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面具背后——素色草草
时间:2018-04-13 10:47:25

  少女欲想上前打招呼,就见到光顾着玩手机的汪白灵一个不察被身后突袭的男人捂住了嘴巴拖往刚好停在一旁的面包车。
  “!”
  又来,继上次的私生饭抢人,这次更加过分。
  搞不好是绑架事件!
  忙取出包里的手机按报警电话,“喂,你好,我这里是非天经纪公司的地下停车场,我亲眼目睹有人蓄意绑架了大明星汪白灵小姐,车牌号码是……”
  啪!
  脑后突然一记剧烈的疼痛——
  手机掉落。
  眼前世界黑暗降临……少女身躯重重坠落在地。
  通话中屏幕发出暗光。
  “……喂喂,您好小姐,请问您还在吗……”
  ……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够厚,第三个故事大门开启——
 
☆、第61章 茉莉花开01
 
  清晨, 户外雾气弥漫,路旁树丫绿叶因承受不住露珠的压迫而微微耸落。
  一眼望去绿意油油的田野,只余一片宁静的氛围。
  老旧的瓦头屋里, 炊烟正徐徐四起。
  衣着质朴的妇人弯着腰身用勺子在大锅里搅合着, 滚腾的白粥粒粒软绵。
  她年纪虽算不上非常年长,但眼珠里的浑浊和沧桑令她看起来很是显老。眼角鱼尾纹斜勾, 干涩布斑的脸上面无表情。
  粗糙的手指掀开另一锅煮包点的炊笼。
  过一会儿她盛了几碗上桌, 解开身上布兜, 张嗓子嚷道:“小秋夏,下来吃早饭了喂。”话落,天花顶传来动静,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从二层阁子楼蹦蹦跳跳下来, 匆忙的步伐踩得楼梯木板发出‘咚咚咚’的声响。
  “阿嚒早上好。”
  “大姑娘的年纪, 还这么冒冒失失。”妇人嘴上呵斥,眸里带有一丝暖意,同时手里仍不忘给姑娘剥了个大鸡蛋。
  叮嘱她,“慢点吃。”
  “谢谢阿嚒。”
  小姑娘一边含糊应一边快速喝粥, 烫着舌尖不住吐舌呼气,用手作扇子。
  一名与妇人差不多年纪的男人从另一房间走出,肩膀搭层薄外套,左手捞着烟枪。因瘦弱缘故,他脸上看着全是纵横交错的疤痕及皱纹。
  他坐到桌子男主人的位置,开始食用自己的早点。
  “师傅早。”
  小姑娘朝他打招呼。
  “嗯,”他颔首, “待会儿去团里面练习吗?”
  “是的。”小姑娘很快就吃完了窝窝头和白粥,起身吧唧嘴巴就背起一个细长的行囊在肩上,“阿嚒,师傅,我出门啦。”
  忙着干活的妇人顺手又从锅里拿了几个鸡蛋塞到她兜里,“拿着路上吃。”
  “好。”反正拒绝掉,阿嚒还会硬塞给自己。
  小姑娘挥手作别。
  一出门便是满山青葱绿野一片。
  秋夏居住在山上,自小陪同阿嚒和师傅长大,如今她每天要到团里面学习就必须要攀过两座山到山下的城镇地方去。
  早晨出发,晚上而归。
  若换了以前,她是想也想不到自己竟能徒步独自翻过几座大山来回奔波,可生活就是这样,等这些都成为一种习惯与麻木,便再也不觉苦了。
  距离厉安心成为名唤‘秋夏’的小姑娘已有一年之久。
  不似前两次穿越的记忆缺失,她把秋夏有关的生活技能和记忆全部继承下来——小秋夏是拉二胡的马老头从山下捡回来的弃婴,养在家里面顺便当了半个徒弟。
  家里除了马老头还有阿嚒照料着她,但阿嚒并不是老头的妻子。奇的是粗鄙外表村妇的阿嚒居然会写一手好字——莫说山里,就连山下镇子会写字的女人寥寥无几。
  这是一个非常落后贫穷的地方——厉安心得出结论。自己曾经到山下询问过情况,现在属于二十一世纪千禧年之后的年份,和前两次相比,穿越背景时间一次比一次靠后。
  她不认为是巧合。
  故事发生的几个时代背景肯定有着某种联系。
  山上山下统称山城,环境地理位置非常闭塞,通往外面的道路只有一条,且弯弯曲曲要走七八十公里的路程。
  除却经济文化交通的不发达,山城的自然风景倒是很好。
  老实说对于自己此番莫名其妙的穿越,厉安心有些担心的成分,毕竟来之前自己被人打晕,很可能就是被绑架汪白灵一伙的人发现而祸及自身。
  只盼厉家两位哥哥给力,尽快发现自己失踪并且在绑匪提出赎金时不要不舍得出钱即可。
  ——撕票什么的,可不好玩。
  蜿蜒起伏的峰峦重叠,少女如同兔子般灵动奔跑在其中。
  ——每天的来回运动,哥哥们再也不用担心她体质不好了……哭。
  相较于山上的少数居民,山下城镇偏热闹多了。很快她抵达目的地。
  推开平瓦房的大木门,少女元气的笑容感染人心,“各位,早上好。”
  “秋夏,早上好。”
  偌大的礼堂里,十几来人忙活着手上的乐器,偶尔和笑容满面的少女打招呼。
  那些人手里,二胡、古筝、琵琶、胡琴、古琴、竹箫等,琳琅满目。
  民乐团,是华国近代发展出的一种以华国民族乐器为基础,再学习西方交响乐团的编制而成立乐队类型。民国初年因民国政府提倡,亦称国乐团。在华国内地,又称为民乐团或民族乐团。
