句,的确是佳作。”
 
    没走多远,江采苓就觉得脚底有些发酸,走路的速度不禁慢了下来。
 
    贺翎儿的身子骨娇生惯养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江采苓等店铺开起来之后,练一练这副身子,至少能走远路。
 
    见她额上冒着一层薄汗,顾既明便停了下来,“去那边的亭子休息一下吧。”
 
    江采苓点点头,拿手帕擦了擦额上的虚汗。
 
    刚巧的是,在亭子里刚休息了一会儿,顾既明去随从处去水囊,空气中就飘来了一股脂粉味道,没一会儿,就看到五六个穿着粉粉蓝蓝华服的女子向这边走来,为首正是那日千灯会上没少挤兑她的侍郎之女钱兰。
 
    钱兰穿着一身杏黄色的罗裙,攥着白绒毛的领子和袖口衬得整个越发俏丽,金线描绘的双鱼图样束腰将原本玲珑有致的线条勾勒出来。钱兰的容貌是极好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大周和旧唐不同,崇尚以瘦为美,若是女子有一细腰,那可比脸蛋美若天仙还要吸引人。
 
    钱兰就有着引以为傲的细腰,单手可握,加上本就白皙精致的脸蛋,很多士族才俊对其趋之若鹜,若是多读一些诗书、精练些舞琴应该能与位列十二贵女之首的袁高阳齐名。
 
    “这不是贺五小姐吗,怎么自己一人在这里赏风景?难不成是因为贺五小姐没有朋友?”钱兰说完,她身边的一众贵女便“咯咯”地笑了起来。
 
    江采苓也扬唇笑了笑,像是没有听出钱兰语气中的揶揄一样柔声道,“钱小姐今日打扮得好生俏丽。”
 
    钱兰心中闪过得意,“贺五小姐一个人,要不要同我们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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