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树绿鹿不笑——米心
时间:2018-04-12 09:38:33

  每一下的时间,都在将她抛得远远的,而她要不停不停追赶时间,直到长大,时间丢了也无所谓,重要的是当下。
  学校的门口停了好几排的汽车,其中有一辆黄色的法拉利的汽车停了下来,引得大家不断往那儿投目光,因为不仅车子漂亮,而且从里面走下来的人更是漂亮!少年白衬衫打底深蓝色外套,混血的气质,棕色的头发柔软飘起,宽大的眼窝下是仿佛水晶一样的棕色眼珠子,漂亮得如仙人,气质非凡。
  而这个美如冠玉的少年,正往一个个子很高的女孩走去,同时也很漂亮,尤其那双眼睛,泉水一样清澈,闪亮。
  “阿竹……”少女的笑容如花绽放,“好久不见。”
  “迷鹿,好久不见。”漂亮的少年也笑了起来,仿佛都柔软了,干净,清新,悲伤,嘴角温柔扬起。
  只不过迷鹿注意到许竹有所不同了,平时不喷香水的他,如今身上是香奈儿的蔚蓝香水味,淡淡的,很有格调,手上是百达翡丽的银色手表,那个世界十大名表之首的牌子,过分精致漂亮,价格是看了会头晕而数不清是几个的数字。
  昂贵,奢侈品,这些无形中与她拉开了连夸父都跨不了的距离,比隔着一个海还要悲哀,以及看见他身后的名车,而想起自己家里的那个非常辛苦的爸爸,整个人扎进煤矿里一身黑,还有做水泥时衣服全是脏东西,也赚不了多少钱,还有为了整容而卖血卖肾的哥哥……
  一种莫名又巨大的悲伤,难过,就这样闯入了五脏六腑。酸涩的眼眶,连揉一下都不敢,而只能微笑。
  “我们去班里吧。”
  “好啊。”
  迷鹿点头答应。洪水一样的情绪,在青春期漫溢,一点点的将我和你,拉在了面面相觑的对岸……
  白阮非那个座位是空的,在自己的身后被影子霸占了,像个得意扬扬的怪物。早上的时候,收到白阮非的微信留言:“向壮子,我的位子就留给你用了,你可以放书,嘻嘻嘻!”
  白阮非就是“elk”,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比如姚乐简直要哭了出来,后悔没有跟他搞好关系,现在连电话、签名都没有要到,她是那么喜欢“elk”,她说,他就是她的男神,满足她全方面的幻想。而那么完美的人,身为粉丝再怎么喜欢,也只是被假象所吸引吧,而在那层漂亮的面具之下,其实他也跟我们一样是凡人。
  会痛苦,会难过,甚至比平常人压力还要大,甚至把眼泪流进厚厚的心脏里,而将笑容高举。
  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而最后的完美一定是努力装出来的,一定是上了重重的枷锁,才如此让大家信以为真。
  放学后,赵团团走过来,她还是那样好看,古典善良的脸,扎着青春十足的马尾,就像电视剧中楚楚可怜的女主角一样。
  “小鹿……”她咬着唇,眸子里的光芒忽明忽暗。还是那个熟悉的称呼,突然袭在了迷鹿的心上。
  “有事么?”
  迷鹿已经整理好了课本,现在教室里就剩下她们两个人。教室的风很凉快,吹得合上的书本哗啦啦地响,正好翻到《等待戈多》这一页。
  “关于唐粒我……”她一讲出这个名字,迷鹿就隐隐约约知道了什么,而心脏突然发凉。那种感觉是可怕的,另迷鹿拦住了她要说的话:“团团你不用说话了,唐粒已经死了,说什么都没有用。”
  赵团团抬起头,善良无害的脸,“难道小鹿你就不想知道真相吗?”
  “我不想知道。”迷鹿快速收好书本,将书包背好,大步走到门口,回头,“但我知道,肯定和你脱不了关系,你说这些,不过是因为你良心不安了!”
  然后可以清晰地看见赵团团的嘴唇苍白,而门牙咬在下唇,连迷鹿都觉得疼,但她还是冲赵团团说:“真相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唐粒已经死了,被害死的!”