  民乐团一般分为吹、拉、弹、打四组,除了以拉弦的胡琴对应交响乐团的小提琴、中提琴,并引进了西方的大提琴及低音大提琴来加强低音声部,此外,以唢呐和改进过的扩音笙来代替铜管及木管乐,在打击乐器方面也运用了如定音鼓、军鼓等西洋乐器。
  相较于西方交响乐团而言,最大的特色在于弹拨乐器的大量使用,以及大量中国特色的打击乐器的使用。
  小姑娘蹑手蹑脚走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坐下,调皮对周围人笑笑。团里面就数她年纪最轻,整天看见这么青春有活力的姑娘在眼前晃悠撒闹,那些二、三十岁的成员感觉自己心态也变得轻松不少。
  厉安心打开自己背上的包囊,一把玄色二胡展现开来。
  二胡如何主要看料。新红木杂木最次,其次乌木,老红木、二号檀属于行家使用,最贵的便是小叶子檀制成的二胡,售价五位数不等。当然除了用料,做工、品牌都有讲究,一言难尽。
  秋夏的二胡由最次等的乌木手工制造而成,虽比不得马老头的老红木,但毕竟跟了她数年,因而平时养护很是爱惜。
  小秋夏的二胡技艺继承马老头,她极有天赋,学了几年就连后者都惊叹是个好料子。
  这时一个四十岁戴着圆眼镜的先生进来,“都来齐了吧?”特意看了眼秋夏所在的位置,厉安心知道肯定是因为自己每天最晚抵达集合时间的缘故。
  “好,既然人齐,我们就把昨天的曲子练习一次。”
  一般而言,民乐团主要是指以60人上下编制的乐团,演奏大型合奏曲及大型协奏曲为主,但部份乐团中会同时设有丝竹乐团,以大约10-30人的较小型编制,来演奏传统丝竹乐或新作的小型合奏曲。
  可厉安心待的这个民乐团只有十来人,属于非常小型编制的乐团。
  戴眼镜的先生是乐团的指挥兼领队,原本乐团属于某个三线城市部队里面编制的民乐团,但因为领队洪先生性子耿直得罪了上面某位领导,故而被上头命令下派到了山城这种鸟不拉屎的荒郊地方。一呆便是数年。美其名深入群众,下乡送温暖。
  民乐团来到镇上第一天她就听说了,特地跑下山来旁听的小秋夏立马就被这种合奏的表演形式迷倒了。
  并且向洪先生自荐,请求暂时留在团里面当替补成员。
  此时被变相流放的洪先生内心有些抑郁和落寞,看见小女孩眼眸里的晶亮便知道她是真的喜爱民乐,不由心酸和欣慰。
  要知道在大城市里,西方古典音乐已经成了主流音乐文化,很少有家长愿意把孩子送到传统器乐的培训班。
  再加上西式音乐文化的侵蚀,比起西方交响乐演出的满堂红,华国本土的民族弦乐反倒受到冷落和排挤。
  以售票为例,票面最低售价后者仅仅只有前者的一半不到。且上座率过半就已经属于成功了。
  何其心酸。
  文化需要传承,技艺需要年轻人的承接。
  难得见到一个好苗子,洪先生当然欣慰让她留在了民乐团,每天和团员一起练习曲目,排演节目。即使每个人都不知道,下一场上台机会是什么时候。
  被下放到这里意味着什么,他们心知肚明。
  休息间隙,成员们聊起了新鲜事,“听说镇里来了位大城市的年轻人。”
  “年轻人?”
  “对,”那人提起时眼睛发亮,“昨天路过领队的办公室时听见了,大城市里来的某位高官二代,据说是来野外当驴友。“
  听的人摇头,“现在的年轻人,活着不好么,就是生活□□逸了才搞这些玩意,啧啧。“要是他能回到原来的城市,少活几年也愿意啊。
  “重点是听领队说,这位公子哥儿家里什么类型的产业发展都有,领队以前的同事认识他,来之前顺便说服了这位投资……很大可能会赞助我们乐团经费……”
  “你是说……”
  闻言余下的团员皆露出惊喜的神色,能够得到赞助,意味着他们有可能脱离现时窘困的局面,回到原本城市发展。
  一时间议论纷纷。
  赞助?
  厉安心脑袋转了一圈,现在会有这种人吗?放着流行乐圈不管,跑来他们这里鸟不拉屎的地方搞投资?呵呵。
  一定是领队那位朋友把人家当水鱼看待。
  练习时间差不多,厉安心和领队、其他成员道别后将二胡用布裹好,继续背在身后朝人少的地方走去。
  今天出门前阿嚒特意交代过她到隔壁那座山摘一些时令菜和根苗回来。秋夏在山城长大,附近的山几乎都熟悉,因而阿嚒只是叮嘱她几句小心的话语。
  夏季天色尚没这么暗下,少女在山上忙活了半小时,眼见乌云密布要下雨的样子,数了数篮子内的数量便决定走人。
  风渐渐刮起,吹翻了不少断枝残叶,赶路的她差点被某棵树上掉落的果子砸到头。
  脚下的土壤有些松动,一不小心踩空了地方,少女的身子向后仰。
  眼看就要像只小刺猬圆润滚下山坡,她闭上双眼,突然凭空出现一只手臂拉住她——
  “?!”
  半漆暗的天色中,一个高大的身影伫立她面前。
  抬头望去,那人面孔熟悉得令她热泪盈眶。
  还有什么比她见到亲人更来得喜悦……
  “二哥!”
  ……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啦,从外地回来本该前天晚上更新的,但没来两个月的大姨妈临时来了,让作者君又惊又痛……好在现在不怎么疼了,明天正常更新,新文那边也是~
 
☆、第62章 茉莉花开02
 
  昏暗的天色下, 男人面部轮廓熟悉而清冷。
  少女眼睛瞪得大大,就怕眼前之人乃错觉或幻象。
  平白无故来到陌生地方所带来的不安和害怕被掩埋至久,看见酷似自家二哥的人后终于忍不住将内心的委屈和恐惧流露出来。
  眼眶溢满泪花。
  “二哥!”
  一个箭步冲入男人怀抱, 搂住对方腰身不放。
  激动的她忽视了身上人身体猛然一僵的反应。
  看着熊抱住自己的陌生女孩, 后者脸上的泥泞泥巴不停蹭在他身前衣衫……男人额角太阳穴青筋隐隐抽动,眉头皱的老紧:居然对一个陌生人投怀送抱, 这个不矜持的丑丫头……
  下一刻她就被推开, 抬头懵逼脸看着他, “二哥?”
  男人皱眉,冷冷的目光凝视着她,“你是谁?”
  “……”
  厉安心呆掉。
  方才火热激动的心情一下子被冷水冲却。
  ……她是谁?
  瞬间有种‘我是谁我在哪我即将要去哪’的错觉……可静下心打量,面前的人显然和她所认知的厉凡琛有些差距:五官多了点稚嫩, 皮肤稍黄、胡须根没剃, 面容看上去有些邋遢,厉凡琛是最爱干净的,换了什么场合也得把自己整理得服帖。
  再看他浑身皮衣漆黑穿着,衣服上破损了不少地方, 鞋底边缘貌似踩上了不少的……动物类粪便。
  活脱脱一个探险类中二青年。
  和自家那个都市精英范的二哥怎么也扯不上关系,除了脸。
  “你……叫什么?”犹豫望着他开口。
  岂料男人不理会,越过她身侧就要走人。“哎,你别走呀……你还没回答我问题呢。”连忙跟上去,心想这不理人的倔脾气倒是挺像她二哥。
  “你从哪儿来的呀,我怎么没见过你?”
  “这儿鸟不拉屎,你来这干嘛……”
  “哎呀, 你好歹应我一句……”
  “你想到镇上去吗?”
  奈何人矮腿短,比不上人家大长腿,她匆匆走几步才及得上人家正常步伐。“……慢点,累死我咯。”
  突然前面人停下脚步,未来得及反应的她一头撞到男人后背,硬绷绷的肌肉撞得她大脸疼,“鼻子本来就塌,再压就没了。”
  男人回头,斜视她:“你是这里的居民?”
  这不是屁话吗,少女翻白眼。看她这一身老土的打扮就知道是山沟里出来的姑娘。
  “带路。”青年保持沉默少话的本色,“上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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