  教室的风乱成一团,一种另人无法呼吸的风声,穿过只剩下还在教室里的赵团团,书本哗啦啦再次翻页。
  少女将拳头握得很紧,直到松手时,再也控制不了眼泪,落在年轻朝气的脸上。少女,被悲伤一吞而下。
  许竹说有些事情如果已经是到了不能挽回的地步,那最好不要知道,就算知道了,也是无能为力,甚至被锋利的真相给一同割伤。有些事情,就是没有给你真相的,它就那样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想起那一天在唐粒的葬礼上,赵团团那泪如雨下的脸,突然心脏就腐臭了。假的,假的,都是假的……像是把一块巨大的泥巴涂在心脏上,黏黏糊糊的想吐,于是那些美好的脸,根本就不存在了。
  迷鹿看着学校,漂亮,宽大,一切青春都要在这里发生,美好的,活力的,在最好的年纪,最好的时光里,用力成长,直到连烂掉的记忆,都是它的一部分。年轻人,他有他的王国,还有墓地。
  迷鹿伸伸懒腰,风吹了过来。又是一年春天,树绿得特别舒服。
  迷鹿也没有在学校里住宿了,而是搬到白阮非的公寓里了,不是借住,而是租房的关系,每一个月要交房租水电费。白阮非的公寓她再清楚不过了,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子,还有那么多间空房,闲置着不出租就亏了,但不可否认的就是白阮非有钱,任性,尤其这段时间是他特别有钱的时期,身价高,当红“小鲜肉”,还出了乐队专辑《一鹿有你》,销量红红火火,连续登上了音乐软件前三的排行榜。
  迷鹿这个经纪人,也有幸目睹他拍写真的全过程。这是个经过包装而美得不似凡人的少年,苍白的皮肤,遮住了一直就消不掉的黑眼圈,乌黑干净的头发经过发胶固定好,刘海被撩上去,向上扬的乌黑凌厉的眉毛,左边眉毛为了凹造型而在眉尾处空了一行,尖尖的眼睛有用眼线加深,大地色的眼妆,微微夹了夹睫毛。
  穿着现在最潮流的衣服,整个人气场全开。
  那一天,迷鹿觉得自己真的是眼瞎太久了,现在才发现白阮非真的长出一副绝世容颜的脸来,帅气与美丽在他身上一点也不冲突,相反,英俊得连最好的词语都甘拜下风。
  白阮非拍照时,坐在沙发上凝望镜头,然后抹唇,要么将无处安放的大长腿站得笔直,将衣领竖起,侧面拍,再就是直接五官特写。
  漂亮的嘴唇扬起一个弧度,像深夜一样的眼睛,逐渐缀满万颗星辰。
  少年的自信,青春期的美好,活力。
  一点点成为日后挥之不去的画面。
  漂亮帅气的白阮非,长得好看就算了,还个子那么高腿那么长,唱歌还那么好听,又会跳舞、弹吉他,而且戒掉了那些不好的习惯,连烟也不抽,简直是完美的人类,怪不得说他是男神。
  有时候迷鹿也会说:“你这么好,怎不找个女朋友?……但千万不要是韩秀芝那种的!”
  而白阮非回:“艺人不能谈恋爱。”
  漂亮又随性的笑容,而迷鹿只看见这些,却不知道白阮非将手藏在身心,然后用力握住,就像心太用力地悲伤,而止不住地发疼。
  白阮非站在那儿,递给了迷鹿一张光盘,上面有他“elk”的签名,他说:“向壮子,这是第一张有我签名的光盘,给你。”
  迷鹿笑了笑,一种满满的又压去了一半的幸福,而说:“谢谢你。”
  在白阮非这里租了两个月多,这里的房价其实贵得迷鹿给不起,就连租金也给不起,但是白阮非说帮他干家务活,就免一半的房租,这简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只是迷鹿偶尔会觉得奇怪,一种特别的情绪在身上流淌,在白阮非的房子里睡觉,睡觉前看见他,起床看见他,在他的房子里忙上忙下,就像……一个真正的女主人一样……
  白阮非一点也不奇怪吗?还是太熟悉了,这样是正常的?这段时间好像自己跟他,比跟许竹在一起时还要多且亲密……这样子是不是正常呢?
  迷鹿在漂亮的房子里,将平坦的地扫好,像要把心里的乱一点一点扫去一样,如果扫不去就忽略。这种巨大的情绪压在胸口,这种无法定义的感情是另她瑟瑟发抖的,而不得不装作没有看见。
  就在这时候,白阮非从浴室走了出来,身上系着一个浴巾,虽然这是他的房子,他有他的自由,但衣不蔽体这种事情还是不应该发生的。
  “白阮非你!”迷鹿咬牙切齿,却说出,“你是不是不把我当女的?”
  “噗——”白阮非正好在喝水,没有喷却噎到了,而不停拍胸口,“咳……向壮子你……是对自己的女性特怔不满意吗?虽然那里是‘平平无奇’,但也不要自卑啊……”
  换句话说,他在骂她……平——胸!
  “那你对自己的男性特怔也太自恋了……”
  然而迷鹿注意到他的胸貌似比自己还要大,“你最近是不是有在健身啊?”以前顶多是腹肌与人鱼线,现在冒出了发达的胸肌。
  “最近我在增肥,好练肌肉。”他笑笑,“完美吗?”
  想了很久,也想不出其他的,而只好心服口服,“是啊,完美。”
  漂亮的房子,有灿烂的光线,外面有白栅栏,种着蔷薇。如今花开了,滕蔓绿了,仿佛童话故事一样,美丽的开头,美丽的地方,在很久很久以前,住着两头鹿,一头公一头母,然后它们俩相爱了。
  白阮非终于想起那天喝醉酒的时候,究竟对迷鹿讲了什么,原来是个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的童话,而童话一辈子都只能是童话,因为我们并没有那么多那么多的,很久很久以前……
  迷鹿注意到白阮非每天晚上都会吞一种药片,一开始以为是毒品之类的小型药品,而心慌了一下,可白阮非看穿了她的想法,他说那不是毒品也不是冶抑郁症的药,而是用一种随便的口吻说:“这是褪黑素,没有它我会睡不着觉。”
  白阮非已经有很久的失眠史了,不靠药物根本就睡不着觉,就算闭着眼睛也是无法失去意识,而就算眼球疲倦到有红血丝,也无法自行入睡。
  “褪黑素什么东西呢?类似安眠药那种吗?”迷鹿开口问,白阮非一直有深深的黑眼圈,尽管粉底可以盖住,但是仍看出他的疲劳。
  白阮非说:“安眠药副作用大,功效一样,让人体分泌想睡觉的东西,而且网上说这东西还有美容养颜延缓衰老的作用。”
  “那天天用不会有副作用吗?”
  “几乎没有。”
  “那我给我吃一片。”迷鹿伸出手,白阮非一口拒绝,“你又没有失眠?吃来干嘛?”
  “延缓衰老啊!”
  迷鹿天真的笑脸印在在自己了柔软的心脏里,于是,总是在想着这张脸,而变得无比心酸。“依赖性很大的。”没有什么毒性,依赖却很大,是因为自己太习惯了吧,而对一切都被动起来。
  “那你……”还想要说些什么,只看见他浓浓的黑眼圈,而无法开口。
  “我就是个喜欢依赖的人。”那一句“我戒不掉你”白阮非没有说出口,而是让悲伤的情绪,用微笑掩盖。那时候我笑,那时候我会去笑……是因为我怕自己会哭出来,而说出,呐,向壮子,我一直依赖你。
  你是我最后,也是一生都无法戒掉的依赖。你比□□还要根深蒂固地,入侵我所有的五脏六腑,乃至血液、骨髓。
  房子里还多了一个身影,是那个黑灰色相间条纹的猫咪,跳在了昂贵的沙发上,然后蜷成一团。它时常神出鬼没,还是一头忧郁的猫。是白阮非前几天在夜路里捡的,是一只饿成皮包骨的猫,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后来这只猫成为家中的新成员后,就胖得像个球一样。
  白阮非叫它“刺猬”,迷鹿说怎么可以叫“刺猬”呢?两个都不是同一品种。白阮非一本正经地说:“怎么不可以?人还可以叫阿猫阿狗,甚至猪猪呢……”
  迷鹿发现这只猫跟白阮非的眼睛一样,眼头尖尖的。喜欢围在白阮非的脚边,然后装死一样一动不动。
  “猫不可能冬眠吧?”迷鹿说。
  “刺猬才冬眠。”
  迷鹿撅起嘴巴,“怎么会有这么懒的猫?再这样下去它迟早是猫界体型的耻辱!”
  白阮非笑了起来。明亮的光线照在他年轻漂亮的脸上,没有皱纹,没有瑕疵,只有美好,只有青春。干干净净,一尘不染。脚边的猫,还是一动不动。
  ……
  ……
  申勇在是个穿西装打领带的中年男人,虽然年纪大了点,但还是能够看见他的五官长得很好,年轻时应该是一个不会差多少的的帅哥。
  白阮非叫他申叔叔,他说这个申叔叔从小到大待他就像儿子一样亲,而原因他已经知道了。那一天,送走了温柔和蔼的申勇在,他垂下漂亮的睫毛,然后抬头来,对着向迷鹿一字一句地说:
  “这是关于我身上的最后一个故事了,你想不想听?”
  咖啡厅的光线柔和悲伤,渲染少年漂亮又出众的脸,咖啡厅正好播放的是“戴维神甫”乐队唱的歌,悲伤,温柔,空灵,仿佛都搅在这一杯细腻的咖啡里。光与影,绵薄。
  ……
  ……
  白阮非的母亲叫岑雪歌,是个肤如凝脂白如雪的难得一见的大美人,不过美人不幸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里,母亲没有工作,只能依靠父亲,但父亲是个打人的酒鬼,挣的钱自己都花去了不少,留下来鸡毛蒜皮那点还要数落母亲。
  岑雪歌虽好看,但性子多愁善感也忸怩,漂亮的眼睛始终悲伤地注视远方,窗口的阳光将十七岁的岑雪歌照得孤单落寞,她清透的脸在阳光中清晰地见到细小的绒毛。
  “雪歌,你要不要吃桃子啊?”
  说话的是站在屋顶上的申勇在,他跟自己家一样穷,只有一层的自健房。“勇在哥!”雪歌羞涩又可爱的笑容,“我要吃!”
  “那我扔过去了,你躲一下。”
  雪歌在窗口蹲下,一个桃子突然直线闯入,落在她的床上了,雪歌听见“好了,你起来吧”就竖直了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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